漢字甲骨部件分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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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字部件甲骨形義通解
甲骨文從「」從「」從「」,「」亦是聲符。「」象教鞭,會手執教鞭,擺弄籌策,教導孩子計數或算卦(沈培)。本義是教導。
甲骨文從「」從「」從「」,「」亦是聲符。「」象教鞭,會手執教鞭,擺弄籌策,教導孩子計數或算卦(沈培)。本義是教導。古「」、「」、「」三字兼表施教與受學兩重意義,《尚書.說命》:「斅學半」,「」即是「」字,表示教導是學習的一半,一半即是一部分,即施教促進老師學習,猶今言「教學相長」。
金文或從「」從「」,「」既是「」的聲符,又是意符。戰國竹簡或不從「」而從「」,是言教之「」的專字。
甲骨文用作人名、地名。
金文用作本義,中山王鼎:「越人修斆(教)備信」,表示越國人民修養文教,具備誠信。《穀梁傳》:「脩教明諭,國道也。」
戰國竹簡亦用作本義,信陽長臺觀2號墓1組簡3:「教箸」,即「教書」。《漢書.宣帝紀》:「以私錢供給教書。」《郭店楚簡.老子甲》簡17:「行不言之教」。《睡虎地秦簡.為吏之道》簡24:「民之既教」。《睡虎地秦簡.語書》簡2-3:「凡灋(法)律令者,以教道(導)民」。
《包山楚簡》簡99:「教令」,表示訓誡、命令,《漢書.文帝紀》:「上親勞軍,勒兵,申教令。」
小篆「」從「𡥉」(「」、「」)從「」,「」字寫作從「」聲是後來的訛體。《說文》:「敎(教),上所施下所效也。从攴、从𡥉。凡敎之屬皆从敎。𧧿,古文敎。𤕝(𢼂),亦古文敎。」
甲骨文從「」從「」從「」,其異體不從「」而從「」,表示大人把簡冊上的知識傳授給小孩之意(參沈培),有知識才有智慧,故引申表示智慧。
甲骨文從「」從「」從「」,其異體不從「」而從「」,表示大人把簡冊上的知識傳授給小孩之意(參沈培),有知識才有智慧,故引申表示智慧。西周金文多上從「」從「」從「」下從「」,甲骨文和後期金文或不從「」而從「」,「」是「」的訛變,「」是「」的訛變。「」、「」皆是聲符,參見「」。
金文多通假作「」,主要用法有五:一,表示有智慧的人,中山王鼎:「事愚女(如)智,此易言而難行也。」二,表示知識,中山王鼎:「寡人幼踵,未甬(通)智(知)。」三,表示知道,中山王方壺:「余智(知)其忠信也。」逆鐘:「母(毋)又(有)不聞智(知)。」四,表示主管、掌管,中山王鼎:「使智(知)社稷之賃(任)」。《國語.越語》:「有能助寡人謀而退吳者,吾與之共知越國之政。」
」小篆作「𥏼」,隸省作「」(徐灝)。《說文》:「𥏼,識詞也。從白從亏從知。」段玉裁注:「此與矢部知音義皆同,故二字多通用。」《釋名》:「智,知也。無所不知也。」《荀子.正名》:「知而有所合謂之智。」
甲骨文從倒「」從「」從「」,象雙手持簸箕把嬰孩扔掉,本義是抛棄嬰兒,引申為抛棄。
有時嬰孩旁有數點,一說象羊水,或認為象掃除的垃圾、塵土。古人生孩子後因迷信或生活困難等原因棄而不育的情況比較多,傳說中,周代的始祖后稷,出生後曾被遺棄,因而名叫「」(裘錫圭)。《說文》:「棄,捐也。从廾推𠦒棄之,从𠫓。𠫓,逆子也。弃,古文棄。棄,籒文棄。」金文稍變為從「」(雙手)從「」之訛形從倒「」,意義相同。《康熙字典》「」之下甚至記錄有古文的「𨓋」字,即從「」從倒「」從「」,此中,從「」可能指把嬰孩往遠處抛棄之,其懾人處,幾可與希臘神話 Oedipus 相表裡。
甲骨文辭殘,意義不詳。金文表示抛棄,中山王鼎:「昔者吾先考成王,早棄群臣」,意指先父成王逝世,很早就抛棄群臣。
戰國竹簡表示抛棄,《郭店簡.老子甲》簡1:「絕智(知)棄卞(辯),民利百伓(倍)。絕巧棄利,盜惻(賊)亡(無)又(有)。絕偽棄慮,民复(復)季子。」意謂斷絕智謀、抛棄巧辯,民眾就會獲得百倍的利益。斷絕機巧,抛棄利欲,就不會有盜賊。斷絕故意的做作,抛棄有謀劃的思慮,民眾就會復歸嬰兒似的精神狀態(劉釗)。《上博竹書六.莊王既成 申公臣靈王》簡7:「王曰:『不穀以笑陳公,氏(是)言棄之。含(今)日陳公事不穀,必以氏(是)心。」大意是說莊王對陳公說:我曾取笑陳公,這些是抛棄之言,今日陳公為我辦事,必有嫌棄之心。《清華簡二.繫年》簡3-4:「宣王是始棄帝𢼎(籍)弗畋(田)」,意謂宣王放棄籍田而不重視耕作。「籍田」指古代天子、諸侯徵用民力耕種的田。《國語.周語上》:「宣王即位,不籍千畝。」韋昭注:「自厲王之流,籍田禮廢,宣王即位,不復遵古也。」
甲骨文「」會女人生孩子之意,數小點象羊水,本義是生育,是「」的異體。
甲骨文從「」從倒子,「」或作「」形,「」形或不倒轉,但「」形必在「」形下面,表示產子,「」旁數小點象羊水,本義是生育,是「」字的異體字。或省去人形,只從倒子從數點(羊水)。或加「」旁,象女子生育,以手持衣物襁褓接之。母系氏族之酋長是一族之始祖母,因為孕育子孫有功,故以毓尊稱之,後世沿用此尊號,稱君長為毓,典籍皆作后(郭沫若、徐中舒)。王國維認為「」、「」、「」本一字,可作參考。因倒子位於人後,故引申為先後之後。
甲骨文讀作「」,表示君長,是殷先公先王的稱號。又用作先後之後,為廟號區別字。金文表示養育,牆盤:「毓子孫」,又通讀為後,是商王廟號,毓且丁卣:「用乍毓且(祖)丁尊」,指帝辛(紂王)之祖父文丁(參杜迺松)。
」是「」字的異體,《說文》:「育,養子使作善也。从𠫓肉聲。《虞書》曰:教育子。毓,育或从𣫭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