漢字甲骨部件分析
部件: 焱 (主部件) 共 2 字 | 主部件 | 包括子部件 |
漢字 | 部件 | 甲骨 | 形義通解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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𤏻 |
| 或說甲骨字形從又(手)持炬,疑即「炬」之初文(參羅振玉、馬叙倫),于省吾認為可備一說。 另外,高鴻縉以為甲骨文字形象手持棍入火中疏之使燃之形。秦時(見秦公鎛)棍變為言聲(唐蘭古文字學導論所謂象意聲化)。此字形亦即小篆及隸楷之所本。疏水使流曰治(理),疏火使燃曰夑(理)。高氏之見,可備一說。李孝定不同意高氏,認為𤏻字金文從帀,後省作「丅」形。然而李氏之說未能解釋由甲骨至金文字形之間的演變︰甲骨無從帀的字形。 諸家以為𤏻、夑一字,其中「辛」訛為「言」(參戴侗、徐灝、林義光、馬叙倫、于省吾、黃鍚全及姚孝遂等)。其字形構成原件,除從火(炎、焱、或燚)從又不變外,由從一倒置而修長的三角形(◎)演變為從「丅」形,後變為從「𢆉」形,再變為從辛,最後變作從言(戴侗、姚孝遂)。 「𤏻」金文用意有三︰一、作人名用,見邨丘戈。二、用作協調、調和之意(參《金文形義通解》),如晉公盆︰「協𤏻萬邦,譣莫不曰䫌(卑)謙。」《書.顧命》︰「夑和天下,用答揚文武之光訓。」我們認為《說文》訓燮為「和也」或以此類用意為根據。三、用作征伐之意(參《金文形義通解》),如曾白簠︰「克狄淮尸(夷),印(抑)𤏻繁湯」郭沫若曰︰「此簋(按︰即曾白簠)與晉姜鼎同時,彼云『征緐湯原』,此云『印𤏻繁湯』,蓋晉人與曾同伐淮夷也。」(《大系考釋》頁186)。又《詩.大雅.大明》︰「篤生武王,保右命爾,燮伐大商。」 查「𤏻」、「燮」二字字型雖近,使用上雖有時相通,但到了徐鉉時應已為二字,故有「二字義相出入」之按語。「𤏻」、「燮」二字之區別,與常用字中的「辨」、「辯」之區別可謂如出一轍。 參見「燮」。 | |||
焱 | 金文和戰國文字村料中未見「焱」字。 《說文》:「焱,火華也。从三火。凡焱之屬皆从焱。」「火華」並非後世的「火花」,應解作火盛之貌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