漢字甲骨部件分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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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字部件甲骨形義通解
甲骨文「」會以兩手張目,或表示用兩手覆蓋於眉目之上,以視察遠處。本義是張目遠望,引申為長遠、美麗。
甲骨文「」從二「」從「」,會以兩手張目,也可能表示以兩手覆蓋於眉目之上以視察遠處,現代人還有這種習慣。《楚辭.哀郢》:「曼余目以流觀」(郭沫若)。本義是張目遠望,引申為長遠、美麗。甲骨文的「」或改換為「」,「」是聲符。金文方面,曼龔父盨加從「」聲,「」象帽子之形,季旭昇認為「」、「」與「」聲音相距較遠,故《說文》認為「」從「」聲未必可信。季旭昇又認為曼龔父盨所從是「」的象形初文,作為「」的聲符。
甲骨文用作地名、人名。金文用作國族名,曼龔父盨:「曼龔父乍(作)寶盨。」
戰國竹簡通假作「」,《清華簡一.祭公》簡6:「茲迪襲學于文武之曼德」。「」今本《祭公》作「」,沈培認為「曼德」可以有兩種釋讀:一、「」讀為「」,「勉德」即勤勉之德;二、「」讀為「」,「迈德」即天天有進步之德。
此外,一說認為戰國竹簡又中「」通假為「」,《郭店簡.老子乙》簡12:「大器曼(晚)成」。但在細心解讀下,「大器曼成」中的「」應通假為「」,並應解作「輕慢」、「輕忽」,或「不重視」(參陳雄根),意謂一如「大方無隅」、「大音希聲」、「大象無形」諸語皆因應事理之「」而立其反義,故「大器曼(慢)成」實指大器不計較有沒有成就,甚或「無所謂(免)」成就,由是得以推論,王弼把該句改為「大器晚成」,恰巧與老子據上下文所要表達之意念不符!
《上博竹書六.用曰》簡17:「曼曼柬柬」,即「慢慢簡簡」,猶言簡慢,即輕忽怠慢。
《說文》:「曼,引也。从又,冒聲。」
甲骨文從「」從「」,突出眼睛,以表視看之意。
甲骨文從「」從「」,突出眼睛,以表視看之意,甲金文「」、「」有別,參見「」。
金文「」有三種字形,第一種上承甲骨文,從「」從「」;第二種從「」「」聲;第三種從「」「」聲,與說文古文形近。第一種是視的象形初文,第二、三種是後起形聲字。
甲骨文表示視察,有爲了準備戰鬥而觀察敵軍情況之意(裘錫圭)。金文表示看,何尊:「𧠟(視)于公氏」,又用作人名、地名。
《說文》:「視,瞻也。从見示。𥄙,古文視。眡,亦古文視。」
」從「」從「」從「𡈼」象施刑於人的眼睛,本義是盲。
」從「」從「」從「𡈼」象施刑於人的眼睛,本義是盲。甲骨文從「」從「」從「𡈼」,學者或認為不從「」而從「」,按「」、「」之別在於豎筆的曲直,「」字只從「」或「」的上部,下部與目、人等部件合寫,難以分辨究竟從「」還是從「」。
童字的構形未有定論,主要有三說,一、認為辛象刑具,字象一罪犯之形(季旭昇)。二、認為「」是古「」字,象施刑於人的眼睛,本義是盲(張世超)。三、認為童是有罪的奴隸,因受髡刑(將罪犯的頭髮剃光)而得名。孩童的頭是童秃的,故謂之童(楊琳)。就字形觀之,似以第二說近是。
金文加從「」為聲符,毛公鼎字形於東下加「」旁。甲骨文用作地名,金文假為「」,警懼也,毛公鼎:「毋童(動)余一人才(在)立(位)」。假為「」,車的結構部件,番生簋:「金童(踵)」。假為「」,牆盤:「長伐尸(夷)童(東)」,「」、「」皆周朝東部地區(參金文形義通解)。
《說文》:「童,男有辠曰奴,奴曰童,女曰妾。从䇂,重省聲。𥫍,籒文童,中與𥩓中同,从廿。廿,以爲古文疾字。」
」字象蜀國開國君主蠶叢在養蠶,本義是蜀國,引申表示蠶蟲。
甲金文從「」從「」從「」。「」字象蜀國開國君主蠶叢在養蠶,本義是蜀國,引申表示蠶蟲。「」亦是聲符。古書記載蠶叢的眼睛是豎起來的,《華陽國志》:「周失紀綱,蜀先稱王,有蜀侯蠶叢,其目縱。」所以甲金文特地把養蠶人的眼睛豎起來。四川三星堆出土的青銅縱目面具與甲金文字形和文獻互相印證。
甲金文用作國名,指蜀國。《周原》68:「伐蜀」。班簋:「甹(屏)王立(位),乍(作)亖(四)方亟(極),秉緐、蜀、巢。」表示掌管、管理緐、蜀、巢等國家。
戰國竹簡通假為「」,表示孤獨,《上博竹書一.孔子詩論》簡16:「燕燕之情,以其蜀(獨)也。」是說〈燕燕〉一詩的情,是因為主角從此要孤獨了(季旭昇)。
《說文》:「蜀,葵中蠶也。从虫,上目象蜀頭形,中象其身蜎蜎。《詩》曰:『蜎蜎者蜀。』」段玉裁注:「《詩》曰:『蜎蜎者蠋,蒸在桑野。』似作桑爲長,毛《傳》曰:『蜎蜎,蠋皃。蠋,桑蟲也。』」
」後來加「」分化出「」字專門表示蠶蟲一義。
」在古今方言中還可以表示一,如《方言》:「一,蜀也。南楚謂之獨。」這種用法今天仍保留在漢語閩方言中,如福州方言,潮州方言,「」在口語中皆讀作「」。
甲骨文從「」從「」,象用箭射眼睛之形。
甲骨文從「」從「」,象用箭射眼睛之形。金文有兩種字形。第一種字形從「」從「」,與甲骨文形同,王國維認為「矢著目上,意亦為射。」「」形或訛變為「」。「」字從「」可從金文「」字中得到旁證,「」字的「」有從「」之形,而「」字條下䜌書缶字形亦疑從訛變的「」形。
第二種字形不從「」,而從「」,「」象桎梏之形。楊樹達認為「」代表罪人,「」象以眼睛搜索罪人,引申有偵探之意。《說文》:「睪,目視也。从橫目,从㚔。令吏將目捕罪人也。」至於後來金文表示選擇,或自搜索、偵探引申而來。
金文讀作「」,表示選擇,是「」的初文,者減鐘:「睪(擇)其吉金」。又用作樂律名,曾侯乙鐘:「無睪」,即典籍之「無射」。又表示厭倦,典籍作「」或「」,毛公鼎:「皇天亡(無)睪」,《禮記.緇衣》:「服之無射」,《詩.周南.葛覃》:「服之無斁」,毛亨《傳》:「斁,厭也。」
甲金文從「」從「」,象以戈割耳。古時戰爭殺敵,割取敵人首級,以計數論功,為了攜帶方便,改為割取左耳,本義是割耳,引申為俘獲。
甲金文從「」從「」,象以戈割耳。古時戰爭殺敵,割取敵人首級,以計數論功,為了攜帶方便,改為割取左耳,本義是割耳,引申為俘獲。參見「」。金文訛變為從「」聲。《說文》:「軍戰斷耳也,《春秋傳》曰:『以為俘聝。』从耳,或聲。馘,聝或从首。」《字林》:「截耳則作耳傍,獻耳則作首傍。」「」指截耳,「」指獻首,兩者常通用,又是一字的異體,先秦經傳多作「」。《詩.皇矣》:「執訊連連,攸馘安安。」毛傳曰:「馘,獲也。不服者殺而獻其左耳曰馘。」
甲骨、金文字形有爭議,甲骨有兩種字形,第一種從戈從耳,取義於以戈斷耳,與商代銘文相合(于省吾、姚孝遂)。第二種字形從戈從目從◎,象軍戰斷首繫於戈纓之上,古文字偏旁多以目代首,此形乃《說文》或體「」字所本(李孝定)。兩種字形卜辭皆用為人名或地名,未見有斷耳、斷首之義。
商代金文亦有從耳從戈之形,應為氏族徽號。西周以後,金文「」從戈從倒首之形,學者多以為從或從爪(孫詒讓),一說從戈從爪(吳大澂),一說與「」字相同(劉心源、丁佛言);張世超等認為從戈從倒首之形,後頭形漸省去,剩下倒垂之髮,「」字中的口是頭形的簡化,此說似較可取,可與《說文》或體「」互參。金文「」用作名詞,表示割取之首級或斷耳。如[冬戈]簋:「隻(獲)聝百」,虢季子白盤:「𧻚𧻚子白,獻聝于王。」小盂鼎:「隻(獲)聝四千八百□二聝」。
甲金文「」象人在水盤裏照看自己的容顏,故「」的本義是察看,這種盤子後來叫做「」。
甲金文寫出人形而突顯眼睛,「」上或加一點,指盛水的器皿,全字表示在水盤裏照看自己的倒影。本義是臨水照看自己的容顏,又表示器名,指盛水映照面顏的容器。後期金文「」形和人身分別被改為「」和「」旁,並排寫在盛水的「」的上面,為小篆字形所本。楷書「」旁變為「𠂉」,下面保留象水的一點。後來因為「」多表示監督、監視,故加「」為意符,造「」、「」字來表示本義。除了「」、「」,從「」為聲符兼符的字還有表示觀看的「」。
甲骨文用法有二說,《合集》27742:「令監凡」,姚孝遂認為「」表示監視,但沒有解釋全句。劉興隆認為「」是人名,「」用作「」,表示盤遊,全句意謂命令監去遊樂。姑備二說。
金文用作器名,又表示這種用來盛水照看的器皿,是銅鏡產生以前的用具,大者可以沐浴,亦可用以藏冰。攻吳王鑑:「攻吳王大(夫)差擇厥吉金,自乍(作)御監(鑑)。」意謂吳王夫差選擇堅固的青銅,自己鑄造日用的鑑。又表示監察,頌鼎:「監𤔲(司)新造」,馬承源認為「新造」是官名,意謂監察和管理「新造」這種官員。
戰國竹簡表示看見,《清華簡二.繫年》簡1:「昔周武王監觀商王之不龏(恭)上帝」,意謂以往,周武王看見商王對天帝不恭敬。又通假為「」,《上博竹書二.子羔》簡11:「又(有)燕銜卵而措者(諸)丌(其)前」,意謂有燕子銜了鳥蛋放到她(指契的母親)的前面(季旭昇)。
《說文》:「監,臨下也。从臥,䘓省聲。𧨭,古文監从言。」許慎認為「」表示俯視下面,是「」的引申義。
甲骨文從「」從「」從「」;金文、小篆從「」,「」聲。本義是返回、歸還。後又引申為退還、恢復等義。「」亦常用作副詞,表示立即、仍然、還是等義。
甲骨文從「」從「」從「」,周原甲骨文從「」,「」聲,與金文形異。金文從「」,「」聲,「」兼作形符,「」本義為圓形的玉璧,因而引申有歸回之意,「」即行走,故「」有返回、歸還之意。金文與小篆、簡帛字形相同。
本義為返回、回歸。《說文》:「還,復也。从辵,睘聲。」《爾雅.釋言》:「還、復,返也。」邢昺注:「皆迴返也。」《廣雅.釋詁二》:「還,歸也。」《詩經.小雅.何人斯》:「爾還而入,我心易也。還而不入,否難知也。」鄭玄注:「還,行返也。」這幾句詩指你歸來時進來看我,我的心就歡喜了;你歸來但不來看我,原因沒有人知道。晉陶淵明〈歸去來辭〉:「鳥倦飛而知還。」意謂雀鳥困倦了就知道要飛回自己的巢。此為成語「倦鳥知還」的出處,用以比喻辭官後歸隱田園或從旅居之地返回故鄉。從返回義引申為交還物件。《周禮.秋官.司儀》:「致饔餼,還圭。」鄭玄注引鄭司農云:「還圭,歸其玉也。」「饔餼」是古代諸侯行聘禮時接待賓客的大禮,多為贈送食物;這句指接受了食物,交還玉璧。又引申為恢復、還原之意。《明史.太祖紀二》:「吏以過誤罷者還其職。」意指若官吏被以為有過錯而遭罷職,恢復原來的官職。亦引申有退回、後退之意。《史記.高祖本紀》:「乃封秦重寶財物府庫,還軍霸上。」表示(劉邦)於是封閉秦國的貴重寶物、財物府庫,把軍隊退到霸上駐紮。
」亦解作環繞。段玉裁注《說文》:「還,今人還繞字用『環』,古經傳祇用『還』字。」《左傳.襄公十年》:「諸侯之師還鄭而南,至於陽陵。」杜預注:「還,繞也。」指諸侯的軍隊圍繞鄭國向南前進,到達陽陵。《史記.刺客列傳》:「荊軻逐秦王,秦王還柱而走。」即荊軻追着秦王政,秦王政只得繞着柱子逃走。又解為旋轉。《漢書.爰盎鼂錯傳》:「如此而勸以厚賞,威以重罰,則前死不還踵矣。」顏師古注:「還,讀曰旋。旋踵,回旋其足也。」這句意謂這樣用厚賞勸導,以重罰威懾,那麼在死亡面前也不會轉身逃跑。
」又用作副詞,表示時間,相當於「立即」。《荀子.王霸》:「如是則禹舜還至,王業還起。」王念孫《荀子雜志》:「還至,即至也;還起,即起也。」意指如此,則禹舜立即來到,帝王的基業立即興起。又表示持續,相當於「仍然」。唐杜甫〈泛江〉:「亂離還奏樂,飄泊且聽歌。」意謂在時局離亂之時仍然奏起音樂,飄泊流離之時尚在聽歌。又表示選擇,相當於「還是」。
甲骨文用作本義,《合集》6349:「工方還。」表示工方的人回來。
金文用作本義,呂行壼:「白(伯)懋父北征,唯還。」意指伯懋父征伐北方,回來了。又作環繞義。散氏盤:「道以東一奉(封),還,以西一奉(封)。」道路向東為邊界,還繞一周,又向西為邊界。又用為人名,鯀還鼎:「鯀還作寶用鼎。」「鯀還」是人名,表示鯀還鑄造了寶貴的鼎。
戰國竹簡借「」為「」。《郭店簡.尊德義》簡25:「治民非還(懷)生而已也。」「懷生」即安於生計;這句指治理百姓不只是使他們安於生計。
漢帛書借「」為「」,作環繞之意。《馬王堆.五十二病方》第101行:「取井中泥,以還(環)封其傷。」即是用井中的泥土,包圍傷口。
雖然「」字早已見於金文,但漢帛書仍多見借「」為「」,用作本義。《馬王堆帛書.春秋事語》第52行:「獻公之帀(師)襲郭(虢)環(還)。」意指晉獻公的軍隊攻打虢國後回來了。又用作轉移義。《馬王堆帛書.戰國縱橫家書》第278行:「餘(與)燕為上交,秦禍案環(還)歸於趙矣。」意謂(秦國)與燕國成為友好之國,秦國把禍患轉移給趙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