漢字甲骨部件分析

部件: 爻 (主部件) 共 4 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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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字部件甲骨形義通解
古人常用一種竹木小片作算籌或占卦,全字象擺出竹木小片之形(沈培),本義是用筮數進行占算。
古人常用一種竹木小片作算籌或占卦,全字象擺出竹木小片之形(沈培),本義是用筮數進行占算。傳世文獻中多以「」為構成《易》卦的橫道,分為陰爻和陽爻。每三爻可組成一卦,共得八卦;八卦相疊後,六爻便能組合出六十四卦。《易.繫辭上》:「爻者,言乎變者也。」
徐中舒、季旭昇以為「」字從重「」,「」為「」的初文,字象交午之形,用以表示縱橫交錯的意思。《說文》:「爻,交也。象《易》六爻頭交也。凡爻之屬皆从爻。」
另,傳世文獻有以「」釋「」,《廣雅.釋詁三》:「爻,效也。」王念孫疏證:「〈繫辭傳〉云:『爻也者,效此者也。』又云:『爻也者,效天下之動者也。』又『效法之謂坤。』古本皆作爻。是爻、效同聲同義。」
甲骨文「」用作本義,指用筮數進行占卜,《合集》13705:「爻馬,亡(無)疾。」意指為馬匹進行占卜,沒有疾病。又用為氏族名,《合集》9268正:「爻入……」。另,字又讀為「」,用作人名,《合集》3397:「㞢(侑)于爻(學)戊。」「學戊」為殷人先王時代的巫師,卜辭意指對學戊進行侑祭。
金文「」用作族氏名,爻父丁𣪕:「爻,父丁。」「」又用為「」,指車箱兩旁車欄上的橫木。白䢅鼎記王之賞賜物中有「幬爻(䡈)」一詞,表示覆䡈之物。傳世文獻多寫作「」,《說文》:「䡈(較),車騎上曲銅也。从車,爻聲。」
甲骨文從「」從「」從「」,「」亦是聲符。「」象教鞭,會手執教鞭,擺弄籌策,教導孩子計數或算卦(沈培)。本義是教導。
甲骨文從「」從「」從「」,「」亦是聲符。「」象教鞭,會手執教鞭,擺弄籌策,教導孩子計數或算卦(沈培)。本義是教導。古「」、「」、「」三字兼表施教與受學兩重意義,《尚書.說命》:「斅學半」,「」即是「」字,表示教導是學習的一半,一半即是一部分,即施教促進老師學習,猶今言「教學相長」。
金文或從「」從「」,「」既是「」的聲符,又是意符。戰國竹簡或不從「」而從「」,是言教之「」的專字。
甲骨文用作人名、地名。
金文用作本義,中山王鼎:「越人修斆(教)備信」,表示越國人民修養文教,具備誠信。《穀梁傳》:「脩教明諭,國道也。」
戰國竹簡亦用作本義,信陽長臺觀2號墓1組簡3:「教箸」,即「教書」。《漢書.宣帝紀》:「以私錢供給教書。」《郭店楚簡.老子甲》簡17:「行不言之教」。《睡虎地秦簡.為吏之道》簡24:「民之既教」。《睡虎地秦簡.語書》簡2-3:「凡灋(法)律令者,以教道(導)民」。
《包山楚簡》簡99:「教令」,表示訓誡、命令,《漢書.文帝紀》:「上親勞軍,勒兵,申教令。」
小篆「」從「𡥉」(「」、「」)從「」,「」字寫作從「」聲是後來的訛體。《說文》:「敎(教),上所施下所效也。从攴、从𡥉。凡敎之屬皆从敎。𧧿,古文敎。𤕝(𢼂),亦古文敎。」
甲骨文從「」,「」亦聲。「」兼表交叉錯雜之義,本義是馬匹的毛色混雜不純,引申為不純之意,如斑駁、駁雜,又引申為辯駁、反駁。
甲骨文從「」,「」亦聲。「」除了是聲符外,也兼表交錯混雜之意。本義是毛色混雜不純的馬。《說文》:「駁,馬色不純。从馬,爻聲。」段玉裁注:「許意馬異色成片段者皆得曰駁,引伸之爲凡色不純之偁。」
根據王鳳陽的研究,兩色相間的馬稱為「」,《詩.豳風.東山》:「之子于歸,皇駁其馬。」毛亨傳:「黃白曰皇,騮白曰駁。」《莊子.田子方》:「乘駁馬而偏朱蹄」,「駁馬」是毛色班駁的馬。後「」又泛指駁雜不純的事物,「駁辭」指蕪雜不純的辯辭。凡是不純正、不單一、互相混雜、相互間錯都可以稱「」。「」又指在辯論過程中,指出對方言辭的混雜而予以批駁,故可表示辯駁、駁斥、駁正、反駁之義。換句話說,「」字用來表示打破一言堂,指對是非提出異議。故「駁辭」又指駁斥、駁正之辭。
甲骨文用作本義,指毛色不純的馬,《合集》36987:「叀并駁」,大意是貞卜用兩匹雜色毛的馬來祭祀是否吉利(屈萬里)。
戰國竹簡表示斑駁,《包山楚簡》簡234:「駁霝(靈)」,指有花紋的龜甲。《爾雅.釋魚》:「五曰文龜」,郭璞注:「甲有文采者。」
甲骨文「」表示教孩子雙手擺弄籌策計數,以學習數學,本義是學習。
甲骨文從「𦥑」(象雙手)從「」從「」,或不從「」而從「」聲。會雙手擺弄籌策計數或算卦,金文加從「」,因為學習和教育都與孩子有關 (沈培)。會教孩子學習數學之意。
自施者為教,自受者為學(季旭昇),古漢語往往施受同辭,如「」既可表示接受,也可表示授予。故「」、「」、「」可同時表示教授和學習知識。在「」右邊加上象教鞭的「」,是表示教授的「」字,「」、「」、「」形音義皆近,是同源詞,故林義光認為古「」、「」同字。參見「」。
一說「」字從「」從「」(房屋),象屋頂上搭有「千木」(交叉的木杆)的建築物,指代學舍。千木式建築方式仍殘存於日本的神社建築中,可見其屬於一種神聖的建築,古代貴族子弟要在這裏接受教育(白川靜)。按甲骨文記載在「大學」裏進行祭祀,可以為證。
甲骨文用作人名,又用作本義,殷代已有大學,《屯南》60:「于大學尋」,「」是祭名,表示在大學舉行尋祭。先秦大學為教學和進行軍事訓練的重要場所。《詩.周頌.敬之》:「日就月將,學有緝熙于光明。」
金文也用作本義,大盂鼎:「余唯即朕小學」《禮記.王制》:「小學在公宮南之左,大學在郊。」鄭玄注:「此小學、大學殷之制。」《大戴禮記.保傅》:「及太子少長,知好色,則入于小學。」盧辯注:「古者太子八歲入小學,十五歲入太學也。」又表示教授,靜簋:「王令靜𤔲射學宮,小子眔小臣眔尸(夷)僕學射。……靜學無愍,王易(賜)靜……」,表示王命令靜在學宮主持射箭練習,小子、小臣、夷僕學習射箭。靜教授射箭,沒有過失,得到周王的賞賜。「學宮」是古代王公貴族的學校,亦見於傳世文獻,《古列女傳.母儀傳.鄒孟軻母》:「復徙舍學宮之傍」。
戰國竹簡亦用作本義,《睡虎地秦簡.秦律十八種》簡112:「成學」,表示完成學業。
漢簡通假為「」,表示感覺,《張家山漢簡.引書》:「學(覺)心腹及匈(胸)中有痛者,無(撫)之以手」。
《說文》:「斆,覺悟也。從教從冂。冂,尚矇也。臼聲。學,篆文斆省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