漢字甲骨部件分析

部件: 牛 (主部件) 共 12 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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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字部件甲骨形義通解
甲金文象正面的牛頭,有兩隻彎彎的角,商代金文牛角、耳、目、鼻俱全。
甲金文象牛頭,牛角彎曲,商代金文牛角、耳、目、鼻俱全。甲金文表示牛隻,牲畜名,友簋:「易(賜)牛三」。金文又用作人名。《說文》:「牛,大牲也。牛,件也;件,事理也。象角頭三、封㞑之形。凡牛之屬皆从牛。」段玉裁注:「角頭三者,謂上三岐者象兩角與頭,爲三也。牛角與頭而三,馬足與尾而五。」
從「」,「」聲。本義為母牛,與「」相對。「」結合不同獸類形符,表示各種雌性家畜、獸類,後引申為雌性動物的通稱。
從「」,「」聲。本義為母牛,與「」相對。「」結合不同獸類形符,表示各種雌性家畜、獸類,後引申為雌性動物的通稱。《說文》:「牝,畜母也。从牛,匕聲。」《易》曰:「畜牝牛,吉。」段玉裁注:「〈離卦〉辭也。牝爲凡畜母之偁,而牝牛冣吉,故其字從牛也。」母畜相對「」而稱「」,猶如母對父而稱「」(妣)。甲骨文中牛、羊、豕、犬、馬亦與「」結合,表示各種雌性動物。後世各種雌性動物皆以從牛的「」表示,只有從鹿的「」字得以保存。
」本義為雌性家畜、獸類,卜辭中多作祭牲。如《合集》22246:「又(侑)匕(妣)庚牝。」「」表示祭名,「妣庚」是名叫庚的女祖先。全句表示用一隻母牛對妣庚進行祭祀。《淮南子.時則》:「游牝別其群。執騰駒。」高誘注:「是月牝馬懷胎已定,故別其群,不欲騰駒蹏傷其胎育,故執之。」表示為了讓有孕的母馬遠離其他馬匹,須把騰躍的馬駒拘禁,以免踢傷胎兒。
甲骨文從「」,頂部從一小方形,金文從「」,頂部從一小畫,至小篆演變為從「」從「」,疑象牛在鳴叫。《說文》:「牟,牛鳴也。从牛,象其聲气从口出。」
甲骨文疑讀為「」,《合集》14341正:「卯黃牟(牛)」,即宰殺黃牛解。金文用作人名,高奴權:「工隸臣牟」。
《說文》:「牟,牛鳴也。从牛,象其聲气从口出。」柳宗元《牛赋》:「牟然而鸣」。「」字後又惜作謀取的「」,《韓非子》:「游居厚養,牟食之民也。」後乃有「牟取」、「牟利」等用。「」又借作「」、「」、「」等字。
初文作「」,表示地上凹陷之處。小篆從「」,「」聲。
初文作「」,表示地上凹陷之處。甲骨文有從「」從「」的字形,象埋牲於坎之形,最初大概可以表示「坎牛」兩個詞,後來成為「」用於坎牲義(埋牲於坎以祭鬼神)的異體字。又有從「」從「」者,表示被坎的對象是犬。(參裘錫圭)例子如《合集》21260:「□丑卜,尞三牢,[凵牛](坎)二牢。」
小篆從「」,「」聲。《說文》:「坎,陷也。从土,欠聲。」古書中表示地上凹陷之處的例子如《禮記.喪大記》:「小臣爪足,浴餘水棄于坎。」《漢書.李廣蘇建傳》:「鑿地為坎,置熅火,覆武其上,蹈其背以出血。」
」引申表示墓穴。如《禮記.檀弓下》:「其坎深不至於泉,其斂以時服。」又指祭祀用的坑穴。如《禮記.祭義》:「祭日於壇,祭月於坎,以別幽明,以制上下。」
」表示挖掘。如《左傳.昭公六年》:「柳聞之,乃坎、用牲、埋書。」《新唐書.梁師都傳》:「自為梁國,僭皇帝位,祭天於城南,坎地瘞玉得印,以為瑞,建元永隆。」
」可作象聲詞。如《詩.魏風.伐檀》:「坎坎伐檀兮,寘之河之干兮。」毛傳:「坎坎,伐檀聲。」《詩.小雅.伐木》:「坎坎鼓我,蹲蹲舞我。」
」是《周易》八卦之一。《周易.說卦》:「坎者,水也,正北方之卦也。」又《周易.序卦》:「坎者,陷也。陷必有所麗,故受之以離。」
」後來還表示條狀突起物。如《齊民要術.種槐柳楸梓梧柞》:「至春凍釋,於山陂河坎之旁,刈取箕柳,三寸截之,漫散即勞。」《明史.河渠志二》:「而其所鑿邳州上下,悉黃河故道,濬尺許,其下皆沙,挑掘成河,經宿沙落,河坎復平,如此者數四。」
從「」從「」,「」表雄性器官,結合不同獸類形符,表牛、羊、馬等雄性家畜或獸類(由於公豬有「」字表示,故除外)。本義是雄性動物,與「」相對。
」字之釋形說法甚多。郭沫若以為「」為牡器之象形。馬如森、徐中舒等釋「」從牛從「」,「」表示雄性動物的符號。季旭昇進一步認為,甲骨文表示公豬的「」(「」)從「」,而「」字在甲骨文中畫出整個身體,表生殖器的「」與身體相連。由於牛、羊等字只表現頭部,無從附着牡器,所以「」與牛、羊身體獨立開來。因「」形和甲骨文簡寫的「」字一樣,後人都以為雄獸旁從「」。
《說文》:「牡,畜父也。从牛,土聲。」段玉裁注:「土聲求之疊韻、雙聲皆非是。蓋當是從土,取土為水牡之意。」王國維因「」古音屬之部,「」在尤部,之、尤二部音近而認為「」從「」得聲。根據以上分析,「」字既不從「」,也不從「」,而從「」。
」甲骨文用作祭牲。如《乙》2854:「辛未卜,卯于祖牡(從羊)、䝅。」表示宰割公羊、公豬以祭祀祖先。
」屬「明母」,今音多讀鼻音聲母m,但在閩南方言中讀唇音聲母b,與歷史上「去鼻化音變(Denasalization)」相關。

甲金文從「」從「」,「」象欄圈的象形初文,字或從「」。「」象家畜關在欄圈內,本義是欄圈。
甲金文從「」從「」,「」象蓄養牛羊的欄圈,本義是欄圈。古人以欄圈豢養用來祭祀的牲畜,「」在甲金文中多指祭牲,從「」專指用來祭祀之牛,從「」則專指用來祭祀之羊。戰國竹簡「」多寫作「」形。《說文》:「牢,閑,養牛馬圈也。从牛,冬省。取其四周帀也。」按《說文》:「閑,闌也。」即「」是木欄的意思。另「」字不從「」省,所謂從「」,實象牢形,即許慎所說取其四周包圍之義(李孝定)。
甲骨文「」指圈養之祭牲,如《合集》21260「𤉲(燎)三牢」,即以三隻祭牲進行燎祭。
金文「」字用作動詞,指進獻祭牲,如貉子卣「王牢于阹」,指王於阹地進獻祭牲。
傳世文獻中仍有用作本義,指蓄養牛羊的欄圈。《詩.大雅.公劉》:「執豕于牢,酌之用匏。」鄭玄箋:「其羣臣乃造其羣牧,執豕於牢,以為飲酒之殽。」《戰國策.楚策四》:「亡羊而補牢,未為遲也。」「」從欄圈引申有牢固之義(段玉裁),《廣雅.釋詁一》:「牢,𩋆(堅)也。」如《韓非子.難一》「朞年而器牢」,指滿一年而器物變得牢固。
甲金文「」會手持鞭子放牛之意,本義是放牧。
甲骨文及早期金文從「」從「」的象形初文,表示手拿鞭子牧牛(羅振玉、王襄、于省吾)。
後來改從「」從「」,象手持木棒牧牛之形。「」的本義是牧牛,後泛指牧養牲畜,引申表示牧人。《說文》:「牧,養牛人也。从攴从牛。《詩》曰:『牧人乃夢。』」
甲骨文用作職官名。金文也用作職官名,表示牧人,負責照料牲畜的人。同簋:「𤔲昜(場)林吳(虞)牧。」郭沫若:「牧,牧人。」表示治理管理山林的官員和牧人。《周禮.地官司徒.牧人》:「牧人掌牧六牲而阜蕃其物,以共祭祀之牲牷。」又用作地名、人名。
戰國竹簡已見「牧人」一詞,《上博楚竹書四.采風曲目》簡3:「牧人」。
甲骨文從「」,「」聲。本義是雜色牛。
甲骨文從「」,「」聲。本義是雜色牛。
裘錫圭指出從「」,「」聲的「」是由「勿牛」合文演變而成的;甲骨文「」與「」對稱,可能騂牛之外的各種毛色的牛都可稱為「物牛」或「犁牛」。《淮南子.說山訓》:「髡屯犁牛,既科以橢。」高誘注:「犁牛不純色」,「犁牛」指雜文或不純色之牛,與農耕無關(徐中舒)。
甲骨文表示雜色牛,《合集》32377:「三物」,指三隻雜色牛。
《說文》:「物,萬物也。牛爲大物,天地之數,起於牽牛,故从牛,勿聲。」
甲骨文從「」從「」從「」從數點(以◎表示),數點象水滴,會用帚和水刷洗牛之意(唐蘭、裘錫圭)。
甲骨文從「」從「」從「」從數點(以◎表示),數點象水滴,會用帚和水刷洗牛之意(唐蘭、裘錫圭)。一說象手持帚驅趕、毆打牛之形(徐中舒)。
甲骨文表示侵伐。「土方侵我田十人」。金文從「」從「」從「」,為小篆所本。金文用作人名,鐘伯侵鼎:「大(太)帀(師)鐘白(伯)侵」。
《說文》:「漸進也。从人又持帚,若埽之進。又,手也。」段玉裁注:「《穀梁傳》曰:『苞人民,毆牛馬曰侵。』」
甲金文從「」,「」聲,小篆省作從「」從「」。甲骨文用作地名,金文表示雄性牲畜,大簋:「易(賜)芻(犓)騂犅」。又用作人名。
《說文》:「犅,特牛也。从牛岡聲。」段玉裁改為「犅,特也。」注云:「今本作特牛也,依詩正義訂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