漢字甲骨部件分析

部件: 丿 (包括子部件) 共 4 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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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字部件甲骨形義通解
甲骨文有兩種字形,一種從「」從「丿」,一種從「」從「」,◎、丿皆是指事符號,顯示刀刃的所在。本義是刀鋒、刀刃。
金文從「」從「」,與小篆形同。
甲骨文用作方國名及人名,金文用義不詳。《睡虎地秦簡.法律答問》:「兵刃」,指兵器。
《說文》:「刃,刀堅也。象刀有刃之形。凡刃之屬皆从刃。」
甲金文「」象人在跪坐,並將臀部放在腳後跟上,本義是安坐、安居,引申為安樂。
甲金文從「」從「」從一小撇,「」象房屋,「」象跪坐人形,一小撇表示跪坐時股、脛相接觸,亦即將臀部放在腳後跟上,本義是安坐(陳劍)。
一說一小撇表示藉墊物,股脛間加藉墊物使跪坐得更加安穩。按兩說均有道理,故並存二說。金文或省去「」形,見者𣱼鐘。此外,甲骨文從宀從女,無一小撇一字與「」字形近,但並非「」字,而是「」字的異體。
甲骨文表示不適,如「王腹不安」(《合集》5373),又用作祭祀對象名。
金文表示安靜,哀成弔鼎:「君既安叀(專)」,「安專」表示安靜專一。又表示省視,睘卣:「王姜令(命)乍(作)冊睘安尸(夷)白(伯)」,與盂爵「王令(命)盂寧鄧白(伯)」辭例相同,「」、「」表示省視。又用作人名和地名。
《說文》:「安,靜也。从女在宀下。」
甲金文作「」,表示重複或相續不絕(王襄)。
甲金文作「」,從三至五斜畫,有重複或相續不絕之意(王襄)。
一說「」是「」的古文,象鼓聲相續不絕(李孝定),姑備一說。
甲金文用為祭名,典籍作「」。《爾雅‧釋天》:「繹,又祭也。周曰繹,商曰肜。」意謂祭祀翌日再祭,亦有重複之意。
《尚書.高宗肜日》孔安國傳:「祭之明日又祭,殷曰肜,周曰繹。」孔穎達疏:「孫炎曰:肜者,相尋不絕之意。」
「肜日」指肜祭之日。《尚書.高宗肜日》:「高宗肜日,越有雊雉。」孔穎達疏:「高宗既祭成湯,肜祭之日,於是有雊鳴之雉,在於鼎耳。」
《說文》:「彡,毛飾畫文也。象形。凡彡之屬皆从彡。」
」又作「」,表示安撫、安定。
」又作「」,表示安撫、安定。《說文》:「敉,撫也。从攴米聲。《周書》曰:『亦未克敉公功。』讀若弭。侎,敉或从人。」
」或隸作從「」從「」,甲骨文從「」從「」,胡厚宣認為象人大便形,卜辭「屎田」解作於農田施糞肥。裘錫圭則認為與「」古音近,讀為「」,卜辭表示選擇耕種的田地。
西周金文從人從少從廾,或省廾,或從小,「」、「」同源分化,作為部件通用,構形本義未明。文例所見有繼承紹續之意,禹鼎:「命禹仯(侎)賸且考」。
戰國金文從人從米,或從尸從米,「」、「」古文字皆象側視之人形。郭沫若、容庚等隸作「」。陳侯因[次月]敦:「高且黃啻(帝),侎嗣[走亘]文。」若據《說文》解作安撫,則無法通讀文例,容庚以古籍「」皆表示繼承,故訓「」為繼,表示繼承[走亘]文之意,可作參考。此外,有學者認為此字是「」字,參見「」、「𦳊」、「」、「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