漢字甲骨部件分析

部件: 帚 (主部件) 共 6 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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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字部件甲骨形義通解
象形字,象「王帚」一類長葉植物所束成的掃帚,本義是掃帚。
甲骨文字象「王帚」一類長葉植物(唐蘭),因可束成掃帚,所以以它表示掃帚之義。甲骨文或於字中加「」形,象置帚之架(羅振玉),一說「」形是飾筆。甲骨文另有象掃帚之「」,參見「」。金文承襲甲骨文字字形而來。戰國文字或加從「」旁,以表示帚由植物所造,《玉篇》:「菷,俗帚字。」
相傳少康發明掃把,最初用長尾野雞的毛來製作,後來才換上較堅硬的竹條,以防磨損。參見「」。《說文》:「帚,糞也。从又持巾埽冂内。古者少康初作箕、帚、秫酒。少康,杜康也,葬長垣。」許慎誤把「」分析為從「」從「」從「」,並不符合甲金文字字形。
甲骨文「」用作「」,如《合集》14030:「帚(婦)娩,不嘉」,指婦女分娩,不好。「」可指身分,後接人名,讀為「」,如《合集》94:「帚(婦)好㞢(有)子。」按郭沫若考釋:「婦好乃武丁之婦,名常見。每有從事征戰之事。」金文用法與甲骨文相同,「帚好」一詞尤為常見,婦好方彝:「帚(婦)好。」
甲骨文從「」從「」從「」從數點(以◎表示),數點象水滴,會用帚和水刷洗牛之意(唐蘭、裘錫圭)。
甲骨文從「」從「」從「」從數點(以◎表示),數點象水滴,會用帚和水刷洗牛之意(唐蘭、裘錫圭)。一說象手持帚驅趕、毆打牛之形(徐中舒)。
甲骨文表示侵伐。「土方侵我田十人」。金文從「」從「」從「」,為小篆所本。金文用作人名,鐘伯侵鼎:「大(太)帀(師)鐘白(伯)侵」。
《說文》:「漸進也。从人又持帚,若埽之進。又,手也。」段玉裁注:「《穀梁傳》曰:『苞人民,毆牛馬曰侵。』」
甲骨文從「」從「」從「」,表示用帚和水洒掃室屋或庭院之意。
甲骨文從「」從「」從「」,表示用帚和水洒掃室屋或庭院之意。金文字形從「𠃊」。「」象室屋、庭院或其他可以儲物、待人之處,「𠃊」是其省形。(裘錫圭)小篆從「」從「」,會以帚除塵土之意。《說文》:「埽,棄也。从土从帚。」異體作「」,後多用「」而少用「」,參見「」。
王盂:「王乍(作)𦯳京中𡨦(寢)[𠃊㴆](埽)盂。」「中寢埽盂」意謂用來盛洒掃中寢所需之水的器物。(裘錫圭)
從「」從「」,「」亦是聲符。「」是「」的初文,「」本指掃帚,傳統認為打掃是婦女的職責,故用「」來表示婦女。後因「」專指掃帚,故加「」旁以表示婦女之義。參見「」。
」甲骨文本來以「」表示,「」本指掃帚,中國傳統男主外,女主內,打掃清潔是婦女的職責,故用掃帚來表示婦女。後為明確其義,故又加上「」旁。金文、戰國文字「」字構形與甲骨文同,戰國竹簡或於「」中增飾筆。《說文》:「婦,服也。从女持帚洒掃也。」《釋名.釋親屬》:「婦,服也,服家事也。」按以「」釋「」為聲訓。
甲骨文「」用作婦名,如《合集》14025:「婦娘示三」,指婦娘驗收了三(塊龜甲)。另,甲骨常見「婦好」一名,郭沫若認為「婦好」乃武丁的配偶,名字常見於從事征戰的甲骨卜辭中。又《合集》18060:「王婦」,有以為「」指王的配偶(徐中舒、劉興隆);一說殷代的「」應指兒媳,即兒子的配偶,而非商王的配偶,而傳世文獻多有類似記載(李學勤),如《爾雅.釋親》:「子之妻曰婦。」《春秋穀梁傳.宣元年》:「婦,緣姑言之之詞也。」《詩.衛風.氓》:「三歲為婦,靡室勞矣。」鄭玄箋:「有舅姑曰婦。」按「」指丈夫的父親,「」指丈夫的母親。
金文「」可與「」相對,指兒媳。婦𨷼甗:「婦𨷼乍(作)文姑日癸尊彝。」另「」亦可指配偶,仲𠭯父盤:「邛(江)君婦龢乍(作)其壺。」「邛君」指江國國君,郭沫若認為「婦龢」是江君之妃名。又金文中有「婦子」一詞,與「妻子」義同,指配偶與子女。令簋:「婦子後人永寶。」《詩.豳風.七月》:「同我婦子,饁彼南畝。」金文「」亦泛指婦女,縣妃𣪕:「易(賜)女(汝)婦、爵、𢦚之戈(柲)、周(琱)玉、黃□」,指賜給你婦女、酒器等物。
戰國竹簡「」用作本義,指婦人,《上博竹書四.曹沫之陳》簡34:「佖(匹)夫寡婦之獄詷(訟),君必親身聖(聽)之。」
甲金文表示在屋內打掃,以供居息,本義是寢室。
甲金文從「」從「」,「」象掃帚,象在屋內打掃,以供居息之意,是「」、「」的初文。本義是寢室。戰國楚文字加「」(「」的初文)旁,加強居息之意(季旭昇)。
唐蘭認為「」古讀如「」,是「」、「」的聲符,姑備一說。
甲骨文是商王的居所,亦在寢中舉行祭祀。金文表示宮寢、居室,麥尊:「王以侯內(入)于𡨦」。又表示廟寢,師遽方彝:「王才(在)周康𡨦鄉(饗)醴。」又用作職官名,𡨦魚簋:「王易(賜)𡨦魚貝」。作冊般銅黿:「王令(命)𡨦馗兄(祝)于乍(作)冊般」。
漢帛書以「」為「」,「」、「」同音,《馬王堆帛書.十問》「使耳勿聞,且以安侵(寢)。」
」同「」,異體作「𠖗」。《說文》:「寑,臥也。从宀㑴聲。𠖗,籒文寑省。」
甲骨文從「𠂤」從「」,「𠂤」亦是聲符。「𠂤」是古「」字,表示軍隊,「」象掃帚,疑會在戰爭中以軍隊掃除敵人而歸之意(季旭昇、葉玉森),本義是凱旋而歸、返歸、返回、歸還。
甲骨文從「𠂤」從「」,「𠂤」亦是聲符。「𠂤」是古「」字,表示軍隊,「」象掃帚,疑會在戰爭中以軍隊掃除敵人而歸之意(季旭昇、葉玉森),本義是凱旋而歸、返歸、返回、歸還。一說「」是雙聲符字,「」、「」古同字,「」最初可能讀作「」,「」、「」音近,故「𠂤」、「」皆是「」的聲符(沈培)。
金文或加從「」,或加從「」,戰國竹簡多從「」為意符,強調行走之動作。
甲骨文表示返回,《殷虛文字乙編》7961:「貞:王其歸」。又用作方國名,《合集》33070:「歸白(伯)」,郭沫若認為「」即夔國,在今湖北秭歸縣。《水經注》:「又東過秭歸縣之南」下云:「縣,故歸鄉。《地理志》曰:歸子國也。《樂緯》曰:昔歸典叶聲律,宋忠曰:歸即夔,歸鄉,蓋夔鄉矣。」
金文也表示返回,應侯視工鐘:「王歸自成周」,意謂王從成周回來。不其簋:「余來歸,獻禽(擒)。」意謂我回來,進獻所擒。又通假為「」,表示贈送、給予,貉子卣:「王令士道歸(饋)貉子鹿三」,意謂王命令士道給予貉子三隻鹿。《論語.陽貨》:「歸孔子豚」,《經典釋文》:「歸,鄭本作饋。」《左傳.閔公二年》:「歸公乘馬」,杜預注:「歸,遺也。」又用作國名、人名。
戰國竹簡表示歸依(陳偉),《郭店楚簡.尊德義》簡20:「尊仁,親忠,敬壯(長),歸豊(禮)」,「歸禮」即以禮為依歸。
後來「」用來表示女子出嫁,《詩.周南.桃夭》:「之子于歸,宜其室家。」
《說文》:「歸,女嫁也。从止,从婦省,𠂤聲。㱕,籒文省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