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單讀音字
繁簡對應
   
UTF-8 E5 BF 85
大五碼 A5B2 
倉頡碼 心竹 
Matthews 5109 
漢語大字典 (一版)2267;(二版)2427  
康熙字典 303 
Unicode U+5FC5
GB2312 1756 
四角號碼 3300.0 
頻序 A/B 247  249 
頻次 A/B 11131  4797 
普通話 b    
小篆
字例: 1/1
金文
字例: 6/12
(部件樹)
甲骨
字例: 1/1
(部件樹)
簡帛文字
字例: 29/29
其他
字例: 13/13
《說文》 解釋 部居 相關異體
分極也。从八、弋,弋亦聲。〔卑吉切〕 (28 / 22)
《廣韻》 頁碼 反切 註解
470 卑吉


聲母 清濁 部位 聲調 韻攝 韻目 開合 等第
全清 /
形義通解
 略說: 甲骨文的「」象古代兵器的柄之形。金文在柲形兩側加上聲符「」,作「」。《說文》誤釋為從「」。本義是兵器的柄。
57 字

 詳解: 甲骨文的「」象古代兵器的柄之形。金文在柲形兩側加上聲符「」,作「」。《說文》誤釋為從「」。本義是兵器的柄。後因「」被借用為必須的「」,又在「」的基礎上加上「」旁,寫作「」。(郭沫若、裘錫圭)參見「」。

  金文用本義,如王臣簋:「戈畫[肉戈](識)、厚必、彤沙(緌)。」意謂所賞賜的戈有琱識、厚柄和紅色的戈纓。又用作副詞,表示必須、一定。如新郪虎符:「用兵五十人以上,必會王符,乃敢行之。」還用作地名。如史密簋:「周伐長必,獲百人。」

  《說文》以為「」表示「分極」,惟文獻中未見有此用法。文獻中「」還表示肯定,如《韓非子.顯學》:「無參驗而必之者,愚也;弗能必而據之者,誣也。」又指固執、堅持己見。如《論語.子罕》:「子絕四:毋意,毋必,毋固,毋我。」

  「」亦可作連詞,表示假使、如果。如《左傳.昭公十年》:「必求之,吾助子請。」《史記.廉頗藺相如列傳》:「王必無人,臣願奉璧往使。」
403 字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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粵語音節 & 根據 同音字 詞例(解釋) / 備註

p30 p53
必須,必需品,必恭必敬,必要,必然,必定,必備,必得,必修,必罰,想必,諒必,物極必反,言必有中,勢在必行,(人無遠慮,必有近憂)
p77 p218
HKLS 人文 同聲同韻 同韻同調 同聲同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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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讀史方輿紀要》地名
因遠羅甸長官司 (1/1) 詳細資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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躬親, 敬, 由之路, 有求應, 物極反… (5/158) 詳細資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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詞類 英文意義
adv. surely, most certainly; necessarily
modal v. must; wil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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