漢字甲骨部件分析

部件: 火 (主部件) 共 20 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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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字部件甲骨形義通解
」甲骨文從「」從火,象一人張口向上,並置身於火上之形,當與《說文》「」同字,會焚火土十山人牲以求雨,表示乾旱。
姚孝遂認為「」讀作「」,表示災咎。徐中舒認為「」象兩臂交縛之人形,為獻祭之人牲,「」象焚人牲求雨,可作參考。卜辭「」、「」同義,表示乾旱。
甲骨從「」從火之形,作為部件,隸變後按聲分作二形,一為入真韻的字,隸作「」,如謹、瑾、僅等;二為入元韻的字,隸作「」,如嘆、歎、難等。真、元相近,故音得相轉。(參唐蘭、徐中舒)
早期金文上承甲骨文,從「」從火,下部之「」後來訛寫為「」,或作「」,為小篆「」字所本。春秋晚期以後金文不從「」而從黃,與《說文》古文同。
金文「」表示美玉,為「」之初文。頌鼎:「反入堇(瑾)章(璋)。」衛盉:「取堇(瑾)章(璋)于裘衛」。金文又用作「」,表示朝見;「」,表示勤勞;「」,表示謹慎;又用為國名、人名等。以上「」、「」、「」、「」皆從「」聲,上古文字有限,故其初以「」表示,後來才加注義符分化出各字。
《說文》:「堇,黏土也。从土,从黃省。凡堇之屬皆从堇。𡐳、䒺皆古文堇。」
甲骨文最初從「」從數點(◎),象焚燒木、柴之形,數點象火焰。
後於木下加從「」為義符。羅振玉曰:「此字實從木在火上,木旁諸點象火燄上騰之狀。」後來再於「」旁加「」,「」是「」的初文。甲骨文用作祭名,表示焚柴而祭。
《說文》:「尞,柴祭天也。从火从眘。眘,古文愼字。祭天所以愼也。」段玉裁注:「燒柴而祭謂之祡,亦謂之尞,亦謂之𥙫。」
金文從「」的字多加從「」為聲符,參見「」、「」,「」後來省去一個圓圈,中間加一橫成「」形,為小篆字形所本。麥方鼎字形下部不從「」而從「」,「」當為「」的訛變。
金文用作祭名,庸白[厓又]簋:「尞(燎)于宗周。」又讀作「」,是「」的初文,表示同僚,麥方鼎:「用鄉(饗)多尞(僚)友」。
甲金文從「」從「」,會燃燒叢林雜草,以擒獲野獸,並開墾成農田,本義是焚燒叢林,引申為焚燒。
甲金文從「」從「」,會燃燒叢林雜草,以擒獲野獸,並開墾成農田,本義是焚燒叢林,引申為焚燒。
焚燒山林是古人的一種打獵方式,古書多有記載,如《呂氏春秋.仲春紀》:「是月也,無竭川澤,無漉陂池,無焚山林。」意謂仲春之月,萬物初生,宜保養山林,不宜焚燒。
甲骨文「」所從的「」有時以「」、「」或「」代替,表示燃燒叢林雜草之意同。或加從「」(象手形),象手持火炬燃燒林地。《說文》:「焚,燒田也。从火、棥,棥亦聲。」段玉裁改作「从火、林」,與古文字字形吻合。
甲骨文用作本義,《屯南》722:「王其田淵西,其焚,亡災。」表示商王焚燒淵西的林地,以開墾成農田,沒有災禍。《合集》10198:「翌戊午,焚,擒。」表示第二天,即是戊午這一天,焚燒樹林,擒獲野獸。
金文表示焚燒,多友鼎:「唯孚(俘)車不克以,卒焚」。表示所俘獲的車不能帶走,最終焚燒了它。《世說新語.德行》:「阮後聞之,嘆曰:『吾有車而使人不敢借,何以車為?』遂焚之。」又用作地名,噩君啟車節:「梄焚」,即「柳棼」。《左傳.宣公九年》:「鄭伯敗楚師于柳棼」,杜預注:「柳棼,鄭地。」
漢帛書「」通假為「」,《馬王堆帛書.六十四卦.羅(離)》:「出(突)如,來如,紛如,死如,棄如。」「」字王弼本《周易》作「」,「」、「」、「」皆是施於不孝子的刑罰。《周禮.秋官.掌戮》:「凡殺其親者焚之。」鄭玄注:「焚,燒也,《易》曰:『焚如,死如,棄如。』」
甲金文從「」,「」聲,本義是火的樣子(許慎)。
甲金文從「」,「」聲,本義是火的樣子(許慎)。
甲骨文用作地名。金文讀作「」,用作地名,在今山西離石縣西。焛令趙狽矛:「十一年,焛𠊈(令)肖(趙)狽」,表示焛地的長官名叫趙狽。《史記.趙世家》:「十三年,秦拔我藺。」又用作姓氏,廿年藺相如戈:「丞焛(藺)相如」。《通志.氏族略》:「藺氏,姬姓。韓厥元孫曰康,仕趙,食采於藺,因氏焉,康裔相如,為趙上卿。」
《說文》:「焛,火皃。从火、𨳌省聲。讀若粦。」
」從三「」,本義為大火。
」從三「」,本義為大火。甲骨文中用作火祭(王輝、朱歧祥),如《合集》22131:「匕(妣)庚用焱羌。」「妣庚」指商先公主壬和先王祖乙、祖辛、沃甲、小乙的配偶。卜辭習用「焱羌」,意思是焚燒羌人作為祭品。另如《合集》22130:「匕(妣)庚叀(唯)焱用羌。」「」字也用作祭名。後世字書亦有保留這種用法,《集韻》解釋「」字時提到「亦同煬」,「」可解為焚燒,由此可證「」字即燒牲以祭的意思。
金文和戰國文字村料中未見「」字。
《說文》:「焱,火華也。从三火。凡焱之屬皆从焱。」「火華」並非後世的「火花」,應解作火盛之貌。
甲骨文從二「」從「」從數點,會於火下縫衣辛勞之意,後泛指一切辛勞(參季旭昇)。
甲骨文從二「」從「」從數點,會於火下縫衣辛勞之意,後泛指一切辛勞(參季旭昇)。金文第一種字形上承甲骨文,從「」從二「」;第二種字形從二「」從「」,會勞心之意。第三種字形從「」,表示體力操勞。
甲骨文用作地名,又通讀為「」,表示水災。金文表示辛勞,叔尸鐘:「堇(勤)勞其政事」,又表示勞心,中山王鼎:「憂勞邦家」。
《說文》:「勞,劇也。从力,熒省。熒,火燒冂,用力者勞。𢥒,古文勞从悉。」
甲骨文疑表示焚燒生人,以祈求下雨,本義是乾旱。
甲骨文從「」,「」聲,疑表示焚燒人牲(作為祭品的生人),以祈求下雨,本義是乾旱。《說文》:「𤑆(熯),乾皃。从火,漢省聲。《詩》曰:『我孔熯矣。』」段玉裁注:「此與〈日部〉『暵』同音同義,从『火』猶从『日』也。《易.說卦》傳,王肅、王弼本作『燥萬物者莫熯乎火』。」張舜徽《說文解字約注》:「湖湘間稱以火烝物,久烝而不即去者為熯,音轉為呼干反。則物久烝則水气乾,故引申自有乾義耳。」
」表示乾旱,見於傳世及出土文獻,《周易.說卦》:「動萬物者莫疾乎雷,橈萬物者莫疾乎風,燥萬物者莫熯乎火,說萬物者莫說乎澤,潤萬物者莫潤乎水。」意謂震動萬物的,莫過於雷;使萬物彎曲的,莫過於風;使萬物乾旱的,莫過於火;取悅萬物的,最過於恩澤;滋潤萬物的,莫過於水。
甲骨文表示天旱,《合集》10186:「西土亡(無)熯」,意謂西方的土地沒有乾旱。又直接用「」來表示「」,《合集》10168:「帝其降(熯)」,意謂上帝降下旱災。
」與「」同音同義。古時「旱田」本作「暵田」或「熯田」,即是陸田,適宜種植麥類穀物;與「旱田」對舉的是「水田」,適宜種植水稻。《三國志.魏志.司馬芝傳》記載司馬芝在曹魏明帝作大司農時上奏云:「夫農民之事田,自正月耕種,耘鋤條桑,耕熯種麥,穫刈築場,十月乃畢。」意謂農民從事耕作,從正月起耕種,除草鬆土,採摘桑葉,在旱田上種麥,收割莊稼,築造場地,十月才完成。由於陸田、旱田的地力、土質與水田有別,故三國時吳國曾經不徵收旱田的賦稅,《長沙走馬樓三國吳簡.嘉禾五年吏民田家莂》:「旱田不收錢」(參孟彦弘)。
金文多用作國名、地名。或釋讀為「」。「」、「」是一個字的不同隸定。參見「」。
甲骨文從「」從「」,「」是「」的初文,象以火焚鼓之形,疑本義是燒炙。《說文》:「熹,炙也。从火喜聲。」古從「」之字後世多從「」(唐蘭),「」和「」作為古文字偏旁常常通用。
甲骨文用作祭名,為炙燒食物之祭(參劉興隆)。《合集》32536:「叀祖乙熹用。」
甲骨文熿字從「」、「」聲。卜辭暫只一見(《合集》31829),且辭例殘缺,其用義不詳。不過從傳世文獻的用例看,此字的構形初義疑與輝煌之「」同,表示光輝明亮之義。
同「」字(參見「」),表示光耀明亮之意。《集韻.唐韻》︰「煌,《說文》︰『煇也。』或從黃。」西漢楊雄《太玄經.玄文》︰「天炫炫出於無畛,熿熿出於無垠。」宋代許翰注︰「熿,與煌同。」朱震《漢上易傳.卷一》︰「炫炫熿熿所謂化光也。」明代葉子奇《太玄本旨.卷九》︰「熿熿,明盛貌。」
《戰國策.卷三.秦一.蘇秦始將連橫》︰「當秦之隆,黃金萬溢為用,轉轂連騎,炫熿於道。」南宋姚宏注︰「炫熿也,猶焜光也」鮑彪注︰「炫熿,光耀也。」
同「」或「」,表示明亮。《集韻.蕩韻》︰「晄,《說文》︰『明也。』或作熿。」
甲骨文從二「」從「」從「」,象手持棍或工具撥動柴火,以幫助燃燒。本義是調理柴火,引申為煮熟、調和等義。
甲骨文從二「」從「」從「」,金文「」作簡省之形(「」形),象手拿着棍子或工具撥動火柴火,以幫助燃燒。本義是調理薪火,引申為煮熟、調和等義。至小篆「」寫作「」,表示用言語來調和。《說文》:「燮,和也。从言从又、炎。𤎬(𤍛),籒文𤎬从𢆉。讀若溼。」段注:「言與手皆所以和之。」
金文表示協調、協和,秦公鎛:「鎮靜不廷,柔燮百邦。」意謂鎮壓抑制不來朝見的部族,安撫協和眾多邦國。曾伯簠:「克狄(逷、逖)淮尸(夷),印(抑)燮繁湯。」「淮夷」是部族名;「繁湯」即「繁陽」,先秦地名,屬楚國,在汝南鮦陽縣南;意謂使淮夷遠離,不敢侵犯,並抑制協和繁陽。
戰國竹簡表示調和、協和,《清華簡三.傅說之命》簡2-3:「故我先王滅夏,燮強,翦蠢邦,惟庶相之力乘。」意謂我的先王滅亡夏朝,協和強國,翦滅愚昧的邦國,都是倚靠庶相(伊尹)之力。《清華簡三.芮良夫毖》簡14:「燮仇啓國」,意謂協和諸友,建立國家。又表示征伐,《清華簡三.芮良夫毖》簡13:「恆靜(爭)獻亓(其)力,畏燮方讎。」意謂爭相出力,征伐四方仇敵,使其畏懼。按「畏燮方讎」也可能表示爭相出力,威名遠播,藉以協和四方仇敵。又用作人名,《清華簡二.繫年》簡88-89:「明歲,楚王子罷會晉文子燮及者(諸)侯之大夫,明(盟)於宋。」「文子燮」,《左傳》作「士燮」,是晉國的臣子。
參見「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