漢字甲骨部件分析
部件: ◎ (主部件) 共 185 字 | 主部件 | 包括子部件 |
漢字 | 部件 | 甲骨 | 形義通解 | 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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告 | 甲骨文用作祭名,讀作「祰」,《說文》:「祰,祭名。」《合集》1166甲:「告于太甲、且(祖)乙」,表示對太甲、祖乙進行祰祭。甲金文又用作本義,表示報告。《屯南》997:「犬來告又(有)鹿,王往逐」,表示名叫犬的官員來稟報有鹿,商王前往追逐擒捉。五年琱生簋:「告曰」。何尊:「唯武王既克大邑商,則廷告于天。」表示武王戰勝商後,稟告上天。又表示告誡,中山王方壺:「卲(昭)告後嗣」。金文又表示控告,五祀衛鼎:「衛以邦君厲告于井(邢)白(伯)。」表示衛向邢伯控告邦君厲。 戰國竹簡亦用作本義,表示告訴,《郭店楚簡.緇衣》簡47:「我黽〈龜〉既厭,不我告猷。」表示卜問多了,用來占卜的龜靈都感到煩厭,不會告訴我應該怎麼做(季旭昇)。 | ||||||||||
坐 | 「坐」也表示席位、座位,後寫作「座」。如《韓非子.外儲說左上》:「鄭人有且置履者,先自度其足而置之其坐,至之市而忘操之。」《史記.項羽本紀》:「項王則受璧,置之坐上。」 「坐」引申表示留守。如《左傳.桓公十二年》:「楚人坐其北門,而覆諸山下。」杜預注:「坐,猶守也。」又如馬王堆帛書《戰國縱橫家書.蘇秦獻書趙王章》第229行:「秦以強弩坐羊腸之道,則地去邯鄲百廿里。」 「坐」又表示因……而獲罪。如《史記.秦始皇本紀》:「十年,相國呂不韋坐嫪毐免。」意謂呂不韋因嫪毐而獲罪免職。《漢書.武帝紀》:「閏月,諸邑公主、陽石公主皆坐巫蠱死。」亦表示連坐,即因別人犯罪而被連帶受罰。如《韓非子.八說》:「明君之道,賤德義貴,下必坐上,決誠以參,聽無門戶,故智者不得詐欺。」 「坐」表示對質。如《左傳.昭公二十三年》:「晉人使與邾大夫坐。」杜預注:「坐,坐訟曲直。」又如《晏子春秋.內篇問下》:「言不相坐,行不相反。」 「坐」表示因為、由於。如《樂府詩集.相和歌辭三.陌上桑》:「來歸相怒怨,但坐觀羅敷。」唐代杜牧〈山行〉:「停車坐愛楓林晚,霜葉紅於二月花。」 「坐」還用作副詞,表示自然而然。如《管子.輕重甲》:「北海之眾無得聚庸而煮鹽。若此,則鹽必坐長而十倍。」又表示徒然。如南朝梁江淹〈望荊山〉:「玉柱空掩露,金樽坐含霜。」又表示恰好。如唐代杜甫〈答楊梓州〉:「悶到房公池水頭,坐逢楊子鎮東州。」亦表示遂。如唐代柳宗元〈早梅〉:「寒英坐銷落,何用慰遠客?」 | ||||||||||
尿 | 「尿」字過去也借「溺」字表示,《說文解字注》:「古書多假溺為之。」《漢書.酈陸朱劉叔孫傳》:「沛公不喜儒,諸客冠儒來者,沛公輒解其冠,溺其中。」顏師古注:「溺,讀曰尿。」意謂劉邦不喜歡讀書人,客人中若有戴帽子的讀書人,劉邦便摘下他們的帽子,在上面撒尿。 甲骨文表示撒尿,《合集》137正:「豐尿于彔(麓)」,「豐」是人名,意謂豐在山腳撒尿。又表示尿病,相當於今天的前列腺炎、尿道病、膀胱病、攝護腺病一類的疾病(參嚴一萍),《合集》13887:「貞:尿,弗其肩興㞢(有)疾。」「肩興有疾」的意義是「克興有疾」(蔡哲茂),意謂貞卜尿病,不會好轉。 「尿尿」二字連用時,首字用作動詞,讀niu6(普:niao4),次字用作名詞,讀seoi1(普:sui1) | ||||||||||
弟 | 金文或不從「柲」的初文而從「弋」,「弋」象木橛之形,繩索纏繞戈柄與木橛之意同。 甲金文表示兄弟之弟,殳季良父壺:「用亯孝于兄弟、婚顜、者(諸)老」。 《說文》:「弟,韋束之次弟也。从古字之象。凡弟之屬皆从弟。𠂖,古文弟从古文韋省,丿聲。」 | ||||||||||
我 | 郭沫若認為象兵器的「我」即《詩經》與「斧」並舉的「錡」,「我」是「錡」的象形初文,指刃部有齒的鉞形武器。「我」所象的兵器,羅西章認為即是陝西扶風縣莊白村出土的三齒兵器,曾憲通、陳煒湛認為即曾侯乙墓出土的多戈戟。漢字中唯一保留了「我」兵器義的,大概只有「義」字(關子尹)。參見「義」。 甲骨文用為貞人名、國名。又用作複數第一人稱代詞,多為殷商之自稱,如《合集》9688:「我受年」,表示我們的禾黍會豐收,這是殷人貞卜自己國家農作物的收成情況。 金文除用作人名外,多用作第一人稱代詞,表示自己,毛公鼎:「虔夙夕叀(惠)我一人。」意謂朝夕虔敬輔助我一個人。 戰國文字也用作第一人稱代詞,《郭店簡.老子甲》簡31:「我無事而民自富」。《上博竹書一.緇衣》簡10:「《詩》員(云):「皮(彼)求我則,女(如)不我得,執我仇仇,亦不我力。」意謂《詩經》說:「君主請求我從政時,唯恐請不動我;等到我答應了,卻又不信賴、重用我」(季旭昇)。《清華簡二.繫年》簡24-25:「息侯弗順,乃使人于楚文王曰:『君來伐我,我將求救於蔡,君焉敗之。』」又假借作「義」,《郭店簡.語叢一》簡22:「仁生於人,我(義)生於道」。 | ||||||||||
每 | 甲骨文用法有二,一,用同「母」。二,又讀為「悔」,表示悔吝。金文多用作人名,又表示捷疾,後作「敏」,何尊:「叀王龏德谷(裕)天,順(訓)我不每(敏)。」又假借為「牧」,中山王圓壺:「昔者先王慈愛百每(牧)」,「百牧」即群臣(參李學勤、李零),一說認為「百每」讀作「百謀」,意指「百慮」,《說文》:「慮難曰謀」(參張政烺)。 《說文》:「每,艸盛上出也。从屮母聲。」 | ||||||||||
牡 | 《說文》:「牡,畜父也。从牛,土聲。」段玉裁注:「土聲求之疊韻、雙聲皆非是。蓋當是從土,取土為水牡之意。」王國維因「士」古音屬之部,「牡」在尤部,之、尤二部音近而認為「牡」從「士」得聲。根據以上分析,「牡」字既不從「土」,也不從「士」,而從「丄」。 「牡」甲骨文用作祭牲。如《乙》2854:「辛未卜,卯于祖牡(從羊)、䝅。」表示宰割公羊、公豬以祭祀祖先。 「牡」屬「明母」,今音多讀鼻音聲母m,但在閩南方言中讀唇音聲母b,與歷史上「去鼻化音變(Denasalization)」相關。 | ||||||||||
牢 | 甲骨文「牢」指圈養之祭牲,如《合集》21260「𤉲(燎)三牢」,即以三隻祭牲進行燎祭。 金文「牢」字用作動詞,指進獻祭牲,如貉子卣「王牢于阹」,指王於阹地進獻祭牲。 傳世文獻中仍有用作本義,指蓄養牛羊的欄圈。《詩.大雅.公劉》:「執豕于牢,酌之用匏。」鄭玄箋:「其羣臣乃造其羣牧,執豕於牢,以為飲酒之殽。」《戰國策.楚策四》:「亡羊而補牢,未為遲也。」「牢」從欄圈引申有牢固之義(段玉裁),《廣雅.釋詁一》:「牢,𩋆(堅)也。」如《韓非子.難一》「朞年而器牢」,指滿一年而器物變得牢固。 | ||||||||||
系 | 甲骨文用作祭名,于省吾認為因祀典有繫屬物品的舉動而得名。《合集》14311:「勿奏、系于東」,指不要在東方進行奏祭和系祭。甲骨文又用作地名、方國名。《合集》36964:「才(在)系。」《合集》27997:「系方。」金文用作人名。 戰國時韓國陶器用作姓氏,《陶彙》6.79:「系㦹。」另戰國文字多假借為「奚」,可用作人名,如《包山楚簡》簡179:「黃系(奚)。」「系」或假借作疑問代詞「奚」,指怎樣。《上博楚竹書四.曹沫之陳》簡13:「吾欲與齊戰,𦖞(問)陣系(奚)女(如)?守邊城系(奚)女(如)?」全句指我想要跟齊國作戰,要怎樣佈置陣式?要怎樣守住邊境?參見「奚」。 馬王堆帛書「系」可讀為「雞」,《馬王堆帛書.五十二病方.䰍》第382行:「若不能桼(漆)甲兵,令某傷,系(雞)矢(屎)鼠襄(壤)涂(塗)桼(漆)王。」意謂若不能用漆塗在盔甲與兵器上,反而令人患漆瘡,當以雞糞、鼠穴的泥土塗他。 又,《馬王堆帛書.六十四卦.習贛(坎)》第21行:「系(繫)用諱(徽)纆,親(置)之于繱(叢)勒(棘),三歲弗得,兇(凶)。」通行本《易》「系」作「係」。呂祖謙《周易音訓》:「係,晁氏曰:古文作系。」按「系」、「係」並通為「繫」,全句意指用繩索繫縛囚犯,使他置身於草叢荊棘之中,三年不得解脫,占得凶兆。 「系」由聯繫引申到世系的「系」,段玉裁《說文解字注》:「系之義引申爲世系。」《字彙.糸部》:「系,譜系。」劉向《別錄》:「《世本》,古史官明於古事者之所記也,錄黃帝已來帝王諸侯及卿大夫系謐名號,凡十五篇。」班固《漢書.高帝紀》:「漢帝本系,出自唐帝。」 | ||||||||||
谷 | 甲骨文用作地名,金文表示谷地,指兩山間之低狹地帶。啟卣:「山谷」。又用為「裕」,表示寬裕,何尊:「叀(唯)王龏(恭)德谷(裕)天」,讚美周王德盛,可配比上天。又用為人名。 簡帛文字「谷」多讀為欲,《郭店楚簡.尊德義》:「不以旨(嗜)谷(欲)害其義(儀)軌」。 《說文》:「泉出通川爲谷。从水半見,出於口。凡谷之屬皆从谷。」段玉裁注:「水注川曰谿,注谿曰谷。」又云:「川者,毌穿通流之水也。」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