漢字甲骨部件分析

部件: 貝 (主部件) 共 10 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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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字部件甲骨形義通解
甲金文象貝殼之形。
甲骨文象貝殼之形,古人以「」為貨幣。因此從「」之字一般與財貨和買賣有關。「」字甲骨文象一種海貝,西周金文「」字下引出兩短豎筆,字形上方的角狀則在戰國時期逐漸綫條化,變成一橫筆。《說文》:「貝,海介蟲也。居陸名猋,在水名蜬。象形。古者貨貝而寶龜,周而有泉,至秦廢貝行錢。凡貝之屬皆从貝。」按郭沫若認為古人最初用貝殼為頸飾,後來才演化為貨幣。
甲骨文「」指海貝,或用作祭品,《合集》5648:「[隹示又]貝于帚(婦)。」全句意謂把海貝交給婦人進行某種祭祀。亦用作賞賜物,《合集》40073:「易(賜)貝二朋。」另,字疑用作地名,《合集》40071正:「勿陟貝」。
金文「」多指貝幣,用作賞賜物,何尊:「易(賜)貝卅朋。」古時兩串貝為一朋,本無定數,參見「」。又金文有「貝胄」一詞,指一種以貝殼裝飾的頭盔(白川靜),小盂鼎:「貝冑一。」
戰國文字用作本義,指海貝,《上博竹書四.逸詩.交交嗚烏》簡4:「豈[俤(弟)君子,若珠若]貝。」全句謂和樂平易的君子,就好像珍珠和海貝一樣。
甲骨文「」、「」二字形近,參「」字。至於金文「」與「」亦容易相混,參「」字。
甲金文象以繩綁繫兩串貝。殷商以玉、貝為貨幣,並以物貫串。二繫玉為一「」,二繫貝為一「」。(王國維)
甲金文象以繩綁繫兩串貝。殷商以玉、貝為貨幣,並以物貫串。二繫玉為一「」,二繫貝為一「」。(王國維)甲金文中用作貨貝的計量單位。如《合集》29694:「貝十朋。」何尊:「易(賜)貝卅朋。」裘衛盉:「八十朋。」
郭沫若認為古人最初用貝殼為頸飾,後來才演化為貨幣。故朋貝可能本無定數,因為古人起初以朋貝為頸飾,長短各隨所宜,成為貨幣後始有定數。可備一說。
甲金文另有從「」從「」的字形,學者多隸定為「」。「」旁在金文中或寫作「」,象俯身人形。這種字形在金文中用來表示朋友義。楷書的「」字就是從這種字形演變而來。(黃文傑)參見「」。
許慎認為「」是「」的古文。《說文》:「𢐴,古文鳳,象形。鳳飛,群鳥從以萬數,故以爲朋黨字。」按「」、「」只是音近假借的關係。
古書中也有「」表示貨貝單位的例子,如《詩.小雅.菁菁者莪》:「既見君子,錫我百朋。」《淮南子.道應》:「於是散宜生乃以千金求天下之珍怪,得騶虞、雞斯之乘,玄玉百工,大貝百朋,玄豹、黃羆、青犴,白虎文皮千合,以獻於紂。」
」多表示朋友、志同道合的人。如《清華壹.程寤》簡4:「可(何)敬(警)非朋,可(何)戒非商。」意謂以朋友為警,以商朝為戒。又如《論語.學而》:「有朋自遠方來,不亦樂乎?」
」也表示成群、結黨。如《山海經.北山經》:「有鳥焉,群居而朋飛,其毛如雌雉,名曰鵁。」《楚辭.離騷》:「世並舉而好朋兮,夫何焭獨而不予聽。」
」還表示同共。如《後漢書.李杜列傳》:「李、杜司職,朋心合力。」李賢注:「朋,猶同也。」
」字甲金文均從「」,「」聲,本義疑為傳說中一種野獸,後多用於「狼狽」一詞,比喻人艱難窘迫。
甲金文從「」,「」聲,本義疑為傳說中一種野獸。用作人名,《合集》18370:「狽。」狽乍寶尊彝卣:「狽乍(作)寶尊彝。」乍狽寶彝器:「乍(作)狽寶彝。」
傳世字書中「」多指傳說中一種野獸,《玉篇.犬部》:「狽,狼狽也。」《集韻》:「狽,獸名,狼屬也,生子或欠一足二足者,相附而行,離則顛,故猝遽謂之狼狽。」按「狼狽」一詞之語義,段成式《酉陽雜俎.毛篇》:「或言狼、狽是兩物,狽前足絕短,每行常駕兩狼,失狼則不能動,故世言事乖者稱狠狽。」兩說均嘗試從「」的特徵說明「狼狽」一詞的語義,唯有關「」的記述不多,只能備錄眾說。
古代漢語已有「狼狽」一詞,用來比喻艱難窘迫的景象。《後漢書.任光傳》:「更始二年春,世祖自薊還,狼狽不知所向,傳聞信都獨爲漢拒邯鄲,即馳赴之。」「狼狽」一詞除了表示困難,還可以指互相勾結,黃鈞宰《金壺浪墨.漕弊》:「及到江南,挑米色,促兌期,互爲狼狽,又旗丁之羽翼也。」現代漢語或以「狼狽」一詞表示尷尬。葉聖陶《未厭集.苦辛》:「新人交拜的時候,幾個伴娘扶着新郎跪起,形相略帶狼狽,像醉人跌交似地。」
甲金文「」會在路上得到貝幣之意,本義是得到財富,引申為得到。
」的本義是得到財寶,甲金文從「」從「」(象手形),或加從「」,象在路上得到貝幣,本義是得到財富,引申為得到。
」字的金文有從三指「」的,亦有從五指「」的;還有從「」(象手持棍棒)的。後期古文字「」或訛變為「」、「」,小篆「」訛為「」。古文字裏,從「」的字後來往往變成從「」。
甲金文表示得到,《合集》8928:「弗其得」。《懷特》359:「得馬」。中山王方壺:「敄(務)才(在)得賢」。
戰國竹簡表示得到,《郭店簡.老子甲》簡5:「咎莫僉(險)唬(乎)谷(欲)得」。《郭店簡.老子甲》簡12:「不貴難得之貨」。《上博竹書一.孔子詩論》簡11:「則智(知)不可得也」。《上博竹書一.從政甲》簡3:「是以得賢士一人」。《上博竹書二.從政甲》簡10:「信則得眾」。《上博竹書七.武王踐阼》簡10:「立(位)難得而愓(易)失」。《清華簡二.繫年》簡75-76:「王命申公屈巫蹠秦求師,得師以來。」意謂王命令申公屈巫到秦國請求援軍,得到救兵歸來。
甲骨文從「」從「」,象張口向着貝,表示貪財。小篆从「」,「」亦聲。本義為愛財,即不擇手段地非法取得財物。
甲骨文從「」從「」形。篆文從「」從「」,「」為義符亦標聲。「」為貨幣、財物,「」象口朝下伸舌之形(參谷衍奎),張口朝向代表財寶之「」,猶如人向錢財垂涎或欲吞食財物之狀,「」字構形會欲物之意頗為明顯。《說文》:「貪,欲物也。从貝,今聲。」段玉裁注:「貪,欲物也。心部惏、女部婪,皆訓貪。从貝,今聲。」
漢帛書用作本義,如《馬王堆.戰國縱橫家書》第135行:「秦,貪戾之國也」;又如《馬王堆.戰國縱橫家書》第148行:「貪戾好利」。
戰國竹簡「」通作「」。如《郭店簡.語叢三》簡19:「地能貪(含)之生之者」,「」讀作「」,意謂土地涵養萬物;古書亦通作「」,如《後漢書.郭躬傳論》:「若乃推己以議物,捨狀以貪情」,李賢注:「貪與探同也」,全句意謂如能設身處地考慮事物,放棄表狀探究事物的本質。
金文從「」,「」聲,本義是賦稅,引申為責任。
金文從「」,「」聲,本義是賦稅,引申為責任。《說文》:「責,求也。从貝,朿聲。」
金文用義有二,一、表示統治者對臣民所收的賦稅納貢,賦稅為臣民之責任,由此引申出責任之意。兮甲盤:「王令甲政(征)治成周四方責至于南淮尸(夷)」,表示王令兮甲征收天下貢於成周的賦稅,到達南淮夷。「」典籍作「」,表示租賦貢納中的蒭米禾薪,《左傳.僖公三十三年》:「居則具一日之積」杜預注:「積:蒭、米、菜、薪。」(參馬承源、李學勤)二、通假為「」、「」,秦公簋:「鼏宅禹責(蹟)」,「禹蹟」即禹所經過之處。《左傳.襄公四年》:「芒芒禹迹,畫為九州。」(參楊樹達)。
金文有一舊釋為從「」從「」,李學勤釋為「」,參見「」。
《說文》:「貯,積也,從貝,宁聲。」
《說文﹒宁部》:「宁,辨積物也。」
甲骨及金文均從「」從「」,商承祚《殷契佚存》頁66說:「象以網取貝之形」。從常識看,古人於市上買物,總要貨幣(貝),又或需以網攜帶。
甲骨及金文均從「」從「」,商承祚《殷契佚存》頁66說:「象以網取貝之形」。從常識看,古人於市上買物,總要貨幣(貝),又或需以網攜帶。
甲骨文用作人名,金文用作國族名和人名。中甗:「白(伯)買父」,未見表示買賣之義。
秦簡始見買賣之義,而買、賣均以「」字表示。《睡虎地秦簡.秦律十八種》:「有買(賣)及買也,各嬰其賈(價)」。
《說文》:「市也。从网貝。《孟子》曰:『登壟斷而网市利。』」段玉裁注:「市者,買物之所。因之買物亦言市。」
參見「」。
甲金文從「」從「」,「」是聲符,疑「」象匣子,全字象貯存貝殼於匣中之形。貯貝與商業活動有關,故表示商人的「」從「」。
甲金文從「」從「」,「」是聲符,構形初義未有定論。疑「」象匣子,全字象貯存貝殼於匣中之形。貯貝與商業活動有關,故表示商人的「」從此形。
此字舊釋為從「」從「」的「」,認為象貯貝於「」中之形(羅振玉)。李學勤據金文釋為「」,理據有二,第一,金文對應文獻的「」字,齊生魯方彝:「齊生魯肇賈休多贏」,《左傳.昭公元年》:「賈而欲贏,而惡囂乎?」杜預注:「言譬如商賈求贏利者,不得惡喧囂之聲。」第二,1974年山西聞喜上郭村出土賈子己父匜,聞喜為晉武公所居之曲沃,其地與春秋時賈國所在地臨汾十分接近。可證金文舊釋為「」之字即文獻之「」。
按釋為「」有理,但甲金文「」字所從與「」的字形仍有一段距離,待考。
金文用法有五:一,讀為「」,表示價格,衛盉:「厥賈(價)其舍田十田」。二,表示交換,五祀衛鼎:「女(汝)賈田不?」三,表示商賈、商人,頌鼎:「令(命)女(汝)官𤔲(司)成周賈廿家」。四,用為國名,賈子己父匜:「賈子己父乍(作)寶匜。」五,用作人名,中山王方壺:「得賢才良佐賈。」
《說文》:「賈,賈市也。从貝襾聲。一曰坐賣售也。」
寶字甲骨文表示在家裏貯藏財富,有藏寶、珍重之意。
寶字甲骨文作貝、玉在屋裡之形。貝、玉於商代作貸幣用,置於屋內,表示貯藏財富,有藏寶之意,或會珍重、寶愛之意。《說文》:「寶,珍也。从宀从王从貝,缶聲。」
金文寶字多有加「」作聲符(「」的上部或聲化為「」的初文),小篆承此形。或增「」為聲符。又,「」、「」同見於一字(如楚公家鐘),屬多聲之例。另有字形只從宀從缶,省去玉、貝(見杞白每氏壺)。
卜辭「帚(婦)寶」為人名。金文用作珍貴之義,如我方鼎︰「用乍父己寶尊彝。」或用作珍重、寶愛之意,銘文中常見「子子孫孫永寶用」中之「」即用為此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