漢字甲骨部件分析

部件: 虎 (包括子部件) 共 7 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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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字部件甲骨形義通解
甲金文象老虎之形,身上的線條象老虎的斑紋,本義是虎。
」字象虎形,甲骨文上部為虎頭,下部為虎身、虎足、虎尾,戰國文字虎身、足、爪、尾之形簡為人形。《說文》:「虎,山獸之君。从虍,虎足象人足。象形。凡虎之屬皆从虎。𢋪(𠪳),古文虎。𧇂(虝),亦古文虎。」段玉裁注:「山獸之君。从虍从儿。會意。虎足象人足也。已上八字,鉉本妄改,張次立復以鉉本改鍇本,惟韵會如是,此古本之眞也。从儿,韵會作从人,此其誤已久耳。儿部曰:孔子曰在人下,故詰屈,謂人之股腳也。虎之股腳似人,故其字上虍下儿。虍謂其文,儿謂其足也。」許慎據小篆的字形認為「」字從人,不確。段玉裁認為「虎之股腳似人,故其字上虍下儿」,亦誤。「」字不從「」,所謂的「」,其實是老虎足、尾之形的訛變。
甲金文中除「」字外都另有「」字,是指虎的頭部,「」、「」二字都可成為其他漢字的部件,而在古文字中,「」比「」的使用更廣。在《說文》中,「」、「」二字都列作部首,《康熙字典》則只列「」作部首。參見「」。
」在卜辭中作獸名,如《合集》28300:「遘又(有)虎」;作國名,如《合集》6667:「虎方」,即商周時南方小國之名。
由於老虎生性勇猛,因此「」字的配詞,多取勇猛之義,如《漢書.趙充國辛慶忌傳》「漢命虎臣,惟後將軍,整我六師,是討是震。」「虎臣」,指侍衛之臣,參與征戰,從勇猛如虎得名。
甲骨文從「」從一或二「」及「」,「」是聲符(陳劍),構形初義不明,一說從「」從「」,「」象殘骨之形,會二虎爭殘骨之意(陳秉新)。
甲骨文從「」從一或二「」及「」,「」是聲符(陳劍),構形初義不明,一說從「」從「」,「」象殘骨之形,會二虎爭殘骨之意(陳秉新)。
金文有兩種字形,第一種字形從「」從「」,疑由二人並列引申有並、皆之意。後來「」訛變為「」,作為「」的聲符。「」是在「」形中間加一點而成。金文用作人名。第二種字形從「」從「」從「」,與甲骨文形近。金文表示俱、都,是統括之詞,中山王鼎:「謀慮皆從」,中山王方壺:「者(諸)侯皆賀」。
《說文》:「皆,俱詞也。从比从白。」
甲骨文從「」從「」,會虎抓人而欲噬之意,引申而有殘虐之義。
甲骨文從「」從「」,會虎抓人而欲噬之意,引申而有殘虐之義。金文從「」,「」形漸訛作「」並移於「」下。小篆字形承此而來。《說文》:「虐,殘也。从虍,虎足反爪人也。𣑅,古文虐如此。」按《說文》古文與《詛楚文.湫淵》構形相近,皆以「」表「」,參見「」。
甲骨文「」往往與其他災禍字並用(裘錫圭),足見「」由殘害引申有凶禍之義。《合集》17192:「今夕其虐」,即今天傍晚時有災禍。傳世文獻亦有以「」指災禍,如《尚書.盤庚中》:「殷降大虐,先王不懷。」孔安國注:「我殷家於天降大災,則先王不思故居而行徙。」
金文「」用作本義,指殘虐,坍盨:「勿事(使)𧇭(暴)虐從(縱)獄」,指不要使用凶暴殘虐而任意用刑獄。
戰國時期「」亦指殘虐,《詛楚文》:「𧇑(暴)虐不姑(辜)」,即凶暴殘虐無辜的人。《上博楚竹書五.姑成家父》簡1:「厲公無道,虐於百豫,百豫反之。」「百豫」是地名,指厲公殘虐百豫的百姓,百豫的百姓反叛他。
傳世文獻中「」由殘暴引申有暴烈之義,《尚書.金滕》:「惟爾元孫某,遘厲虐疾。」孔安國傳:「虐,暴也。」孔穎達疏:「虐訓為暴,言性命危而疾暴重也。」
甲金文「」從「」從「」,會執杖或武器搏虎之意。
甲骨文及早期金文從「」從「」,會手持棍棒搏虎之意。
西周中期以後,金文於「」上加從「」形,林義光、張日昇認為象一手執虎,一手持兵器去除虎的皮毛,是「」的初文,本義是皮革。姑備一說。
金文用作人名和國名,《漢書.地理志》:「北虢在大陽,東虢在滎陽,西虢在雍。」又讀作「」,表示去除毛的熟皮。彔白簋:「朱虢靳」,表示用紅色熟皮做的靳(靳是古代套在轅馬胸前的皮革)。
《說文》:「虢,虎所攫畫明文也。从虎,寽聲。」
甲骨文從「」從「」,會以戈搏虎之意。
甲骨文從「」從「」,會以戈搏虎之意。(裘錫圭)金文從「」從「」,或從「」從「」。「」象斧鉞一類兵器之形,與從「」意義相當。詛楚文從「」從「𢌵」,象兩手執戈搏虎。(郭沫若)「」是「暴虎」之「」的本字。
甲骨文用本義,如《合集》5516「其[戈虎](虣),隻(獲)」、「其[戈虎](虣),弗其隻(獲)」。卜問去搏虎能否有獲。又用作地名,如《合集》697「[戈虎](虣)侯」。金文「」可通「」,如𦦍盨:「勿使虣(暴)虐從獄。」「」在傳世文獻中亦通「」,表示暴虐。《說文新附》:「𧇭,虐也。」如《周禮.地官司徒.司市》:「以刑罰禁虣而去盜,以泉府同貨而斂賖。」
古書注解往往把「暴虎」解釋為空手搏虎。如《詩.鄭風.大叔于田》:「襢裼暴虎,獻于公所。」毛傳:「暴虎,空手以搏之。」《呂氏春秋.安死》「不敢暴虎」,高誘注:「無兵搏虎曰暴。」從古文字字形看,「暴虎」可以使用兵器。《爾雅.釋訓》:「暴虎,徒搏也。」很可能最初「徒搏」是指不乘田車徒步搏虎,漢代人錯誤理解為徒手搏虎。(裘錫圭)
甲金文從二「」,虎形一正一反,象兩虎相爭鬥之形。羅振玉曰:「此從二虎顛倒,怒而將相鬥之狀。篆文作兩虎並立,則失怒而相鬥之狀矣。」甲骨文用作地名,金文用作人名,意義不詳。《說文》:「虤,虎怒也。从二虎。凡虤之屬皆从虤。」
甲骨文從「」的側面形,從「」聲,是「」的初文。(裘錫圭)「」的本義是大盾。
甲骨文從「」的側面形,從「」聲,是「」的初文。(裘錫圭)「」的本義是大盾。如《合集》36481正:「車二丙、櫓百八十三、函五十、矢……」
金文從「」,「」聲,寫為上下結構。用作人名。
小篆從「」,「」聲,改為左右結構,為後世所本。《說文》:「櫓,大盾也。从木,魯聲。」古書中的例子如《左傳.襄公十年》:「狄虒彌建大車之輪,而蒙之以甲,以為櫓。」杜預注:「櫓,大楯。」又如銀雀山漢簡《孫子兵法.謀攻》簡20:「【攻】城之法,脩(修)櫓……」今本《孫子.謀攻》:「攻城之法,為不得已。修櫓轒轀,具器械,三月而後成。」「轒轀」是攻城用的戰車。
」又表示建於城上的望樓。《玉篇.木部》:「櫓,城上守禦望樓。」如《史記.司馬相如列傳》:「河江為阹,泰山為櫓。」裴駰集解引郭璞曰:「櫓,望樓也。因山谷遮禽獸為阹。」《後漢書.劉虞公孫瓚陶謙列傳》:「今吾諸營樓櫓千里,積穀三百萬斛,食此足以待天下之變。」
」還是一種划船工具。《釋名.釋船》:「在旁曰櫓。櫓,膂也,用膂力然後舟行也。」如《三國志.吳書.呂蒙傳》:「(呂)蒙至尋陽,盡伏其精兵𦩷𦪇中,使白衣搖櫓,作商賈人服,晝夜兼行。」唐代王勃〈採蓮曲〉:「桂棹蘭橈下長浦,羅裙玉腕搖輕櫓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