漢字甲骨部件分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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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字部件甲骨形義通解
鹿
甲金文象側視之鹿形,強調鹿分叉的雙角,本義是鹿。
甲金文象側視之鹿形,強調鹿分叉的雙角,本義是鹿。甲骨文象「鹿」上有雙角,下有四足之形,或作一角、兩足之形。《說文》:「鹿,獸也。象頭、角、四足之形。鳥、鹿足相似,从匕。凡鹿之屬皆从鹿。」金文亦多作雙角、四足之形,戰國文字雙角漸漸簡化,似一角,與獨角之「」字上部形近。參見「」。又戰國時期「鹿」字下部多寫作兩腳相背之形。
甲金文「鹿」字用作本義。《合集》10410正:「隻(獲)鹿五」,指捕獲五隻鹿。又《合集》10265:「逐鹿。」命𣪕:「王易(賜)命鹿」,王賜給命一隻鹿。貉子卣:「王令(命)士衜(道)歸(饋)貉子鹿三」,即王命令士道饋贈三隻鹿給貉子。
戰國簡中「鹿」可讀為「」,解殺戮,《上博楚竹書二.容成氏》簡41有「亡宗鹿(戮)族」一詞,就是指消滅祖宗,戮殺家族。
鹿」在傳世古書多用作本義,唯時有用來比喻為政權或爵位。《史記.淮陰侯列傳》:「秦失其鹿,天下共逐之。」裴駰《集解》引張晏:「以鹿喻帝位也。」按「逐鹿」本指追逐鹿隻,後詞義引申為爭逐權力,所以「鹿」又可比喻為權位,今天仍用「逐鹿中原」來比喻群雄爭奪天下。
甲骨文從「」從「鹿」,表示麋鹿掉進陷阱或坑坎裏。金文從「」從「」,人的下部畫有腳趾形,表示人掉進陷阱。本義是陷阱。
甲骨文從「」從「鹿」,表示麋鹿掉進陷阱或坑坎裏。金文從「」從「」,人的下部畫有腳趾形,表示人掉進陷阱。本義是陷阱。甲骨文「」或改寫為「」,陷阱之意更為明白。甲骨文象坑坎的「」金文改寫為「」,或加從「」,「」象持棍擊打,這是因為「」從陷害引申為侵入、攻打之意。《說文》:「陷,高下也。一曰:『陊也。』从𨸏从臽,臽亦聲。」段玉裁注:「高下者,高與下有懸絕之勢也。高下之形曰陷。故自高入於下亦曰陷,義之引申也。《易》曰:『坎,陷也。』……凡深沒其中曰陷。」
甲骨文表示用陷阱捕獸,乃常見的田獵方法。如《合集》5579正:「■其陷麋于斿。」
金文表示攻打、侵入,㝬鐘:「南或(國)𠬝子敢臽(陷)虐我土。」「𠬝子」是南方的部族名,意謂南國𠬝子敢入侵騷擾我的國土。晉侯𩵦鐘:「王降自車,立,南鄉(向),寴(親)令晉侯𩵦:自西北遇(隅)敦伐[熏勹]城。晉侯率厥亞旅、小子、戜人先𢽶(陷)入,折首百,執訊十又一夫。」意謂周王下車,面向南方站立,親自命令晉侯𩵦從西北角攻打[熏勹]城,晉侯率領亞旅、小子、戜人一起帶頭攻入,斬首一百個,捉拿十一人。
戰國竹簡表示攻陷、攻破、占領,《睡虎地秦簡.編年記》簡6-7壹:「六年,攻新城。七年,新城陷。」《睡虎地秦簡.秦律雜抄》簡35:「軍新論攻城,城陷,尚有棲未到戰所,告曰戰圍以折亡,叚(假)者,耐。」意謂軍中就最近攻城的功績論賞,如有城陷時遲到沒有進入戰場,報告說在圍城作戰中死亡而弄虛作假的,應判處耐刑(耐刑指古代剃去鬢鬚的刑罰)。
甲金文從「鹿」,「」聲,篆文承甲金文從「鹿」,「」聲,本義為獐子。
甲金文從「鹿」,「」聲,篆文承甲金文從「鹿」,「」聲,本義為獐子。《說文》:「麇,麞也。从鹿,囷省聲。」段玉裁注:「麇,麞也。《釋獸》曰:『麕,牡麌。牝麜其子麆。』許書皆無其字。葢鹿旁皆後人所箸也。從鹿,囷省聲。葢小篆省囷為禾也。」
卜辭用作人名,見於《合集》4596。
金文做地名,見於師害簋。
古書用其本義,如《左傳.哀公十四年》:「逢澤有介麇焉。」陸德明釋文:「麇,麞也。」「」同「」,即獐子。
甲骨文從「鹿」,「」聲,本義是麋鹿,也叫「四不像」。
「麋鹿」又稱「四不像」,是哺乳動物。毛淡褐色,雄的有角,角像鹿,尾像驢,蹄像牛,頸像駱駝,但從整體來看哪一種動物都不像。性溫順,吃植物。原產中國,是一種稀有的珍貴獸類。 《說文》:「麋,鹿屬。从鹿,米聲。麋冬至解其角。」《急就篇》:「貍兔飛鼯狼麋」顏師古注:「麋似鹿而大,冬至則解角,目上有眉,因以為名也。」甲骨文用作本義,表示麋鹿。甲骨文從「鹿」從「」,「」標聲。後來改換聲符,金文從「鹿」,「」聲,用作人名。麋侯鎛:「麋侯自乍(作)龢鐘用。」
戰國竹簡假借為「」,《睡虎地秦簡.法律答問》:「或與人鬬,縛而盡拔其鬚麋」,表示有人與他人鬬毆,將他人捆綁起來,拔光其鬍鬚眉毛。
甲金文從「鹿」從「」,「」亦是聲符,表示麒麟身上有花紋。「」是「」的異體字,本義是雌性的麒麟。
甲金文從「鹿」從「」,「」亦是聲符,表示麒麟身上有花紋。本義是雌性的麒麟。此字到了小篆加從「」,變成從「鹿」,「」聲。《說文》:「麐,牝麒也。从鹿,吝聲。」段玉裁注:「張揖注〈上林賦〉曰:『雄曰麒,雌曰麟,其狀麇身、牛尾、狼題。』」「」是「」的異體字,只是把聲符「」換為「」。
「麒麟」是古代傳說中的一種動物,形狀像鹿,頭上有角,全身有鱗甲,尾像牛尾。古人認為它是仁獸、瑞獸,《公羊傳.哀公十四年》:「麟者,仁獸也。」故拿它象徵祥瑞,相傳它只會在太平盛世或聖人治世時才出現,時至今日,很多古老寺廟和宮殿裏還保留着麒麟的雕塑或畫像,它亦成為民間繪畫、刺繡等常見的吉祥圖案。相傳孔子作《春秋》,只記載到鲁哀公十四年獵獲麒麟便停止,因為感歎周朝衰落,獲麟的祥瑞沒有應驗之故。而司馬遷仿效孔子,其《史記》亦記載到漢武帝獲麟便停止了。後世以「獲麟」來比喻著作的絕筆。唐李白〈古风〉:「希聖如有立,絕筆於獲麟。」
」、「」本來有別,「」是雌性的,「」是雄性的,由於「麒麟」常常並稱,現在用「麒麟」來表示一個名稱了。甲骨文表示麒麟,《合集》36481正:「白麐」,指白色的麒麟。《漢武帝內傳》:「王母至也,縣投殿前,有似鳥集,或駕龍虎,或騎白麟。」意謂西王母到來,騰空到達大殿之前,像鳥兒翔集,駕御龍虎,乘騎白麟。
所謂「聖人出而麒麟現」,孔子被稱為「至聖先師」,據說孔子出世時有麒麟顯現,故後世用「喜獲麟兒」來表示生出聰穎異常的嬰孩,格外歡喜。古人認為麒麟掌管送子之職,故用「麒麟」來比喻子孫眾多而聰慧,俗語「麒麟送子」寓意多子多孫。《詩.周南.麟之趾》:「麟之趾,振振公子。」意謂麒麟的腳,就好像王公的子嗣那樣興旺。「麟趾呈祥」常用於祝福子孫滿堂、姻緣美滿。「麟吐玉書」、「麒麟負書」就表示有出息、有學問之吉祥徵兆。
金文假借為「」,秦公簋:「高引又(有)麐(慶)」,意謂大大地延續美善。
由於麒麟是罕見而珍貴的吉祥動物,所以成語「鳳毛麟角」表示鳳凰的毛,麒麟的角,比喻珍貴而稀少的人才或事物。《抱朴子.極言》:「若夫覩財色而心不戰,聞俗言而志不沮者,萬夫之中有一人為多矣,故為者如牛毛,獲者如麟角也。」意謂看見財寶美色而不動心,聽到粗言穢語而不沮喪,一萬人當中有一個就已經算多了,所以行事的人多如牛毛,成功的人少如麟角。《顏氏家訓.養生》:「學若牛毛,成如麟角。」明陳子壯《昭代經濟言.務真》:「古者文章氣節、經濟性命之士如鳳毛麐角,寥寥哉﹗代不數人。」意謂古時有文采,有節操,有治國才幹,能經世濟民的賢人猶如鳳凰的毛,麒麟的角,數量很少,一代人中只有幾個。
古文字從「」,「鹿」聲,本義為生於山足的林木,後引申為山腳。
古文字從「」,「鹿」聲,本義為生於山足的林木,後引申為山腳。「」字的甲骨文從「」從「鹿」或「」,金文則從「」從「」。「鹿」、「」音同,且皆為字之聲符,「」、「」之別,實為「聲旁的代換」(裘錫圭)。
《說文》:「麓,守山林吏也。从林,鹿聲。一曰:林屬於山爲麓。《春秋傳》曰:『沙麓崩』。」可見《說文》解釋「」實有兩義,其中「守山林吏」為其引申義,「林屬於山」方為其本義。《禮記.王制》「林麓川澤」,「」用其本義。「」字由「林屬於山」引申為「守山林吏」,殆因「」本為林木,與山林關係密切,故守山林之吏即名為「」(馬敘倫)。
」在甲骨文用作地名。如《合集》37382:「王田于西㯟(麓)」,表示王在西麓打獵。又通假為「鹿」,如《合集》30268:「王其夗(館)麓(鹿)臺」,表示王住在鹿臺。「麓臺」即是古書中的「鹿臺」,指皇帝的行宮一類建築。《史記.殷本紀》「厚賦稅以實鹿臺之錢」,《集解》引傅瓚曰:「鹿臺,臺名,今在朝歌城中。」《正義》引《括地志》云:「鹿臺在衛縣西南二十二裏。」《新序.刺奢》說「紂爲鹿臺,七年而成」,很可能鹿臺在紂以前就有了,紂只是加以擴建而已(宋華強)。
甲金文象一隻鹿有雙角之形,特別強調鹿頭上的一對美麗的鹿角,取義於麗角成雙成對,本義是兩個、一雙、偶。
甲金文象一隻鹿有雙角之形,特別強調鹿頭上的一對美麗的鹿角,取義於麗角成雙成對,本義是兩個、一雙、偶。《小爾雅.廣言》:「麗,兩也。」《玉篇》:「麗,偶也。」由漂亮的麗角引申,「」有美麗、美好之意。
古文字為了描畫一事物,往往把與該事物相連或相關的事物都畫出來,如為表示眉毛之「」,把眼睛也畫出來。「」字以一對麗角表示一雙之意,把鹿的身體也畫出來,才能清楚顯示所畫的是鹿角,《說文》古文和篆文應該是鹿角之形的訛變。
甲骨文表示數,周原甲骨文H11:123「其麗」,《詩.大雅.文王》:「商之孫子,其麗不億?」鄭玄注:「麗,數也。」(徐中舒)
金文用作人名。又見「麗般」一詞,是一種佩飾,典籍作「鞶厲」,形如今少數民族之荷包,掛在肩上而垂下來(郭沫若)。
《說文》:「麗,旅行也。鹿之性,見食急則必旅行。从鹿、丽聲。《禮》:『麗皮納聘』。蓋鹿皮也。𠀙,古文。𠧥,篆文麗字。」段玉裁注:「兩相附則為麗」、「兩而介其間亦曰麗」。
」與「」相通,《周易》有離卦,「」馬王堆帛書本作「」,王家台秦簡《歸藏》作「」。《彖傳》:「離,麗也。」秦簡「」又讀為「」,表示遭受,《睡虎地秦簡.日書甲.詰咎》:「令民勿麗凶央(殃)」。麗讀為罹,《集韻》:「罹,遭也。」《書.湯誥》:「罹其凶害,弗忍荼毒。」孔氏傳:「罹,被。」《書.洪範》:「不罹于咎」。《困學紀聞》引《尚書大傳》「」作「」(王輝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