漢字甲骨部件分析

部件: 囟 (包括子部件) 共 5 字

主部件 | 包括子部件
上一頁 | 下一頁1 - 5
漢字部件甲骨形義通解
甲金文象人的腦門,即新生嬰兒頭骨頂部未長合處。
甲金文象嬰兒頭頂骨未合縫的地方,在頭頂部前方正中部位,即腦門,又稱囟腦門兒。《說文》:「囟,頭會匘蓋也。象形。凡囟之屬皆从囟。𦞤,或从肉、宰。𠙷,古文囟字。」漢語常用字中的「」,其實都從「」而不從「」。參見「」、「」。
甲骨文用作語氣副詞,是說話者對所說命題從情理上作出的一種推測或推斷,義為「」、「」(沈培)。扶風黃堆齊家西周卜骨:「其禱,囟有瘳。」意謂禱告,疾病應該會痊癒、好轉。《周原甲骨文》H11:96:「囟亡(無)咎。」意謂應當沒有災禍。
金文通假為「」,用作語氣助詞,師詢簋:「詢其萬囟(斯)年,子子孫孫永寶。」《詩.大雅.下武》:「於萬斯年,受天之祜。」又用作人名,長囟盉:「穆王蔑長囟」,意謂穆王勉勵長囟。
戰國竹簡表示應、當,《上博竹書七.鄭子家喪》甲本簡2:「於含(今)而𨒥(後),楚邦囟(思)爲者(諸)侯正」,意謂從今以後,楚國應該做諸侯的主宰(復旦研究生讀書會)。又通假為「使」,《上博竹書七.鄭子家喪》甲本簡4-5:「將必囟(使)子家毋以城(成)名立(位)於上而烕(滅)炎(嚴)於下。」意謂使得子家在上不能成就名譽與地位,在下喪失威嚴(高佑仁)。
從「」從「」,「」象幼兒頭蓋未合,或象兒童的兩個角形髮髻,本義為小孩。
甲金文從「」從「」,「」之象形存在爭議,一說象幼兒頭蓋未合,《說文》:「兒,孺子也。从儿,象小兒頭囟未合。」段玉裁注:「囟者,頭會匘葢也。小兒初生,匘葢未合,故象其形。」一說古代男女未成年時把頭髮扎成兩束,形狀如角,故「」象總角髮髻形(參李孝定等),姑備二說。
」之本義為小孩,後在北方話中用於名詞、形容詞後,作兒化標記,具有改變詞性(如動詞「」變為名詞「唱兒」)、表示微小等作用。表示兒化作用的「」字在北方話中通常不能自成音節,須附著於其他音節之後。而在南方方言中,表示兒化作用則通常不是「」字,如粵語用「」,閩南話用「」等。
」在卜辭作人名,如《合集》3399:「令兒」,又如《合集》3400:「呼兒」,「」表示命令;又作方國名,如《合集》3397:「兒(白)伯」,「(白)伯」表示方國伯長,又如《合集》7893:「兒人」,即兒國人,兒國疑為古之郳國,在今天的山東省。
金文作詞綴,用於人名之下,多見與徐器,為方言用法,如「沇兒鐘」中的「沇兒」,為相對於父的自稱,又如「庚兒鼎」有「䣄王之子庚兒」的說法(參李學勤、金國泰等)。
金文又用作族氏名,如兒鼎:「」;亦作人名,如中甗,「史兒」。
秦簡用其本義,如《睡虎地秦簡.秦律十八種》簡50:「嬰兒之毋(無)母者」;漢帛書亦用本義,如《馬王堆.雜療方》第42行:「使嬰兒良心智」。
古書通作「」,表示老人牙齒落盡後更生的細齒,如《詩.魯頌.閟官》:「黃髮兒齒」,陸德明釋文:「兒,齒落更生細者也,《字書》作齯」;亦通「」,表示弱小。《古今韻會舉要.齊韻》:「兒,弱小也,通作倪。」
甲金文從「」從「」,「」是聲符,「」在此象杖形,是「」所從。字象鬼執持杖,可畏之象也(李孝定)。本義是畏懼。
甲金文從「」從「」,「」是聲符,「」在此象杖形,是「」所從。字象鬼執持杖,可畏之象也(李孝定)。本義是畏懼。
金文或加從「」,或加從「」,戰國文字「」訛變為「」形。
甲骨文表示畏懼,「貞:畏其有𡆥(憂)」(乙6)。金文表示畏懼,駒父盨蓋:「不敢不茍(敬)畏王命」,《詩.大雅.烝民》:「不侮矜寡,不畏彊禦。」又用為「」,「」、「」韻同聲近,大盂鼎:「畏天畏(威)」,《詩.周頌.我將》:「畏天之威」。毛公鼎:「敃天疾畏」即《詩.小雅.雨無正》之「旻天疾威」。金文「畏忌」,表示畏懼顧忌,陳[貝方]簋:「畢龏(恭)愧(畏)忌」。
《說文》:「畏,惡也。从甶,虎省。鬼頭而虎爪,可畏也。𤰲,古文省。」
鬼字的甲金文構形雖異,但均表示鬼神、鬼怪、或鬼魂之鬼。
構形初義方面,甲骨文上似從「」而非「」,下從「」,徐中舒以為象人身巨首之異物,表示與生人有異之鬼。或加從「」,以顯鬼神之意。
金文從「」從「」,或從「」,疑表示人死而魂氣自囟門上出之意(參何琳儀;參見「」),離開身體之魂氣便是鬼魂。或加「」以顯其可畏,又有加「」旁為飾。小盂鼎「」字省「」,加「」旁。
至於用例方面,甲骨文表示神鬼之鬼,又用作方國名和人名(徐中舒)。金文用作本義,表示鬼,陳[貝方]簋:「龏(恭)夤鬼神,畢龏(恭)愧(畏)忌。」又用作殷周西北部族名,梁伯戈:「鬼方」。又用作「」,齊侯鎛:「余彌心鬼(畏)誋(忌)」(參見「」)。又用為人名。此外,「鬼薪」是刑罰名,為宗廟採供柴薪而得名,罰作各種勞役。
《左傳.僖公五年》:「鬼神非人實親,惟德是依。」《說文》:「鬼,人所歸爲鬼。从人,象鬼頭。鬼陰气賊害,从厶。凡鬼之屬皆从鬼。𩲡,古文从示。」
從「」,「」聲,本義不詳,疑從鬼面引申為美醜之「」。
甲骨文從「」,「」聲。商代金文或於「」下加「」形,象盛「」之物(余永梁)。西周晚期又於「」字疊加「」旁,其義不詳。《說文》:「醜,可惡也。从鬼,酉聲。」段玉裁注:「非真鬼也。以可惡,故从鬼。」
甲骨文辭殘,《合集》4654:「龍㞢(有)醜」,又《合集》12878正:「㞢(有)醜于……」。「」字字義不詳,李孝定以為「」當解作憎惡、加怒,全句指帝將加怒於某方,並引《淮南子.說林》:「莫不醜于色。」高誘注:「猶怒也。」姚孝遂以為「」釋為厭惡、嫌棄較佳,全句指上天厭棄某方。《詩.鄭風.遵大路》:「無我魗兮。」段玉裁《說文解字注》:「『魗』即『醜』字。」毛亨傳:「魗,棄也。」鄭玄注:「魗,亦惡也。」
金文「」字用作族氏名,如亞醜鼎:「亞醜。」又用作國名,虢仲簠:「虢中(仲)乍(作)醜姜寶簠。」「」是食器,全句指虢仲為姜姓醜國所作寶簠(李清麗、楊峰濤)。
秦陶用作人名,《古陶文彙編》5.15:「咸亭𤎩(燧)陽醜器」,指咸亭人燧陽醜的器皿。
睡虎地秦簡「」用作醜惡,《睡虎地秦簡.語書》簡12:「醜言」,即惡言。又,馬王堆帛書字用作慚愧,《馬王堆帛書.戰國縱橫家書.蘇秦謂齊王章(四)》第132行:「是故事句(苟)成,臣雖死不醜。」全句指因此假若事情成功了,臣雖然死去也不會感到慚愧。《呂氏春秋.恃君》:「吾將死之,以醜後世人主之不知其臣也。」高誘注:「醜,愧也。」
傳世文獻「」本解作敵眾,《詩.小雅.出車》:「執訊獲醜。」鄭玄箋:「醜,眾也。」高亨注:「周人稱異國敵人為醜。」所以《詩經》句指俘獲敵眾。《史記.將軍驃騎列傳》:「執訊獲醜,驅馬牛羊百有餘萬。」張守節正義:「訊,問也。醜,眾,言執其生口問之,知虜處,獲得眾類也。」後從敵眾引申有眾人之義,《齊民要術.竹》:「竹之醜有四,有青苦者,白苦者,紫苦者,黃苦者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