漢字甲骨部件分析
部件: 斤 (包括子部件) 共 10 字 | 主部件 | 包括子部件 |
漢字 | 部件 | 甲骨 | 形義通解 | 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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斤 | 《說文》:「斤,斫木也。象形。凡斤之屬皆从斤。」段玉裁注:「凡用斫物者皆曰斧。斫木之斧,則謂之斤。橫者象斧頭,直者象柄。」王筠《說文句讀》:「斤之刃橫,斧之刃縱。」即是說「斤」的刃的走向與柄的走向是交叉的,相當於後世的錛子(沈培)。 甲骨文用義不詳。金文用作地名,征人鼎:「才(在)斤」。又用作重量單位,王子中府鼎:「四斤十二兩」。 戰國竹簡通假為謹慎的「謹」,《上博竹書五.季康子問於孔子》簡7:「夫義(儀)者,以斤(謹)君子之行也。」表示禮儀是用來約束君子的行為,使其謹言慎行。 漢帛書用作重量單位,《馬王堆帛書.養生方》第141行:「用石膏一斤少半」。 | ||||||||
兵 | 春秋戰國金文在中間加一或二橫。 甲骨文表示兵器,《屯南》942:「易(賜)龍兵」,表示賜給龍兵器。又表示軍隊,《合集》7204:「貞:出兵若」,「若」表示順利,意謂出師順利。 金文表示武器,[冬戈]簋:「孚(俘)戎兵:盾、矛、戈、弓、備(箙)、矢」。楚王酓[干心]盤:「戰隻(獲)兵銅」,指在戰爭中獲得鑄兵器用的銅。又表示士兵,杜虎符:「用兵五十人以上」。 戰國文字表示士兵,《清華簡一.皇門》簡6:「戎兵以能興」,表示能夠興兵。《詛楚文.湫淵》:「率者(諸)侯之兵」。又表示軍用的,《清華簡二.繫年》簡60:「兵車百乘」,指軍用的戰車一百輛。 一般人俗稱軍人為「丘八」,甚至一般字典把「兵」字列入「八」部,都是對字形的誤解。這個關鍵,《說文》的解釋清楚而可信。 | ||||||||
折 | 甲骨文用作地名,《合集》7924:「才(在)折」。 金文表示折斷,虢季子白盤:「折首五百」,表示砍了五百人的頭。又表示閉口,毛公鼎:「母(毋)折緘」,即不要閉口不言,《孔子家語.賢君》:「忠士折口,逃罪不言」,王肅注:「折口,杜口」(于省吾)。 戰國竹簡通假為「哲」,表示賢能,《清華簡一.皇門》簡2:「昔才(在)二又(有)或(國)之折(哲)王」,意謂以往夏、商二朝聰慧賢能的君王。又通假為「制」,《上博竹書一.緇衣》簡14:「折(制)以型」,表示用刑罰來制裁人民。 《說文》:「𣂚,斷也。从斤斷艸。譚長說:𣂹,籀文𣂚,从艸在仌中,仌寒故折。折,篆文𣂚从手。」 | ||||||||
斧 | 本義為斧頭,古為兵器。金文用作兵器名,如郘大弔斧:「郘大叔以新金為貳車之斧」,「貳車」是一種車名,即是副車,全句表示郘大叔用新的青銅器鑄造配合戰車所用的斧頭;亦用作人名,如公孫竈壺:「公子土斧」。 | ||||||||
析 | 金文用作本義,指劈開,如格伯簋:「格白(伯)取良馬乘于倗生,氒(厥)賈(價)卅田,則析。」全句指格伯取倗生四匹馬,價值三十塊田,則劈析書券為據。「析」又可用作地名與人名,如析君戟:「𣂔君墨䏿之郜(造)[金丰](戟)。」 甲骨文用作東方之專名,如《合集》14295:「東方曰析,風曰劦。」意指東方的專名為析,東風的專名為劦。「析」亦用作地名,如《合集》24359:「才(在)析。」 戰國竹簡「析」可用作地名,如《清華貳.繫年》簡84:「與吳人[戰口](戰)于析。」「析言」讀為巧言,《上博竹書三.仲弓》簡20:「孚(愎)過捍𣂔,難以納諫。」意指堅持過失,維護巧言,難以接受臣下的規勸(季旭昇)。秦簡「析」讀為「皙」,指白皙,如《睡虎地秦簡.封診式.賊死》簡60:「男子丁壯,析(皙)色,長七尺一寸,髮長二尺。」 傳世文獻「析」用為本義的例子如《詩.齊風.南山》:「析薪如之何?匪斧不克。」又表示剖開,如《呂氏春秋.行論》:「宋人易子而食之,析骨而爨之。」 「析」引申表示分開、離散。《廣韻.錫韻》:「析,分也。」如《論語.季氏》:「邦分崩離析而不能守也。」《荀子.王霸》:「上詐其下,下詐其上,則是上下析也。」 「析」表示分析、辨析。如《莊子.天下》:「判天地之美,析萬物之理。」《史記.平準書》:「故三人言利事析秋豪矣。」 「析」也表示解除。如《文選.宋玉〈風賦〉》:「清清泠泠,愈病析酲。」李善注引應劭曰:「酲,酒病;析,解也。」《漢書.禮樂志》:「百末旨酒布蘭生,泰尊柘漿析朝酲。」 「析」還用為地名,如《左傳.昭公十八年》:「冬,楚子使王子勝遷許於析,實白羽。」又用為草名,如《漢書.司馬相如傳上》:「其高燥則生葴析苞荔,薜莎青薠。」 | ||||||||
炘 | 卜辭疑用作神祗名(參徐中舒等),如《合集》30413:「尞(燎)炘」,「尞」同「燎」,表示祭名,全句意謂祭祀神祗炘。一說此處的「炘」表示火焰旺盛(馬如森);又說「炘」表示祭名(參劉興隆)。 | ||||||||
肵 | 卜辭見於《合集》8833:「貞,乎(呼)取、肵」,一說取、肵皆為祭名;一說肵為地名,姑備二說。 印璽文字用作人名,如《璽彙》2319:「封肵」。 簡帛文字「甄」通作「肵」,如《武威漢簡.儀禮.特牲》簡14:「佐食升甄」,傳世本《儀禮.特牲饋食禮》作:「佐食升肵俎」,「肵」表示盛放祭牲心、舌的俎,全句意謂佐食者準備好肵俎。 | ||||||||
祈 | |||||||||
訢 | 卜辭用作動詞,意謂使神祖喜樂,見於《屯南》656:「訢祖辛」。 金文用如本義,見於蔡𥎦盤;又用作果毅貌,見於[妾子]𧊒壺。 印璽文字用作人名,如《漢印文字徵》:「王訢之印」、「閔訢私印」。 古書用其本義,如《漢書.王吉傳》:「習治國之道,訢訢焉發憤忘食。」顏師古注:「訢,古欣字」;又通作「熹」,表示和氣交感,如《禮記.樂記》:「天地訢和,陰陽相得。」鄭玄注:「訢,讀為熹。熹猶蒸也。」。 簡帛文字「訢」通作「祈」,如《上博竹書五.競建內之》簡7:「訢(祈)者(諸)鬼神」(參季旭昇);亦通作「欣」,如《馬王堆帛書.繆和》第49下:「訢(欣)焉而欲利之」。 | ||||||||
新 | 「新」字象以斤斧砍木取柴之形。一說「新」為「𣓀」的累增字,「𣓀」象用楔子來劈析木柴(詹鄞鑫)。由於「新」字被借用為新舊之「新」,本義為借義所奪,古人因此加「艸」旁另造「薪」字。因此,「新」是「薪」的初文。參見「薪」。 「新」字於甲骨文中用作新舊之新。如《合集》30973:「其蒸新鬯二升」,「新鬯」就是指新釀成的酒。另「新」字於甲骨文亦可用作地名、人名、祭祀名。金文中「新」亦用作簇新的意思,如中山王方壺:「新君子之,不用禮宜(儀)」,「新君」即指初繼位的國君。另金文中屢見「新邑」一詞,用作成周早期的稱呼。如臣卿簋:「公違省自東,才(在)新邑」。《尚書.多士》亦云:「周公初于新邑洛,用告商王士。」「新」亦可用作刑徒,如訇簋提到「側新」一詞,郭沫若認為「側新」即「鬼薪」。可參見「薪」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