粵 普
爪
87
4
(8)
爭
繁 簡 港 異讀字
繁簡對應
繁   簡 争  
UTF-8 E7 88 AD
大五碼 AAA7 
倉頡碼 月尸木 
Matthews 365 
漢語大字典 (一版)2031;(二版)2178  
康熙字典 616 
Unicode U+722D
GB2312  
四角號碼 2050.7 
頻序 A/B 282  392 
頻次 A/B 9649  3024 
普通話 zhng  zhng    
小篆
字例: 1/1
金文
(部件樹)
甲骨
字例: 2/3
(部件樹)
簡帛文字
其他
《說文》 解釋 部居 相關異體
爭 引也。从𠬪、。【臣鉉等曰:,音曳;𠬪,二手也,而曳之,爭之道也。】〔側莖切〕 (84 / 79) 𠬪 争
《廣韻》 頁碼 反切 註解
爭 190 側莖
中
古
音
聲母 清濁 部位 聲調 韻攝 韻目 開合 等第
莊 全清 齒 平 梗 耕/耕 開 二
形義通解
 略說: 甲骨文「爭」表示把犁而耕,會兩隻手(代表兩個人)拖動一個犁鏵耕作的樣子。本表示耕作,假借為爭奪之義。
50 字

 詳解: 甲骨文「爭」字從二「又」從◎,象犁耕之形(劉洪濤),或認為象耦耕之形(賈文)。◎下呈三角形,象農耕用的犁。「又」象手形。「爭」字象兩隻手(代表兩個人)拖動一個犁鏵耕作的樣子。本來表示耕作,假借為爭奪的「爭」,耕作之本義已廢。

  陸懋德先生在《中國發現之上古銅犁考》中說:「耜是犁頭,而最初的牽用人拉。……二人同時工作,一人在後扶犁,一人在前拉犁,如此二人並耦,是謂之耦也。」

  卜辭中,爭是第一期武丁時代的貞人,又是史官。金文無「爭」字,只用作偏旁,「靜」字所從的「爭」字,從二「又」從「力」,「力」象農具之形,與「犁」的初文作為義符可通用。參「靜」字。

  《說文》:「引也。」段玉裁注:「凡言爭者,皆謂引之使歸於己。」徐灝箋:「爭之本義為兩手爭一物。」
324 字


相關漢字: 又,靜,力,犁
粵語音節 & 根據 同音字 詞例(解釋) / 備註

黃 周
李 何
HKLS張 人文 同聲同韻 同韻同調 同聲同調 「爭」的異讀字

黃p6 周p99
李p174 何
HKLS 人文 同聲同韻 同韻同調 同聲同調 「爭」的異讀字

黃 周p99
爭執,戰爭,爭權奪利,爭吵,爭鬥,爭鳴,爭議,爭霸,競爭,爭風吃醋
李p174 何p115
HKLS張 人文 同聲同韻 同韻同調 同聲同調
其他方言讀音
本字庫於「爭」字下錄有20個方言點的讀音 詳細資料
成語彙輯
力爭上游, 據理力爭, 爭先恐後, 爭名奪利, 爭風吃醋… (5/219) 詳細資料
配搭點:
暗, 霸, 辯, 吵, 鬥, 奪, 輝, 紛, 喙, 家, 鬮, 競, 齘, 妍, 與, 抗, 力, 龍, 秒, 你, 齗, 鷸, 戰
詞類 英文意義
v. dispute, fight, contend, strive, wrangle; argu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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