形義源流通解
| 漢字 | 小篆 | 金文 | 甲骨 | 形義通解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回 |
|
|
|
「回」表示曲折、迂回,如《漢書.趙充國辛慶忌傳》:「武賢欲輕引萬騎,分為兩道出張掖,回遠千里。」顏師古注:「回,謂路紆曲也。」西晉陸機〈答張士然〉:「回渠繞曲陌,通波扶直阡。」唐代杜牧〈阿房宮賦〉:「廊腰縵迴,檐牙高啄。」 「回」表示掉轉方向、掉頭,如《楚辭.離騷》:「回朕車以復路兮,及行迷之未遠。」王逸注:「回,旋也。」《後漢書.方術列傳》:「其後潁川兵起,乃回駕而還。」引申為返回、回歸。如李白〈將進酒〉:「君不見黃河之水天上來,奔流到海不復回。」賀知章〈回鄉偶書〉:「少小離家老大回,鄉音無改鬢毛衰。」參見「迴」。 「回」表示環繞、包圍,如《漢書.司馬遷傳》:「是以腸一日而九回,居則忽忽若有所亡,出則不知所如往。」《後漢書.袁紹劉表列傳》:「操乃鑿塹圍城,周回四十里。」銀雀山漢墓竹簡《孫臏兵法.五名五恭》:「出則擊之,不出則回之。」 「回」表示改變、變化,如《漢書.賈誼傳》:「夫移風易俗,使天下回心而鄉道,類非俗吏之所能為也。」《三國志.魏書.鍾會傳》:「農不易畝,市不回肆。」 「回」又表示違逆、違背。《詩.大雅.大明》:「厥德不回,以受方國。」《毛傳》:「回,違也。」《禮記.樂記》:「倡和有應,回邪曲直,各歸其分。」孔穎達疏:「回,謂乖違。」北宋蘇軾《東坡志林.趙高李斯》:「二人之不敢請,亦知始皇之鷙悍而不可回也。」 「回」表示邪僻。《書.泰誓下》:「崇信姦回,放黜師保。」孔安國傳:「回,邪也。」《國語.魯語》:「若君縱私回而棄民事,民旁有慝,無由省之,益邪多矣。」《漢書.王商史丹傅喜傳》:「不遵法度以翼國家,而回辟下媚以進其私,執左道以亂政。」 「回」也表示回覆、答覆。北宋沈括《夢溪筆談.人事二》:「有一縣令使人獨不肯去,須責回書。」清代李漁《奈何天.逼嫁》:「你為甚麼不當面回他?」 「回」作量詞表示次數,如唐代李白〈少年行〉:「桃李栽來幾度春,一回花落一回新。」杜甫〈贈花卿〉:「此曲只應天上有,人間能得幾回聞。」又表示章節,如近代的章回小說,分回即分章。 |
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| 因 |
|
|
|
甲骨文用作南方名,《合集》14294:「南方曰因」。 金文用作連詞,表示因而,承接上文,中山王方壺:「因載所美」。蟎鼎:「妊氏令(命)蟎事,保厥家,因付厥且(祖)僕二家」,「蟎」是人名,意謂妊氏任命蟎職事,保衛他的家,因而給予蟎兩家來自他的祖上的僕人。金文「因」字又用作人名,陳侯因[次月]敦:「因[次月]」,即齊威王因齊。 戰國竹簡表示因此,《郭店簡.六德》簡14:「大材埶(設)者(諸)大官,少(小)材埶(設)者(諸)少(小)官,因而它(施)錄(祿)安(焉)。」意謂有大才能者立為大官,有小才能者立為小官,因此布施爵祿。又表示順應、因應,《郭店簡.語叢一》簡31、97:「豊(禮)因人之情而為之即(節)文者也」,意謂禮是順應着人的常情而節制文飾。《上博竹書二.容成氏》簡19:「因民之欲,會天地之利」,意謂因應人民的需求,會聚天地之利。又表示原因,《上博竹書三.彭祖》簡1:「乃將多昏(問)因由」。又表示依靠、憑借,《上博竹書二.容成氏》簡19:「乃因迡以智(知)遠」,意謂透過近事而知道遠景。 |
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| 困 |
|
|
|
甲骨文用作祭名(郭沫若),《合集》:「其困於上甲,雨?」「上甲」是殷人先祖;卜辭意指向上甲進行祀禮,會否下雨? 金文用義不明,疑為官職名。父丁困册爵:「父丁困册。」 秦簡用作本義,即「閫」,《睡虎地秦簡.日書甲種》簡2叄:「行到邦門困(閫)。」「門閫」就是直豎於門中間的門限。又解作處於困難的人,《睡虎地秦簡.為吏之道》簡3:「孤寡窮困。」即孤兒、寡婦、處於貧窮、艱難的人。 楚簡解作盡、極。《上博楚竹書七.凡物流形甲》簡24:「識險而困,識困而復。」意謂知道危險則知道極限,知道極限就回頭。 漢帛書用作圍困之義。《馬王堆帛書.戰國縱橫家書》第263行:「是我困秦、韓之兵,免楚國楚國之患也。」「楚國」二字重覆;意謂是我(陳軫)圍困秦韓兩國的軍隊,除去楚國的禍患。 《說文》:「困,故廬也。从木在囗中。」「故廬」即舊房子。 |
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| 囧 |
|
|
|
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| 囿 |
|
|
|
甲骨文用作本義,表示種植草木,畜養禽獸的園子。《合集》9488:「王往囿」,意謂商王前往園囿。 金文通假為「域」,秦公簋:「竈(肇)囿(域)四方」,「竈囿」即《詩.商頌.玄鳥》「肈域彼四海」之「肈域」,鄭玄認為「肈」通假為「兆」,表示以四海為兆域,「兆域四方」即以四方為國家的彊界、版圖(參楊樹達)。 戰國竹簡用作本義,《睡虎地秦簡.為吏之道》簡34叄:「苑囿園池」。 |
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| 圂 |
|
|
|
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| 圉 |
|
|
|
甲骨文表示監獄,「壬辰卜,貞,執于圉」(《合集》5973)。 金文用作人名,圉卣:「王易(賜)圉貝。」又表示勇武,史牆盤:「強圉武王」,「強圉」是古代成語,表示勇武多力。《逸周書.謚法》:「威德剛武曰圉」。《馬王堆.老子甲本卷後古佚書》:「不畏強圉」。文獻亦作「彊禦」,,表示強橫之人《詩.大雅.烝民》:「不侮矜寡,不畏彊禦。」 「圉」後作「圄」,是「圄」的古字(王筠),《說文》:「圉,囹圄,所以拘罪人。从㚔从囗。一曰圉,垂也。一曰圉人,掌馬者。」段玉裁改「囹圄」為「囹圉」,注云:「㚔爲罪人,囗爲拘之,故其字作圉。他書作囹圄者,同音相叚也。」 |
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| 土 |
|
|
|
甲骨文讀為「社」,是土地之神(王國維),《合集》14395:「尞于土」。甲金文表示領土、土地,《合集》36975:「西土受年,吉。」表示西土有好收成。大盂鼎:「受民受疆土」,《尚書.洛誥》:「誕保文武受民」。又表示與上天相對之下土。哀成叔鼎:「永用禋祀,死于下土,以事康公,勿或能怠。」「死」釋讀為「尸」,表示主祭,《左傳.成公五年》:「國主山川」,杜預注:「主,謂所主祭。」「死于下土」即主祭山川之神(馬承源)。五年琱生簋:「僕庸土田」,相當於《詩.魯頌.閟宮》:「土田附庸」(孫詒讓)。金文「𤔲土」是官名,相當於典籍的「司徒」,主管土地、農業生產,偶爾帶兵出征和冊命時作儐右。南宮乎鐘:「𤔲土南宫乎」。 《說文》:「土,地之吐生物者也。二象地之下地之中,物出形也。凡土之屬皆从土。」 |
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| 在 |
|
|
|
《說文》:「在,存也。从土,才聲。」 參見「才」。 |
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| 址 |
|
|
|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