漢字甲骨部件分析
部件: 水 (主部件) 共 53 字 | 主部件 | 包括子部件 |
漢字 | 部件 | 甲骨 | 形義通解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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洛 | 甲骨文用作地名。金文用作本義,指洛水,虢季子白盤:「搏伐玁狁,于洛之陽。」全句指在洛水的北面與外族玁狁搏鬥。又可讀作「各」,表示「至」的意思。睦乍父乙尊:「洛(各)于官(館)。」大師虘豆:「用卲(招)洛(各)朕文祖考」,「招各」即招請先王先公的靈魂到來(郭沫若)。另,金文有「洛都」一詞,用作地名,在今陝西境內。 戰國竹簡亦用作本義,指洛水,《上博竹書二.容成氏》簡26:「禹乃通伊、洛」,指禹又疏通了伊水和洛水。戰國竹簡又有「洛邑」一詞,用作地名,《清華簡二.繫年》簡17:「周成王、周公既遷殷民于洛邑。」 漢帛書「洛」可讀作「賂」,指賄賂,《馬王堆帛書.戰國縱橫家書.公仲倗謂韓王章》第257行:「今秦之心欲伐楚,王不若因張儀而和於秦,洛(賂)之以一名縣,與之南伐楚,此以一為二之計也。」全句意謂如今秦國的心希望討伐楚國,王不如聽從張儀而與秦國和好,用一有名的縣城賄賂他,與他向南討伐楚國,這就是一石二鳥的計謀。另又可讀為「露」,指露水,《馬王堆帛書.戰國縱橫家書.蘇秦獻書趙王章》第224行:「臣聞[甘]洛(露)降,時雨至,禾穀絳(豐)盈,眾人喜之。」 | ||||||
洚 | 《說文》:「洚,水不遵道。一曰下也。从水夅聲。」 | ||||||
洒 | 卜辭用作地名,如《合集》36789:「才(在)洒貞」。 秦簡表示把水或其他物質散開之義,如《睡虎地秦簡.日書甲種》簡58背1:「洒以沙」,意謂把沙子散開;又以「西」表示「洒」,如《睡虎地秦簡.日書甲種》簡58背2:「取白茅及黃土而西(洒)之」。 漢帛書用作本義,如《馬王堆.五十二病方》第285行:「傅(敷)樂(藥)前洒以溫水」,意謂敷藥之前用溫水洗滌。 古書用作本義,如《後漢書.與服制》:「洒車而後還」。 | ||||||
洀 | 甲骨文用作本義,表示泛舟,《合集》20273:「今日王洀,不鳳(風)。」表示今日王泛舟,沒有風。 金文用作水名,啟乍且丁尊:「啟從王南征,逯山谷,在洀水上。」《方言》:「逯,行也。」表示啟跟從周王南征,經過山谷,來到洀水。金文或加從「辵」、「宀」,讀為「復」,常見於「逆[辶舟]」、「逆[宀洀]」一語,即「逆復」,表示諸侯臣僚面見君主上奏國事,引申為面君奏事者(湯餘惠),從「宀」表示在朝廷中面奏君主。叔䟒父卣:「用鄉(饗)乃辟軝侯逆[宀洀]出内(入)事(使)人」,意謂用來宴饗你的君主軝侯的奏事官員和出入奔走的使者。此外,金文還有「逆衍」一詞,裘錫圭讀為「逆延」,認為是王派來迎接延請臣下的使者。 金文的「逆復」,古書作「復逆」,《周禮.太僕》:「掌諸侯之復逆」,《小臣》:「掌三公及孤卿之復逆。」《御僕》:「掌群吏之逆及庶民之復」。《宰夫》:「叙群吏之治,以待賓客之令,諸臣之復,萬民之逆。」鄭玄注:「復之言報也、反也,反報於王,謂於朝廷奏事,自下而上曰逆,逆謂上書。」 | ||||||
泉 | 甲骨文用作本義,表示泉水。金文用作人名和地名。 | ||||||
涂 | 卜辭用作地名,如《續》215:「在涂」,又如《合集》28012:「涂人」,即涂地的人。 金文用作地名,如徐[貝殽]尹皆鼎:「涂俗」,即涂地的風俗。 簡帛文字通作「稌」,即糯米,見於《信陽長臺關遺策二》014(參湯餘惠),又通作「塗」,如《馬王堆帛書.五十二病方》133:「以清煮膠,以涂(塗)之」,意謂用去滓的醴酒熬煮,使水分蒸發而變稠,用來塗抹;一說指用除去酒糟的醴酒煮白膠或阿膠,用來塗抹,姑備二說。 | ||||||
酒 | 甲骨文用作本義,表示酒,又用作地名。金文「酒」字皆寫作「酉」,參見「酉」。 古往今來,飲酒是人們的重要消遣,酌酒歡飲,宴客娛賓,古書多載,白居易〈北亭招客〉:「踈散郡丞同野客,幽閑官舍抵山家。春風北戶千莖竹,晩日東園一樹花。小盞吹醅嘗冷酒,深爐敲火炙新茶。能來盡日宮棊否?太守知慵放晚衙。」 許慎以「就」釋「酒」,屬聲訓。《說文》:「酒,就也,所以就人性之善惡。从水从酉,酉亦聲。一曰:造也,吉凶所造也。古者儀狄作酒醪,禹嘗之而美,遂䟽儀狄。杜康作秫酒。」 | ||||||
眔 | 三體石經古文「眔」字的隸書從「自」從「水」,「自」是「目」的訛變,從「水」保留了古文形體。 甲骨文表示與、及,又用作人名。金文用法有三,一、表示及、到,典籍作「逮」,五祀衛鼎:「氒(厥)東彊眔散田」,表示其東邊的疆界至到散的田地,即其東邊與散的田地交界。《論語.里仁》:「古者言之不出,恥躬之不逮也。」二、表示與、同,典籍作「暨」,孟簋:「朕文考眔毛公[走𠳋]仲征無需。」《尚書.武成》:「庶邦冢君暨百工受命于周。」三、用作人名。買王卣:「買王眔乍(作)尊彝」。 《說文》:「眔,目相及也。从目,从隶省。」 | ||||||
益 | 金文從「八」從「血」,「八」象上溢之形。「血」字「皿」中的圓點或作空心形,結合上部的「八」,字形與「公」混同。 甲骨文辭殘,意義不詳。金文用為「謚」,表示加謚號也,如班簋:「班非敢覓,隹乍卲考爽益(謚)曰大政」。又用作重量單位,後作「鎰」,春成侯壺:「冢(重)十八益(鎰)」。 戰國文字借本義是咽喉的「嗌」字來表示「益」,參見「嗌」。 | ||||||
涉 | 早期金文中,效尊字形從「水」,二「止」同在水的一邊,與其他字形有異,故有學者疑此字非「涉」字(參張世超等)。 甲骨文表示渡河,《廣雅.釋詁》:「涉,渡也。」《詩.載馳》:「大夫跋涉」,毛亨傳:「水行曰涉」。金文也表示過河,散氏盤:「自瀗涉,以南,至于大沽,一封。」意思是說自瀗河過渡,往南,到達大沽,在此樹立封土以為界(參商周青銅器銘文選)。又表示進入,格伯簋:「涉東門」,即入東門之意(參楊樹達)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