漢字甲骨部件分析

部件: 彳 (主部件) 共 15 字

主部件 | 包括子部件
上一頁 | 下一頁1 - 10
漢字部件甲骨形義通解
甲金文「」表示人在路上行走。本義是遠行。
甲骨及早期金文從彳從止,有行走之意。「」為「」之省文,象道路之形,「」在「」中,會人在路上行走。本義是遠行。《說文》:「㢟,安步㢟㢟也。从廴从止。凡㢟之屬皆从㢟。」 《說文》:「延,長行也。从㢟丿聲。」
」甲金文皆作「𢓊」,戰國末期《睡虎地秦簡》始見加「丿」之「」,故《說文》「」、「」當為古今字,典籍皆作「」。
春秋晚期「」漸拉長,或與「」形結合(王孫遺者鐘),或從「」(蔡侯紐鐘)。可見「」旁從「」至「」,至小篆才統一為「」之發展過程。《說文》:「廴,長行也,从彳引之。」 林義光謂「」象庭隅,止在其上,指庭隅可安步也, 自「」字演變觀之,此說可商。「」字商代甲骨金文皆從「」,西周早期至春秋皆作「」之拉長形,「」為春秋後期之演變。「」旁甲金文多作「」,然「」與「」、「」之「」旁起源及意義有異。參「」、「」。
卜辭有行走、連綿之義。如「乙未卜,賓貞:今日其𢓊雨」是卜問今天會否連綿不斷地下雨。金文用為人名,又意為進,如盂鼎:「𢓊邦賓」,即「進賓」、「贊賓」,表示引進賓客。又有長久義,如王孫鐘:「𢓊永余德」。又孳乳為「」,作發語詞,康侯簋:「𢓊命康侯啚于衛」,《書.大誥》:「誕敢紀其敘」。此外,「」、「」卜辭皆表示綿長;古籍中均有陳義,《爾雅.釋詁》:「延,陳也。」
甲金文從「」從「」,「」的本義為追到並把人抓住,後加「」(辵)以強調其行動之意。「」為「」字繁體,本義是趕上、追及並把人逮捕。
甲金文「」字從「」從「」,會以手從後把人抓住之意。甲金文另有疊加義符「」之「」,以表明追逐的動作。《說文》:「彶,急行也。从彳,及聲。」按「急行」或非「」字本義。
甲骨文「」讀為「」,指到某時。《合集》21653:「彶(及)五月,乎(呼)帚(婦)來歸。」全句指到了五月的時候,要求婦人歸返。
金文亦讀為「」,用作連詞,即與、和。不𡢁𣪕:「戎大同從追女(汝),女(汝)彶(及)戎大𦎫(敦)𢾭(搏)」,指戎人聚集追逐你,你和戎人大搏鬥。另「」讀為「」,亦可解作逮及,毛公鼎:「司(嗣)余小子弗彶(及),邦將害(曷)吉。」全句指繼承我的人能力不及,則國家又怎會好呢。另「」可通假為「」,奠虢仲𣪕:「子子孫孫彶永用。」其他銘文一般作「其永用」。
甲金文從「」從「」,「」亦聲。古代「」同「」字,「」象人向城邑或目標前進,本義為遠行,為明確行走義而加義符「」。古代多為了征戰而遠行,故字有討伐之意。參見「」。
甲金文從「」從「」,「」亦聲。古代「」同「」字,「」象人向城邑或目標前進,本義為遠行,為明確行走義而加義符「」。古代多為了征戰而遠行,故字有討伐之意。金文「」或從「」,戰國竹簡亦有從「」從「」之形,見《清華簡一.尹至》簡5。《說文》:「𨒌,正行也。从辵,正聲。征,𢌛或从彳。」段玉裁改「𢌛」為「𨒌」,可從。
甲骨文「」指征伐,《合集》6057正:「土方征于我東啚(鄙)」,指土方征伐我東邊邊郊地區。
金文「」指遠行,用初文「」之本義。陳公子甗:「陳公子弔(叔)原父乍(作)旅甗,用征用行。」「」、「」同義連用,另金文屢見「征行」一詞,指遠行,史免簠:「史免乍(作)旅簠,從王征行。」又指征伐,小臣[言逨]𣪕:「白懋父㠯(以)殷八𠂤(師)征東尸(夷)。」「」又用以記首月,用法與「」相同,夷伯簋:「隹(唯)王征(正)月初吉。」另「」讀為「」,亦可指行政官員。豳公盨:「天令(命)禹敷土、隓(墮)山、濬川,迺(乃)疇方埶(設)征(正)。」全句意謂上天命大禹以息壤填塞洪水、推墮高山、疏導河川,於是把天道大法分類、設立管理五行的官員。金文有「征城」一詞,用作器名,即「」。䣄謟尹征城:「自乍(作)征城。」「征城」為聯錦詞,傳世經典作「丁寧」。《左傳.宣公四年》:「著于丁寧。」杜預注:「丁寧,鉦也。」
戰國竹簡「」指征伐,《上博竹書三.周易》簡13:「可以行帀(師),征邦。」《清華簡一.尹至》簡4-5:「湯往𨒌(征)弗服」,指商湯征討不服之眾。
傳世文獻中「」可指征稅,《左傳.文公十一年》:「宋公於是以門賞耏班,使食其征。」杜預注:「征,稅也。」由於征稅的「」與徵求的「」意義相近,有人認為兩字可通用。但古代二字讀音不同,即使後來兩個字變成同音字,古人一般不會把兩個字混為一談。由於簡化字把「」併入了「」,所以簡化字中徵求與征稅兩義都以「」字表示。
甲骨文從「」,「」聲,本義未明,用作地名或國族名。
甲骨文從「」,「」聲,本義未明,用作地名或國族名。「」字寫法有多種,從二「」從「」,或兼從「」;從「」從「」,或從二「」;從「」從「」。卜辭中「」、「」、「」、「」(即彳加止)通用,至於二「」或單「」只是繁簡之別。
篆文「」義為悠然自得地漫步。《玉篇》:「徉,徜徉也。」《廣韻》:「徜徉,戲蕩也。」
卜辭用作地名,如《合集》8209:「干徉」。
簡帛「」通作「」,如《尹灣汗簡.神烏賦》簡16:「尚(徜)羊(徉)其旁,涕泣從(縱)橫」,意謂在其旁邊徘徊、哭泣。
古詩通作「」,表示假裝,如杜甫《不見》:「不見李生久,徉狂真可哀」。
」字從「」,「」亦聲,「」象手持筆,表示制定法律,「」象道路,表示頒行天下。本義是法紀、法令、法律。
」字的甲金篆文皆從「」從「」,「」亦標聲。「」象道路,「聿象」手持筆。許慎《說文》對「」的解釋是:「律,均布也,從彳,聿聲。」其中所謂「均布」,段玉裁《說文解字注》釋曰:「律者,所以範天下之不一而歸於一,故曰均布。」換言之,「均布」就是頒布於天下的意思。由於「」當「」於天下,故從「」,而律令頒布前,首先必須予以制定,所以要從「」(手持筆)。故全字表示制衣法律,頒行天下。《爾雅.釋詁》:「律,法也。」《屯南》119:「𠂤(師)叀律用」,「𠂤(師)」表示軍隊、師旅,「」是助詞,意謂軍隊當嚴守紀律。《易.師.初六》:「師出以律」,意同。而「法律」一詞,見於戰國竹簡,《睡虎地秦簡.語書》簡2:「法律未足,民多詐巧。」
由此觀之,古人雖然常常「」、「」並稱,但如就古文字的構形而言,「」(古寫作「」)傾向於「自然法」(natural law),而「」則偏向於「制定法」(positive law),其理清晰可見。參見「」。
」字會被繩拉住腳,落後不能前進。本義是落後、後面。
甲骨文從「」從「」,為「」之初文,「」象足形,「」象繫繩,字會足被繩綁,落後不能向前之意(林義光)。後疊加形符「」,以標出行走的意思。
一說以為「」為聲符(劉釗、何琳儀)。金文與戰國竹簡「」或改從「」,與《說文》古文同。《說文》:「後,遲也。从彳、幺、夊者,後也。𨒥,古文後,从辵。」另又有於「」下疊加「」形為飾,參見《上博竹書四.曹沫之陳》簡30字形。
甲骨文用作先後之「」,《屯南》2358:「後王射兕。」
金文用作本義,表示行動落後,杕氏壺:「[网戈]獵母(毋)𨒥(後)。」字亦用作先後之「」,小臣單觶:「王後坂(返)克商。」金文常見「後人」一詞,即指子孫後代,乍册夨令𣪕:「婦子後人永寶。」又有「後嗣」,亦指子孫後代,中山王方壺:「柢柢翼翼,卲(昭)告後嗣。」「後人」、「後嗣」又可簡稱為「」,師望鼎:「王用弗忘聖人之後。」另,「」有終結之義,黃子豆:「黃子乍(作)甫(夫)人行器,則永祜福,霝(令)冬(終)霝(令)後。」銘文「」、「」同義相疊。「」又可用作人名,白克壺:「用乍(作)朕穆考後仲尊壺。」
戰國竹簡「」多指後代之人,《清華簡一.皇門》簡7:「至于氒(厥)後嗣立王,廼弗肯用先王之明刑。」全句指到了他的後人立為王,乃不肯用先王的明刑。另《上博竹書二.容成氏》簡12:「堯又(有)子九人,不㠯(以)亓(其)子為後。」
甲骨文從「」,「」聲。或從「」,「」和「」是義近形符,古文字中常通用。金文從「」(或「」),「」聲。或從「」聲,「」和「」古音相近。簡帛文字和小篆從「」,「」聲。本義是到達。
甲骨文從「」,「」聲。或從「」,「」和「」是義近形符,古文字中常通用。金文從「」(或「」),「」聲。或從「」聲,「」和「」古音相近。「」的上部或訛為「」。簡帛文字和小篆從「」,「」聲。本義是到達。《說文》:「通,達也。从辵,甬聲。」
甲骨文用為方國名。如《合集》20512:「丁酉卜,生十月王𦎫[彳用](通)。」「𦎫」表示敦伐。金文常見「通祿」一詞,是表示吉祥的習語。如𤼈鐘:「受余屯(純)魯,通彔(祿)永令(命)。」「」和「」近同,表示無窮。(參《金文形義通解》)
金文「」又假借為「」,如九年衛鼎:「𢓶(踊)皮」。「」是古代遭受刖刑的人所穿的特製的鞋。「踊皮」可能是指這種鞋所用的皮。(唐蘭)
」表示通達、通往。如《國語.晉語》:「道遠難通,望大難走。」韋昭注:「通,至也。」《韓非子.說林下》:「智伯將伐仇由,而道難不通,乃鑄大鐘遺仇由之君。」
」引申表示往來、交往。如《左傳.僖公三十二年》:「三十二年春,楚鬭章請平于晉,晉陽處父報之,晉、楚始通。」《漢書.張騫李廣利傳》:「大宛聞漢之饒財,欲通不得。」
」表示流通、交換。如《左傳.襄公十四年》:「我諸戎飲食衣服不與華同,贄幣不通,言語不達,何惡之能為?」《史記.平準書》:「而桑弘羊為大農丞,筦諸會計事,稍稍置均輸以通貨物矣。」
」表示開闢、疏通。如《禮記.月令》:「開通道路,毋有障塞。」《莊子.天下》:「昔者禹之湮洪水,決江河而通四夷九州也。」
」又表示暢通、通順。如《荀子.儒效》:「通則一天下,窮則獨立貴名。」北宋范仲淹〈岳陽樓記〉:「政通人和,百廢俱興。」
」表示精通、懂得。如《漢書.趙充國辛慶忌傳》:「質行正直,仁勇得眾心,通於兵事。」《後漢書.劉玄劉盆子列傳》:「徐宣故縣獄吏,能通《易經》。」
」表示私通。如《國語.晉語》:「公之優曰施,通於驪姬。」《戰國策.楚策四》:「齊崔杼之妻美,莊公通之。」
」表示所有、全部。如《孟子.告子上》:「弈秋,通國之善弈者也。」又指普遍的。如《史記.平津侯主父列傳》:「智、仁、勇,此三者天下之通德,所以行之者也。」
」還可作量詞,用於文書相當於一份,如《後漢書.崔駰列傳》:「凡為人主,宜寫一通,置之坐側。」又相當於次、遍,如三國魏曹操〈步戰令〉:「嚴鼓一通,步騎悉裝;再通,騎上馬,步結屯;三通,以次出之,隨幡所指,住者結屯(住)幡後。」
」表示移動、遷徙。
甲骨文及早期金文從彳從步,《說文》析為從辵止聲,彳、止皆表示行動,引伸有遷徙之義。「」小篆作「𨑭」,《說文》:「𨑭,迻也。从辵,止聲。𢓊,徙或从彳。𡲴,古文徙。」《廣雅.釋言》:「徙,移也。」《爾雅•釋詁》:「遷運,徙也。」郭璞註:「今江東通言遷徙。」
」的古文字字形有兩類。「」之《說文》或體作「𢓊」,與古文「」、「」疑古本一字(李孝定),參見「」。按「」卜辭用義不明,商晚周初金文皆用為人名、氏族名,故用義不詳。
春秋後期金文從辵從尾從小或米,隸作「𨗬」,與《說文》、《汗簡》古文形近。《集韻.紙韻》:「𨑭,亦作徙,古作𨗬。」鄭臧公之孫鼎:「其𨗬(徙)于下都」,表示遷徙(參董蓮池)。包山楚簡與春秋金文形同,從辵從尾從小,表示遷移。又「」、「」音近相通,「長𨗬」,讀作「長沙」,地名。
秦簡亦有遷徙、移任之義;《睡虎地.日書甲種》:「徙官」,即遷任。《漢書.揚雄傳》:「三世不徙官」。
此外,「」《說文》古文與「」形近,學者或以為同屬一字,可商。「𡲴」當為「𨗬」之訛變,「」、「」音近,參見「」。
甲金文從「」從「」,金文或從「」,「」是「」的初文。「」的本義是跟隨,而「」則強調相隨於路途之上,故從「」。
甲金文從「」從「」,金文或從「」,「」是「」的初文。「」的本義是跟隨,而「」則強調相隨於路途之上,故從「」。《說文》:「從,隨行也。从辵、从,从亦聲。」
在今天「」一般被視為「」的簡寫,但其實「」古已有之,「」加注「」部(彳+止)而成「」。參見「」。
甲骨文用義不詳,金文表示隨行,𨾊弔簋:「𨾊弔從王員征楚荊」;又表聽從,中山王鼎:「隹俌(傅)母氏(是)從」;又通作「」,表示放縱,洹子孟姜壺:「用從(縱)爾大樂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