漢字甲骨部件分析

部件: 水 (主部件) 共 53 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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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字部件甲骨形義通解
甲金文從「」,「」聲,本義為水名,即洛河。
甲金文從「」,「」聲,本義為水名,《說文》:「洛,水。出左馮翊歸德北夷界中,東南入渭。从水,各聲。」王筠《說文句讀》:「《地理志》左馮翊褱德縣:『洛水,東南入渭。』《職方氏》:『雍州,其浸渭洛。』鄭注:『洛出懷德。』《詩經.小雅.瞻彼洛矣》:『瞻彼洛矣,維水泱泱。』毛傳:『洛,宗周漑浸水也。』」按洛水發源於陝西華山南麓,是黃河下游南岸的支流,東南流經志丹、洛川、蒲城等縣,到大荔縣南三河口入渭河。
甲骨文用作地名。金文用作本義,指洛水,虢季子白盤:「搏伐玁狁,于洛之陽。」全句指在洛水的北面與外族玁狁搏鬥。又可讀作「」,表示「」的意思。睦乍父乙尊:「洛(各)于官(館)。」大師虘豆:「用卲(招)洛(各)朕文祖考」,「招各」即招請先王先公的靈魂到來(郭沫若)。另,金文有「洛都」一詞,用作地名,在今陝西境內。
戰國竹簡亦用作本義,指洛水,《上博竹書二.容成氏》簡26:「禹乃通伊、洛」,指禹又疏通了伊水和洛水。戰國竹簡又有「洛邑」一詞,用作地名,《清華簡二.繫年》簡17:「周成王、周公既遷殷民于洛邑。」
漢帛書「」可讀作「」,指賄賂,《馬王堆帛書.戰國縱橫家書.公仲倗謂韓王章》第257行:「今秦之心欲伐楚,王不若因張儀而和於秦,洛(賂)之以一名縣,與之南伐楚,此以一為二之計也。」全句意謂如今秦國的心希望討伐楚國,王不如聽從張儀而與秦國和好,用一有名的縣城賄賂他,與他向南討伐楚國,這就是一石二鳥的計謀。另又可讀為「」,指露水,《馬王堆帛書.戰國縱橫家書.蘇秦獻書趙王章》第224行:「臣聞[甘]洛(露)降,時雨至,禾穀絳(豐)盈,眾人喜之。」
甲骨文從「」省從「」(向下的二足),有下降之義。
甲骨文從「」省從「」(向下的二足),有下降之義。甲骨文用作祭名,祈求神靈降臨之祭。《合集》19869:「王洚且(祖)丁[羊刂]」,表示商王祈求神靈降臨,用了母羊作祭牲(參劉興隆)。
《說文》:「洚,水不遵道。一曰下也。从水夅聲。」
」表示洗滌。
」從「」,「西」聲,本義為洗滌,為後世「」之本字,今「」又作為「」的簡化字,意謂把水或其他物質散開。《說文》:「洒,滌也。从水,西聲。古文爲灑埽字。」段玉裁注:「洒,滌也。下文云:『沬,洒面也。浴,洒身也。澡,洒手也。洗,洒足也。』今人假洗爲洒,非古字。按,古有假洒爲峻陗之峻者,如《詩》:『新臺有洒。』《爾雅》:『望厓洒而高,岸;夷上洒下,漘。』《毛詩》:『洒,高峻也。』……古文㠯爲灑埽字。」
卜辭用作地名,如《合集》36789:「才(在)洒貞」。
秦簡表示把水或其他物質散開之義,如《睡虎地秦簡.日書甲種》簡58背1:「洒以沙」,意謂把沙子散開;又以「西」表示「」,如《睡虎地秦簡.日書甲種》簡58背2:「取白茅及黃土而西(洒)之」。
漢帛書用作本義,如《馬王堆.五十二病方》第285行:「傅(敷)樂(藥)前洒以溫水」,意謂敷藥之前用溫水洗滌。
古書用作本義,如《後漢書.與服制》:「洒車而後還」。
甲金文從「」從「」,「」亦是聲符。象舟浮行水上之形(楊樹達),是「」、「」、「」的初文(何琳儀、湯餘惠)。本義是泛舟。
甲骨文或在「」下加從象雙手形的「」,疑象推舟入水。在汎舟中流之前,必須將船隻從岸邊淺水推入水深處,此字形正象推舟之形(湯餘惠)。金文的「」形或簡化為一曲筆。金文或加從「」,以強調前行的動作。或加從「」,以專門表示「復逆」、「逆復」之「」,詳下文。叔䟒父卣的「」旁訛變為豎「」形。「」、「」、「」、「」聲可通,「」屬幽部,「」屬侵部,「」、「」屬談部,侵、談二部古音相近,裘錫圭指出,幽、侵曾有陰陽對轉關係。
甲骨文用作本義,表示泛舟,《合集》20273:「今日王洀,不鳳(風)。」表示今日王泛舟,沒有風。
金文用作水名,啟乍且丁尊:「啟從王南征,逯山谷,在洀水上。」《方言》:「逯,行也。」表示啟跟從周王南征,經過山谷,來到洀水。金文或加從「」、「」,讀為「」,常見於「逆[辶舟]」、「逆[宀洀]」一語,即「逆復」,表示諸侯臣僚面見君主上奏國事,引申為面君奏事者(湯餘惠),從「」表示在朝廷中面奏君主。叔䟒父卣:「用鄉(饗)乃辟軝侯逆[宀洀]出内(入)事(使)人」,意謂用來宴饗你的君主軝侯的奏事官員和出入奔走的使者。此外,金文還有「逆衍」一詞,裘錫圭讀為「逆延」,認為是王派來迎接延請臣下的使者。
金文的「逆復」,古書作「復逆」,《周禮.太僕》:「掌諸侯之復逆」,《小臣》:「掌三公及孤卿之復逆。」《御僕》:「掌群吏之逆及庶民之復」。《宰夫》:「叙群吏之治,以待賓客之令,諸臣之復,萬民之逆。」鄭玄注:「復之言報也、反也,反報於王,謂於朝廷奏事,自下而上曰逆,逆謂上書。」
甲金文從「」從「」,象泉水自石罅(縫隙)或岩穴中流出之形,甲骨文或加從T形的一橫一豎,象石隙之形。本義是泉水、泉源。
後來於「」上疊增義符「」(「」之省形)造「」字,表示水源,參見「」。《說文》:「泉,水原也。象水流出成川形。凡泉之屬皆从泉。」
甲骨文用作本義,表示泉水。金文用作人名和地名。
甲金文從「」,「」聲,本義為地名。篆文與甲金文同形,本義為水名。
甲金文從「」,「」聲,本義為地名。篆文與甲金文同形,本義為水名。《說文》:「涂水,出益州牧靡南山,西北入澠。從水,余聲。」即今雲南省之牛欄江。
卜辭用作地名,如《續》215:「在涂」,又如《合集》28012:「涂人」,即涂地的人。
金文用作地名,如徐[貝殽]尹皆鼎:「涂俗」,即涂地的風俗。
簡帛文字通作「」,即糯米,見於《信陽長臺關遺策二》014(參湯餘惠),又通作「」,如《馬王堆帛書.五十二病方》133:「以清煮膠,以涂(塗)之」,意謂用去滓的醴酒熬煮,使水分蒸發而變稠,用來塗抹;一說指用除去酒糟的醴酒煮白膠或阿膠,用來塗抹,姑備二說。
」從「」,「」亦聲,「」象酒瓶,本義是美酒。
」除了是「」的聲符,還是意符,古文字「」象酒尊,從「」表示酒瓶裏的美酒佳釀。
甲骨文用作本義,表示酒,又用作地名。金文「」字皆寫作「」,參見「」。
古往今來,飲酒是人們的重要消遣,酌酒歡飲,宴客娛賓,古書多載,白居易〈北亭招客〉:「踈散郡丞同野客,幽閑官舍抵山家。春風北戶千莖竹,晩日東園一樹花。小盞吹醅嘗冷酒,深爐敲火炙新茶。能來盡日宮棊否?太守知慵放晚衙。」
許慎以「」釋「」,屬聲訓。《說文》:「酒,就也,所以就人性之善惡。从水从酉,酉亦聲。一曰:造也,吉凶所造也。古者儀狄作酒醪,禹嘗之而美,遂䟽儀狄。杜康作秫酒。」
甲金文從「」從「」,象眼睛中流出淚水之形,是「」的初文(陳斯鵬),後借用來表示與、及之義。
甲金文從「」從「」,象眼睛中流出淚水之形,是「」的初文(陳斯鵬),後借用來表示與、及之義。
三體石經古文「」字的隸書從「」從「」,「」是「」的訛變,從「」保留了古文形體。
甲骨文表示與、及,又用作人名。金文用法有三,一、表示及、到,典籍作「」,五祀衛鼎:「氒(厥)東彊眔散田」,表示其東邊的疆界至到散的田地,即其東邊與散的田地交界。《論語.里仁》:「古者言之不出,恥躬之不逮也。」二、表示與、同,典籍作「」,孟簋:「朕文考眔毛公[走𠳋]仲征無需。」《尚書.武成》:「庶邦冢君暨百工受命于周。」三、用作人名。買王卣:「買王眔乍(作)尊彝」。
《說文》:「眔,目相及也。从目,从隶省。」
甲骨文「」會器皿所盛的水滿溢之意。本義是溢出,是「」的初文,引申為増益。
甲骨文「」從「」從「」,會器皿中水滿而溢出之意。本義是溢出,是「」的初文,引申為増益、利益。《說文》:「益,饒也,从水从皿,益之意也。」
金文從「」從「」,「」象上溢之形。「」字「」中的圓點或作空心形,結合上部的「」,字形與「」混同。
甲骨文辭殘,意義不詳。金文用為「」,表示加謚號也,如班簋:「班非敢覓,隹乍卲考爽益(謚)曰大政」。又用作重量單位,後作「」,春成侯壺:「冢(重)十八益(鎰)」。
戰國文字借本義是咽喉的「」字來表示「」,參見「」。
甲金文從「」從二「」,象兩腳分別在水的兩側之形,表示人步行過河,本義是涉水。
甲金文從「」從二「」,象兩腳分別在水的兩側之形,表示人步行過河,本義是涉水。《說文》:「涉,徒行厲水也。从沝从步。涉,篆文从水。」
早期金文中,效尊字形從「」,二「」同在水的一邊,與其他字形有異,故有學者疑此字非「」字(參張世超等)。
甲骨文表示渡河,《廣雅.釋詁》:「涉,渡也。」《詩.載馳》:「大夫跋涉」,毛亨傳:「水行曰涉」。金文也表示過河,散氏盤:「自瀗涉,以南,至于大沽,一封。」意思是說自瀗河過渡,往南,到達大沽,在此樹立封土以為界(參商周青銅器銘文選)。又表示進入,格伯簋:「涉東門」,即入東門之意(參楊樹達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