漢字甲骨部件分析

部件: 女 (主部件) 共 41 字

主部件 | 包括子部件
上一頁 | 下一頁31 - 40
漢字部件甲骨形義通解
從「」,「」聲,本義疑為好貌,主要用於女子名字。
甲金文與篆文皆從「」,「」聲,本義疑為好貌,主要用於女子名字。《說文》:「婤,女字也。从女,周聲。」《廣韻.尤韻》:「婤,好皃(貌)」。
卜辭辭殘而義不明,見於《屯》3310。
金文用作女子姓名,如陳伯元匜:「敶(陳)白(伯)□之子白元乍(作)西孟媯婤母𦩱(媵)釶(匜)。」 「」為姓氏,「婤母」為女子名,全句意謂匜銘記陳伯之子為長女嫁給西氏而鑄造陪嫁的器皿。
古書用作女子名,如《左傳.昭公七年》:「嬖人婤姶生孟縶」。
從「」從「」,「」亦是聲符。「」是「」的初文,「」本指掃帚,傳統認為打掃是婦女的職責,故用「」來表示婦女。後因「」專指掃帚,故加「」旁以表示婦女之義。參見「」。
」甲骨文本來以「」表示,「」本指掃帚,中國傳統男主外,女主內,打掃清潔是婦女的職責,故用掃帚來表示婦女。後為明確其義,故又加上「」旁。金文、戰國文字「」字構形與甲骨文同,戰國竹簡或於「」中增飾筆。《說文》:「婦,服也。从女持帚洒掃也。」《釋名.釋親屬》:「婦,服也,服家事也。」按以「」釋「」為聲訓。
甲骨文「」用作婦名,如《合集》14025:「婦娘示三」,指婦娘驗收了三(塊龜甲)。另,甲骨常見「婦好」一名,郭沫若認為「婦好」乃武丁的配偶,名字常見於從事征戰的甲骨卜辭中。又《合集》18060:「王婦」,有以為「」指王的配偶(徐中舒、劉興隆);一說殷代的「」應指兒媳,即兒子的配偶,而非商王的配偶,而傳世文獻多有類似記載(李學勤),如《爾雅.釋親》:「子之妻曰婦。」《春秋穀梁傳.宣元年》:「婦,緣姑言之之詞也。」《詩.衛風.氓》:「三歲為婦,靡室勞矣。」鄭玄箋:「有舅姑曰婦。」按「」指丈夫的父親,「」指丈夫的母親。
金文「」可與「」相對,指兒媳。婦𨷼甗:「婦𨷼乍(作)文姑日癸尊彝。」另「」亦可指配偶,仲𠭯父盤:「邛(江)君婦龢乍(作)其壺。」「邛君」指江國國君,郭沫若認為「婦龢」是江君之妃名。又金文中有「婦子」一詞,與「妻子」義同,指配偶與子女。令簋:「婦子後人永寶。」《詩.豳風.七月》:「同我婦子,饁彼南畝。」金文「」亦泛指婦女,縣妃𣪕:「易(賜)女(汝)婦、爵、𢦚之戈(柲)、周(琱)玉、黃□」,指賜給你婦女、酒器等物。
戰國竹簡「」用作本義,指婦人,《上博竹書四.曹沫之陳》簡34:「佖(匹)夫寡婦之獄詷(訟),君必親身聖(聽)之。」
甲骨文和篆文都從「」,「」聲,本義為無厭地貪愛財物,後引申為卜者詐告吉凶。
」之甲骨、篆文皆從「」,「」聲,本義為無厭地貪愛財物,後引申為占卦的人用騙人的徵兆告知吉凶。《說文》:「婪,貪也。从女,林聲。杜林說:卜者黨相詐驗爲婪。」段玉裁注:「婪,貪也。此與心部之『惏』音義皆同。从女,林聲……杜林說,卜者攩相詐譣爲婪。攩、譣,各本作黨、驗,今正。攩者,許之黨字。譣者,許之驗字也。」可見《說文》及其註解指出「」本義,同時也指出其引申義。「」字從「」,表示貪財,是因為古人對女性有偏見(裘錫圭),參見「」。
甲骨文辭例甚少,語義不明,參見《合集》10298。
古書用其本義,如《楚辭.離騷》:「眾皆競進以貪婪兮」,王逸注:「愛財曰貪,愛食曰婪」,全句意謂眾人爭相鑽營貪婪成性。
甲骨文從「」,「」聲,本義為連襟,即姐妹的丈夫之間的相互稱呼或合稱。
甲骨文從「」,「」聲,本義為連襟,即姐妹的丈夫之間的相互稱呼或合稱,另有認為「」本義為形容女子美麗的樣子(參馬如森),姑備一說。《玉篇.女部》:「婭,姻婭也。」《爾雅.釋親》:「兩壻相謂曰亞」,「」即是「」。
卜辭疑用作女奴之字,表示祭牲(參于省吾、黃錫全等),見於《合集》22301。
古書用其「連襟」之義,即姐妹的丈夫之間的相互稱呼,如《後漢書.酷吏傳序》:「而閹人親婭,侵虐天下」;又如《新唐書.李傑傳》:「內恃玄宗婭婿」。
古詩用其「妖嬈之態」義,如五代和凝《江城子》:「婭姹含情嬌不語」。
從「」,從「」,「」亦聲,本義為男子娶妻。
從「」,從「」,「」亦聲,本義為男子娶妻。甲骨已見「」字,只用為人名;而嫁娶之「」甲骨寫作「」,本義為取得,從拿取而引伸嫁娶之意,表示男子娶得女子,成家立室。《說文》:「娶,取婦也,从女,从取,取亦聲。」段玉裁注:「取彼之女,為我之婦也。經典多假取為娶。」後以「」為嫁娶之專字。參「」。《書‧益稷》:「娶於塗山。」漢桓寬《鹽鐵論‧未通》:「二十而冠,三十而娶,可以從戎事。」
甲骨文從「」,「」聲,本義疑為美女。
甲骨文從「」,「」聲,本義疑為美女。《集韻.厚韻》:「娵,美女。」「」亦多用在詞彙「娵訾」中,「娵訾」為星名,十二星次之一,其位置相當於黃道十二宮中的雙魚宮。《爾雅.釋天》:「娵觜之口,營室東壁也。」《左傳.襄公三十年》:「歲在娵訾之口」,意謂歲星在娵訾的口上。
甲骨文用作婦女姓名,如《合集》3297正:「娵冥(娩)」,意謂叫娵的婦女分娩。
古書用其本義,如《漢書.楊雄傳》:「娵、娃之珍髢兮」,顏師古注:「娵、娃皆美女也。」全句意謂美女的秀髮。
甲金文從「」從「」,構義不明。小篆從「」,「」聲。《說文》以為本義是喜愛。
甲金文從「」從「」,構義不明。甲骨文所從的「」多在「」下,金文同。甲金文皆用為人名。如《合集》14035正丙:「□子媚娩,[女力]。 」、「鼎(貞):子媚娩,不其[女力]。」卜問子媚生產的吉凶。又如子媚觚:「子媚。」
小篆從「」,「」聲,寫作左右結構。《說文》以為本義是喜愛。《說文》:「媚,說也。从女,眉聲。」段玉裁注:「『說』今『悅』字也。〈大雅〉毛傳曰:『媚,愛也。』」如《詩.秦風.駟驖》:「公之媚子,從公于狩。」孔穎達疏:「媚,訓愛也。」《左傳.宣公三年》:「以蘭有國香,人服媚之如是。」楊伯峻注:「『服媚之』者,佩而愛之也。」
」表示取悅他人、討好。如《尚書.冏命》:「無以巧言令色便辟側媚,其惟吉士。」《史記.伍子胥列傳》:「無忌既以秦女自媚於平王,因去太子而事平王。」
」也表示美好。《廣雅.釋詁一》:「媚,好也。」如《論衡.定賢》:「或骨體嫺麗,面色稱媚,上不憎而善生,恩澤洋溢過度,未可謂賢。」《文選.陸士衡〈文賦〉》:「石韞玉而山輝,水懷珠而川媚。」
」又特指姿容美好、嬌媚。《玉篇.女部》:「媚,嫵媚。」如《文選.司馬長卿〈上林賦〉》:「柔橈嫚嫚,嫵媚孅弱。」唐代白居易〈長恨歌〉:「迴眸一笑百媚生,六宮粉黛無顏色。」
甲骨文從「」從「」,「」是聲符,疑作女子姓名。
」字的甲骨文從「」,「」聲。《類編.女部》:「音秦,女字」。陳秉新認為「」當為女奴之類,疑為商時秦地女子。如《合集》1086:「周以嫀」。「」為動詞,致送、貢納、帶來之義,全句意謂周送來叫嫀的女奴。
甲骨文「」會女人生孩子之意,數小點象羊水,本義是生育,是「」的異體。
甲骨文從「」從倒子,「」或作「」形,「」形或不倒轉,但「」形必在「」形下面,表示產子,「」旁數小點象羊水,本義是生育,是「」字的異體字。或省去人形,只從倒子從數點(羊水)。或加「」旁,象女子生育,以手持衣物襁褓接之。母系氏族之酋長是一族之始祖母,因為孕育子孫有功,故以毓尊稱之,後世沿用此尊號,稱君長為毓,典籍皆作后(郭沫若、徐中舒)。王國維認為「」、「」、「」本一字,可作參考。因倒子位於人後,故引申為先後之後。
甲骨文讀作「」,表示君長,是殷先公先王的稱號。又用作先後之後,為廟號區別字。金文表示養育,牆盤:「毓子孫」,又通讀為後,是商王廟號,毓且丁卣:「用乍毓且(祖)丁尊」,指帝辛(紂王)之祖父文丁(參杜迺松)。
」是「」字的異體,《說文》:「育,養子使作善也。从𠫓肉聲。《虞書》曰:教育子。毓,育或从𣫭。」
甲骨文及篆文從「」,「」聲,本義未明,作女子名用字。
甲骨文及篆文皆從「」,「」聲,本義未明,作女子名用字。《集韻.職韻》:「嬂,女字。」
卜辭用作人名,但人物身份未名,見於《合集》22246(參劉興隆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