漢字甲骨部件分析
部件: 子 (主部件) 共 14 字 | 主部件 | 包括子部件 |
漢字 | 部件 | 甲骨 | 形義通解 | 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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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 | 金文或從「攴」從「學」,「學」既是「教」的聲符,又是意符。戰國竹簡或不從「子」而從「言」,是言教之「教」的專字。 甲骨文用作人名、地名。 金文用作本義,中山王鼎:「越人修斆(教)備信」,表示越國人民修養文教,具備誠信。《穀梁傳》:「脩教明諭,國道也。」 戰國竹簡亦用作本義,信陽長臺觀2號墓1組簡3:「教箸」,即「教書」。《漢書.宣帝紀》:「以私錢供給教書。」《郭店楚簡.老子甲》簡17:「行不言之教」。《睡虎地秦簡.為吏之道》簡24:「民之既教」。《睡虎地秦簡.語書》簡2-3:「凡灋(法)律令者,以教道(導)民」。 《包山楚簡》簡99:「教令」,表示訓誡、命令,《漢書.文帝紀》:「上親勞軍,勒兵,申教令。」 小篆「教」從「𡥉」(「爻」、「子」)從「攴」,「教」字寫作從「孝」聲是後來的訛體。《說文》:「敎(教),上所施下所效也。从攴、从𡥉。凡敎之屬皆从敎。𧧿,古文敎。𤕝(𢼂),亦古文敎。」 | ||||||||
智 | 金文多通假作「知」,主要用法有五:一,表示有智慧的人,中山王鼎:「事愚女(如)智,此易言而難行也。」二,表示知識,中山王鼎:「寡人幼踵,未甬(通)智(知)。」三,表示知道,中山王方壺:「余智(知)其忠信也。」逆鐘:「母(毋)又(有)不聞智(知)。」四,表示主管、掌管,中山王鼎:「使智(知)社稷之賃(任)」。《國語.越語》:「有能助寡人謀而退吳者,吾與之共知越國之政。」 「智」小篆作「𥏼」,隸省作「智」(徐灝)。《說文》:「𥏼,識詞也。從白從亏從知。」段玉裁注:「此與矢部知音義皆同,故二字多通用。」《釋名》:「智,知也。無所不知也。」《荀子.正名》:「知而有所合謂之智。」 | ||||||||
棄 | 甲骨文辭殘,意義不詳。金文表示抛棄,中山王鼎:「昔者吾先考成王,早棄群臣」,意指先父成王逝世,很早就抛棄群臣。 戰國竹簡表示抛棄,《郭店簡.老子甲》簡1:「絕智(知)棄卞(辯),民利百伓(倍)。絕巧棄利,盜惻(賊)亡(無)又(有)。絕偽棄慮,民复(復)季子。」意謂斷絕智謀、抛棄巧辯,民眾就會獲得百倍的利益。斷絕機巧,抛棄利欲,就不會有盜賊。斷絕故意的做作,抛棄有謀劃的思慮,民眾就會復歸嬰兒似的精神狀態(劉釗)。《上博竹書六.莊王既成 申公臣靈王》簡7:「王曰:『不穀以笑陳公,氏(是)言棄之。含(今)日陳公事不穀,必以氏(是)心。」大意是說莊王對陳公說:我曾取笑陳公,這些是抛棄之言,今日陳公為我辦事,必有嫌棄之心。《清華簡二.繫年》簡3-4:「宣王是始棄帝𢼎(籍)弗畋(田)」,意謂宣王放棄籍田而不重視耕作。「籍田」指古代天子、諸侯徵用民力耕種的田。《國語.周語上》:「宣王即位,不籍千畝。」韋昭注:「自厲王之流,籍田禮廢,宣王即位,不復遵古也。」 | ||||||||
毓 | 甲骨文讀作「后」,表示君長,是殷先公先王的稱號。又用作先後之後,為廟號區別字。金文表示養育,牆盤:「毓子孫」,又通讀為後,是商王廟號,毓且丁卣:「用乍毓且(祖)丁尊」,指帝辛(紂王)之祖父文丁(參杜迺松)。 「毓」是「育」字的異體,《說文》:「育,養子使作善也。从𠫓肉聲。《虞書》曰:教育子。毓,育或从𣫭。」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