略說: 甲骨文從「
戈」從「

」,象以武器斫人之脛。本義疑為伐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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詳解: 甲骨文從「
戈」從「

」,象以武器斫人之脛。「

」一般認為是「
眉」的繁體,下作人形,或作女形。甲骨文和早期金文的「
戈」形都穿過人形的下半部分,可知「
蔑」本指斬人的下半身,與表示以戈斬首的「
伐」有別。(唐蘭、謝明文)
後因「

」的字形很容易與變形後的「
㝱」的初文相混,於是在「

」形下部人形內添加一小斜筆或兩小斜筆作為區別符號。這些區別符號與表示人形軀幹的竪筆結合,使「

」的下部變成類似「
勿」形。「
蔑」和「
勿」古音相近。「
蔑」和從「
蔑」諸字所從的「

」下部變作類似「
勿」形的這種變化最初可能只是形變,後來則可能兼有變形音化的因素。(陳斯鵬、謝明文)
甲骨文中用為人名,為殷舊臣。如《合集》17302:「鼎(貞):㞢于蔑。」「
㞢」指侑祭,卜辭貞問對蔑舉行侑祭。又表示微小。如《合集》24901:「戊午雨蔑。」
金文常以「蔑曆」連用(或作「蔑𤯍」),是銘文中習見的成語,表示在上者對在下者的勉勵。陳劍認為「
蔑」與「
被」義近,表示覆被;「
歷」以「
楙」為聲符,讀為「
懋」。如尹姞鬲:「君蔑尹姞𤯍,易(賜)玉五品、馬三匹。」意謂君覆被尹姞以勉勵,賜給尹姞五品玉和三匹馬。
蔑的本義疑為伐滅。(朱駿聲、季旭昇)如《國語.周語》:「今將大泯其宗祊,而蔑殺其民人,宜吾不敢服也。」韋昭注:「蔑,猶滅也。」「宗祊」即宗廟。
「
蔑」又表示微小。如戰國楚宋玉〈小言賦〉:「纖於毳末之微蔑,陋於茸毛之方生。」《法言.學行》:「視日月而知眾星之蔑也,仰聖人而知眾說之小也。」
「
蔑」也表示輕侮。如《韓非子.外儲說左上》:「吾聞宋君無道,蔑侮長老。」《史記.周本紀》:「殷之末孫季紂,殄廢先王明德,侮蔑神祇不祀,昏暴商邑百姓。」
「
蔑」還表示無、不。如《左傳.僖公十年》:「臣出晉君,君納重耳,蔑不濟矣。」「蔑不濟」即無不濟,意謂沒有不成功。又如《上博竹書一.孔子詩論》簡9:「天保丌𥃷(得)彔(祿)蔑畺(疆)矣。」「得祿蔑疆」即得福無邊之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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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漢字: 戈,
眉,
伐,
㝱,
勿,
㞢,
被,
歷,
楙,
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