形義通解

上一頁 | 下一頁 搜索詞 : 假借 (共 251 筆) 141 - 150
[重新搜索]
搜索記錄: ( 假借 )

搜索字串:
選項:

支援萬用字元:「?」代表任一漢字,「*」代表句內任一字串。
關鍵字、詞間以半形空格分開。NOT 「A B C D...」= 有 A, 無 B, C, D...

漢字 形義通解
早期甲金文「」與「」同形,疑兩者古本一字。後假借作數詞,故加兩撇筆作為分化部件。
早期甲金文「」與「」同形,疑兩者古本一字。後假借作數詞,故加兩撇筆作為分化部件(參郭沫若、李孝定、丁山)。一說認為「」象一座棚舍之形,是「」的本字,後來才假借為數詞(劉興隆)。裘錫圭認為文字形成過程剛開始時,或會有少量流行的記號被吸收成文字,並指出「」可能是原始社會用來記數的記號,可備一說。
《說文》:「六,《易》之數,陰變於六,正於八。从入从八。凡六之屬皆从六。」按此處以《易》釋字,所解當非「」字本義。
甲骨文用作數詞,既可表示基數,《合集》32320:「𤉲(燎)六羊。」又可表示序數,《合集》7775:「今六月王入于商。」
金文亦用作數詞,表示基數,坪安君鼎:「六益半釿之冢(重)。」銘文中有「六𠂤」一詞,指西周時以宗周為中心的王朝軍隊,因處西土,或稱「西六𠂤」,傳世典籍作「六師」,禹鼎:「王迺命西六𠂤(師)、殷八𠂤(師)」。字又用作序數,亞魚鼎:「才(在)六月,隹(唯)王七祀翌日」,全句指在六月,王第七次祭祀的第二天。
戰國文字用作數詞,《上博竹書二.容成氏》簡30-31:「質既受命,作為六類(律)六呂,辨為五音,以定男女之聖(聲)。」「六律六呂」即傳世文獻中的「十二律呂」。另,《清華簡二.繫年》簡34-35:「立六年,秦公率𠂤(師)与(與)惠公戰于倝(韓)。」
從「」,「」聲。本義是金色,後被假借表示記錄。
從「」,「」聲。本義是金色。《說文》:「錄,金色也。从金,彔聲。」段玉裁注:「『錄』與『綠』同音,金色在靑黃之閒也。叚借為省錄字。」「」後被假借表示記錄。如《韓非子.大體》:「豪傑不著名於圖書,不錄功於盤盂,記年之牒空虛。」《漢書.藝文志》:「每一書已,向輒條其篇目,撮其指意,錄而奏之。」
」引申表示記錄的簿籍、書冊。如東晉陶淵明〈擬挽歌辭〉之一:「昨暮同為人,今旦在鬼錄。」《顏氏家訓.省事》:「經不足以待問,史不足以討論,文章無可傳於集錄,書迹未堪以留愛翫。」
」又表示審查、衡量。如《漢書.董仲舒傳》:「量材而授官,錄德而定位。」《後漢書.鄧張徐張胡列傳》:「(張禹)歷行郡邑,深幽之處莫不畢到,親錄囚徒,多所明舉。」
」表示錄取、錄用。如《論衡.別通》:「古聖先賢遺後人文字,其重非徒父兄之書也,或觀讀采取,或棄捐不錄。」《後漢書.桓榮丁鴻列傳》:「(桓)郁數進忠言,多見納錄。」又表示任用。如《隋書.裴仁基傳》:「時隋大亂,有功者不錄。」
」表示收藏、收集。如《抱樸子.對俗》:「又服還丹金液之法,若且欲留在世間者,但服半劑而錄其半。」《世說新語.政事》:「官用竹皆令錄厚頭,積之如山。」
」表示總領、統領。如《後漢書.和帝紀》:「大司農尹睦為大尉,錄尚書事。」李賢注:「錄,謂總領之也。」《文心雕龍.書記》:「錄者,領也。古史世本,編以簡策,領其名數,故曰錄也。」
」也表示逮捕。如《世說新語.政事》:「王安期作東海郡,吏錄一犯夜人來。」「犯夜人」指觸犯夜行禁令的人。《南齊書.王敬則傳》:「又錄得一偷,召其親屬於前鞭之,令偷身長掃街路。」
」表示謄抄。如《宋史.李繼和傳》:「繼隆罷兵柄,手錄唐李勣遺戒授繼和。」《紅樓夢》第38回:「另拿了一張雪浪箋過來,一併謄錄出來,某人作的,底下贅明某人的號。」
甲金文從「」(倒「」),「」聲。「」象麥子之形,是「」的本字。後加從象腳的倒「」(即小篆、楷書的「」形),表示到來,故「」也是「」的本字,由於象麥子的「」被假借為到來之「」,並久借不還,故最終以本為表示「來到」義而造的「」表示麥子。
」甲金文從「」(倒「」),「」聲。「」象麥子之形,後於「」字下加從意符「」造「」字(「」象腳形,有行走之意),以作為到來的「」的本字。但是因為「」常常被借來表示來往、到來之「」,久假不歸,最後反而用「」字來表示稻麥(參葉玉森)。
甲骨文表示麥子,《合集》24440:「食麥」。又用作地名。金文也表示麥子,見於仲𠭯父盤,又用作人名。
《說文》:「麥,芒穀,秋穜厚薶,故謂之麥。麥,金也。金王而生,火王而死。从來,有穗者;从夊。凡麥之屬皆从麥。」
獨體字,字象蝎子之形。疑本義為蝎子,後借用為數詞,十千為萬。久借不還,遂另做「」字。
獨體字,字象蝎子之形。疑本義為蝎子,後借用為數詞,十千為萬。久借不還,遂另做「」字。《說文》:「萬,蟲也。从厹,象形。」段玉裁注︰「謂蟲名也。假借為十千數名,而十千無正字。遂久假不歸,學者昧其本義矣。」不過,「」字的古義,其實還於「」這個累增字中留下了痕跡。「」其實也解作某一種蝎子,很有可能是「」字被久借不還後,自原來的萬字下加注意符「」的結果。《三國志‧卷二十九‧魏書‧方技傳‧華佗傳》便有:「彭城夫人夜之廁,蠆螫其手」一語,足以為證。
」字金文與戰國文字或加從「」,參邾公鐘與《上博竹書一.緇衣》簡8字形。秦代隸書「」字上部象蝎子鉗之形漸訛為「」形,為後世楷隸所承。
甲骨文「」用作數詞,《合集》21651:「萬人歸。」又用作地名,《合集》9812:「萬受年」,指萬地得到了豐收的好年成。《合集》20253:「王乎(呼)萬戒師」,指王命令萬地的軍隊戒備。
金文「」亦用作數詞,盂鼎:「孚(俘)人萬三千八十一人。」又可泛指無限,弔姬鼎:「其萬子孫永寶用。」金文中常見「萬民」一詞,意指天下人民,晉姜鼎:「乂我萬民」,指治理我的百姓。《詩.大雅.抑》:「子孫繩繩,萬民靡不承。」另又有「萬邦」一詞,意指眾多邦國,盠方尊:「萬年保我萬邦。」《書.堯典》:「協和萬邦。」
戰國竹簡亦有「萬民」一詞,指天下人民,《上博竹書一.緇衣》簡8:「一人又(有)慶,萬民賴之」,指天下有一人有善德,人民都會依賴他。《清華簡二.繫年》簡2:「卿李(士)、諸正、萬民弗忍于厥心。」另,字又用作「」,指鼓勵,《上博竹書二.容成氏》簡43:「其政治而不賞,官而不爵,無萬(勵)於民。」全句指他治理政事而不用獎賞,臣下盡職而不賜爵位,對人民沒有特別鼓勵。又用作「」,指砥礪,《郭店簡.性自命出》簡10:「凡性或動之,或逢之,或交之,或萬(厲)之」,指大凡是本性,或興動它,或逢迎它,或配合它,或砥礪它。
此外,應注意今日簡體字中的「」,其實也是一極古老的字,本指演奏某一種樂器的樂師,後亦因音近而被假借為萬千的萬。參見「」。
」字雖曾見於甲金文,但其字形至今未有定論。
今日一般都把「」字視為「」字的簡體字,這一說法雖然正確,但並不全面。因為「」字本極古老,早於卜辭中已用作族名,但其字形至今未有定論。《集韻》:「万俟複姓。俟音其,今讀木其」這一個解釋,或為這一用法的痕跡。
此外,根據屈萬里、裘錫圭等的說法,「」的本義應指一些從事舞樂工作的「万人」。《甲》1585:「乎(呼)万無(舞)」,表示命令万人跳舞。「」字與跳舞有關這種用法,見於古書,寫作「」。「萬舞」是古代的舞名,先是武舞,舞者手拿兵器;後是文舞,舞者手拿鳥羽和樂器。《詩.邶風.簡兮》:「方將萬舞」、「公庭萬舞」。林義光指出「」是「」的古體,甲金文「」字從「」(「」)聲。
然而,由於古代「」與「」音近,所以很早亦已借為萬千的「」。不過我們應指出,萬千意義的「」其實也是借自本解作蝎子的「」。由此可見,純粹的同音假借(即西方所謂rebus)並不講究所借的字的原義,故萬千的「」到底借用本是蝎子的「」或借用本解万人的「」便根本無關痛癢了。漢字「一簡」方案把「」簡化為「」,從字形上雖難以理解,但從歷史源流上看,是有跡可尋的。因為借「」作「」,除可遠溯至於商代的卜辭外,春秋戰國時期的六國古印「千萬」之「」多作「」。 2001年浙江省杭州市雷峰塔地宮文物出土,其中五代時期的「銀鎏金鏤空鴛鴦鴻雁紋墊」的中心部分和同時出土的「鎏金銀盒」盒蓋上均即鑴有「千秋万歲」四字;又傳世仍可找到鑄有「千秋万歲」的遼代玩錢,凡此種種,皆可作為「」字古出而且一直沿用的明證。
[參見:裘錫圭〈甲骨文中的幾種樂器名稱-釋"庸"、"豐"、"鞀",〔附〕釋"万"〉]
[參見:2001年浙江省杭州市雷峰塔地宮出土的五代時期的「銀鎏金鏤空鴛鴦鴻雁紋墊」,見《2001中國重要考古發現》(北京:文物出版社,2002.9), p.124)]
從「」,「」聲,表示凶猛。
從「」,「」聲,表示凶猛。《左傳‧宣公二年》:「棄人用犬,雖猛何為!」
」可表示健壯。《說文》:「健犬也。从犬,孟聲。」 段玉裁注:「假借為凡健之偁。」《廣雅‧釋詁二》:「猛,健也。」唐杜甫〈朝獻太清宮賦〉:「張猛馬,出騰虬。」
」還表示嚴厲。《左傳‧昭公二十年》:「寬以濟猛,猛以濟寬,政是以和。」
」亦可表示勇猛。漢枚乘〈七發〉:「毅武孔猛,袒裼身薄;白刃磑磑,矛戟交錯。」
」還可表示猛烈。南朝梁王僧孺〈初夜文〉:「壅夏河之長瀉,撲秋原之猛燎。」

」還可用作副詞,表示突然。宋梅堯臣〈宿邵埭聞雨因買藕芡人回呈永叔〉:「寒屋猛添響,濕窗愁打穿。」
甲金文「」字象雙刀之形,本義是宰殺牲畜的刀。後借為十二地支之第四。
甲金文「」字的構形未有定論。「」、「」古音同屬幽部,「」即「」之假借字,《爾雅.釋詁》:「劉,殺也」(參王國維)。卜辭中,卯字常用作動詞指宰殺牲畜。後借為十二地支之第四。
吳其昌認為象雙刀之形,孔廣居認為象二戶相背,乃開門之形。加藤常賢認為象鑣(馬口中所含的鐵環)形,白川靜認為象將牲肉割斷為二,各附有骨肉之象。林義光認為是兜鍪(頭盔)之「」本字,嚴一萍認為是「」本字,表示掘地而埋藏之意。晚近學者李碩著《翦商》一書甚至認為「」原指商代把生人剖開作人牲的風尚。總的而言,按「」字構形初義仍存在重大爭議,未有滿意說法。
甲骨文除借用作地支名、地名、人名外,讀作「」或「𠛓」,表示宰殺或剖割,《合集》333:「卯二十牛」,即屠宰二十頭牛,《玉篇》:「𠛓,割也。」金文多用作地支名,又用作人名。
《說文》:「卯,冒也。二月,萬物冒地而出。象開門之形。故二月為天門。凡卯之屬皆从卯。𩇨,古文卯。」
甲骨文象人以手掩口,聳耳以聽之形,會聽聞之意。(于省吾)戰國時期出現形聲字,或從「」,「」聲,與《說文》古文相合;或從「」,「」聲的字形,屬於秦系文字,沿用至今。
甲骨文象人以手掩口,聳耳以聽之形,會聽聞之意。(于省吾)部分字形「」旁或「」旁有兩點,一說用來表示將入耳之聲音。(張世超等)金文的耳形脫離了人形,兩點演變為像「」或「」,人的腳下加上「」形(後又訛為「」形)。戰國時期出現形聲字,或從「」,「」聲,與《說文》古文相合;或從「」,「」聲的字形,屬於秦系文字,沿用至今。《說文》:「聞,知聞也。从耳,門聲。䎽,古文从昏。」
甲骨文表示知聞,如《合集》2422:「匕(妣)己聞。」「匕(妣)己弗聞。」貞問商王先妣有沒有聽到。「」引申表示消息。如《合集》6077:「𢀛方亡聞。」指𢀛方沒有消息。
金文用作本義,表示聽聞,如盂鼎「我聞殷述(墜)令(命)」、中山王鼎「寡人聞之」。又表示聲音、聲名傳揚,如䣄王子鐘;「其音悠悠,聞于四方。」王孫誥鐘:「肅折壯武,聞于四國。」
」讀為「」,「」、「」同源,欲聞則問,既問則聞,王念孫言:「『聞』即『問』字也,言不問,則所知之事少也」金文裡表示朝問、聘問,如陳侯因[次月]錞「朝聞(問)者(諸)侯」。「」也假借為昏庸之「」,如毛公鼎:「余非庸又聞(昏),女(汝)母(毋)敢妄(荒)寍(寧)。」又假借為「」,如善夫克盨:「隹(唯)用獻于師尹、倗(朋)友、聞(婚)遘(媾)。」「婚媾」即姻親之義。
文獻裡「」用本義的例子很多,如《尚書.君奭》:「我聞在昔成湯既受命,時則有若伊尹,格于皇天。」《上博竹書五.君子為禮》簡3:「[虍壬](吾)新(親)𦖞(聞)言於夫子。」
」表示消息、見聞。如《論語.季氏》:「友直,友諒,友多聞。」《上博竹書一.緇衣》簡19:「古(故)君子多𦖞(聞),齊而守之。」今本《禮記.緇衣》作「故君子多聞,質而守之」。
」也表示被聽到,即有名、聞名。如《郭店簡.語叢四》簡24:「唯(雖)㦷(勇)力聞於邦不女(如)材。」《史記.五帝本紀》:「舜年二十以孝聞。」
」表示傳播、傳揚。如《詩.小雅.鶴鳴》:「鶴鳴于九皋,聲聞于天。」毛傳:「言身隱而名著也。」《管子.牧民》:「不明鬼神則陋民不悟,不祗山川則威令不聞。」
」表示嗅。如《韓非子.十過》:「共王駕而自往,入其幄中,聞酒臭而還。」《論衡.四諱》:「故鼻聞臭,口食腐,心損口惡,霍亂嘔吐。」
金文從「」從「」,表示樹上長着酸酸甜甜的梅子,是「」的本字。本義為梅子、酸梅。
金文從「」從「」,「」象人口,一點指示口含一物,以表示味道。全字表示樹上有酸酸甜甜的梅果。《說文》:「某,酸果也。从木从甘。闕。槑,古文某从口。」徐灝《說文段注箋》:「『某』即今酸果『梅』字,因假借為『誰某』,而為借義所專,遂假『梅』為之。」《玉篇》:「某,古梅字。」參見「」。《說文解字注》:「此闕,謂義訓酸而形從甘,不得其解也。」《說文通訓定聲》:「五味之美皆曰甘」。《說文》指出「」的本義為酸果,但缺釋從「」之意;段玉裁認為義訓是酸,而字形從「」,不得其解,所以才闕而不釋。其實朱駿聲已指出,「」字的初義可能兼指各種味道,後來才專指甘甜。
」是「」的初文,由於「」字被借用為某人之「」,所以加「」造「」字,表示梅樹,「」在《說文》中是「」的古文,後來「」字少用,而多用「」字。
」字用作本義,表示梅子,最早見於戰國竹簡。信陽長臺觀2号墓2組簡21:「一瓶某(梅)醬」,指梅子醬。《包山楚簡》簡255:「蜜某(梅)一」。
金文通假為「」,表示謀畫,禽簋:「周公某(謀)」。又用作否定詞,諫簋:「女(汝)某不又(有)聞」,表示你不要沒有見聞。翼城大河口墓地M2002所出鳥形盉:「余某弗稱公命」,表示我不會不符合公的命令。
戰國竹簡又表示某人之「」,《九店楚簡》簡43:「含(今)日某將欲食」。
」字甲骨文作「𡵂」,從「」從羽飾(以◎表示),象人頭戴羽飾之形,本義是美麗。「𡵂」、「」是一字之分化(何琳儀)。後借來表示微小。
」字甲骨文作「𡵂」,象人頭戴裝飾物,以示華麗之意。「𡵂」、「」是一字之分化,皆象頭戴飾物的人,「」是正面人形,「𡵂」是側面人形(何琳儀)。而微小義是假借而來。《說文》:「𢼸,妙也。从人从攴,豈省聲。」段玉裁改「」為「」,注云:「眇者,小也。引伸為凡細之偁。」金文加從「」作「𢼸」,戰國文字加從「」,成為「」字。「」象道路之形,許慎認為加從「」的「」表示隱蔽出行。《說文》:「𢕧(微),隱行也。从彳,𢼸聲。《春秋傳》曰:『白公其徒微之。』」
一說◎象長髮,人髮細微,由此而得微小義。高鴻縉認為「𢼸」加從「」,象手持物擊斷髮,髮既細小,以物斷之則更微。張日昇、陳初生認為加從「」象人梳理頭髮,髮經梳理則美,故有美妙意,是「」的初文。姑備二說。戰國竹簡美麗的「」多寫作「」。
甲骨文用作地名、國名、人名。金文讀為「」,召卣:「髮𢼸(美)」,表示毛髮美麗。又用作國名,史牆盤:「青幽高且(祖),才(在)𢼸(微)霝處。」銘文記述史牆的高祖(遠祖)原居微國(李學勤)。又用作人名。
戰國竹簡表示微小,《睡虎地秦簡.為吏之道》簡5壹:「微密韱(纖)察」,指微小隱密的事情都細緻明察。又表示隱微,「民微」即「民隱」,意為民眾之苦痛,《郭店簡.六德》簡38:「君子不帝(啻)明乎民𢼸(微)而已」。簡文說君子不僅了解民眾之疾苦(劉釗)。又讀為「」,《上博竹書五.季庚子問於孔子》簡13-14:「𢼸(美)言」。《上博竹書五.季庚子問於孔子》簡19:「民之播𢼸(美)弃亞(惡)如歸」。意謂人民傳揚美名,捨棄惡行,就好像回家一樣(形容不假思索便為之)。
漢帛書表示微細,《馬王堆帛書.老子甲本》第85行:「柔弱微細」。《馬王堆帛書.老子甲本》第115-116行:「視之而弗見,名之曰微。聽之而弗聞,名之曰希。」意謂看它看不見,名叫「」,聽它聽不到,名叫「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