漢字甲骨部件分析

部件: 魚 (主部件) 共 6 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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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字部件甲骨形義通解
甲金文構形本義不明,疑本義是再次。
」字的構形未有定論。徐中舒認為「」甲骨文象一條魚,從「」的「」象二魚相遇。但此字與「」字有別,待考。白川靜認為象用工具編製線繩。許慎認為「」表示舉一而得二,本義是兩、重複。《說文》:「再,一舉而二也。从一,冓省。」段玉裁注:「凡言二者,對偶之詞。凡言再者,重複之詞。一而又有加也。」
戰國文字或加「」,或加「」為飾,「」也可能兼表兩義。
甲骨文辭殘,意義不明。
金文表示第二次、再次,陳璋方壺:「陳得再立(蒞)事歲」,「」讀作「」,「蒞事」指臨事,表示陳得再次主持事務那一年。這種以事紀年的習慣也見於古書。叔尸鐘:「再拜稽首」,指再次跪拜叩頭。拜而又拜,以表示恭敬。又表示二,𠫑羌鐘:「唯廿又再祀」,指第二十二年。
戰國竹簡表示第二次、再次,《上博竹書二.昔者君老》簡1:「再三」,指第二次,第三次,表示一次又一次。《左傳.莊公十年》:「一鼓作氣,再而衰,三而竭。」又通假為「」,表示察也(裘錫圭),《郭店簡.窮達以時》簡15:「窮達以時,幽明不再(在)。」「不察」疑即察也,這種句式多見於古書,全句表示窮困或通達都因為時機,善惡賢愚要仔細審察。
甲金文從二「」,象二魚相向、口接著口之形(李孝定),會相遇、邂逅之意,是「」的初文。
李孝定認為甲骨文象兩條魚相遇。民俗以為魚類雌雄交配為口對口(孫雍長),而聞一多指出,古人往往以魚來象徵兩性關係,或用來表示配偶、情侶,《詩經》、漢、苗、傜、侗等民族的民間故事、民歌、詩詞中,不乏其例,如《詩.陳風.衡門》:「豈其食魚,必河之魴?豈其取妻,必齊之姜?」用吃魚必吃魴魚來比喻娶妻必娶齊國的姜姓女子(古時齊國姜姓女子以貌美聞名)。《易.繫辭下》:「天地絪縕,萬物化醇,男女構精,萬物化生。」此處「」是「」的通假字,表示交合,意謂天地陰陽流通交融,使萬物化育勻和;雌雄牝牡精氣媾合,使萬物化育生長(參陳鼓應)。
」字本義是相遇,從「」之字多有相遇、交接之義:如路上相遇謂之「」,木材相接扣合謂之「」,竹材相交錯以作「」,締結姻親謂之「」,相通、相交、相通的水道謂之「」,以語言相交談謂之「」,買賣交易謂之「」,心相和、相交謂之「」,清魏源《海運全案序》:「僚屬輯力,文武顜心。」遇見謂之「」。此外,從「」聲的字又有曲義,如足彎曲謂之「」,曲鈎謂之「𨪋」,身曲如元寶的船謂之「𦩷」(參殷寄明)。
甲骨文用作本義,《合集》30235:「其冓大鳳(風)」,表示遇上大風。《合集》12733:「其冓大雨」,表示遇上大雨。
金文表示婚姻的雙方,□弔多父盤︰「兄弟、者(諸)子、婚冓(媾)無不喜。」(按此篇銘文似沒有收入《殷周金文集成》,參見《金文常用字典》。)
《說文》:「冓,交積材也。象對交之形。凡冓之屬皆从冓。」
象魚形。古人用來通稱水中的動物。
象魚形。《說文》云:「魚,水蟲也。象形。魚尾與燕尾相似。凡魚之屬皆从魚。」古人通稱動物為蟲,所以「水蟲」指的是水中的動物。
魚字在甲骨文、金文的形體象形程度較高,後來古人為了方便書寫,以較平直的線條取代原來的寫法。春秋戰國以後,魚尾漸訛作「」形(羅振玉、季旭昇)。段玉裁注《說文》亦提到:「其尾皆枝,故象枝形,非从火也。」
甲骨文中多用作魚蝦之魚,如《合集》16203:「甲申卜,不其网魚」。另外,甲骨文中也有用作嘉美之意,如《合集》14591:「今[日]其雨,在甫。魚」。後來,記錄這個詞的魚字加「」形分化作「」字。參見「」。
金文魚字亦用作魚蝦之魚,如公姞鬲「事(使)易(賜)公姞魚三百」。另毛公鼎亦提到「魚𤰈(箙)」,可與《詩經.小雅.采薇》「象弭魚服」等傳世文獻對照。「魚箙」所指一說為魚形之箭袋,或說為飾有魚皮或魚鱗的箭袋。除此以外,魚可通「」、「」、「」,解作捕魚,如井鼎「辛卯,王魚(漁)于寠池,乎(呼)井從魚(漁)」。魚亦可用作人名或氏族名。
」字甲骨文從「」從兩「」從「」,象兩手持網在水中捕魚,本義為捕魚。後省為從「」從「」的「」字,與《說文》所收小篆同。
甲骨文漁字異體甚多:或從「」從「」,魚、水數目不一,最繁的有四魚二水,最簡的則只有一魚一水。此形所以有捕魚之意:一說認為字象臨淵羨魚,可漁獵而取之;亦有以為「」字本來有從「」從「」等形,因此有捕魚之意,只因為後來省去這些部件,才得出從「」從「」之形,二說以後者較可信。
甲骨文中一魚一水之「」字只用作人名,卜辭中常見「子漁」之名,如《合集》369:「子漁亡其从」。而多於一魚的構形,則用作本義,指捕魚,如《合集》 10475:「王漁,十月」。另外,或有從「」從兩「」從「」之形,象人以雙手張網捕魚,同樣用作本義,表示捕魚的意思。另外,甲骨文又有從「」從「」持竿的「」字,象垂釣得魚之形。唯此字卜辭中僅用作地名,未有用作漁獵之意。
金文「」字有從「」從「」之形,水、魚數目不一。另又有從「」從「」,象雙手捕魚,如漁卣。還有兼具「」、「」、「」三者,如遹𣪕。金文中「」字多用作本義,如遹𣪕:「漁于大池」。另外,王孫漁戟中,「」字又有從「」從「」從「」的寫法。王孫漁戟:「楚王孫漁之用」,「」用作人名,這裏指的可能是春秋晚期吳楚之戰中的楚司馬子魚(參石志廉)。
《說文》以「𩼪」為字頭,提到「𩼪,捕魚也,从𩺰,从水。漁,篆文𩼪从魚。」段注認為「𩼪」字屬籀文。「𩼪」、「」都承襲了省去手形的寫法。典籍中「」字亦多用作本義,如《易.繫辭下》:「作結繩而為罔罟,以佃以漁。」
甲金文「」從「」從「」,「」亦聲,會魚兒味道鮮美之意。本義是味道鮮美。
甲金文「」從「」從「」,「」亦是聲符,會魚兒味道鮮美之意。本義是味道鮮美。一說「」本有美好的意思,「」可能象器皿之形,用器皿中盛有魚來示意(于省吾、沈培)。胡澱咸、姚孝遂則認為「」只是分化符號,「」字從「」加「」形分化而來。
後期金文在「」中加點,訛變為「」。由於魚尾與「」相連,故小篆訛變為從「」從「」。
甲骨文用作地名,《合集》9979:「魯受黍[年]」,意謂魯地得到黍子豐收的好年成。又表示美好,《合集》10133反:「吉魯」。
金文表示美好,史叀鼎:「屯(純)魯、魯令(命)」,「」是厚、大之意,第一個「」字從美好引申有福祐的意思,與「」是同源詞,第二個「」字表示美好的、嘉美的,全句意謂厚福、嘉命。伯姜鼎:「受天子魯休」,意謂接受天子美好的庇蔭。又用作地名、國名。
戰國竹簡表示美好,《清華簡一.皇門》簡4:「王用能承天之魯命」,意謂周王能繼承上天的嘉命。又用作國名,《清華簡二.繫年》簡70-71:「齊頃公圍魯,魯臧孫許蹠晉求援。駒之克率𠂤(師)救魯。」《郭店簡.魯穆公問子思》簡1:「魯穆公昏(問)於子思」。
《說文》:「魯,鈍詞也。从白,鮺省聲。《論語》曰:『參也魯』。」
」的本義是釣魚用的絲繩,是「」的本字(裘錫圭)。
甲金文從「」從「」,或加從「」,象用手持絲線釣魚之形。本義是釣魚用的絲繩,是「」的本字(參裘錫圭)。《詩.小雅.采綠》:「之子于釣,言綸之繩」鄭玄箋:「綸,釣繳也。」
甲骨文用作地名,即少康所居的綸,在今河南虞城縣東南。金文用作姓氏或人名,鯀還鼎:「鯀還乍(作)寶用鼎」。此外,史牆盤:「剛鯀」,表示「剛謹」之意(參裘錫圭)。
竹簡用作人名,是大禹的父親。《郭店楚簡.語叢一》:「天生鯀」。《書.堯典》:「於﹗鯀哉。」孔安國傳:「鯀,崇伯之名。」陸德明釋文:「馬云:禹父也。」
」是大禹的父親,亦曾治水,「」字從魚可能與治水有關。唐蘭認為鯀象手持繩索繫大魚,臧克和認為是對水神進行巫術控制的儀式,姑備一說。
《說文》:「鯀,魚也。从魚系聲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