漢字甲骨部件分析

部件: 殳 (主部件) 共 8 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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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字部件甲骨形義通解
甲金文「」會手持捶擊工具之意,本義是一種古兵器,以竹或木製成,頂端有棱。
甲金文「」上從◎下從「」,「」象手形,◎是捶擊工具,全字會手持捶擊工具之意,引申表示武器。殳是古代兵器名,以竹或木製成,頂端有棱。後增義符「」造「」字。
甲骨文用作人名,金文表示兵器名。《說文》:「殳,以杸殊人也。《禮》:『殳以積竹,八觚,長丈二尺,建於兵車,車旅賁以先驅。』从又几聲。凡殳之屬皆从殳。」段玉裁改為「以杖殊人也。」注云:「以杖殊人者,謂之以杖隔遠之。」
據《周禮‧夏官‧司兵》,「」與戈、戟、酋矛、夷矛合稱為戰車之「五兵」(若為步卒,則以弓矢取代夷矛)。古來一般都以為「」有棱而無刃,但自從曾侯乙墓出土了刻有銘文「曾侯郕之用殳」的殳後,才知古代有有刃及無刃的兩種「」。 
」表示屋裏的禍亂,本義是內部作亂。
」從「」,「」聲,指家裏的禍害,引申為內亂。《說文》:「宄,姦也。外爲盜,内爲宄。从宀,九聲,讀若軌。𠬚,古文宄。𡧫,亦古文宄。」《書.舜典》:「蠻夷猾夏,寇賊姦宄。」孔安國傳:「在外曰姦,在內曰宄。」孔穎達疏:「寇賊姦宄,皆是作亂害物之名也。」
甲骨文從「」從「」從「」,「」是聲符,徐中舒認為「」表示在室內袪除禍祟之形。
金文從「」從「」從「」(手形)或「」(兩手形),楊樹達認為象以手取屋下之物,本義為盜竊。金文又有從「」從「」之形,是「」的異文。
甲骨文表示祓除居室不祥之祭(徐中舒)。金文讀同「」,表示居室、宗廟。又表示盜竊,兮甲盤:「宄貯(賈)」,表示盜竊貨物。又用作姓氏,師酉簋:「用乍(作)文考乙白(伯)宄姬尊簋。」
甲骨文從「」從「」,象手持兵器役使、驅使人,本義是役使、勞役。
甲骨文從「」從「」,象手持兵器役使、驅使人,本義是役使、勞役。《說文》:「役,戍邊也。从殳从彳。伇,古文役从人。」《說文》釋役為「戍邊」,當為引申義。
戰國竹簡從「」從「」從「」,象手持旌旗,指揮役使(趙平安)。趙平安認為戰國竹簡所見才是確定無疑的「」字,並認為甲骨文從「」從「」之字不是「」,姑備一說。
甲骨文假借為「」,表示疾病,《合集》13685正:「疾役(疫)其延」,意謂病疫延續下去。
戰國竹簡表示勞役、役使,《郭店簡.五行》簡45:「耳、目、鼻、口、手、足六者,心之役也」,意謂人的心控制耳、目、鼻、口、手、足的活動。《上博竹書二.容成氏》簡3:「思役百官而月青(請)之」,意謂使他們聽用於百官之令並月月拜見請益(季旭昇)。又假借為「」,表示疾病,《上博竹書二.容成氏》簡16:「癘役(疫)不至」,意謂瘟疫不會發生。
漢帛書表示役使,《馬王堆帛書.老子甲本卷後古佚書》第209行:「耳、目、鼻、口、手、足六者,心之役也。」
甲骨文疑從「」從「」,宋鎮豪以為象手持殳器敲擊卧床病人胸腹之形。小篆從「」,「」省聲。本義是流行性的傳染病。
甲骨文疑從「」從「」,宋鎮豪以為象手持殳器敲擊卧床病人胸腹之形。花東181「子其疫」可能表示子染上了疫疾。可備一說。
小篆從「」,「」省聲。本義是流行性的傳染病。《說文》:「疫,民皆疾也。从疒,役省聲。」如《墨子.天志中》:「五穀熟,六畜遂,疾菑戾疫凶饑則不至。」《睡虎地秦簡.日書甲種》簡37背1:「一宅中毋(無)故而室人皆疫,或死或病。」
古人認為疫病是癘鬼在作祟,故「」又引申表示疫鬼。《釋名.釋天》:「疫,役也。言有鬼行役也。」《玉篇.疒部》:「疫,癘鬼也。」如《周禮.夏官.方相氏》:「方相氏掌蒙熊皮,黃金四目,玄衣朱裳,執戈揚盾,帥百隸而時難,以索室敺疫。」鄭玄注:「蒙,冒也。冒熊皮者,以驚敺疫癘之鬼。」又如《文心雕龍.祝盟》:「侲子敺疫,同乎越巫之祝。」「侲子」即童子。
甲骨文表示手持針對脹大的腹部進行針灸,以治療腹疾。本義是病痛之盛,引申為繁盛、深切、痛。
甲骨文從「」從針形從「」。「」象腹部隆起的人形,表示人肚腹有疾病;「」象手形,表示手持針對脹大的腹部進行針灸,以治療腹疾(胡厚宣)。本義是病痛之盛(于省吾),引申為繁盛、深切、痛、憂傷。古代刺病之針,最早以石為之,《戰國策.秦策》:「扁鵲怒而投其石」,高誘注:「石,砭石,所以砭彈人臃肿也」,因石可以治病,所以古籍中又稱為「藥石」(胡厚宣)。
金文把針形和手形改為「」,為小篆所本。金文或加「」,表示在室內。戰國文字或加「」,表示國名、地名、人名的古文字往往加「」旁,《清華二.繫年》「」表示商朝。
甲骨文用作本義,表示病重,《合集》13673:「貞:疾殷」。金文用為朝代名,指商朝。商朝稱為「」,是由於商王盤庚遷都於殷(在今河南安陽小屯村)而得名。大盂鼎:「我聞殷述(墜)命」,表示我聽聞殷代失去天命。宋公䜌簠:「有殷天乙唐孫宋公䜌」,表示宋公䜌是商王成湯的子孫。又表示朝見,士上卣:「王令士上眔史黃殷于成周」,表示王命令士上和史黃到成周來朝覲。《周禮.春官.大宗伯》:「殷見曰同。」
戰國竹簡表示殷代,《清華二.繫年》簡13:「周武王既克殷,乃設三監于殷。」漢帛書也表示殷代,《馬王堆.春秋事語》第8行:「武王勝殷」。
《說文》:「殷,作樂之盛稱殷。从㐆从殳。《易》曰:『殷薦之上帝』。」于省吾改為病痛之盛。
參見「」。
甲骨文從「」從「」。「」象側立的盥盤之形,是「」、「」的象形初文。後增「」旁作。金文「」訛為從「」從「」。盥盤之義後來以「」或「」表示。
甲骨文從「」從「」。「」象側立的盥盤之形,是「」、「」的象形初文。後增「」旁作。金文「」訛為從「」從「」。盥盤之義後來以「」或「」表示。郭沫若云:「字當作[凡攴],譌變而為从舟从殳,而杯槃字乃益之以木作槃,或益之以冊作盤。」
甲骨文用作人名,如《合集》23100:「王[𡧊止](賓)般庚,亡𡆥(憂)。」「般庚」即「盤庚」,是殷先王之名。又如《合集》4259正:「古鼎(貞):般往來亡𡆥(憂)。」
金文也用作人名,如作冊般甗:「王商(賞)乍(作)冊般貝。」也用作盛水之盤,如單子白盤:「單子白乍(作)寶般(盤)。 」
」在古書中又表示旋轉,如「般旋」、「般桓」等。如《禮記.投壺》:「賓再拜受,主人般還曰:『辟。』」孔穎達疏:「主人見賓之拜,乃般曲折還,謂賓曰:『今辟而不敢受。』言此者,欲止賓之拜也。」「般還」指古人受拜時退縮轉身的動作,以表示謙讓。又如《文選.賈誼〈弔屈原文〉》:「般紛紛其離此尤兮,亦夫子之故也。」李善注:「言般桓不去,離此愆尤,亦夫子自為之故,不可尤人也。」
」可通「」,表示頒發、分發,如《墨子.尚賢中》:「古者聖王唯毋得賢人而使之,般爵以貴之,裂地以封之,終身不厭。」又表示分布,如《漢書.禮樂志》:「靈之來,神哉沛,先以雨,般裔裔。」顏師古注:「般讀與班同。班,布也。」又表示回、還,如《漢書.趙充國傳》:「而明主般師罷兵,萬人留田,順天時,因地利,以待可勝之虜。」
」表示搬運、運送,後作「」。《玉篇.舟部》:「般,運也。」如唐代陸贄〈賑恤諸道將吏百姓等詔〉:「宜令度支於淮南浙江東西等道量置場加價和糴米三五十萬碩,差官般運於諸道。」《舊唐書.食貨志下》:「至四月已後,始渡淮入汴,多屬汴河乾淺,又般運停留,至六七月始至河口,即逢黃河水漲,不得入河。」
」可作量詞,表示種類。唐代張鷟《游仙窟》:「一種天公,兩般時節。」明代馮夢龍《三遂平妖傳》第8回:「又且資性聰明,諸般經典雖不肯專心誦習,若是教他一遍,流水背誦出來。」
」還表示相同、一樣。如元代白樸《梧桐雨》第三折:「怎生般愛他看待他,忍下的教橫拖在馬嵬坡下!」清代曹雪芹《紅樓夢》第3回:「好生奇怪,倒像在那裏見過一般,何等眼熟到如此!」
𣪘
𣪘」的本義是盛食物的器具,古時主要用來盛飯,即粵語「九大簋」的「」的古字。
甲金文「」從「」從「」,「」是「𣪘」的初文,象一個圓形食器,「」象手持勺子(匕柶)舀取食物之形(李孝定)。本義是古代常用的一種盛食物的器皿,古時主要用來盛放煮熟的飯,即粵語「九大簋」的「」的古字。
」、「𣪘」是「」的古字,由於古時「」有的是用竹造的,故在「」之上加「」,而「」又是器皿,故在「」之下加「」,便成為「」字了。「」多用來盛放煮熟的飯,包括黍稷稻粱等,《周禮.舍人》:「凡祭祀,共簠簋。」鄭玄注:「方曰簠,圓曰簋,盛黍稷稻粱器。」
𣪘」又隸定為「𣪕」,金文「」後期漸變作「𠧢」,故「𣪘」與「」是異體字,本來皆表示盛食物的器皿。許慎把「」的本義誤釋為使竹木柔曲,《說文》:「㲃,揉屈也。从殳从𠧢。𠧢,古文叀字。廏字从此。」「𠧢」形再進一步演變便成為「」了,故「𣪘」字中的「」或替換為意符「」,表示簋的用途是盛載食物,供宴饗之用。「𣪘」字的異體還有加從「」為意符。
甲金文皆表示祭祀用的盛食物的器具。《合集》27894:「元𣪘叀多尹鄉(饗)」,「」表示大,「元簋」即大簋(孟世凱),「多尹」是官名,是商朝大臣之一;意謂大的盛食物的器皿用來宴饗多尹。伯簋:「白乍(作)寶𣪘(簋)」,意謂伯鑄造了寶貴的簋。
「九大簋」是廣東一帶流行的中國傳統盛宴,「」本指盛飯器具,引申可表示盛食物的用具,「」表示極為豐盛之意,「九大簋」即九道菜,每道菜都選用最好的材料,但沒有牛肉,因為牛能夠幫助農民耕田。參見「」。
甲骨文從「」從「」從「」,磬是石製樂器,故以石象之。「」上從「」省,象懸掛磬石的繫繩,參「」。本義是一種樂器,即石磬。
甲骨文從「」從「」從「」,磬是石製樂器,故以石象之。「」上從「」省,象懸掛磬石的繫繩,參「」。
《說文》:「樂石也,从石、殸,象縣虡之形,殳擊之也。古者毌句氏作磬。殸,籀文省,硜,古文从巠。」
甲骨文從「」從「」從「」,隸作「」,「」實為甲骨「」、「」之形,與《說文》籀文同。古懸石為磬,故稱磬為石樂。殷墟出土之磬多見,均為石製,形亦近於石之甲文(參姚孝遂、趙誠);「」象手持棍棒或槌子,故「」字象手持槌子敲打懸掛着的磬石。「」是「」的初字,甲、金文皆作「」,「」是後來所加。甲骨用為地名或方國名。
金文「」字書多無收,學界對此字仍未有確論。查商器有此形,與甲骨構形極近,而稍有變異,從殳從糸從◎,象懸掛之繩的「」下拉兩線,而磬石亦轉為方形,部件標示為「」,與「」字形近,字象敲磬之形。西周晚期師□簋有似「」之形,《殷周金文集成》釋為「」,並附於此。金文用為族徽,又用作本義,表示樂器。師□簋:「錫(賜)鐘一、(殸)磬五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