漢字甲骨部件分析

部件: 囗 (主部件) 共 11 字

主部件 | 包括子部件
上一頁 | 下一頁1 - 10
漢字部件甲骨形義通解
從「」從「」,本義為小女孩。
從「」從「」,本義為小女孩。「」一說為「」到後起字,屬於方言字,蘇滬方言稱小女孩作「」。粵語稱呼小女孩也有「囡囡」之說,但「囡囡」實為「女女」,音「」,並非「」字。粵語「」應與「」、「」等字同音,並不與「」同音。
又《類篇.囗部》:「㘝,㘝㘝,私取物。㘝又作囡」,故「」可作為「」的異體字。
」亦出現在甲骨文中,如《合集》8820反:「省囡」,用意不明。
甲骨文從「」從「」,「」象斧鉞之形,構形本義不明,甲骨文用為地名。「」字至小篆變為從「𡈼」,「𡈼」是「」的初文,是「」的聲符。
古璽「呈志」,「」通假作「」,讀作「逞志」,表示達成心志,感到快意。楚簡通假作「」,《郭店楚簡.老子甲》簡10:「保此道者,不欲常呈(盈)」。
《說文》:「呈,平也。从口𡈼聲。」
甲骨、金文、小篆從「」從「」,木在囗中,「」亦作聲符。「」是「」、「」的初文,本義是門檻。
甲骨、金文、小篆從「」從「」,木在囗中,「」亦作聲符。「」是「」、「」的初文,段玉裁注「」字曰:「謂當門中設木也。」俞樾:「困者,梱之古文也。《木部》:『梱,門橛也。从木,困聲。』困既从木,梱又以木,緟椱無理,此蓋後出字,古字止作困。从囗者,象門之四旁,上為楣,下為閫,左右為根也,其中之木即所謂橜也。」「」的本義是門檻。由此義引申出阻礙之意。《周易.困》:「困于石,據于蒺藜。」即亂石阻礙前進的道路,又有蒺藜佔據於其上。從阻礙、限制義又引申為處於艱難困苦的境況之中。《史記.屈原賈生列傳》:「齊竟怒不救楚,楚大困。」意指齊國因為痛恨楚國背信棄義,不出兵相救,楚國陷入十分困難的境地。後再引申為包圍之義,即圍困。諸葛亮〈後出師表〉:「其用兵也,仿佛孫、吳,然困於南陽。」意指曹操用兵之法好像孫臏吳起,但曾在南陽被圍困。後來「」字又解作疲憊。唐白居易〈賣炭翁〉:「牛困人飢日已高,市南門外泥中歇。」指牛隻疲倦了,賣炭翁餓了,就在市集南邊的城門外休息。「」後因假借義太多,加義符「」,另造「」字;或加義符「」,另造「」字,以表示本義(俞樾、楊樹達)。
甲骨文用作祭名(郭沫若),《合集》:「其困於上甲,雨?」「上甲」是殷人先祖;卜辭意指向上甲進行祀禮,會否下雨?
金文用義不明,疑為官職名。父丁困册爵:「父丁困册。」
秦簡用作本義,即「」,《睡虎地秦簡.日書甲種》簡2叄:「行到邦門困(閫)。」「門閫」就是直豎於門中間的門限。又解作處於困難的人,《睡虎地秦簡.為吏之道》簡3:「孤寡窮困。」即孤兒、寡婦、處於貧窮、艱難的人。
楚簡解作盡、極。《上博楚竹書七.凡物流形甲》簡24:「識險而困,識困而復。」意謂知道危險則知道極限,知道極限就回頭。
漢帛書用作圍困之義。《馬王堆帛書.戰國縱橫家書》第263行:「是我困秦、韓之兵,免楚國楚國之患也。」「楚國」二字重覆;意謂是我(陳軫)圍困秦韓兩國的軍隊,除去楚國的禍患。
《說文》:「困,故廬也。从木在囗中。」「故廬」即舊房子。
甲金文「」字從「」(夏商城牆多呈方形)從「」(跪坐之人),本義指人聚居的地方。
甲金文從囗從卩,「」象一跪坐之人,「」代表疆界,考古發掘夏商城郭多呈方形,可證(參徐中舒),故「」本義指人聚居的地方。《釋名.釋州國》:「邑,人聚會之稱也」。此外,古人重視國都,以「」為「」的代表。國名、都名往往相通。如商代盤庚遷都於殷後,商朝又名為「」。故「」通稱為「」,即暗指都邑。甲骨、金文屢稱大邑商、天邑商,意指商國。卜辭如「才(在)大邑商」(《合集》36530);金文如𣄰尊:「隹珷王既克大邑商。」《尚書.周書》:「惟臣附于大邑周。」甲骨文又用作人名。
金文用作氏族名、人名外,亦表示都邑,洹子孟姜壺:「其人民都邑」;又用作區域單位,齊鎛:「侯氏易(賜)之邑二百又九十又九邑」。
戰國文字多用為地名。
《說文》:「邑,國也。从囗;先王之制,尊卑有大小,从卪。凡邑之屬皆从邑。」
甲骨文從「」從四個「」或「」,象圈起土地,種滿草木,鳥獸在此棲身,以便人們在此打獵。本義是種植草木、畜養鳥獸的園子。
甲骨文從「」從四個「」或「」,「」象圍牆或柵欄,「」象青草,「」象樹木。全字象圍起一塊有大量草木的土地,供禽獸棲息,以便王公貴族到此田獵。甲骨文的異體或從「」,「」聲。金文變為從「」,「」聲。戰國竹簡從「」,「」聲。《說文》:「囿,苑有垣也。从囗,有聲。一曰:禽獸曰囿。𡈹,籒文囿。」段玉裁注:「《周禮》注曰:『囿,今之苑。』按古今異名。」「引伸之,凡淵奥處曰囿。」「又引伸之,凡分別區域曰囿。」「《大雅.靈臺》傳曰:『囿所以域養禽獸也。』域養者,域而養之。」《荀子.王霸》:「合天下而君之,飲食甚厚,聲樂甚大,臺謝甚高,園囿甚廣。」「」字後來又表示菜園、果園、區域,引申為聚集、事物萃集之處,再引申為拘泥、局限,即樊囿的「」;而拘泥於已有的看法、經驗稱為「囿於成見」。
甲骨文用作本義,表示種植草木,畜養禽獸的園子。《合集》9488:「王往囿」,意謂商王前往園囿。
金文通假為「」,秦公簋:「竈(肇)囿(域)四方」,「竈囿」即《詩.商頌.玄鳥》「肈域彼四海」之「肈域」,鄭玄認為「」通假為「」,表示以四海為兆域,「兆域四方」即以四方為國家的彊界、版圖(參楊樹達)。
戰國竹簡用作本義,《睡虎地秦簡.為吏之道》簡34叄:「苑囿園池」。
甲金文從「」從二至四「」,囗表示城邑,象眾人圍城之形,是「」的初文。後借來表示皮革,現多用為姓氏。
甲金文從「」從二至四「」,囗表示城邑,象眾人圍城之形,是「」的初文。後借來表示皮革,現多用為姓氏。
李孝定認為自守城者言之,多腳繞城有保衛之意,則「」是守衛、護衛的「」字初文,自攻城者言之,則「」是「」的初文。「」字後借來表示皮韋、皮革,造「」字以表示包圍之本義。《睡虎地秦簡.日書甲種》40正:「韋(圍)城」正寫作「」,可以為證。
甲骨文用作地名和人名,金文用作人名外,還表示皮韋、皮革。匍鴨盉:「麀𠦪韋」,表示有花紋的母鹿熟皮。《正字通》:「韋,柔皮。熟曰韋,生曰革。」
《說文》:「韋,相背也。从舛囗聲。獸皮之韋,可以束枉戾相韋背,故借以爲皮韋。凡韋之屬皆从韋。𣍄,古文韋。」
甲金文從「」從「」,甲骨文或不從「」而從「」,象養豬在圈裏之形,本義是豢養豬隻的地方。《玉篇》:「圂,豕所居也。」
甲骨文表示豬圈,《合集》11274正:「乎(呼)乍(作)圂于專」。又用作地名。金文用作氏族徽號,又通作「」,毛公鼎:「圂湛于艱」,表示深陷於艱難之中。
《說文》:「圂,廁也。从囗,象豕在囗中也。會意。」段玉裁改作「圂,豕廁也」。
」是「」的初文,甲金文會城邑之外有倉廩之意(郭沫若),本義是邊郊。
」是「」字的初文,甲金文從「」(城圍之形)從「」,「」象倉稟、米倉,古時穀穫於田而藏於廩,倉廩當離邊鄙田野不遠,故以城邑外之倉廩表示邊鄙之意。凡國都必侈,鄉邑必陋,故都引申有大、盛、美之義,鄙引申有小、狹、陋、俚之義(參楊樹達)。
甲骨文讀如「」,表示邊郊地區。又用作方國名。金文也讀作「」,表示都邑外之周邊地區,殷簋:「東啚(鄙)五邑」,又用作人名。《左傳.莊公二十六年》:「群公子皆鄙」杜預注:「鄙,邊邑也。」
《說文》:「啚,嗇也。从口㐭。㐭,受也。𠴿,古文啚如此。」
甲金文從「」從「」,甲骨文或從「」,象一人帶着手銬被囚禁於監獄之中(趙誠),本義是監獄。
甲金文從「」從「」,甲骨文或從「」,象一人帶着手銬被囚禁於監獄之中(趙誠),本義是監獄。
甲骨文表示監獄,「壬辰卜,貞,執于圉」(《合集》5973)。
金文用作人名,圉卣:「王易(賜)圉貝。」又表示勇武,史牆盤:「強圉武王」,「強圉」是古代成語,表示勇武多力。《逸周書.謚法》:「威德剛武曰圉」。《馬王堆.老子甲本卷後古佚書》:「不畏強圉」。文獻亦作「彊禦」,,表示強橫之人《詩.大雅.烝民》:「不侮矜寡,不畏彊禦。」
」後作「」,是「」的古字(王筠),《說文》:「圉,囹圄,所以拘罪人。从㚔从囗。一曰圉,垂也。一曰圉人,掌馬者。」段玉裁改「囹圄」為「囹圉」,注云:「㚔爲罪人,囗爲拘之,故其字作圉。他書作囹圄者,同音相叚也。」
甲骨文從「」從「」或「」(象殘骨),象屍體或殘骨埋於坑中。或從「」從「」(「」的初文)從「」,會用牀承載死人,埋於坑中之意(裘錫圭)。「」亦是「」的聲符。本義是埋葬。
甲骨文從「」從「」或「」(象殘骨),象屍體或殘骨埋於坑中。或從「」從「」(「」的初文)從「」,會用牀承載死人,埋於坑中之意(裘錫圭)。「」亦是「」的聲符。本義是埋葬。
甲骨文異體甚多,或從「」從「」亦聲,或從「」從「」亦聲。或加小點,象埋藏在沙土中之形(張政烺)。一說「」象棺槨(丁山、葉玉森、唐蘭)。
甲骨文用作本義,表示埋葬,《英》366:「于盂葬」,表示在盂地埋葬。
戰國竹簡用作本義,《清華簡二.繫年》簡47:「晉文公卒,未葬。」簡53:「葬襄公。」《上博竹書二.容成氏》簡33:「丌(其)死賜葬」。《睡虎地秦簡.法律答問》簡107:「未獄而死若已葬,而誧(甫)告之,亦不當聽治,勿收」,意謂尚未審判而死去或已埋葬,才有人控告,也不應受理,不拘捕。《睡虎地秦簡.法律答問》簡68:「病死已葬。」
《說文》:「葬,藏也。从死在茻中,一,其中所以薦之。《易》曰:『古之葬者,厚衣之以薪。』」段玉裁注:「『荐』各本作『薦』,今正。荐,艸席也,有藉義,故凡藉於下者用此字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