漢字甲骨部件分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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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字部件甲骨形義通解
甲金文表示耒(農具)綁繫繩索,耦耕用具,耕種時一人踏耒入土,一人拉索。
甲金文從「」從「」,「」象翻土的農具(耒)形,「」象絲線形,一說象耒下綁繫繩索,是古代耦耕的用具,耕種時一人踏耒入土,一人拉索(金文形義通解)。一說本義是力量微少,引申為小(馬敍倫)。
按「」字造字本義未有定論。金文從「」在「」之中,戰國中山國「」字從「」,「」聲,屬於三晉系文字。
甲骨文用作人名、祭名。金文表示幼小、兒童,禹鼎:「勿遺壽幼」,表示老人和幼兒也不要遺漏。又表示年少,中山王鼎:「寡人幼[立重]」,「幼[立重]」讀作「幼沖」,表示中山王年幼。《書.大誥》:「洪惟我幼沖人」孔安國《傳》:「我幼童人」。《書.盤庚下》:「肆予沖人」,孔穎達《疏》:「沖、童聲相近,皆是幼小之名。」《漢書.叙傳》:「孝昭幼沖」,《後漢書.沖帝紀》李賢注:「幼少在位曰沖。」
《說文》:「幼,少也。从幺从力。」段玉裁注:「幼同幽,一作窈。」
甲金文象絲繩之形。白川靜認為象白色的線束紥好,放入染缸浸泡,染成黑色。「」含赤黑色之義。
甲金文象絲繩之形。白川靜認為象白色的線束紥好,放入染缸浸泡,染成黑色。「」的古義是「」,大概因為黑色中帶些許赤色,色感上顯得深奧幽遠,較難辨別,後乃引申出深奧、幽遠、玄妙等義。《說文》:「玄,幽遠也。黑而有赤色者爲玄。象幽而入覆之也。凡玄之屬皆从玄。𠵓,古文玄。」王筠《說文句讀》指出古代「」、「」同形,但音義均有別。金國泰、何琳儀等則認為「」、「」是一字之分化。至於「」的意義引申,林義光認為象絲形,本義是懸,由虛懸引申為玄奧,姑備一說。
甲金文表示赤黑色,《合集》33276:「三玄牛」,即三隻赤黑色的牛。頌鼎:「易(賜)女(汝)玄衣黹屯(純)」,「」表示衣服邊緣,意指有刺繡花紋邊緣的赤黑色上衣,這種禮服用於祭祀與朝會。
戰國竹簡表示赤黑色,《曾侯乙墓竹簡》簡79:「玄羽」,即赤黑色的羽毛。又表示深奧、玄妙,《郭店簡.老子甲》簡8:「長古之善為士者,必非(微)溺(妙)玄達,深不可志(識)」,簡文說古時善於為士的人,一定是精微玄奧,幽深通達,深刻得不能認識(劉釗)。《郭店簡.老子甲》簡27-28:「閉丌(其)𨓚,賽(塞)丌(其)門,和丌(其)光,通丌(其)塵,抽丌(其)穎,解丌(其)紛,是胃(謂)玄同。」意謂關閉其耳目鼻口等孔竅,堵塞其身體之門,和蓄其光耀,通達其塵垢,抽掉其鋒芒,解開其糾紛,這就叫做「玄同」(劉釗)。
𢆶
甲金文象兩束絲之形,本義是絲線。
甲金文象兩束絲之形,本義是絲線。「𢆶」與「」皆象兩束絲之形,不過「𢆶」無上下兩端之緒形,兩字於甲骨文用法有別。金文「𢆶」、「」開始用法相混,故李孝定、張世超等認為「𢆶」、「」是同字異體,晚周或春秋以後始分化為二字。《說文》訓「𢆶」為微,乃「」之引申義,蠶絲幼細,故引申有幽微之義。參見「」。
甲金文借來表示近指代詞,與「」同義,典籍作「」,師同鼎:「用鑄𢆶(茲)尊鼎」。
金文又用作「」,商卣:「𢆶(絲)廿寽」。
《說文》:「𢆶,微也。从二幺。凡𢆶之屬皆从𢆶。」𢆶乃漢字的一個重要部件,許多很抽象的字的組成都涉及「𢆶」。參見「」、「」。
幽字古文字從𢆶從火或山,主要解作細小或幼細,後或引申作隱匿之意。
」字的甲骨和金文結構有新舊二說。舊說主要依據《說文》:「幽,隱也。從山中𢆶,𢆶亦聲」。而孫海波、李考定等都持新說,認為「」實從火從𢆶,並指出山乃火之誤,「」是指「𢆶」(即兩縷細絲)因為幼細,必須以火照亮,才可得見。由於「」的古文字從火者屬甲骨,從山者屬金文,而甲骨金文早出;況且幽、𢆶二字又音近,其為幼細的意義關係較為直接,故上述二說中應以新說為合理,或可以說,幽之原義應為細小,隱匿是後來的引申意義。
」字會被繩拉住腳,落後不能前進。本義是落後、後面。
甲骨文從「」從「」,為「」之初文,「」象足形,「」象繫繩,字會足被繩綁,落後不能向前之意(林義光)。後疊加形符「」,以標出行走的意思。
一說以為「」為聲符(劉釗、何琳儀)。金文與戰國竹簡「」或改從「」,與《說文》古文同。《說文》:「後,遲也。从彳、幺、夊者,後也。𨒥,古文後,从辵。」另又有於「」下疊加「」形為飾,參見《上博竹書四.曹沫之陳》簡30字形。
甲骨文用作先後之「」,《屯南》2358:「後王射兕。」
金文用作本義,表示行動落後,杕氏壺:「[网戈]獵母(毋)𨒥(後)。」字亦用作先後之「」,小臣單觶:「王後坂(返)克商。」金文常見「後人」一詞,即指子孫後代,乍册夨令𣪕:「婦子後人永寶。」又有「後嗣」,亦指子孫後代,中山王方壺:「柢柢翼翼,卲(昭)告後嗣。」「後人」、「後嗣」又可簡稱為「」,師望鼎:「王用弗忘聖人之後。」另,「」有終結之義,黃子豆:「黃子乍(作)甫(夫)人行器,則永祜福,霝(令)冬(終)霝(令)後。」銘文「」、「」同義相疊。「」又可用作人名,白克壺:「用乍(作)朕穆考後仲尊壺。」
戰國竹簡「」多指後代之人,《清華簡一.皇門》簡7:「至于氒(厥)後嗣立王,廼弗肯用先王之明刑。」全句指到了他的後人立為王,乃不肯用先王的明刑。另《上博竹書二.容成氏》簡12:「堯又(有)子九人,不㠯(以)亓(其)子為後。」
甲骨文從「」從「𡗞」,「𡗞」象編髮帶罪之奴隸。「」象以手牽帶奴隸的髮辮,本義是奚奴,罪奴。
甲骨文從「」從「𡗞」,「𡗞」象編髮帶罪之奴隸。「𡗞」的「」形或改作「」,或改作「」,或於「」上畫出頭部。戰國文字或假借「」為「」,「」、「」二字同音,參見「」。
」象以手牽帶奴隸的髮辮,本義是奚奴,罪隸。《說文》:「奚,大腹也。从亣,𦃟省聲。𦃟,籒文系字。」按把「」解釋為大腹,並不符合古文字構形本義。
甲骨文「」指地名,《合集》37474:「王田奚,往來亡(無)災。」全句指王到奚地田獵,往來都沒有災禍。甲骨文中「」又指人牲,《合集》19771:「王㞢(侑)三奚于父乙」,王用三個人牲對父乙進行侑祭。
金文「」指女奴隸,亞乍父癸角:「王易(賜)𦯞(服)亞唬奚、貝」,指王賞賜給服從的亞族的唬女奴、貝幣。《周禮.春官.序官》:「奚四人。」鄭玄注:「奚,女奴也。」《說文》:「㜎,女隸也。」另「」亦用作人名與族氏名。
傳世文獻「」字多假借作疑問代詞,《小爾雅》:「奚,何也。」《國語.吳語》:「唯是車馬、兵甲、卒伍既具,無以行之。請問戰奚以而可?」
另「」可通假作「」,《淮南子.主術》:「天下之物莫凶於雞毒。」《群書治要》、《意林》引「」作「」。
甲金文從「」從「」或「」,「」象絲繩,「」是古代養禽獸之所。表示田獵得來的野獸,用繩索拴繫,養在園囿之中,作為家畜。本義是畜養,又表示禽畜。
甲金文從「」從「」或「」,「」象絲繩,「」是古代養禽獸之所。表示田獵得來的野獸,用繩索拴繫,養在園囿之中,作為家畜。本義是畜養,又表示禽畜。《淮南子》曰:「拘獸以為畜。」《說文》:「畜,田畜也。《淮南子》曰:『玄田爲畜。』𤲸,《魯郊禮》畜从田从兹。兹,益也。」
甲骨文「」所從「」的「」內或有小點,或有「」,表示田野中的植物,後來金文簡化為「」。一說「」亦是聲符(金國泰、張世超、董蓮池)。
甲骨文表示飼養,《合集》29415:「王畜馬」。
金文表示畜養,引申為羅致、治理人才,秦公鎛:「咸畜百辟胤士」,意謂羅致百官賢士。又通假為「」,䜌書缶:「余畜孫書也」,「書也」是人名,「畜孫」即孝孫,猶言今天的「孝子賢孫」。
戰國竹簡表示牲畜,《睡虎地秦簡.日書甲種》簡100正:「殺日,勿以殺六畜。」又表示畜養,《郭店簡.六德》簡15-16:「畜我女(如)丌(其)子弟」。《上博竹書三.周易》簡30:「畜臣妾」。《上博竹書四.內豊》簡2-3:「古(故)爲人父者,言人之父之不能畜子者,不與言人之子之不孝者;古(故)為人子者,言人之子之不孝者,不與言人之父之不能畜子者。」《上博竹書四.內豊》簡5:「與父言,言畜子;與子言,言孝父。」又表示治理,《上博竹書二.民之父母》簡14:「亡(無)備(服)之喪,以畜萬邦」。《上博竹書四.曹沫之陳》簡21:「凡畜群臣,貴戔(賤)同等。」意謂對待群臣,貴賤要用同一個標準(季旭昇)。《詩.小雅.節南山》:「式訛爾心,以畜萬邦。」高亨注:「望你改變心腸,以治理天下。」
漢帛書通假為「」,《馬王堆帛書.老子甲本》第126行:「六親不合,案(安)有畜茲(慈)」,第126-127行「絕仁棄義,民復畜茲(慈)。」《馬王堆帛書.老子乙本》第234行作「孝茲(慈)」。又表示治理,《馬王堆帛書.老子乙本卷前古佚書》第6行:「畜臣有恆道,使民有恆度。」意謂治理臣下有常道,役使人民有常法。
另參見「」。
甲骨文從「」從「」,會雙手搓絲成繩之意,本義是製作繩索,引申為繩索,再引申為索求、索取。
甲骨文會雙手搓絲成繩之意,本義是製作繩索(高田忠周、何琳儀),引申表示繩索,再引申有索求、索取之義。
金文從「」從「」,「」是聲符。
甲骨文表示選擇,如「索牛」即選擇牛,又用作族氏名,還表示索求、索取(參施謝捷)。金文假借為「」,表示白色,□白壺蓋:「素絲束」。又表示簡樸、無紋飾,師克盨:「素戉(鉞)」。
《說文》:「索,艸有莖葉,可作繩索。从𣎵、糸。杜林說:𣎵亦朱木字。」《說文》:「𦅽,素屬。从素,𠬞聲。」
甲骨文從「」從「」,金文從「」從「𢆶」,本義為以刀切斷絲線。
甲骨文從「」從「」,金文從「」從「𢆶」,與《說文》古文同形,「」、「𢆶」皆象絲形,會以刀切斷絲線之意。《說文》:「絕,斷絲也。从糸从刀从卩。𢇍,古文絕。象不連體,絕二絲。」甲骨文用作人名,金文表示斷絕,中山王方壺:「以內絕卲公之業,乏其先王之祭祀。」
」可表示斷,即分成兩段或幾段。《荀子‧修身》:「其折骨絕筋,終身不可以相及也。」
」也表示斷絕。《論語‧衛靈公》:「在陳絕糧,從者病,莫能興。」
」可引申為滅亡;死亡。《書‧甘誓》:「有扈氏威侮五行,怠棄三正,天用勦絕其命。」孔傳:「勦,截也。截絕,謂滅之。」
」還表示竭、盡。《淮南子‧本經訓》:「是以松柏箘露夏槁,江河三川絕而不流。」高誘注:「絕,竭也。」
」也指橫度;越過。《荀子‧勸學》:「假舟楫者,非能水也,而絕江河。」 楊倞注:「絕,過。」
」亦表示拒絕。《後漢書‧張奐傳》:「董卓慕之,使其兄遺縑百匹。奐惡卓為人,絕而不受。」
」還可用作副詞。《詩‧小雅‧正月》:「終踰絕險,曾是不意。」
」字甲金文會以絲來裝飾或綁繫飾物於耳之意,本義是綁繫、聯繫。
」字甲骨文從「」從「」,金文則從「」從「」,會以絲來裝飾或綁繫飾物於耳之意(葉保民)。林義光則認為「」是指鼎、爵、盤等器物的耳,「」是指把這些器物的耳用絲繩穿起來,姑備一說。《說文》:「聯,連也。从耳,耳連於頰也;从絲,絲連不絕也。」
甲骨文「聯雨」(《合集》32176)表示連綿地下雨。金文用作人名,又同音通假為「」,考母簋:「𠤱聯」,即文獻的「瑚璉」,是盛載黍稷稻粱的器皿。《論語.公冶長》:「子貢問曰:『賜也何如?』子曰:『女,器也。』曰:『何器也?』曰:『瑚璉也。』」《禮記.明堂位》:「有虞氏之兩敦,夏后氏之四連,殷之六瑚,周之八簋。」
此外,金文中有一形體,從頂部相連的絲,用作部件,裘錫圭認為是「」的初文。戰國璽印文字中「」字有從耳從頂部相連的絲之形,頂部相連的絲是聲符。參見「」、「」、「」等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