漢字甲骨部件分析
部件: 鼎 (包括子部件) 共 5 字 | 主部件 | 包括子部件 |
漢字 | 部件 | 甲骨 | 形義通解 | 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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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 | 甲骨文所從的「鼎」至金文訛變為「貝」,金文所從的「貝」至小篆又訛變為「目」。楷書「具」下部的「𠆣」是從甲金篆文的「廾」形訛變而來。 古時移動大鼎,要用木棒穿過鼎的雙耳,合力搬運。鼎為祭祀或饗宴時,恭敬地捧持供獻的祭具。用鼎裝盛食物,做好祭祀的準備,稱為「具」。做好各種準備的狀態稱「備具」。因此,「具」有皆具、具體之義。後來,「具」用來指代各種器具(戴侗、白川靜)。或用作器物的計數詞、單位詞,稱若干具。 甲骨文辭殘,用義不詳。金文用作單位詞,「一具」即一套。函皇父盤:「鼎𣪕(簋)一具:自豕鼎降十又一,𣪕(簋)八、兩罍、兩壺。」表示有完整的一套食器,包括十一個鼎(自大而小的)、八個簋(大小相等的)、兩個罍、兩個壺。《後漢書.禮儀志》下記大喪明器有「盤匜一具」,可證「一具」為一套(陳夢家)。 又表示皆、都,典籍作「俱」,㝬鐘:「南尸(夷)東尸(夷)具(俱)視〈見〉,廿又六邦。」表示南夷東夷等外族皆來朝見周王,共有二十六個國家來覲見。又表示器具,孫叔師父壺:「孫弔(叔)師父乍(作)行具。」表示叔師父鑄作隨行的器具。又用作人名。 漢帛書用作本義,「備具」表示做好準備,《馬王堆.老子乙本卷前古佚書》第22行:「能收天下豪桀(傑)票(驃)雄,則守御(禦)之備具矣。」 《說文》:「具,共置也。从𠬞、貝省。古以貝爲貨。」段玉裁注:「共、供古今字,當從〈人部〉作供。」 | |||||||
貞 | 有外國學者指出卜辭「貞」字並非如《說文》所言是「卜問」的意思,而是校驗、校證、試驗(test)的意思。 早期甲骨文借「鼎」字為「貞」字,因為「鼎」、「貞」的讀音十分接近,後來在「鼎」上加上「卜」,以表示占卜。又「鼎」形之簡化與「貝」字形近,故後世漸訛為從「卜」從「貝」的「貞」字。 金文有時又用「貞」字來表示「鼎」,指食器。簡言之、甲骨「貞」、「鼎」(即寫作「鼎」的「貞」字)多表示貞卜,而金文「貞」字多表示食器之「鼎」,亦有用作人名。 「貞」、「鼎」、「鼒」形近易訛,參見「鼎」、「鼒」。 | |||||||
員 | 古文字從「鼎」之字往往訛為「貝」,為小篆所本。金文上部所從的圓形中間或加一點,訛變為「日」,參𨾊弔𣪕。 後來「員」用來表示人員,故加「囗」為意符分化出「圓」專門表示圓形,「囗」也是由圓圈變來的。 甲骨文用作地名。金文用作人名,員鼎:「王獸(狩)……王令員執犬」。戰國竹簡讀作「損」,表示損傷,《郭店楚簡.老子乙》簡3:「為道者日員(損)」。又通假為「云」,表示說,《郭店楚簡.緇衣》簡9:「《寺(詩)》員(云)」,「《詩》云」即「《詩》說」。 漢帛書用作本義,讀為天圓地方之「圓」,《馬王堆.却穀食氣》第6行:「員(圓)者天也。」 《說文》:「員,物數也。从貝,囗聲。凡員之屬皆从員。𪔅,籒文从鼎。」 | |||||||
敗 | 甲骨文用作本義,表示敗壞,《合集》17318:「貞:亡(無)敗。」《合集》2274正:「敗王」,即「害王」(饒宗頤),表示對王有害。金文表示打敗,噩君啟車節:「大司馬卲陽敗晉帀(師)於襄陵之歲」。五年師[㫃史]簋:「敬母(毋)敗𨒪(績)」,表示虔敬(執事),不要戰敗。《尚書.湯誓》:「夏師敗績,湯遂從之。」陸宗達指出「𨒪」是「迹」的籀文,「敗績」的「績」本來應作「迹」,循道而行謂之「迹」,車不能循道而行謂之敗績。 戰國竹簡表示打敗,《清華簡二.繫年》簡19:「大敗衛師於睘」。《清華簡一.祭公》簡15:「藍(監)于夏商之旣敗」。《上博竹書四.曹沫之陳》簡46:「三軍大敗」。又表示失敗,《郭店竹簡.老子甲》簡11:「是以聖人亡(無)為古(故)亡(無)敗」。漢帛書也表示失敗,《馬王堆.老子乙本卷前古佚書》第3行:「或以敗,或以成」。 《說文》:「敗,毀也。从攴、貝。敗賊皆从貝,會意。贁,籒文敗从賏。」 | |||||||
鼎 | 「鼎」的下部本來不構成獨立部件,戰國文字為了較容易記憶,故寫作「火」形。另亦有以兩畫省略「鼎」字下部的字形,參見《郭店簡.老子甲》簡35。 甲骨文「鼎」用作本義,《合集》31000:「新異鼎」,指新鑄的優異的鼎(劉興隆)。另,字又用作動詞,或指以鼎盛載,《合集》30997:「其鼎用三玉、犬、羊。」甲骨文常見「鼎龍」一詞,《合集》6484正:「鼎龍。」于省吾以為「鼎」讀作「當」,指現在;「龍」讀作「寵」,指寵祐,全句指現在能得上天之寵祐。 金文用作本義,毛乍寶鼎:「毛乍(作)寶鼎。」羕陵公戈:「獻鼎之歲。」另,金文「鼎」或用作「貞」,利𣪕:「珷征商,隹(唯)甲子朝,歲鼎(貞)克䎽(聞),夙又(有)商。」「歲貞」指歲星正在其位,屬一種吉兆,利於征伐。銘文全句指武王征伐商國,甲子日的早晨,能夠聽聞歲星正在其位,迅速佔有了商地(王輝)。張政烺認為利𣪕文例「鼎」用作「當」,指歲星正當南天,姑備一說。金文「鼎」又用作人名,鼎乍父乙甗:「鼎乍(作)父乙尊彝。」 戰國竹簡用作本義,《包山楚簡》簡254:「一鼎。」另,字又用作「則」,《郭店簡.老子甲》簡35:「勿(物)壯鼎(則)老。」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