粵 普
木
75
3
(7)
李
繁 簡 港 單讀音字
繁簡對應
繁   簡  
UTF-8 E6 9D 8E
大五碼 A7F5 
倉頡碼 木弓木 
Matthews 3852 
漢語大字典 (一版)1162;(二版)1245  
康熙字典 439 
Unicode U+674E
GB2312 3278 
四角號碼 4040.7 
頻序 A/B 535  1085 
頻次 A/B 4744  657 
普通話 l    
小篆
字例: 1/1
金文
字例: 1/2
(部件樹)
甲骨
字例: 1/1
(部件樹)
簡帛文字
字例: 14/14
其他
字例: 4/4
《說文》 解釋 部居 相關異體
李 果也。从木,子聲。〔良止切〕杍,古文。 (114 / 110) 木 杍
《廣韻》 頁碼 反切 註解
李 252 良士
中
古
音
聲母 清濁 部位 聲調 韻攝 韻目 開合 等第
來 次濁 舌 上 止 之/止 開 三
形義通解
 略說: 甲骨文從「子」從「來」,「李」是一雙聲符字。因用為李樹的果實,「來」逐漸類化作「木」(鄭剛、季旭昇)。本義疑為果名(許慎)。現多用作姓氏。
69 字

 詳解: 甲骨文「李」字從「來」從「子」(季旭昇),見《合集》19564。或有分開釋為「來子」二字,由於卜辭辭殘,無法考訂。另《合集》41605有從「木」從「子」的「李」字,字屬偽刻。

  「李」以「子」、「來」為聲符,三字古音相近。因「李」用作果名,所以改聲符「來」為「木」。金文有從「木」從「子」的「李」,用作人名,見散氏盤。戰國陶文與璽印已進一步類化成「木」。

  戰國竹簡繼承甲骨文從「來」從「子」的寫法,讀為「理」,指法官。如《上博竹書一.容成氏》簡29:「乃立咎(皐)陶㠯(以)為李」,全句指於是命令皐陶作法官。另如《上博竹書八.李頌》簡2:「氏(是)古(故)聖人兼此,和勿(物)以李(理)人情。」「李」亦通假為「理」,指調理。全句指因此聖人兼有這些美德,協和事務以調理人情。

  《說文》:「李,果也。从木,子聲。杍,古文。」按「杍」字從「木」,「子」聲,並非「李」字古文。王筠《說文句讀》:「不言古文李者,蓋本云古文梓。梓字爛脫,校者以形似而附此也。〈周書〉:『梓材』,馬融曰:『古作杍字。』」
447 字


相關漢字: 子,來,木,理,杍
粵語音節 & 根據 同音字 詞例(解釋) / 備註

黃p20 周p74
李樹,桃李滿門,李白,李商隱
李p157 何p141
HKLS 人文 同聲同韻 同韻同調 同聲同調
其他方言讀音
本字庫於「李」字下錄有19個方言點的讀音 詳細資料
《讀史方輿紀要》地名
李陽巡司, 李市鎮巡司, 李廣鎮巡司 (3/3) 詳細資料
成語彙輯
張冠李戴, 投桃報李, 李代桃僵, 瓜田李下, 桃李不言,下自成蹊… (5/125) 詳細資料
配搭點:
儩, 悝, 瓜, 夭, 穠, 襛, 桃, 湔, 張, 栯
詞類 英文意義
n. plu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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