漢字甲骨部件分析
部件: 止 (主部件) 共 37 字 | 主部件 | 包括子部件 |
漢字 | 部件 | 甲骨 | 形義通解 | 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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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 | 一說「一」是出發線,正如「至」字從「矢」從「一」,「一」是終點線(張日昇),「之」表示出發,「至」表示到達,參見「至」。 甲骨文用作指示代詞,此也,「之日」、「之夕」猶言「是日」、「是夕」,《爾雅.釋訓》:「之子者,是子也。」又用作地名、人名。 金文承甲骨文之形,而「止」形稍訛,漸失足形,為小篆所本。金文用作代詞,可代人與事物。君夫簋:「子子孫其永用之」。又相當於現代漢語助詞「的」,中山王壺:「夫古之聖王」;又相當於「所」,蔡公子果戈:「蔡公子果之用。」又用作人名,郾客銅量:「攻差(工佐)競之」。(參金文形義通解) 《說文》:「之,出也。象艸過屮,枝莖益大,有所之。一者,地也。凡之之屬皆从之。」此說與甲金文構形不合。 | |||||||||
止 | 止是「趾」的初文,但指的是全隻腳掌,甚至可泛指移動中的人身。「止」為漢字最主要的部件之一,後來被假借為停止或制止的「止」。又《說文》「止」字的解釋為:「止,下基也。象艸木出有址,故以止爲足。凡止之屬皆从止。」這一解釋大概只說明了「止」字作為「址」或「下基」的引申義,而非「止」之為「足」的原義。 「止」字甲骨文用作本義,如《合集》13688:「疾止」,意謂腳有疾。「止」又可以用作方國名與人名。另「止」又通「祉」,用作祭名,如《合集》23408:「止(祉)日。」 「止」字金文用作人名。五年琱生簋(舊稱五年召伯虎𣪕):「余老,止公僕墉(庸)土田多𧧒。」指我已年老,止公所擁有的田人之數多次遭到司法方面的調查(林澐)。 | |||||||||
疋 | 甲骨文用作本義,《合集》775反:「疾疋」,表示足有疾。傳世文獻亦有用作本義,《管子.弟子職》:「問疋何止」,指弟子服侍老師歇息,問老師腳放在哪一頭(裘錫圭)。《說文》:「疋,足也。上象腓腸,下从止。〈弟子職〉曰:『問疋何止。』古文以爲《詩.大疋》字,亦以爲足字,或曰胥字。一曰疋,記也。凡疋之屬皆从疋。」 甲骨文又用作人名。 金文讀作「胥」,表示輔助,免簋:「令女(汝)疋(胥)周師」,表示命令你輔助周朝的軍隊。《爾雅.釋詁》:「胥,相也。」《方言》:「胥,輔也。」 又通假作「疏」,《郭店楚簡.老子甲》簡28:「古(故)不可得而新(親),亦不可得而疋(疏)。」《馬王堆帛書.老子》甲乙本、王弼本《老子》「疋」作「疏」。 又通假作「雎」,《上博竹書一.孔子詩論》簡10:「關疋(雎)以色俞(喻)於豊(禮)」。「關疋」即《詩經》篇名〈關雎〉,意謂〈關雎〉能夠以對美色的喜好來說明對禮的重視(季旭昇)。又用作人名,《郭店楚簡.窮達以時》簡9:「子疋(胥)」,即吳國名臣伍子胥。 《韻會》:「按古文大小雅,爾雅,字本作疋,今文皆作雅,而疋字但音匹矣。」可見古來《爾雅》亦可寫作《尔疋》。近世廣東著名書法篆刻家及南社詩人的鄧爾雅便常以「尔疋」自署,並以之為號。 | |||||||||
出 | 古人有居於山洞,因此以脚趾向背山洞,表達進入和離開的意思。「出」字之「止」向外,象離家外出。而「各」字「止」向內,象進入之形。參見「各」。 甲骨文用作本義,《合集》5063:「王出」,指商王出行。《合集》33006:「出日」,即日出。《書.堯典》:「出日」。《合集》7205:「勿出兵」。又用作貞人名。 金文也用作本義,表示外出,啟卣:「王出獸(狩)南山」,表示王出去南山狩獵。又表示支出、繳納,兮甲盤:「淮尸(夷)舊我帛畮人,母(毋)敢不出其帛」,表示淮夷是我的臣屬,不敢不進貢布帛。又表示發出、發佈,永盂:「公迺出氒(厥)命」,表示公於是發出他的命令。 金文「出內(納)」又作「出入」,即傳達王或諸侯的命令,大克鼎:「出內(納)王令」、「出內(納)朕令」,表示傳達我的命令。《書.舜典》:「夙夜出納朕命。」 《說文》:「出,進也。象艸木益滋上出達也。凡出之屬皆从出。」 | |||||||||
正 | 甲金文或於字下疊加從兩「止」。另西周金文「正」所從「丁」或填實作一圓點,或簡化作一橫畫。春秋金文或加短橫為飾,與《說文》古文「㱏」字形相同。《郭店簡.唐虞之道》簡3或於「正」字上加注「丁」聲。《說文》:「正,是也。从止,一以止。凡正之屬皆从正。㱏,古文正,从二。二,古文上字。𧾸,古文正,从一足。足亦止也。」 「正」的本義為遠行,即象人以足趾(止)向預先想好的目的地進發,因此「正」、「征」的本義開始時並未固定在軍旅討伐之上,巡視邦國或郊野狩獵都可以通稱為「正」(吳其昌)。唯後世多偏重於其征伐義。由於「正」常常用來表示糾正和偏正的意思,所以加注「彳」旁分化出「征」字(裘錫圭)。參見「征」。 甲骨文「正」讀作「征」,指討伐,《合集》6441:「今者王正(征)土方」,表示現在王要討伐土方。又用為紀時之辭,《合集》22723:「才(在)正月。」甲骨文中多見「正月」一詞,意即一年的首個月。「正」或可用作地名,《合集》22246:「正受禾」,指於名叫正的地方接受穀子。又用作祭名,《合集》14315正:「正祖乙。」 金文「正」讀作「征」,指征伐。邐方鼎:「隹(唯)王正(征)井方。」另有「正月」一詞,表示一年的首個月,君夫𣪕蓋:「唯正月初吉乙亥。」或指官長,五祀衛鼎:「正廼(乃)訊厲」,全句指官長便問訊厲。毛公鼎:「無唯正𦖞(聞),引(矧)其唯王智(知)?廼(乃)為是喪我國。」全句指連官長也沒有聽聞過,難道君王會知道嗎?於是我國便滅亡。《爾雅.釋詁》:「正、伯,長也。」又讀作「政」,指政令,大盂鼎:「于玟(文)王正(政)德。」《釋名.釋言語》:「政,正也。下所取正也。」另「正」又有考核之義,師遽𣪕蓋:「王𢓊(誕)正師氏」,指王考核師氏。 戰國竹簡「正」指正直,《上博竹書一.緇衣》簡2:「靜(靖)龏(恭)尒(爾)立(位),𡥆(好)是正植(直)」,意即妥善恭敬地擔任你的職位,並去親近任用正直的人。又用作「征」,指征稅,《上博竹書二.容成氏》簡36:「専(輔)為正(征)籍,㠯(以)正(征)關市」,指輔助征收稅項,以向通過關市的人征稅。又用作「政」,指政事,《郭店簡.性自命出》簡56-57:「上交近事君,下交得眾近從正(政),攸(修)身近至仁。」全句指依循道德與上交往,即近於掌握侍奉君主之道;依循道德與下交往,能得到眾人的信賴,近於懂得妥善處理政務;以道德修身即近於仁德的達成。 | |||||||||
企 | 甲骨文「企」用作地名。《屯南》179:「才(在)企。」《合集》19369:「田企東」,指於企地東方田獵。甲骨文、金文「企」用作人名。 由於「企」指踮腳站立,因而又可指翹首遠望,《漢書.高帝紀上》:「日夜企而望歸。」顏師古注:「企謂舉足而竦身。」「企」象踮起足尖眺望遠處,從而有了翹首遠望之義。人做出如此姿勢,定是有所期待,因而又有企望、企求、企盼之義(白川靜)。晉郭璞〈江賦〉:「渠黃不能企其景。」 | |||||||||
先 | 甲骨文指時序在前,與「後」相對,《合集》34291:「惟王亥先又(侑)」,指先對王亥進行侑祭。另又用作先祖之通稱,《合集》38731:「其祀多先[祖]」。字又讀為「侁」,用作方國名。《合集》6834正:「子商弗其隻(獲)先(侁)。」子商為將士名,句指子商沒有捕獲侁國人。《字彙補》:「侁,商世侯國也。」字又作「姺」,《左傳.昭公元年》:「商有姺邳。」杜預注:「二國,商諸侯。」 金文「先」指先行,虢季子白盤:「折首五百,執訊五十,是以先行。」「先行」意指行於軍列的前方,全句指獲得五百首級,生擒五十敵人,因此行於軍列之前。另亦可解作時序在前,毛公鼎:「厥非先告𢉩父,父𢉩舍(捨)命,毋有敢憃(縱),尃(敷)命于外。」全句指如果不是先告訴毛公𢉩,毛公𢉩答應,不敢放縱而在外頒布政令。另金文有「先人」、「先祖」,指歿世之祖父及遠祖,如中山王鼎:「昔者,吾先祖桓王,邵(昭)考成王,身勤社禝(稷),行亖(四)方,以憂勞邦家。」 戰國竹簡「先」亦指時序在前,《上博竹書一.緇衣》簡6:「上𡥆(好)仁,則下之為仁也靜(爭)先。」另「孫」也可通作「先」,《銀雀山竹簡.孫臏兵法》有「孫軫」為晉國撃潰秦軍之事。《漢書.藝文志》於「兵形勢家」下亦有「《孫軫》五篇,圖五卷。」「孫軫」即《左傳》中晉大夫「先軫」,《說苑.指武》:「文王不能使不附之民,先軫不能戰不教之卒。」先氏世為晉卿,見《通志.氏族略三》:「先氏,晉大夫先輔之後,世為晉卿。」 | |||||||||
此 | 陳初生以為「以腳趾與一側身人形會腳步到此停止之意。」何琳儀以為會以足蹋人之意,「跐」之初文。姑備一說。 甲骨文用為祭名,金文用作人名,此鼎:「此其萬年無彊。」又用作近指代詞,中山王鼎:「此易言而難行」。戰國竹簡也用作近指代詞,《郭店簡.五行》簡41:「此之胃(謂)也。」《睡虎地秦簡.語書》簡6:「如此,則為人臣亦不忠矣。」 《說文》:「此,止也。从止从匕。匕,相比次也。凡此之屬皆从此。」段玉裁注:「《釋詁》曰:『已,此也。』正互相發明。於物為止之處,於文為止之詞。」 | 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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