漢字甲骨部件分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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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字部件甲骨形義通解
甲金文象人眼目,金文或有將目形豎起,本義是眼睛。參見「」。
甲金文象人眼目,金文或有將目形豎起,本義是眼睛。參見「」。戰國文字繼承商周文字,一般把目豎起。另《古陶文彙編》所收「」字字形即由《說文》古文所承。《說文》:「目,人眼。象形。重童子也。凡目之屬皆从目。」按傳世古書中,舜、禹、項羽、王莽等都是每隻眼睛有兩個瞳孔的「重童子」,唯「」字本義與「重童子」沒有關係。
甲骨文「」可用作本義,指眼睛,如《合集》165正:「王其疒目」,指王眼睛有疾。另「」又可作動詞用,即用眼睛觀看、窺伺。《合集》6195:「乎(呼)目𢀛方」,即命令偵伺𢀛國。甲骨文「」字還可用作人名或方國名。
金文「」為族氏名用字,如目爵、屰目父癸爵皆作此用。
」在傳世古籍中除可解作眼目、觀看外,還可以用來指魚網的網孔,《韓非子.外儲說右下》:「善張網者,引其綱,不一一攝萬目而後得。」「」由此引申出細目、要目等意思。《小爾雅.廣詁》:「目,要也。」《論語.顏淵》:「顏淵曰:『請問其目。』」
甲金文從「」從◎,象以利器刺眼,使人致盲,是「」的初文。「」的本義是奴隸,盲其目以為奴隸之徵。(參郭沫若)
甲金文從「」從◎,象以利器刺眼,使人致盲,是「」的初文。「」的本義是奴隸,盲其目以為奴隸之徵。(參郭沫若)金文的目形中多不見眼珠。春秋金文「」的左邊向下延長成弧形,至戰國文字逐漸與下面相連,演變成小篆的字形,隸變後寫作「」。
甲骨文用作本義,表示奴隸。如《合集》20231「卯民」,讀為「劉民」,意謂殺死奴隸以為祭品。(陳秉新)
金文已泛指一般的百姓、庶民。如豳公盨:「民好明德。」又如大盂鼎:「㽙(畯)正氒(厥)民。」
戰國竹簡「」也表示百姓、人民,如《上博竹書七.君人者何必安哉(甲本)》第6簡:「先王為此,人胃(謂)之安邦,胃(謂)之利民。」又如《清華貳.繫年》簡132:「楚人[𠂤帚](歸)奠(鄭)之四𨟻(將)軍與亓(其)萬民於奠(鄭)。」
傳世文獻用為百姓義的例子如《論語.子路》:「上好禮,則民莫敢不敬。」又如《孟子.盡心下》:「民為貴,社稷次之,君為輕。」
」也表示人、人類。如《詩經.大雅.生民》:「厥初生民,時維姜嫄。」朱熹集傳:「民,人也。」《韓非子.五蠹》:「上古之世,人民少而禽獸眾,人民不勝禽獸蟲蛇。」又指其他人、別人。如《詩.邶風.谷風》:「凡民有喪,匍匐救之。」
」可表示從事某種職業的人。如《春秋穀梁傳.成公元年》:「古者有四民:有士民,有商民,有農民,有工民。」 《漢書.食貨志》:「又曰糴甚貴傷民,甚賤傷農。」顏師古注引韋昭曰:「民,謂士工商也。」
魏晉六朝時,「」還曾經用作自身的謙稱。南朝宋劉義慶《世說新語.言語》:「崔正熊詣都郡。都郡將姓陳,問正熊:『君去崔杼幾世?』答曰:『民去崔杼,如明府之去陳恒。』」崔杼和陳恒都是古代弒君之人,陳都郡戲稱崔正熊是崔杼之後,崔正熊於是以陳恒回應。文中的「」是崔正熊自己的謙稱。王鳳陽認為這種謙稱衰於唐代,可能是因為與唐太宗李世民的名諱相同。
甲金文為「」豎立之形,象人張大眼睛,怒目而視,中間之睛形特大,突出眶外,是「」的本字(吳秋輝、汪寧生),後假借為奴隸、臣子。
甲金文為「」豎立之形,象人張大眼睛,怒目而視,中間之睛形特大,突出眶外,是「」的本字(吳秋輝、汪寧生),「」字本義為瞋目直視,後來借指奴隸,又由奴隸引申為侍奉君主的官僚。由於假借義通行而本義漸失,因此另造形聲字「」表示「」的本義。參見「」。
甲骨文、金文或於「」瞳孔中加點作飾筆。戰國文字或有以中間豎筆貫穿瞳孔,或有於瞳孔上下疊加豎筆,小篆並沒有繼承此形。
甲金文「」字指奴隸。如《合集》849正:「州臣㞢(有)逃」,指州地的奴隸逃亡。《書.費誓》:「臣妾逋逃。」孔安國傳:「役人賤者,男曰臣,女曰妾。」令簋:「姜商(賞)令貝十朋,臣十家」,「」是貝的單位,全句指姜賞賜了令十朋貝幣、十家奴僕。
又「」的詞義從奴隸引申為屈服者,繼而引申為事君的臣僚。因此,「」字甲金文亦可指臣僚,如《合集》12:「小臣令眾黍」,指小臣命令群眾耕作。中山王方壺:「述(遂)定君臣之位。」又金文「」字可作氏族名或人名。
《說文》:「臣,牽也。事君也。象屈服之形。凡臣之屬皆从臣。」按以「」訓「」屬聲訓。
甲金文從「」從「」,「」象一跪坐人形,突出其眼睛,表示看見。
甲金文從「」從「」,「」象一跪坐人形,突出其眼睛,表示看見。
甲金文「」、「」有別,除了中山王方壺一字形為例外,分別在於「」字從「」從「」,人形作跪坐之勢;「」字從「」從「」,人形作站立之勢。郭店楚簡《老子丙》「視之不足見」的視、見正作此二形。參見「」。
甲骨文用作本義,表示看見、覲見,又讀為「」,表示奉獻祭品。金文也用作本義,表示看見、目睹,中山王壺:「則臣不忍見施(也)」,噩君啟車節:「不見其金節則政(征)。」表示朝見,麥方尊:「侯見于宗周」。用作助動詞,表示被動,沈子它簋:「見猒(厭)于公」,即沈子被公所厭足之意。
《說文》:「見,視也。从儿从目。凡見之屬皆从見。」段玉裁注:「析言之有視而不見者,聽而不聞者。渾言之則視與見,聞與聽一也。」
甲金文從「」從「」,在眼睛上以一直筆表示目光直視、正視。後引申為正直、曲直之「」。
甲金文從「」從「」,在眼睛上以一直筆表示目光直視、正視。後引申為正直、曲直之「」。後來在「」中間加一點為飾,一點又延伸為橫畫,故小篆「」字從「」。《說文》:「𥄂(直),正見也。从𠃊从十从目。𣖇,古文直。」
甲骨文疑用作祭名,《合集》22048:「直于父辛」,疑表示對父辛進行直祭。金文疑用作地名,恒簋蓋:「王曰:『恒,令女(汝)更(賡)喬克𤔲直啚(鄙)』」,指周王命令恒繼承喬克的職務,管理直地的邊郊地區。
戰國竹簡通假為「」、「」,《包山楚簡》簡222:「直(犆)牛」,《玉篇》:「特,牡牛也。又獨也。犆,同特。」「特牛」、「犆牛」即公牛。又通假為「」,《上博竹書六.天子建州乙本》簡5:「日月直(得)亓(其)甫(輔)」,意謂日、月得到它的輔助。
」字的聲母古讀舌頭音(d-),「」從「」聲,故二字的古音相近,可能是同源詞。此外,「」字可能帶有某一程度的道德意涵,這一點從「」字的構形中被一步反映出來。參見「」。
甲骨文象臉的輪廓,中間是眼睛。本義是臉。
甲骨文從「」從◎,◎即包着「」的外框,象臉的輪廓,中間是眼睛。本義是臉、顏面。《說文》:「面,顔前也。从𦣻,象人面形。凡面之屬皆从面。」
因為眼睛是面部最突出的器官,所以甲骨文以「」代表頭部。甲骨文或從「人保留人身之形。金文未見「」字,但有以「」作為偏旁的字,此字不從「」而從「𦣻」(「」的本字)從◎,參見師遽方彝。「」、「」古義相同,故「」字從「」為意符,參見「」。
甲骨文用作方國名(參徐中舒)。楚簡文字外框筆畫訛變為「」。「」引申表示面向,朝向,《上博楚竹書二.容成氏》簡14:「堯南面,舜北面。」
」字表示用眼睛觀察樹木,本義為觀察,引申為互相。
從「」從「」,字象以目視木之形,表示觀望之義。本義為觀察,後引申有互相的意思。《說文》:「相,省視也。从目从木。《易》曰:『地可觀者,莫可觀於木。』《詩》曰:『相鼠有皮。』」段玉裁注:「目所視多矣,而从木者,地上可觀者莫如木也。」又引申有互相的意思,段玉裁《說文解字注》:「按目接物曰相,故凡彼此交接皆曰相。其交接而扶助者,則爲相瞽之相。」
戰國文字「」字「」下或加一橫或兩橫為飾,見七年相邦鈹。古璽另有省去「」旁之形,僅保留「」及其下飾筆,見《古璽彙編》0565。戰國竹簡另有從「」從「」,「」下加「」形為飾的寫法,見《上博竹書四.柬大王泊旱》簡10。
甲骨文「」用作地名,地在今河南安陽西。《合集》36901:「王步[于]相。」
金文用其本義,指觀察。庚壺:「縢相乘𩡶(牡)」,疑指縢觀察所乘的牡馬。又指輔佐,中山王方壺:「使得賢在(才)良佐賈,以輔相氒(厥)身。」又用作職官名,金文常見「相邦」一詞,即漢代的相國,四年呂不韋矛:「四年相邦呂不韋造。」金文「」又可讀作「」,指喪亡,越王者旨於賜鐘:「順(訓)余子孫,萬枼(世)亡(無)疆,用之勿相(喪)。」
戰國竹簡「」表示互相,《上博竹書二.子羔》簡1:「善與善相受。」又指輔助、佑導,《上博竹書二.昔者君老》簡1:「君之母俤(弟)是相。」又讀為「」,指奉行,《上博竹書二.民之父母》簡11:「亡(無)體之豊(禮),日逑(就)月相(將)。」《禮記.孔子閒居》作「日就月將」,全句指沒有體制的禮儀,每天都有進步,每月都有所奉行。
甲金文從「」從「」,表示眼睛生出一個東西,被東西擋住,看不清楚眼前的事物。「」是「」的初文,表示眼睛長出的東西,就像地上長草(沈培)。本義是一種目疾、眼病。後假借為省察的「」。
甲金文從「」從「」,象眼睛中長出贅瘤或障礙物,視力被東西擋住,看不清楚。從「」(「」的初文)為意符,因為眼睛中的贅瘤就象地上長出的雜草(沈培)。本義是一種目疾,眼病。甲金文此字是「」、「」的初文,後來此字形分化為二字:一、把「」改寫為與此字音近的「」,寫作從「」聲的「」來表示目病的本義,古人把表意字改為形聲字,往往把形旁改寫為另一個形音皆近的偏旁。二、借目病義的「」來表示省察的「」,把「」改寫為「」,成為「」字,表示省察。
一說「」象視察草木之形,本義是視察(季旭昇)。《說文》:「省,視也。从眉省,从屮。𡮀,古文从少从囧。」段玉裁注:「省者,察也。」一說「」象眼睛省察時目光四射之形(商承祚),但所謂的目光只作向上射之形,此二說皆無實據。學者或認為甲骨文及早期金文所從之「」乃「」字,只是下橫畫與「」共用筆畫。
甲金文表示巡視、視察,宗周鐘:「王肈遹省文武」。又通假為「」,揚簋:「隹九月既省(生)霸庚寅」。又用作人名。
甲金文從「」從◎,◎象眼睛上的眉毛之形,本義是眉毛。
甲金文從「」從◎,◎象眼睛上的眉毛之形,本義是眉毛。金文在「」上加一長橫畫,是為眉,再於橫畫上加毛形,眉毛的意思更為突出。古人考慮到單獨畫出眉毛難以辨認,故連帶畫出眼睛。
甲金文假借為「」,表示終。《合集》27931:「𢆶(茲)雨眉(彌)日」,「彌日」即終日,表示整天下雨。國書鼎:「用妥(綏)眉(彌)彔(祿)」,「眉彔」讀作「彌祿」,意即滿祿、全祿。金文「」是「祿」的初文,表示福。「妥(綏)」是安的意思,表示安於完滿的福。甲金文又用作國名。
金文又假借為「」,表示水邊,小臣[言逨]簋:「伐海眉(湄)」,「海眉」讀作「海湄」,意指海邊(唐蘭)。《詩.秦風.蒹葭》:「在水之湄」。
戰國竹簡借「」來表示「」,參見「」。
《說文》:「睂(眉),目上毛也。从目,象睂之形,上象頟理也。凡睂之屬皆从睂。」
甲金文從「」從「」,象眼睛中流出淚水之形,是「」的初文(陳斯鵬),後借用來表示與、及之義。
甲金文從「」從「」,象眼睛中流出淚水之形,是「」的初文(陳斯鵬),後借用來表示與、及之義。
三體石經古文「」字的隸書從「」從「」,「」是「」的訛變,從「」保留了古文形體。
甲骨文表示與、及,又用作人名。金文用法有三,一、表示及、到,典籍作「」,五祀衛鼎:「氒(厥)東彊眔散田」,表示其東邊的疆界至到散的田地,即其東邊與散的田地交界。《論語.里仁》:「古者言之不出,恥躬之不逮也。」二、表示與、同,典籍作「」,孟簋:「朕文考眔毛公[走𠳋]仲征無需。」《尚書.武成》:「庶邦冢君暨百工受命于周。」三、用作人名。買王卣:「買王眔乍(作)尊彝」。
《說文》:「眔,目相及也。从目,从隶省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