漢字甲骨部件分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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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字部件甲骨形義通解
甲金文象兩人並排,正面站立在地上。本義是並立。
甲金文從二「」或「」,象兩人並排正面站立在地上之形。本義是並立。
丁山認為古「」、「」同字,按甲金文「」、「」字形、用法皆有別,後世典籍混用無別,參見「」。
甲骨文用作人名、地名,又表示併也(徐中舒)。金文表示並排、共同,中山王方壺:「將與吾君竝(並)立於世」。又用作人名、族氏名。
」小篆作「」,與甲金文同形,異體又作「𡘋」,《說文》:「竝,併也。从二立。凡竝之屬皆从竝。」
甲骨文從◎從「」,象人頭戴羽毛、羊角之類裝飾物,表示漂亮、好看。
甲骨文從◎從「」,象人頭戴羽毛、羊角之類裝飾物,表示漂亮、好看。于省吾認為這反映了古人以羊角為頭飾,現在部分少數民族仍保留頭戴角的習俗,反映了一種存古的審美標準。
甲骨文用為人名、方國名。早期金文用為族氏名,戰國金文表示美善,中山王方壺:「因載所美」,意謂因而記載應稱美的業績。又用作人名。
戰國竹簡表示美好,《睡虎地秦簡.秦律十八種》簡65:「百姓市用錢,美惡雜之,勿敢異。」意謂百姓在交易時使用錢幣,質量好壞一起通用,不準選擇。《睡虎地秦簡.日書甲種》簡113正2:「可以漬米為酒,酒美。」《睡虎地秦簡.日書甲種》簡12正2:「以生子,男女必美。」《睡虎地秦簡.日書甲種》簡157正5:「晝見,有美言。」《睡虎地秦簡.日書甲種》簡157背:「今日良日,肥豚清酒美白粱」。
戰國楚文字以「」來表示「」,參見「」。
漢帛書也表示美好,《馬王堆帛書.老子甲本》第128行:「美與惡,其相去何若?」
《說文》:「美,甘也。从羊从大。羊在六畜,主給膳也。美與善同意。」段玉裁注:「引伸之凡好皆謂之美。」
甲骨文從「」從「𡗞」,「𡗞」象編髮帶罪之奴隸。「」象以手牽帶奴隸的髮辮,本義是奚奴,罪奴。
甲骨文從「」從「𡗞」,「𡗞」象編髮帶罪之奴隸。「𡗞」的「」形或改作「」,或改作「」,或於「」上畫出頭部。戰國文字或假借「」為「」,「」、「」二字同音,參見「」。
」象以手牽帶奴隸的髮辮,本義是奚奴,罪隸。《說文》:「奚,大腹也。从亣,𦃟省聲。𦃟,籒文系字。」按把「」解釋為大腹,並不符合古文字構形本義。
甲骨文「」指地名,《合集》37474:「王田奚,往來亡(無)災。」全句指王到奚地田獵,往來都沒有災禍。甲骨文中「」又指人牲,《合集》19771:「王㞢(侑)三奚于父乙」,王用三個人牲對父乙進行侑祭。
金文「」指女奴隸,亞乍父癸角:「王易(賜)𦯞(服)亞唬奚、貝」,指王賞賜給服從的亞族的唬女奴、貝幣。《周禮.春官.序官》:「奚四人。」鄭玄注:「奚,女奴也。」《說文》:「㜎,女隸也。」另「」亦用作人名與族氏名。
傳世文獻「」字多假借作疑問代詞,《小爾雅》:「奚,何也。」《國語.吳語》:「唯是車馬、兵甲、卒伍既具,無以行之。請問戰奚以而可?」
另「」可通假作「」,《淮南子.主術》:「天下之物莫凶於雞毒。」《群書治要》、《意林》引「」作「」。
」甲金文象對面的人向着自己,迎面走來。後增「」或「」表示在路上,增「」(人足)向着「」,表示主人向前迎接對面走過來的人,本義是迎接。引申為逆向、順逆。
」甲金文構形本義有二說。一說「」是「」的初文,「」象對面的人向着自己,迎面走來。後增「」或「」表示在路上,增「」(人足)向着「」,表示主人向前迎接對面走過來的人(羅振玉、趙誠),本義是迎接。
一說「」、「」是二字,「」象倒人形,本義是逆反,不順從的人(楊樹達、季旭昇)。而「」本義是迎接,「」表示不順、叛逆只是同音借用(楊樹達、段玉裁)。後來「」(人形)訛變為牛形,疑是作為「」的聲符。
甲金文「」迎接、不順兩種用法皆有。甲文「逆伐」即「迎擊」,「逆祀」,即不按順序進行祭祀。又用作人名、國名。
金文早期多表示迎接、接受,駒父盨蓋:「逆見我」。表示不順、逆反,始見於西周晚期,戰國中山王壺:「隹逆生禍,隹順生福」。又用作人名。
按「」,亦可引申逆反、不順之義,凡迎向某物,必與對方方向相反。俗語云:「學如逆水行舟,不進則退」,仍保留「」義。「逆水」即「迎水」,與水流方向相反,故引申反向之義。
《說文》:「逆,迎也。从辵屰聲。關東曰逆,關西曰迎。」段玉裁注:「逆,迎也。逆、迎雙聲,二字通用,如禹貢逆河,今文尙書作迎河是也。今人假以爲順屰之屰,逆行而屰廢矣。」
甲骨文從「」(正面站立並展開四肢的人形)從「」,「」亦是聲符。「」象箭形,箭矢射出的速度十分快,故甲骨文此字是疾速的「」的專字,本義是急速。假借為疾病的「」。
甲骨文從「」(正面站立並展開四肢的人形)從「」,「」亦是聲符。「」象箭形,箭矢射出的速度十分快,故甲骨文此字是疾速的「」的專字,本義是急速。假借為疾病的「」。一說甲骨文象人身中箭,故有疾患之意(羅振玉、王國維、商承祚)。
此外,甲骨文另有「」字,象人臥病在床,是疾病的「」的本字,參見「」。簡言之,從「」從「」是疾速的本字,「」是疾病的本字,兩者本義有別,但是由於聲音相同,而互相通用(于省吾)。甲骨文的兩種字形,至金文合併在一起,從「」從「」亦聲,為「」字《說文》古文和小篆所本。
甲骨文表示疾病,《合集》21052:「肩同又(有)疾」,意義相當於《合集》13754的「克興㞢(有)疒」,「」表示起,意謂疾病有起色,病情好轉(蔡哲茂)。
金文表示急,毛公鼎:「敃天疾畏(威)」,意謂上天急怒。《詩.大雅.召旻》:「旻天疾威,天篤降喪。」鄭玄箋:「疾,猶急也。」又表示疾病,叔尸鐘:「母(毋)疾母(毋)已(殆)」,意謂不生病,不危亡(沈培)。否叔尊:「疾不已」,表示病重(張光裕)。
簡帛文字表示生病,《清華簡一.金縢》簡14背:「周武王又(有)疾,周公所自以代王之志」。《馬王堆.老子乙本卷前古佚書》第36行:「失天則几(飢),失人則疾。」又用作人名,《清華簡二.繫年》簡137:「陳疾目率車千乘,以從楚師於武陽。」「陳疾目」是齊國將帥,意謂陳疾目率領兵車一千輛,在武陽追隨楚軍。
《說文》:「𤕺(疾),病也。从疒,矢聲。𤶅(𤶥),古文疾。𥏴,籒文疾。」
甲金文從「」從「」,象人登上樹木,「」上的「」(象正面站立的人形)除張開兩臂外,兩足向木的左右兩側置放,有乘坐之意。戰國竹簡下部加從「」,表示乘坐在車上,引申為一切的登乘。本義是登乘、騎乘、乘坐。
王國維指出甲骨文象人乘木之形。徐中舒認為甲骨文「」字下部所從是「」的訛形,按「」字上部略去中豎,寫作分岔形,應有表意作用,象可供人乘坐的樹杈之形。金文或加從象雙腳形的「」,戰國文字象兩足的「」或延伸與兩臂相交,或省去「」,參見《古璽彙編》5373。楚文字或不從「」而從「」(與《說文》古文形近)或「」,分別象登乘在几上和車上,表示登上之意同。古人登車以几為踏腳,《禮記.內則》:「乘必以几」,《儀禮.士昏禮》:「婦乘以几」(陳邦懷)。秦文字下部訛變為「」,是「」字小篆作「」,從「」從「」的根據。
」由乘坐馬車,引申為車的量詞,由於古代的車多由四匹馬牽引,故「乘馬」表示四匹馬。
甲骨文用作人名,《合集》171:「令望乘」,「望乘」是商王武丁時的軍事將領。
金文用作本義,表示乘坐,麥尊:「王乘于舟」。又用作量詞,表示馬車的單位,多友鼎:「孚(俘)戎車百乘」,指俘獲一百輛戰車。又用作數詞,表示四,虢季子白盤:「王睗(賜)乘馬」,意指王賞賜四匹馬。《詩.大雅.崧高》:「路車乘馬,我圖爾居。」毛亨傳:「乘馬,四馬也。」
戰國竹簡用作量詞,計算戰車的單位,《清華簡二.繫年》簡60:「兵車百乘」。《清華簡二.繫年》簡137:「率車千乘」。《上博竹書五.鮑叔牙與隰朋之諫》簡6:「萬乘之邦」。一車四馬為「一乘」,「萬乘」指兵車一萬輛,戰國時期的諸侯國,小者稱「千乘」,大者稱「萬乘」。
《說文》:「𠓲(𣔕椉乘),覆也。从入、桀。桀,黠也。《軍法》曰乘。𠅞,古文乘从几。」
甲金文從「」從二◎,在「」(人形)的左右腋下分別加◎,◎變化多端,或為火形,或與豆形近,或為圓形,或為交叉之斜畫。季旭昇謂象人腋下挾二器,以會左右相配之意,本義是相配,引申表示配偶、輔相。
甲金文從「」從二◎,在「」(人形)的左右腋下分別加◎,◎變化多端,或為火形,或與豆形近,或為圓形,或為交叉之斜畫。季旭昇謂象人腋下挾二器,以會左右相配之意,本義是相配,引申表示配偶、輔相。
甲金文表示配偶,《合集》36186「示壬爽妣庚」,即示壬及其配偶妣庚。二祀𠨘其卣:「遘于匕(妣)丙肜日大乙爽」,表示適逢大乙的配偶妣丙肜日之祭。金文還表示輔相、輔助,夨令方尊:「今我隹令(命)女(汝)二人亢眔夨爽左右于乃寮以(與)乃友事。」表示我命令亢和夨兩人輔助你們的同僚和友官。又表示差錯,散氏盤:「余又(有)爽[宀䜌],鞭千罰千。」
此外,典籍「昧爽」(天將亮而尚暗之時)之「」,金文寫作從「」從「」,「」標聲,「」是義符,從不寫作「」,典籍作「」應是假借字。
《說文》:「爽,明也。从㸚从大。𤕤,篆文爽。」段玉裁注:「爽本訓明。明之至而差生焉,故引伸訓差也。朝旦之時,半昧半明,故謂之早昧爽。」
甲骨文象大肚子、粗矮的殘廢人。後用作顏色之黃。
象人仰面向天,腹部脹大,表示胸肚隆起、身材粗短的殘廢人(唐蘭、裘錫圭)。後用作顏色之黃。古人在大旱不雨時,有焚燒病人,冀求上天降雨的風俗,《左傳.僖二十一年》:「夏,大旱,公欲焚巫尪。」杜預注:「或以為尪非巫也,瘠病之人,其面上向,俗謂天哀其病,恐雨入其鼻,故為之旱,是以公欲焚之。」後又演變有曝曬病人的習慣,《禮記.檀弓下》即提到「天久不雨,吾欲暴尪而奚若。」
」是「」的本字,《呂氏春秋.明理》高誘注:「尪,短仰者也。」《呂氏春秋.盡數》高誘注:「尪,突胸卬(仰)向疾也。」皆說明「」是胸腹隆起、身材粗短的病人。「」本義既為病人,亦可指疾病。傳世文獻中仍有訓「」為「」,如《爾雅.釋詁》:「黃,病也。」按「黃病」一詞早見於說文,《說文》:「疸,黃病也。」「」或指人肚中長蟲,因而肚子鼓脹。
甲骨文「」字象人腹脹之形,舊誤釋為「」,參見「」。後來甲骨文或於腹上加飾筆,金文亦作這種寫法,另於字上加從「」,以表示其仰天呼嘆之意(季旭昇)。
甲骨文多見「黃尹」一名,為商代舊臣,疑即「伊尹」,《合集》916正:「㞢(侑)于黃尹十伐、十牛。」意指用十個人牲、十隻牛來對伊尹進行侑祭。《書.君奭》:「成湯即受命,時則有若伊尹。」又用作顏色之「」,《合集》11167:「黃牛。」《易.遯》:「執之用黃牛之革,莫之勝脫。」
金文「」指黃色,曾白簠:「余擇其吉金黃鑪」,即我選擇堅固的青銅和黃色的金屬。「」又指人用以繫玉飾之帶,傳世典籍多寫作「」。毛公鼎:「朱巿(韍)、悤黃」,頌鼎:「易(賜)女(汝)玄衣、黹屯(純)、赤巿(韍)、朱黃」。《禮記.玉藻》:「三命赤韍蔥衡」,鄭玄注:「衡,佩玉之衡也。」唐蘭認為「」即指繫玉飾之帶,師𩛥鼎「朱黃」之「」加從「巿」,說明「」與絲織物有關,可證其說。又用作人名或國名。
戰國竹簡「」指顏色,《上博竹書三.周易》簡37:「畋獵晶(三)狐,得黃矢,貞吉」,意指田獵時能獲得三隻狐狸,能得到黃色的箭矢,貞問得吉兆。又用作地名,如《清華簡二.繫年》簡110:「晉簡公會諸侯,以與夫秦(差)王相見于黃池。」
」本指疾病,後來解作顏色之「」,有以為純屬假借。梁東漢則認為患黃病者多皮膚蠟黃,《史記.扁鵲倉公列傳》提到黃病的徵狀包括「腹大,上膚黃粗」,所以「」才由本義引申有黃色的意思,姑備一說。
《說文》:「黃,地之色也。从田从炗,炗亦聲。炗,古文光。凡黃之屬皆从黃。」按許慎所述並非「」字本義。
甲骨文從「」從◎,◎象人面部受墨刑之貌(唐蘭)。墨刑指在人臉上刺字塗墨的刑罰。「」後來專門用來表示黑白之「」的引申義,墨刑之本義就專門用「」來表示。
上圖的甲骨文,據于省吾,當釋為黑字。唐蘭以為字象一正面站立之人(大)接受墨刑。墨刑指在人臉上刺字塗墨的刑罰。「」後來專門用來表示黑白之「」的引申義,墨刑之本義就專門用「」來表示。參見「」。《白虎通.五刑》:「罪者,墨其額也。」早期金文承甲骨文之形,亦從「」從◎。後來字形首部中豎兩邊和下部「」形外側或加裝飾點劃。後來「」字下半部「」訛變為「」,《說文》所列小篆以此為據,因此《說文》認為:「黑,火所熏之色也。從炎上出𡆧。𡆧,古窻字。凡黑之屬皆从黑。」由於小篆已訛從「𡆧」從「」,故許慎誤以為字會煙囪被火煙燻以致變黑之意。
甲骨文「」與「」形近,屬異字同形,唯可據辭例上下文判別兩字。「」從墨刑刺字塗墨引申作黑白之「」,因此甲骨文用來表示黑色,如《合集》 29544 :「黑犬。」《合集》 29508:「黑羊」。《合集》 30022 :「𠦪雨叀黑羊」,指祈求下雨,用黑色的羊來祭神。金文「」字用作地名和人名。
」從黑色引申來形容光線昏暗的情況,《漢書.五行志下》引京房《易傳》:「厥異日黑。大風起,天無雲,日光晻。」另「」、「」對舉,又用來表示是非,《春秋繁露.保位權》:「黑白分明,然後民知所去就。」
」可通假作「」,馬王堆帛書《老子》乙本卷前古佚書《稱》:「言陽黑(默)陰」,上下文皆相對為言,指說話屬陽,沉默屬陰。
甲骨文象人持牛尾一類飾物翩翩起舞之形。「」是「」的初文,本義是跳舞、舞蹈,後假借為有無的「」。參見「」。
甲骨文象人手持牛尾一類飾物翩然起舞,文獻記載古人手執牛尾跳舞,《呂氏春秋.仲夏紀.古樂》:「昔葛天氏之樂,三人摻牛尾投足以歌八闋。」由於「」後來借來表示有無的「」,所以金文象牛尾的飾物變形音化為「」,金文「」也可用作否定詞,故「」既是「」的聲符,又是意符。
甲骨文尚未見假借為有無義,金文時代開始假借為有無的「」,故於「」下加雙腳形(「」)以表示「」(季旭昇)。《說文》小篆則於「」下加「」以表示「」,這種字形目前只見於漢碑。
甲骨文用作祭名,是跳舞求雨之祭。《合集》30030:「無(舞),大雨」。《合集》34295:「無(舞)河眔岳。」表示對河神、山神跳舞求雨。
金文表示沒有,善夫克鼎:「萬年無彊(疆)」,王孫遺者鐘:「萬年無諆(期)」,萬年沒有止境、期限,與「萬壽無疆」意思相近。此外,甲金文多假借「」為「」,參見「」。
戰國竹簡表示跳舞,《睡虎地秦簡.日書甲種》簡76背:「歌無(舞)」。又借「」為「」,《睡虎地秦簡.日書甲種》簡26背3:「則毋(無)央(殃)矣」,表示沒有禍殃。
《說文》:「𣠮,亡也。从亡,無聲。无,奇字无,通於元者。王育說:『天屈西北為无。』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