漢字甲骨部件分析

部件: 田 (主部件) 共 12 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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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字部件甲骨形義通解
甲金文「」象一塊塊田,本義是農田。
甲金文象一塊塊田。田間阡陌縱橫交錯之形。本義是田地。古代田獵和農業有很密切的關係,田獵為農耕做了準備工作。古人用火驅逐野獸,會把長滿了野草雜樹的野地燒成空地,這種空地會被人們開墾為耕地。田獵還有為農田除獸害的作用,《禮記.月令》:「驅獸,毋害五穀。」所以耕田的「」和田獵的「」完全同字(裘錫圭)。
甲骨文用作本義,表示農田,《合集》:28628「王其省田」,表示王視察農田。又表示田獵、狩獵,後作「」,《合集》24496:「王往田」,表示王去狩獸。《屯南》226:「王其田獸,亡(無)𢦔(災)。」「田獸」即「畋狩」,即是打獵。又用作官名、爵稱,即後世的「」,《合集》36511:「多田(甸)」。「」本來是商王派往某地負責農墾的職官,後來具有諸侯的性質(裘錫圭)。
金文用作本義,表示田地,衛鼎:「余舍女(汝)田五田」,末「」字用作單位,表示我給你五塊田。「田器」即農具,散氏盤:「我既付散氏田器」,表示我已給與散氏農具。又讀作「」,表示諸侯爵稱,令方彝:「諸侯:侯、田(甸)、男」。大盂鼎:「隹(唯)殷邊侯、田(甸)𩁹(與)殷正百辟率肆于酒」,表示商朝周邊的侯、甸和百官皆放縱酗酒。
戰國中山國金文加從「」旁為意符作「𤝗」,專門表示田獵之「」,中山王圓壺:「茅(苗)蒐𤝗(田)獵」。《穀梁傳.桓公四年》:「春曰田,夏曰苗,秋曰蒐,冬曰狩。」《書.無逸》:「不敢盤于遊田。」孔穎達疏:「田謂畋獵。」《易.恆》:「田无禽。」孔穎達疏:「田者田獵也。」
《說文》:「田,陳也。樹穀曰田,象四囗十,阡陌之制也。凡田之屬皆从田。」段玉裁注:「象阡陌之一縱一横也。」
」字會疏菜或幼苗在田中生長之意,本義為苗圃。
」字從「」從「」,會疏菜或幼苗在田中生長之意,本義為苗圃。羅振玉認為象田間有蔬菜,是「」的初文。發展到金文,早期字形保留了甲骨的古樸原貌,後期從用從父亦聲,「」字遂從會意改為形聲。
」被借用為人名、族名、地名;田圃之義則加義符「」造「」字來表示。
甲金文從「」從「」,「」象耒耜形,會用耒耜於田中耕作之意。因農耕者為男性,故以「」作為男子的稱呼(徐中舒)。
甲金文從「」從「」,「」象耒耜形,會用耒耜於田中耕作之意。因農耕者為男性,故以「」作為男子的稱呼(徐中舒)。
甲骨文表示男服。金文亦表示男服,古爵名。令方彝:「侯、田(甸)、男」。《書.康誥》:「侯、甸、男、邦、采、衛。」孔傳:「男服去王城二千里。」又表示男子,齊侯盤:「男女無期」。又表示兒子,翏生盨:「百男百女千孫」,又用作人名,弔男父匜:「弔男父乍為霍姬賸(媵)它(匜)。」
《說文》:「丈夫也。从田从力。言男用力於田也。凡男之屬皆从男。」段玉裁注:「人長一丈,故曰丈夫。白虎通曰:『男,任也。任,功業也。』古男與任同音。」參見「」。
甲骨文從「」從「」,象種樹於田界之上,以為疆界。金文從「」從「」,「」下或從「」。「」的本義是邦國、國家。
甲骨文從「」從「」,象種樹於田界之上,以為疆界。字形與《說文》的古文相近,王國維以為古文上部的「」形是「」之譌。金文從「」從「」,「」下或從「」。參見「」、「」。
」的本義是邦國、國家。甲骨文用本義,如《合集》846:「鼎(貞):𢎥(勿)𠦪(禱)年于邦土。」「邦土」即「邦社」,意謂邦國的土地之神。
金文亦用本義,如史牆盤:「匍(撫)有上下,䢔(會)受萬邦。」意謂擁有上天下地和四方萬國。(參裘錫圭)又如盠方彝:「天子不叚不其萬年保我萬邦。」
戰國竹簡也表示邦國,如《郭店簡.老子乙》簡17:「攸(修)之邦,丌(其)惪(德)乃奉(豐)。」意謂推廣至國家,他的德行就會豐盛。傳世本《老子.第五十四章》作「修之於國,其德乃豐」,避漢高祖劉邦名諱改「」為「」。又如《上博竹書二.魯邦大旱》簡1「魯邦大旱」,意謂魯國發生大旱災。
古「」、「」為一字(王國維),「」也表示分封。如《上博竹書八.成王既邦》簡1「成王既邦周公二年」,「」讀為「」,意謂成王分封周公的第二年。又如《清華簡二.繫年》簡104:「改邦陳、蔡之君,囟(使)各復其邦。」表示改封陳國、蔡國的君主,使他們各自復國。傳世古書中的例子如《墨子.非攻下》:「唐叔與呂尚邦齊、晉。」
甲骨文從「」從四個「」或「」,象圈起土地,種滿草木,鳥獸在此棲身,以便人們在此打獵。本義是種植草木、畜養鳥獸的園子。
甲骨文從「」從四個「」或「」,「」象圍牆或柵欄,「」象青草,「」象樹木。全字象圍起一塊有大量草木的土地,供禽獸棲息,以便王公貴族到此田獵。甲骨文的異體或從「」,「」聲。金文變為從「」,「」聲。戰國竹簡從「」,「」聲。《說文》:「囿,苑有垣也。从囗,有聲。一曰:禽獸曰囿。𡈹,籒文囿。」段玉裁注:「《周禮》注曰:『囿,今之苑。』按古今異名。」「引伸之,凡淵奥處曰囿。」「又引伸之,凡分別區域曰囿。」「《大雅.靈臺》傳曰:『囿所以域養禽獸也。』域養者,域而養之。」《荀子.王霸》:「合天下而君之,飲食甚厚,聲樂甚大,臺謝甚高,園囿甚廣。」「」字後來又表示菜園、果園、區域,引申為聚集、事物萃集之處,再引申為拘泥、局限,即樊囿的「」;而拘泥於已有的看法、經驗稱為「囿於成見」。
甲骨文用作本義,表示種植草木,畜養禽獸的園子。《合集》9488:「王往囿」,意謂商王前往園囿。
金文通假為「」,秦公簋:「竈(肇)囿(域)四方」,「竈囿」即《詩.商頌.玄鳥》「肈域彼四海」之「肈域」,鄭玄認為「」通假為「」,表示以四海為兆域,「兆域四方」即以四方為國家的彊界、版圖(參楊樹達)。
戰國竹簡用作本義,《睡虎地秦簡.為吏之道》簡34叄:「苑囿園池」。
甲骨文從「」從「」,象手持工具平整田地之形,本義是平田。
金文從「」從「」(象手形),「」旁與「」旁在古文字中常常通用。
《說文》:「畋,平田也。从攴、田。《周書》曰:『畋尒田。』」《尚書》「畋爾田」,孔穎達疏:「治田謂之畋,猶捕魚謂之漁,今人以營田求食謂之畋食,即此畋。」
甲骨文辭殘,用義不明。金文表示與農業有關,與「」同義,季姬方尊:「畋臣」,即從事農業的臣。
戰國竹簡表示畋獵、狩獵,《上博竹書三.周易》簡8:「畋又(有)禽」,表示畋獵有所擒獲。
古代農業和畋獵關係密切,參見「」。
甲金文從「」從「」或「」,「」象絲繩,「」是古代養禽獸之所。表示田獵得來的野獸,用繩索拴繫,養在園囿之中,作為家畜。本義是畜養,又表示禽畜。
甲金文從「」從「」或「」,「」象絲繩,「」是古代養禽獸之所。表示田獵得來的野獸,用繩索拴繫,養在園囿之中,作為家畜。本義是畜養,又表示禽畜。《淮南子》曰:「拘獸以為畜。」《說文》:「畜,田畜也。《淮南子》曰:『玄田爲畜。』𤲸,《魯郊禮》畜从田从兹。兹,益也。」
甲骨文「」所從「」的「」內或有小點,或有「」,表示田野中的植物,後來金文簡化為「」。一說「」亦是聲符(金國泰、張世超、董蓮池)。
甲骨文表示飼養,《合集》29415:「王畜馬」。
金文表示畜養,引申為羅致、治理人才,秦公鎛:「咸畜百辟胤士」,意謂羅致百官賢士。又通假為「」,䜌書缶:「余畜孫書也」,「書也」是人名,「畜孫」即孝孫,猶言今天的「孝子賢孫」。
戰國竹簡表示牲畜,《睡虎地秦簡.日書甲種》簡100正:「殺日,勿以殺六畜。」又表示畜養,《郭店簡.六德》簡15-16:「畜我女(如)丌(其)子弟」。《上博竹書三.周易》簡30:「畜臣妾」。《上博竹書四.內豊》簡2-3:「古(故)爲人父者,言人之父之不能畜子者,不與言人之子之不孝者;古(故)為人子者,言人之子之不孝者,不與言人之父之不能畜子者。」《上博竹書四.內豊》簡5:「與父言,言畜子;與子言,言孝父。」又表示治理,《上博竹書二.民之父母》簡14:「亡(無)備(服)之喪,以畜萬邦」。《上博竹書四.曹沫之陳》簡21:「凡畜群臣,貴戔(賤)同等。」意謂對待群臣,貴賤要用同一個標準(季旭昇)。《詩.小雅.節南山》:「式訛爾心,以畜萬邦。」高亨注:「望你改變心腸,以治理天下。」
漢帛書通假為「」,《馬王堆帛書.老子甲本》第126行:「六親不合,案(安)有畜茲(慈)」,第126-127行「絕仁棄義,民復畜茲(慈)。」《馬王堆帛書.老子乙本》第234行作「孝茲(慈)」。又表示治理,《馬王堆帛書.老子乙本卷前古佚書》第6行:「畜臣有恆道,使民有恆度。」意謂治理臣下有常道,役使人民有常法。
另參見「」。
甲骨文從「」從◎,金文從「」從「𠦒」,◎、「𠦒」象用來捕獵鳥獸的有柄的網。「𠦒」是「」的象形初文。(參季旭昇)「」的本義是捕獵用的網。
甲骨文從「」從◎,金文從「」從「𠦒」,◎、「𠦒」象用來捕獵鳥獸的有柄的網。「𠦒」是「」的象形初文。(參季旭昇)「」的本義是捕獵用的網。鄭玄認為「」的形制特點是網小而柄長。《禮記.月令》鄭玄注曰:「罔小而柄長謂之畢。」「」是意符,表示與田獵有關。包山楚簡「」字又疊加「」為意符。
《說文》:「畢,田罔也。从𠦒,象畢形微也。或曰:甶聲。」段玉裁改為「田网也。从田、从𠦒象形。或曰:田聲。」注:「謂田獵之网也。」「《小雅》毛傳曰:『畢,所以掩兔也。』《月令》注曰:『罔小而柄長謂之畢。』按《鴛鴦》傳云:『畢掩而羅之。』然則不獨掩兔,亦可掩鳥。皆以上覆下也。」
甲金文用作人名,「畢公」是周文王的兒子姬高,因為封於畢地稱為畢公,與周公、召公同為周初重臣。金文又用作地名。召卣:「賞畢土,方五十里。」表示賞賜畢地,唐蘭認為「方五十里」等於二千五百個方里(〈論周昭王時代的青銅銘刻〉,《古文字研究》第2輯)。又通假作「」,表示謹慎,邾公華鐘:「余畢(毖)恭威(畏)忌」,意思是說我謹慎敬畏。《說文》:「毖,慎也。」(孫詒讓《古籀拾遺》)
甲金文從「」,「」聲。後期金文於「」下加「」,遂變成「」形。疑本義是農夫。
甲金文從「」,「」聲。後期金文於「」下加「」,遂變成「」形。疑本義是農夫。《說文》:「畯,農夫也。从田夋聲。」
甲骨文辭殘,用義不明。金文用法有二:一、表示長久,㝬鐘:「㝬其萬年,畯保四或(國)」,「畯保四國」即長保四國之意。此鼎:「畯臣天子」,表示長久地臣於天子,服事天子。孫詒讓曰:「凡金刻之言畯者,並當讀為駿,《爾雅.釋詁》:『駿,長也。』」二、讀為「」,表示改正,大盂鼎:「畯正厥民」,表示使人民改正向善,與《尚書.康誥》「作新民」意思相同(參裘錫圭1978)。《國語.楚語》:「有過必悛」,韋昭注:「悛,改也。」一說應讀為「」,表示信實、誠實,大盂鼎:「畯正厥民」,即信實地改正或治理他的人民。「」讀為「」最早由張政烺提出,裘錫圭(2012)加以發揮。
甲骨文從二「」,金文與甲骨文形同,或於「」之上下增橫畫,以表示田與田間之疆界。「」、「」是「」的初文,本義是田界,引申表示疆界。
甲骨文從二「」,金文與甲骨文形同,或於「」之上下增橫畫,以表示田與田間之疆界。「」、「」是「」的初文,本義是田界,引申表示疆界。《說文》:「畺,界也。从畕;三,其界畫也。疆,畺或从彊土。」段玉裁注:「《七月》:『萬壽無疆』。《傳》曰:『疆,竟也。』田部曰:『界,竟也。』然則畺、界義同,竟、境正俗字。」參見「」、「」。
甲骨文用為地名,金文表示界限、止境,後世作「」,奚子宿車鼎:「子孫永寶,萬年無畺。」田季加匜:「萬年無畺,子子孫孫永寶用亯。」表示萬年無界限、永無窮盡之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