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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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UTF-8 | E7 AE 9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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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五碼 | E35B |
倉頡碼 | 竹月尸水 |
Matthews | 0 |
漢語大字典 | (一版)2984;(二版)3183 |
康熙字典 | 816 |
Unicode | U+7B99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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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B2312 | ||
四角號碼 | 8824.7 | |
頻序 A/B | 0 | 5422 |
頻次 A/B | 0 | -- |
普通話 | f |
小篆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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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文 | 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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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骨 | 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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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部件樹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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簡帛文字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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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說文》 | 解釋 | 部居 | 相關異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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箙 | 弩矢箙也。从竹,服聲。《周禮》:仲秋獻矢箙。〔房六切〕 (98 / 93) | 竹 |
形義通解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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略說: 甲金文從「矢」在袋(袋形以◎表示)中,象箭插在袋子裏,本義是箭袋。 33 字 詳解: 甲金文從「矢」在袋(袋形以◎表示)中,象箭插在袋子裏,本義是箭袋,是「箙」的象形初文。西周金文「矢」形漸漸訛變,矢鏃與袋子合併而成「用」形,故隸定為「𤰈」,為「備」字所從,參見「備」。而「箙」是後起的形聲字,從「竹」,「服」聲。《說文》:「箙,弩矢箙也。从竹,服聲。《周禮》:『仲秋獻矢箙』。」段玉裁注:「〈司弓矢〉曰:『中秋獻矢箙。』注曰:『箙,盛矢器也,以獸皮爲之,按本以竹木爲之,故字从竹。」 「函」和「箙」是兩種不同的盛載箭矢的器皿,「函」用於收藏箭矢,把整支箭都包裹起來,「箙」可由弓箭手背負起來,露出箭尾,可以隨時抽箭發射。參見「函」。《說文》:「箙,弩矢箙也。从竹,服聲。《周禮》:『仲秋獻矢箙。』」指用竹、木或獸皮等製成的盛箭工具。 甲骨文用作族氏名、貞人名、地名;又用作祭祀時宰殺牲畜的方法。 金文用作本義表示箭袋。毛公鼎、番生簋蓋:「簟弼(茀)魚𤰈(箙)」,《詩.采芑》:「簟茀魚服」。意謂用竹簟製的車蔽(指車之前後設置的屏障,以遮蔽乘客),用魚皮製的箭袋。又通假為「備」,表示具備,伯唐父鼎:「白(伯)唐父告𤰈(備)」,意謂伯唐父宣告(祭禮)完備。 戰國竹簡通假為「服」,《郭店簡.尊德義》簡26-27:「民五之方各(格),十之方靜(爭),百之而句(後)𤰈(服)。」意謂對民眾之愛,給予五分,民眾會鬬,給予十分,民眾會爭,給予百分,民眾才會安穩(劉釗)。又通假為「備」,《郭店簡.語叢三》簡39:「勿(物)不𤰈(備),不城(成)仁。」意謂物不齊備,不能成就仁德。 646 字 相關漢字: 矢,用,𤰈,備,竹,服,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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