漢字甲骨部件分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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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字部件甲骨形義通解
甲骨文「」象倒轉人形,表示逆反,不順從的人。
甲骨文象倒立的「」,「」象人張開雙臂站立之形,「」正好象倒轉人形。倒懸人,表示逆反,不順從的人(楊樹達、季旭昇)。
一說象人自外而至,故頭部向着自己,迎面而來,是「」的初文(羅振玉、趙誠)。「」古義為迎接,《說文》:「逆,迎也。从辵屰聲。關東曰逆,關西曰迎。」
甲骨文用法與「」同,解作「」。又表示逆反,不順從,如「屰(逆)祀」即不按順序的祭祀。金文與甲文形同,皆用作人名、族氏徽號。
戰國文字於「」中間加圓點作為飾筆(參見「」中山王壺銘文字形),點後變為橫劃,為小篆所本。
楊樹達認為「」象倒立人形,本指逆反;「」象人迎面而來,本指迎。「」、「」本為二字,後因音近而通用。
《說文》:「屰,不順也。从干下屮。屰之也。」段玉裁注:「後人多用逆,逆行而屰廢矣。」
甲骨文從「」,從三點。篆文則從「」,「」聲,本義為淘洗。
」字不見於金文,甲骨文從「」,從三點。甲骨文從「」,從三點的字有學者認為是「」(沈建華),也有的學者認為該字並非「」(李宗焜)。「」篆文從「」,「」聲,本義為淘洗。《說文》:「汏,淅𤄒也。从水,大聲。」段玉裁注:「汏,淅𤄒也。淅字賸。《文𨕖》注王元長《舉秀才文》注引無『淅』字,可證。《土䘮禮》:『祝淅米于堂。』注:『淅,汏也。』《釋詁》曰:『汏,墜也。』汏之則沙礫去矣,故曰墜也。《九章》:『齊吳榜以擊汏。』吳,大也。榜,楫也。言齊同用大楫擊水而行,如汏洒於水中也。凡舟子之用櫓,振力擊之,乃徐拕之,如汏然。今蘇州人謂搖曳洒之曰汏。音如俗語之大……凡沙汏、淘汏用淅米之義引伸之。或寫作汰,多點者誤也。若《左傳》『汏侈』、『汏輈』字皆卽泰字之假借。寫作汰者亦誤。」
段玉裁認為「汏侈」之「」字是「」的省變之體未必可靠(裘錫圭),「」字在《漢語大字典》釋同「」字,本義為淘洗。「」的本義為淘洗,故發展到篆名從水從大,取其以水洗淅之義。
淘洗之義有「篩選」意味,故後世「」字經常與淘汰的「」字混用,表示篩選。
甲金文從「」,「」聲,篆文從「」,「」聲,本義為張大。
甲金文從「」,「」聲,六國文字「」旁演變為「」,或加飾筆作「」,故篆文從「」,「」聲,本義為樂聲張大(谷衍奎),後引申為奢侈,今亦作「」的簡體字。《說文》:「夸,奢也。從大,亏聲。」段玉裁注:「夸,奢也。奢者,張也。從大,亏聲。」
卜辭疑用作人名,見於《合集》4813。
金文用作人名,如伯夸父盨:「夸父作寶盨」。
簡帛文字通作「」,如《馬王堆.五十二病方》第422行:「乾夸(刳)」,「」讀作「」,表示剖挖;亦通作「」,如張家山漢簡《引書》:「夸立」,釋文「」作「」,全句意謂岔開雙腿站立的姿勢。
古書用作自大,如《史記.屈原賈生列傳》:「夸者死權也」;又用作奢侈,如《荀子.仲尼》:「貴而不為夸」,夸意謂奢侈。
古詩用作讚美,如皮日休《惜義鳥》:「吾聞鳳之貴,仁義亦足夸」。
甲金文「」是「」的初文,小點指示腋窩。一說象人腋下流汗,是「」的初文。後借為亦是的「」。
甲金文從「」從一點或兩點,小點指示腋下、腋窩的所在,是「」的初文。一說「」像人腋下流汗,是「」的初文(唐蘭)。後借來表示亦是的「」。
甲骨文表示「」、「」,《合集》12487正:「癸巳卜,爭貞:今一月雨。王占曰:丙雨,旬壬寅雨,甲辰亦雨」,大意是說在癸巳這一天占卜,商王預測十日後壬寅這一天下雨,甲辰這一天也下雨。
金文表示「」,師𩛥鼎:「天子亦弗忘公上父㝬(胡)德」,意謂天子也不會忘記公上父的大德。
戰國竹簡表示「」,《清華簡二.繫年》簡23:「蔡哀侯取妻於陳,息侯亦取妻於陳」。又通假為「」,表示赦免,《郭店簡.五行》簡38:「又(有)少(小)辠(罪)而弗亦(赦)也,不辨於道也。」
」字象一人雙腿交叉,本義為交叉。
」字的甲、金、篆文之構形乃「」字的變體,其字象一人雙手伸展,兩腿交叉之形,本義為雙腿交叉。《說文》:「交,交脛也,從大,象交形。凡交之屬皆从交。」
甲骨文舊釋作「」的字,部分與「」字相混,參裘錫圭〈說卜辭中的焚巫尪與作土龍〉。甲骨文疑用作氏族名。
金文用作氏族徽號,交鼎鼎:「交鼎。」傳世典籍寫作「」,《左傳.哀公二年》:「春,伐邾,將伐絞,鄰人愛其土,故賂以漷沂之田而受盟。」杜預注:「絞,邾邑。」《地名攷略》:「在今滕縣北。」
戰國竹簡指交往,《上博竹書一.性情論》簡25-26:「同方而交,㠯(以)道者也;不同方而交,㠯(以)古(故)者也。」意謂志向相同的人互相交往,是因為道的緣故;志向不同的人互相交往,是出於特定目的(季旭昇)。又可讀為「」,《郭店楚簡.魯穆公問子思》簡6:「夫為其君之古(故)殺其身者,交(校)彔(祿)雀(爵)者也。」《廣雅.釋言》:「效,考也。」王念孫疏證:「效之言校也。」全句指為君主的緣故而被殺的人,是計較俸祿爵位的人。
傳世文獻「」多指交錯,或指結交。吳語中「」相當於「」,陸澹安《小說詞語匯釋》:「『交」字在吳語中等於『的』字。」《海上花列傳》第五回:「耐哚慢慢交用。」「慢慢交用」即「慢慢的用」。
杕甲金篆文構形同,皆從木從大。《說文》︰「樹皃。从木大聲。《詩》曰:有杕之杜。」《毛傳》︰「杕,特也。」《集韻》︰「木獨生也。」
卜辭罕見,如︰「王杕執于田」,用義不明。金文用作氏名(見杕氏壺)。
甲金文從「」從二「」,一說象一人腋下夾二人之形(許慎、黃錫全),一說象二人相向夾一人之形(林義光、高鴻縉),二說的本義皆是夾持,引申表示扶持、輔佐。後加「」旁造「」字。
」的構形有兩說,一說象一人腋下夾二人之形(許慎、黃錫全),另一說象二人相向夾一人之形(林義光、高鴻縉),兩種說法的構形本義皆是夾持,引申表示扶持、輔佐。後加「」旁造「」字。
甲骨文或省作腋下夾一人之形。《說文》:「夾,持也。从大俠二人。」段玉裁改為「从大夾二人」。
金文表示輔佐,大盂鼎:「迺詔夾死(尸)𤔲戎」,禹鼎:「克夾詔先王奠四方」,《左傳•僖公二十六年》:「昔周公、太公股肱周室,夾輔成王。」
甲金文象一個兩臂擺動奔跑的人(「」的初文),後來金文加從「」,本義是跑步。
」的古義是奔跑,後來才表示步行。甲骨文和早期金文象奔跑人形,後來金文加從「」,上部的跑步人形是「」的初文,象人急行或小跑時兩臂擺動很厲害的樣子,下從「」強調腳的動作,本義是跑步。參見「」。
後來加從「」,與「」組合成「」,有行走之意。上部的跑步人形在《說文》裏訛變為「」。《說文》:「走,趨也。从夭、止。夭止者,屈也。凡走之屬皆从走。」《釋名.釋姿容》:「徐行曰步」,「疾行曰趨」,「疾趨曰走」。段玉裁注:「今俗謂走徐,趨疾者,非。」
」的初文甲骨文中借用作地名。如《合集》17230:「貞:王往走災。」亦借用作人名,如《合集》27939:「貞:其令(命)亞走馬。」金文中表示人名或族氏名。
加從「」之形金文用作本義,表示跑步,效卣:「效不敢不萬年夙夜奔走揚公休。」表示效不敢不萬年早晚為公奔馳,稱揚公的蔭庇。又用作官名,如「走馬」即典籍的「趣馬」,負責養馬,《詩.大雅.雲漢》:「趣馬師氏,膳夫左右。」毛亨傳:「趣馬,中士也,掌王馬之政。」又用作人名。又假借作「」,伯仲父簋:「白(伯)中(仲)父夙夜事走(祖)考」。表示伯仲父早晚事奉祖先。
漢帛書也用作本義,《馬王堆.老子甲本卷後古佚書》第325行:「雖(唯)而不諾,走而不趨。」表示恭敬地回答(而立即前往),不隨便回應(而不動身)(參楊天宇),疾跑而不疾行。《禮記.王藻》:「父命呼,唯而不諾,手執業則投之,食在口則吐之,走而不趨。」《馬王堆.老子乙本卷前古佚書》第169行:「魚得而流(游),獸得而走,萬物得之以生,百事得之以成。」
從「」從「」,由於大火色赤,故會赤紅色之意。
甲骨文從「」從「」,由於大火色赤,故會赤紅色之意。金文或加飾筆,其形已似從二「」。《說文》:「赤,南方色也。从大从火。凡赤之屬皆从赤。烾,古文从炎、土。」按《古陶文彙編》3.943在「」下疊加「」旁作增飾部件,《說文》古文所謂「」乃「」、「」二形之訛變,故許慎以「」為「」字古文。
甲骨文用作本義,指紅色,如《合集》29418:「赤馬」。甲骨文「」也可用作人名。
金文「」用作本義,如裘衛盉:「矩或(又)取赤虎兩」,指矩伯又拿取了兩塊紅色的虎皮。又金文常見「赤巿」一詞,為古服飾,指蔽膝,禮服以皮韋製成,赤色,見於走馬休盤。《說文》「巿」下亦云:「天子朱巿,諸矦赤巿。」另「赤舄」為以皮革製成的赤紅色的鞋,弭弔師察𣪕:「賜女(汝)赤舄」,即以赤舄為賞賜物。金文「赤金」即銅,曶鼎:「賜曶赤金。」《漢書.食貨志下》:「金有三等,黃金為上,白金為中,赤金為下。」顏師古注引孟康:「赤金,丹陽銅也。」金文「」亦可用作人名。
嬰兒出生多色赤,因此多稱為「赤子」。而由於嬰兒赤體,「」引申有一絲不掛之義,如赤裸。「」又從嬰兒未有毛髮,引申出空無一物的意思(顏師古),如《韓非子.十過》:「晉國大旱,赤地三年。」陳奇猷《集釋》:「焦竑曰:『古人謂空盡無物曰赤。』」「」字繼而引申有純粹之義,如赤誠、赤膽忠心。
從「」從傾斜的「」,表示中午已過,太陽偏西,映照出來的人影傾斜。本義是太陽偏西、日昃之時,孔穎達認為相當於未時,大約在下午二時左右。
從「」從傾斜的「」,表示中午已過,太陽偏西,映照出來的人影傾斜。本義是太陽偏西、日昃之時,孔穎達認為相當於未時,大約在下午二時左右。後來「」被改為形近的「」,「」字就由表意字轉化為從「」,「」聲的形聲字(裘錫圭)。三體石經改從「」聲。
甲骨文用作本義,表示太陽偏西的一段時間,《合集》20421:「昃雨自北」,表示太陽偏西時自北邊下雨。又用作人名。
金文用作人名,滕侯昃戈:「滕侯昃之造㦴(戟)。」
戰國竹簡借「」字來表示「」,用作時間詞,《睡虎地秦簡.日書乙種》簡233:「清旦、食時、日則(昃)、莫(暮)、夕。」《儀禮.既夕禮》:「日側」,鄭玄注:「謂將過中之時」,賈公彥疏:「《尚書.無逸》云文王『至於日中昃』,昃即側也。」《說文》:「側,旁也。」
」又通假為「」,《郭店簡.語叢四》簡12-13:「賢人不在昃(側),是胃(謂)迷惑。」
」小篆作「𣅦」,《說文》:「𣅦,日在西方時,側也。從日,仄聲。《易》曰:『日𣅛之離』。」徐鉉曰:「今俗別作𣅳,非是。」自甲骨文觀之,「𣅳」應是「𣅦」的古寫。段玉裁注:「𣅦,隸變作昃。」傳世本《周易.離》作「日昃之離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