形義源流通解

上一頁 | 下一頁41 - 50 (939)

漢字 小篆 金文 甲骨 形義通解
甲骨文「」象人頂天立地,本義是極點。
甲骨文從「」,上下各有一橫畫。象人頂天立地,上極于頂,下極于踵(于省吾)。本義是極點(馬如森)。
金文加從「」,後又加從「」。林義光認為從「」從「」,象人在隘中被追驚呼,此說與「」字的本義無關,姑備一說。
甲骨文用作人名。金文表示中正,準則。班簋:「乍(作)四方亟(極)」,表示作為四方的準則。《詩.商頌.殷武》:「商邑翼翼,四方之極。」又用作動詞,表示作為表率、作準則。毛公鼎:「命女(汝)亟(極)一方。」表示作為一方的準則、一方之表率。
楚簡表示極、盡,《郭店楚簡.唐虞之道》簡19:「亟(極)仁之至,利天下而弗利也。」
《說文》:「亟,敏疾也。从人从口,从又从二。二,天地也。」
甲金文象陵墓中放置棺木的木室的平面圖,是出土商代大型墓葬中最常見的墓葬形式。字形本義是木室的平面圖。
甲金文構形主要有二說:一說象房屋形,與四合院相近的建築平面圖(何金松),一說象陵墓、墓道之形(李孝定、何琳儀)。周法高認為可能是明堂宗廟的象徵性建築。按出土商代大型墓葬放棺木的地方的平面多作「」字形,2013年1月湖北省隨州市發現罕見「」字形東周曾國古墓,與甲金文字形完全相同,而金文族徽文字多以「」為邊框,內含圖形文字多生活有關,故「」字象墓葬木室之形。
甲骨文用為官職名,又表示次,如「亞祖乙」之亞,表示第二(陳夢家)。
金文多用於氏族徽號,作為徽號的邊框。又用為職官名,如「大亞」、「多亞」、「走亞」為武官。又用為族氏名,亞魚鼎:「壬申,王易亞魚貝」。
簡帛文字多通讀為「」,《郭店簡.性自命出》:「好亞(惡),眚(性)也;所好所亞(惡),物也。」《馬王堆.老子乙本》:「天下皆知美之為美,亞(惡)已」。
《說文》:「醜也。象人局背之形。賈侍中說:以爲次弟也。凡亞之屬皆从亞。」段玉裁注:「亞與惡音義皆同。故詛楚文『亞駞』,《禮記》作『惡池』。《史記》盧綰孫他之封惡谷,《漢書》作『亞谷』。」
甲金文「」從「」,小短畫指示刀鋒所在,是鋒芒的「」的本字(林潔明)。借為逃亡、死亡等。
甲金文「」字從「」,以一短畫指示鋒芒之所在,是鋒芒的「」(「」)的本字(林潔明)。逃亡、死亡、有無等是假借之義。
甲骨文假借為有無之「」,「往來亡(無)災」。金文表示滅亡,中山王方壺:「邦亡身死」。又假借為「」,中山王方壺:「曾亡(無)一夫之救」。又通作忘記之「」,弔家父簠:「哲德不亡(忘)」,又用作人名。
《說文》:「亡,逃也。从入从乚。凡亡之屬皆从亡。」
甲金文從「」從一斜畫(以◎表示),本義不明。一說認為象人立於高處之形,本義是高(郭沫若)。
」的字形本義未有定論。一說從「」,胯下着一斜筆,何琳儀認為斜筆表示遮攔,本義是遮攔。《廣雅.釋詁》:「亢,遮也。」一說字象人形,突出其頭頸。本義是人頸(許慎)。《說文》:「亢,人頸也。从大省,象頸脈形。凡亢之屬皆从亢。頏,亢或从頁。」段玉裁注:「亢之引申爲高也、舉也、當也。」參見「」。另一說認為象人立於高處之形,似當以高為其本義(郭沫若)。
由高義引申,「」有驕傲、無禮義,成語「不亢不卑」表示不高傲,也不自卑;形容對人的態度或言語得體。又引申為興起、舉起,《穀梁傳.僖公十六年》:「五石六鷁之辭不設,則王道不亢矣。」范寧注:「不遺微細,故王道可舉。」
甲骨文用作人名。金文用作族氏名、人名外,還假借為「」,指人用以繫玉飾之帶,傳世典籍多寫作「」。𧽊簋:「赤巿(韍)幽亢(衡)」,「巿(韍)」即「敝膝」,是古代大夫以上祭祀或朝覲時遮蔽在衣裳前的服飾。全句指紅色的敝膝和黑色的絲帶。
」字象一人雙腿交叉,本義為交叉。
」字的甲、金、篆文之構形乃「」字的變體,其字象一人雙手伸展,兩腿交叉之形,本義為雙腿交叉。《說文》:「交,交脛也,從大,象交形。凡交之屬皆从交。」
甲骨文舊釋作「」的字,部分與「」字相混,參裘錫圭〈說卜辭中的焚巫尪與作土龍〉。甲骨文疑用作氏族名。
金文用作氏族徽號,交鼎鼎:「交鼎。」傳世典籍寫作「」,《左傳.哀公二年》:「春,伐邾,將伐絞,鄰人愛其土,故賂以漷沂之田而受盟。」杜預注:「絞,邾邑。」《地名攷略》:「在今滕縣北。」
戰國竹簡指交往,《上博竹書一.性情論》簡25-26:「同方而交,㠯(以)道者也;不同方而交,㠯(以)古(故)者也。」意謂志向相同的人互相交往,是因為道的緣故;志向不同的人互相交往,是出於特定目的(季旭昇)。又可讀為「」,《郭店楚簡.魯穆公問子思》簡6:「夫為其君之古(故)殺其身者,交(校)彔(祿)雀(爵)者也。」《廣雅.釋言》:「效,考也。」王念孫疏證:「效之言校也。」全句指為君主的緣故而被殺的人,是計較俸祿爵位的人。
傳世文獻「」多指交錯,或指結交。吳語中「」相當於「」,陸澹安《小說詞語匯釋》:「『交」字在吳語中等於『的』字。」《海上花列傳》第五回:「耐哚慢慢交用。」「慢慢交用」即「慢慢的用」。
甲金文字形未有定論,疑象草根(許慎);一說象豬,古與「」同字(商承祚、唐蘭)。後借用為地支第十二位,古人用以紀時(午後九時至十一時)、紀日、紀年。十二生肖以「」為「」。
甲金文字形本義未有定論。一說象草根藏於地下(許慎、林義光、葉玉森、高鴻縉、白玉崢、季旭昇),「」象地面,下象草根藏於地下,是「根荄」的「」的初文,有「」、「」之意,從而可說明「刻劃」之「」、「核心」之「」之形構取義。不過,細看「」字之甲骨文,與根荄之象相去甚遠,難以令人信服。《說文》:「亥,荄也。十月微陽,起接盛陰。从𠄞,𠄞,古文上字。一人男,一人女也。乙,象褢子咳咳之形。《春秋傳》曰:亥有二首六身。凡亥之屬皆从亥。𢁓,古文亥爲豕,與豕同。亥而生子,復從一起。」
一說「」是「」字之訛誤(袁國華),字象一頭側躺著的豬,或以為古時「」、「」一字(商承祚、唐蘭)。《說文》:「古文亥爲豕,與豕同。」然而若將甲骨文中的「」字與「」字相比較,可見「」字普遍的特徵在於其明顯的腹部線條,而且商代金文之「」字其實是豬的圖像。凡此種種,均「」字所未見。可見,「」字的構形本義未有很好的說法。後借用為地支第十二位,古人用以紀時(指午後九時至十一時)、紀日、紀年。在十二生肖中排行最末,用來表示「」。王充《論衡.物勢》:「亥,豕也。」
由於「」與「」的字形相似,古時常常相混,成語「魯魚亥豕」指「」和「」、「」和「」字形相似,以致引起誤寫錯讀。葛洪《抱朴子.遐覽》:「諺曰:『書三寫,魚成魯,虛成虎。』」《呂氏春秋.察傳》:「有讀史記者曰:『晉師三豕涉河。』子夏曰:『非也,是己亥也。夫己與三相近,豕與亥相似。』」後以「魯魚亥豕」泛指書籍傳寫刊印中的文字錯誤(漢語大詞典)。
甲金文和竹簡用作地支,多用以紀日,《合集》1887:「乙亥」,即乙亥這一天。王孫遺者鐘:「隹(唯)正月初吉丁亥」,「初吉」即「初干吉日」(王引之),指以十天干來計算,每月第一日至第十日中的任何一天,都可稱為「初吉」(黃盛璋)。全句意謂正月丁亥這一天。古人常用丁亥爲吉日之代稱,龐樸指出「正月初吉丁亥」,非記實之辭,乃當時吉祥之套語。《包山楚簡》71:「辛亥之日」。
戰國竹簡又通假為「」,《郭店簡.老子甲》簡21:「蜀(獨)立不亥(改)」,意謂獨立存在不受外界的改變(劉釗)。古璽用作姓氏。
甲金文「」是「」的初文,小點指示腋窩。一說象人腋下流汗,是「」的初文。後借為亦是的「」。
甲金文從「」從一點或兩點,小點指示腋下、腋窩的所在,是「」的初文。一說「」像人腋下流汗,是「」的初文(唐蘭)。後借來表示亦是的「」。
甲骨文表示「」、「」,《合集》12487正:「癸巳卜,爭貞:今一月雨。王占曰:丙雨,旬壬寅雨,甲辰亦雨」,大意是說在癸巳這一天占卜,商王預測十日後壬寅這一天下雨,甲辰這一天也下雨。
金文表示「」,師𩛥鼎:「天子亦弗忘公上父㝬(胡)德」,意謂天子也不會忘記公上父的大德。
戰國竹簡表示「」,《清華簡二.繫年》簡23:「蔡哀侯取妻於陳,息侯亦取妻於陳」。又通假為「」,表示赦免,《郭店簡.五行》簡38:「又(有)少(小)辠(罪)而弗亦(赦)也,不辨於道也。」
甲金文象高高的臺觀之形,上象宮觀,下部象木結構的支柱(張日昇)。本義是高大的樓臺,引申有大義。
甲金文象高高的臺觀之形,上象宮觀,下部象木結構的支柱(張日昇)。本義是高大的樓臺,引申有大義。高大的宮觀是帝王所居之處,所以「」後來專門表示國都,如「京師」、「京城」。
」與「」的形體相近,後來在「」字下加「」以作區別。
甲金文用作地名,何琳儀指出「」又用作地名後綴,表示地處高地。
金文「京𠂤」即「京師」,多友鼎:「廣伐京𠂤(師)」。「京師」為公劉建都之地,此後周王所都也就稱作「京師」(李學勤)。
高大的樓臺引申又有大義,《爾雅.釋詁》:「京,大也。」丘之高者曰「」,囷(穀倉)之大者曰「」,麃之大者曰「」,水產物之大者曰「」,力之大者曰「」(郭沫若)。
《說文》:「京,人所爲絕高丘也。从高省,丨象高形。凡京之屬皆从京。」
甲金文「」作「」,象高臺上的斜檐小屋,本義是宗廟,引申為祭享、享用。
」古作「」,甲金文象斜檐小屋建於高臺之上,象宗廟之形(吳大澂)。引申為祭享、享獻、享用、享受等。一說象人穴居之形(徐中舒)。林義光等以為亯、皀同字,象簋形,為烹飪器皿。按就字形觀之,「」與「」、「」形近,應為建築物之形,參「」、「」。金文下部或訛變作曰、田,為小篆所本。篆文又作「」。宗廟為祭祀之處,引伸有祭亯之意。古時宴饗賓客,典籍多作「」,饗祀先人,多作「」。郭沫若曰:「凡生人言饗,死人言亯、言格」。按甲金文「」混用不分,惟金文「」多用作祭祀,參「」。
卜辭「」表示亯獻,如「亯妣己」(《合集》32227),又用為地名。金文表示祭享、享獻、享用等,如「其用卲亯于朕皇考」(服尊)、「用亯孝于文申(神)」(此鼎)、「者(諸)侯亯以吉金」(十年陳侯午錞),《考工記》:「諸侯以享天子」。「」還有供職、侍奉之意,如太保罍:「享于乃辟」,逨鐘:「享辟先王」,即侍奉君主之意(參陳英傑)。
古「」字自宗廟祭亯之義引伸有亯獻、亯用、烹煮等義,後分化為「」、「」、「」,古籍多通用。
《說文》:「亯,獻也。從高省,曰象進孰物形。《孝經》曰︰『祭則鬼亯之。』享,篆文亯。」
甲金文疑從「」從「」,構形初義不明,郭沫若認為金文「」從「」省,「」聲。按金文「」與「」字所從有別,待考。
甲骨文辭殘,用義不詳。金文表示止宿之所,陳純[父缶]:「格茲安陵亭」(釋文據郭沫若)。
《說文》:「民所安定也。亭有樓,从高省,丁聲。」段玉裁注:「《風俗通》曰:亭,留也。蓋行旅宿會之所館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