漢字甲骨部件分析
部件: 隹 (包括子部件) 共 17 字 | 主部件 | 包括子部件 |
漢字 | 部件 | 甲骨 | 形義通解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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隹 | 「隹」、「鳥」甲金文皆象鳥形,有學者認為「鳥」、「隹」本同字(羅振玉、李孝定)。《說文》認為「隹」是短尾鳥的總名,「鳥」是長尾鳥的總名。按甲骨文及早期金文「鳥」字突出鳥喙,而「隹」字突出翅膀的羽毛。兩字在甲骨、金文的字形、用法都有明顯區別,應該是兩個不同的字。不過金文中用作某些字的部件時則有通用的情況,而《說文》從「隹」的字籀文亦多從「鳥」,可見「隹」、「鳥」作為部件是可通用的,參「集」、「隻」、「進」。 「隹」甲骨文多借用作發語詞,亦有用為本義,泛指鳥類,還有用為人名、地名等。商代晚期出現從口之「唯」,作為語氣詞的專用字。 金文「隹」本義已失,只用作語氣助詞、介詞等,通用作古書之「惟」、「唯」、「維」。如麥方鼎:「隹十又一月」,表示在十一月。又通讀作「雖」、「誰」等,如中山王鼎:「隹(雖)有死罪,及三世,無不赦。」鼎銘又云:「非信與忠,其隹(誰)能之,其隹(誰)能之。」參「唯」。 | ||||||
隻 | 「隻」可表示單獨,唐韓愈〈祭十二郎文〉:「兩世一身,形單影隻。」 「隻」也用作量詞。《後漢書‧方術傳上‧王喬》:「於是候鳧至,舉羅張之,但得一隻舄焉。」 | ||||||
唯 | 商晚甲骨文和金文的「隹」字已很少表示雀鳥的本義,「隹」、「唯」表示語氣詞,於金文中同時並見,用法相同。金文「口」旁或置於「隹」字左邊,或置於「隹」字之下,字形與「售」相同,是「唯」的異體,並非今日之「售」字。 甲、金文皆用作語氣詞,置於句首或句子中間,與典籍「維」、「惟」相同。參「隹」。 | ||||||
雀 | 甲金文「雀」本從「小」,戰國文字或改從「少」。「小」、「少」古本同字,作為偏旁可以通用。 甲骨文用作人名,《合集》722反:「雀入(納)二百五十」,指雀貢納了二百五十塊甲骨。《合集》6983:「乎(呼)雀伐望戉。」另用作方國名,《合集》190反:「乎(呼)人入于雀。」金文「亞雀」一詞為族氏徽號,亞雀父己卣:「亞雀。」 戰國竹簡字讀為「爵」,指爵位。《郭店簡.緇衣》簡27-28:「正(政)之不行,𡥈(教)之不成也,則坓(刑)罰不足恥,而雀(爵)不足懽(勸)也。」或用作動詞,指封爵,《上博竹書一.孔子詩論》簡20:「斯雀(爵)之矣」,指這樣就能封他為爵。字又讀為「削」,指削弱,《郭店簡.太一生水》簡9:「天道貴溺(弱),雀(削)成者以嗌(益)生者」,指天道以柔弱為貴,所以削弱有成的人以使初生的人受益。 | ||||||
淮 | 甲骨文用作地名,《合集》41762:「王步于淮,亡(無)災。」 金文用作本義,指淮水。駒父盨蓋:「我乃至于淮。」另有「淮夷」一詞,統指淮水流域的少數民族,又稱為「淮戎」。彔卣:「淮尸(夷)敢伐內國」,指淮夷膽敢攻伐內陸。《尚書.費誓》:「徂茲淮夷、徐戎並興」,全句指現在淮水一帶的少數民族、徐州之間的戎人都起來作亂。 戰國竹簡用作本義,指淮水,《上博竹書二.容成氏》簡25:「禹通淮與忻(沂),東注之海,於是乎競(青)州、莒州始可處也。」全句指禹疏通了淮水與沂水,引導它們向東流入大海,於是乎青州、莒州開始可以用作居所了。大禹治理淮水、沂水的事亦見於傳世文獻,《尚書.禹貢》:「淮沂其乂,蒙羽其藝。」孔安國傳:「二水已治,二山已可種藝。」 漢帛書亦用作本義,指淮水。《馬王堆帛書.戰國縱橫家書.謂燕王章》第210-211行:「夫以宋加之淮北,強萬乘之國也,而齊兼之,是益齊也。」全句指以宋國和楚國淮水以北的地方加起來,抵得上一個強大的國家,而齊國吞併了它,等於增加了一個齊國。 | ||||||
進 | 學者多認為甲骨文表示進獻(劉興隆、陳秉新),《合集》32535:「甲戌卜,進,燎于且(祖)乙。」 金文表示進用、舉薦,中山王方壺:「進賢措能」,《周禮.夏官.大司馬》:「進賢興功,以作邦國。」又表示進獻,兮甲盤:「其進人」,「進人」即進獻力役、徒隸(參郭沫若、陳初生),指淮夷向周王室進獻力役。 楚簡表示進步、前進,《郭店楚簡.五行》:「辟(譬)而智(知)之胃(謂)之進之」。《上博楚竹書四.曹沫之陳》:「人吏(使)𨟻(將)軍,我君身進,此戰之顯道」。 | ||||||
脽 | 甲骨文用作國族名,《合集》6649甲正:「翦角眔脽」,「角」、「脽」皆是國族名,意謂翦滅角和脽。金文用作人名,噩君啟車節:「大攻(工)尹脽」,「大工尹」是官名,「脽」是人名。 | ||||||
椎 | 後引申為「敲打」,如《戰國策.齊策六》:「君王后引椎椎破之」,其中第二個「椎」即為敲打義。 《說文》:「椎,擊也。齊謂之終葵。从木,隹聲。」段玉裁注:「椎,所㠯擊也。所㠯二字,今補。器曰椎,用之亦曰椎。《方言》曰:『㧙、抌,椎也。南楚凡相椎搏曰㧙,或曰揔。沅涌𣿆幽之語,或曰攩。』郭云:『今江東人亦名椎爲攩。』按《方言》椎字,今本多誤從手作推。齊謂之終葵。《考工記》:『圭長三尺,杼上,終葵首。』注曰:『終葵,椎也。爲椎於其杼上,明無所屈也。』按,《考工記》「終古」、「終葵」、「椑」,皆用齊言,葢齊人作。從木,隹聲。」 卜辭用作地名,如《合集》24389:「才(在)椎」,亦有辭殘而語義不明者,見於《合集》13159。 古書通作「彫」,如《呂氏春秋.古樂》:「椎鐘」,李家浩認為「椎鐘」即為「彫鐘」,指的刻有畫紋飾的鐘。 簡帛文字用作本義,如《睡虎地秦簡.日書甲種》簡40背2:「去地五尺,以鐵椎椯(段)之」,意謂離開地面五尺,用鐵鎚敲打它(牆壁)。 | ||||||
雉 | 甲骨文用作鳥名,又常見「雉眾」一詞,表示「喪眾」、「失眾」,「雉」表示喪失(楊樹達)。 「雉」還可通作「埃」,表示計量單位。 | ||||||
雍 | 同「雝」字,參見「雝」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