漢字甲骨部件分析
部件: 土 (包括子部件) 共 14 字 | 主部件 | 包括子部件 |
漢字 | 部件 | 甲骨 | 形義通解 | 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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土 | 甲骨文讀為「社」,是土地之神(王國維),《合集》14395:「尞于土」。甲金文表示領土、土地,《合集》36975:「西土受年,吉。」表示西土有好收成。大盂鼎:「受民受疆土」,《尚書.洛誥》:「誕保文武受民」。又表示與上天相對之下土。哀成叔鼎:「永用禋祀,死于下土,以事康公,勿或能怠。」「死」釋讀為「尸」,表示主祭,《左傳.成公五年》:「國主山川」,杜預注:「主,謂所主祭。」「死于下土」即主祭山川之神(馬承源)。五年琱生簋:「僕庸土田」,相當於《詩.魯頌.閟宮》:「土田附庸」(孫詒讓)。金文「𤔲土」是官名,相當於典籍的「司徒」,主管土地、農業生產,偶爾帶兵出征和冊命時作儐右。南宮乎鐘:「𤔲土南宫乎」。 《說文》:「土,地之吐生物者也。二象地之下地之中,物出形也。凡土之屬皆从土。」 | ||||||
𡈼 | |||||||
址 | 甲金文從土從止,止象腳趾之形,有行走之意,象人自土丘出發之形。止是聲符,甲骨文用義不詳,金文用作氏族徽號。《說文》:「阯,基也。從𨸏(按︰即阜)止聲。址,阯或從土。」據《說文》,「址」乃「阯」之或體,參見「阯」。 | ||||||
妦 | 卜辭疑用作人名,如《合集》21568:「巫妦」,意謂姓名為妦的女巫。 古詩賦用其本義,如唐代皮日休《桃花賦》:「妦妦婉婉,妖妖怡怡」。 | ||||||
杜 | 甲骨文辭殘,意義不詳。金文用作古國名,《左傳.襄公二十四年》:「在唐為唐杜氏」,杜預注:「唐、杜二國名」,《竹書紀年》卷下:「冬十月,王師滅唐,遷其民于杜。」古杜國在今陝西西安東南。 | ||||||
姓 | 「姓」的本義為標志家族系統的稱號。根據谷衍奎的研究,上古有「姓」又有「氏」,「姓」是族號,隨母系,不能改變;「氏」是「姓」的分支,可以自立,能改變,即所謂「因生以賜姓,胙(賜)之土而命之氏」。戰國以後,往往以「氏」為「姓」,「姓」與「氏」遂逐漸混一。姓最初產生於母系氏族社會,每一個氏族或部落都有自己的姓,同姓的人有共同的女性祖先,故古老的姓大多從女字旁,如:「姬」、「姜」、「姚」、「媯」等。同姓不得通婚。「氏」是「姓」的分支,出於同一姓的多個男子分出來另立為氏,故同一姓可以有不同的氏,用來區別子孫的所由出生。 甲骨文用作人名,《合集》14027:「姓娩其嘉」,「嘉」表示好,生男曰嘉,生女則曰不嘉。此條卜辭貞卜名叫姓的婦人分娩,產下男嬰,所以稱嘉。 金文表示族姓,齊侯鎛:「保吾子𠇷(姓)」,「子姓」指廣義之子孫,即保佑我的子孫(楊樹達)。 簡帛文字表示姓氏,「百姓」、「萬姓」指人民、庶民、民眾,《睡虎地秦簡.為吏之道》簡51貳:「慈愛萬姓」。又借「眚」為「姓」,《上博竹書一.緇衣》簡7:「百眚(姓)」。《馬王堆帛書.老子乙本》第233行:「成功遂事,而百姓胃(謂):『我自然』。」意謂事情成功後,百姓都說:我們本來是這樣的,即自然如此(參陳鼓應)。 漢印用作人名,《漢印文字徵》:「劉姓」。 | ||||||
星 | 「晴」古作「夝」,《說文》:「夝,雨而夜除星見也。从夕,生聲。」表示雨在夜晚停止而星星出現。天晴才能看見星星,故「星」引申有「晴」義。段玉裁注:「暒者,雨止無雲也。古夝、暒、精皆今之晴。而《詩》作星。」《詩.鄘風.定之方中》:「星言夙駕」,表示天晴的早晨駕車,以「星」表示「晴」,與甲骨文同。 金文用作人名,麓伯簋:「麓伯星父作匋仲姞寶簋。」 戰國竹簡和漢帛書假借為「腥」,《睡虎地秦簡.日書甲種》簡53背:「星臭」,即「腥臭」。《馬王堆帛書.胎產書》第3行:「毋食辛星(腥)」,表示不要食辛辣和腥的東西。又用作本義,表示星星,《上博竹書三.仲弓》簡19:「日月星㫳(辰)」。《馬王堆帛書.老子乙本卷前古佚書》第170行:「星辰雲氣」。第65行:「日月星辰有數,天地之紀也。」 《說文》:「曐,萬物之精,上爲𠛱星。从晶,生聲。一曰:象形,从囗。古囗復注中,故與日同。𠻖(𤯢),古文。星,曐或省。」段玉裁注:「星之言散也,引伸爲碎散之偁。」由眾星羅列引申有零散、零星之意,如「星星之火,可以燎原」,又引申有多而密之意,今天仍有成語「星羅棋布」。 | ||||||
徒 | 甲骨文從「止」從「土」,金文從「辵」從「土」,或不從「辵」而從「彳」,象街道之形。「土」亦是聲符,疑本義是步行、徒步,引申為步卒、步兵。甲骨文用為祭名,讀作「屠」,表示屠牲以祭。金文表示步卒,師㝨簋:「徒馭」,「徒」為步卒,「馭」為駕馭車馬者。又用作職官名,揚簋:「𤔲徒」,即後世的「司徒」,西周早期和中期作「𤔲土」,西周晚期才寫作「𤔲徒」,「司土」即管理土地之意,所以其職責是掌管土地、農業等事務,也會在冊命禮中作儐右。 | ||||||
埜 | 甲骨文辭例殘缺。金文用作地名,如大克鼎:「易(賜)女(汝)田于埜。易(賜)女(汝)田于渒。」「埜」和「渒」都是地名。又用作人名,如𠇝盤埜匕:「𠇝(冶)盤埜、秦忑為之。」「盤埜」和「秦忑」都是人名,表示此匕由這兩位冶鑄工師製造。 簡帛材料「埜」用作本義,如《上博竹書二.容成氏》簡28:「句(后)[示㚻](稷)既已受命,乃食於埜,宿於埜。」《睡虎地秦簡.日書甲種》12正2:「夬光日,利以登高、飲食、邋(獵)四方野外。」 「埜」也表示不馴服,如《郭店簡.尊德義》簡14:「教以埶(勢),則民埜以靜(爭)。」(陳偉)又用作地名,如包山簡「新埜」。 | ||||||
基 | 甲骨文用作方國名,《合集》6570:「子商翦基方」,表示子商攻伐基方。 金文通假為期限的「期」,子璋鐘:「沬(彌)壽無基(期)」,「彌壽」即終壽,表示得享天年,長壽沒有期限,相當於「萬壽無疆」。《漢書.韋賢傳》:「開賜皇帝眉壽亡疆。」 戰國竹簡表示基礎,《郭店楚簡.語叢四》簡13-14:「不與智謀,是謂自欺。早與智謀,是謂重基。」「重基」猶言「慎始」,指重視起始。意謂不採納智者的謀慮,可說是欺騙自己。預先採用智者的計謀,可說是重視基礎、開始。《爾雅.釋詁》:「基,始也。」 漢帛書表示基礎,《馬王堆.老子乙本》簡177-178:「故必貴而以賤為本,必高矣而以下為基。」表示高貴必然以低賤為根本,高必然以低為基礎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