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形義源流通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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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字 小篆 金文 甲骨 形義通解
卩
「卩」甲金文象一跪跽人形的側面。
「卩」是「人」字的一種變體,甲金文象一跪跽人形的側面。「命」、「令」、「即」等字從之。跪跽為殷人祭祀時的姿勢,而坐是燕居閒處時的姿勢,皆為雙膝着地之形,因此「卩」有祭祀禮拜之義(參徐中舒)。卜辭用作祭名。早期金文用作族徽或人名。《說文》釋為符節,乃假借義。
何琳儀以「卩」為關節之「節」的初文,象曲膝時關節突出之形。按「卩」字當表示一人跪坐,而非關節,如「即」象一人跪坐就食、「令」象一人跪跽聽令、「服」象一人跪跽服事,參見「即」、「令」、「服」。
字書多承《說文》,認為「卩」、「節」乃古今字,《玉篇》:「卩,古文節字。」《集韻.屑韻》:「卩,通作節。」參見「節」。
「卩」小篆作「卪」,《說文》:「卪,瑞信也。守國者用玉卪,守都鄙者用角卪,使山邦者用虎卪,士邦者用人卪,澤邦者用龍卪,門關者用符卪,貨賄用璽卪,道路用旌卪。象相合之形。凡卪之屬皆从卪。」
卯
甲金文「卯」字象雙刀之形,本義是宰殺牲畜的刀。後借為十二地支之第四。
甲金文「卯」字的構形未有定論。「卯」、「劉」古音同屬幽部,「卯」即「劉」之假借字,《爾雅.釋詁》:「劉,殺也」(參王國維)。卜辭中,卯字常用作動詞指宰殺牲畜。後借為十二地支之第四。
吳其昌認為象雙刀之形,孔廣居認為象二戶相背,乃開門之形。加藤常賢認為象鑣(馬口中所含的鐵環)形,白川靜認為象將牲肉割斷為二,各附有骨肉之象。林義光認為是兜鍪(頭盔)之「鍪」本字,嚴一萍認為是「窌」本字,表示掘地而埋藏之意。晚近學者李碩著《翦商》一書甚至認為「卯」原指商代把生人剖開作人牲的風尚。總的而言,按「卯」字構形初義仍存在重大爭議,未有滿意說法。
甲骨文除借用作地支名、地名、人名外,讀作「劉」或「𠛓」,表示宰殺或剖割,《合集》333:「卯二十牛」,即屠宰二十頭牛,《玉篇》:「𠛓,割也。」金文多用作地支名,又用作人名。
《說文》:「卯,冒也。二月,萬物冒地而出。象開門之形。故二月為天門。凡卯之屬皆从卯。𩇨,古文卯。」
印
甲骨文從「爪」或「又」從「卩」,而金文則大多從「爪」從「卩」。象用手(爪或又)按壓一蹲踞之人(卩)之狀。本義是按壓。「印」是「抑」的初文。
甲骨文從「爪」或「又」從「卩」,而金文則大多從「爪」從「卩」,象用手壓人,使其蹲下,壓抑之義十分明顯,現代漢語「印」字仍保留按壓的意思,如「烙印」、「打印」。「印」後分化出「抑」字,專門表示壓抑。《馬王堆帛書‧老子甲本》及〈乙本〉均有「高者印(抑)之,下者舉之」的句式,「印」傳世本《老子》作「抑」,是「印」原義為「抑」的鐵證。
「印」的本義是按壓、壓抑,而使用印章時即需要按壓,所以印章稱為「印」。由按壓之義引伸,在事物上留下痕迹也稱「印」,如印記、腳印。《睡虎地秦簡.秦律十八種》簡21:「縣嗇夫若丞及倉、鄉相雜以印之。」整理者注:「印,加蓋璽印封緘。」郭沫若《女神.登臨》:「腳上印着黃泥」。又指在紙上印上文字、圖畫,如印刷、打印。進而比喻牢記在心中。清佚名〈新年樂〉:「莫要忘了本來的教宗,卻要把愛國兩字印心胸。」
金文表示安撫,曾伯簠:「克狄(敵)淮尸(夷),印(抑)燮繁湯。」表示能抵擋淮夷,安撫繁湯,顯示國家強大。此外,毛公鼎:「告余先王若德,用印卲皇天」的「印」字用義未有定論,唐復年釋為「仰昭」,郭沫若釋為「印昭」,認為是體念天心。
《說文》「印」、「𢑏」應為一字。《說文》:「印,執政所持信也。从爪,从卪。凡印之屬皆从印。」《說文》:「𢑏(𠨔),按也。从反印。𢮮(抑),俗从手。」
即
甲金文從「皀」從「卩」,象人跪(卩)於食器前就食之形,本義是就食,引申為接近。
「即」字的甲金文從「皀」從「卩」,象人跪(卩)於食器前就食之形,本義是就食。「即」或「就」都有接近、靠近之義,如《論語.子張》:「望之儼然,即之也溫」,邢昺疏:「就近之則顏色溫和。」再引申而又有時間上「立即」的意思。
「即」本隸作「卽」,省作「即」,《說文》:「卽,即食也。从皀卪聲。」
卜辭用作本義,表示就食,如「夒眔上甲其即」,表示夒與上甲均來就饗(姚孝遂)。又用為祭名,如「其即父庚升」,表示設食邀神受享之祭(參溫少峰)。
金文用義較多,表示趨往、靠近,如競卣:「隹白屖父以成師即東,命伐南尸(夷)。」吳闓生:「即東,至東也。」與「就」字義相關之例還有:「即井(刑)」(表示施以刑罰,如兮甲盤:「不用令(命),[鼎刂](則)即井(刑)。」)、「即立(位)」、「即令」(按授命與受命皆可言此,屬施受同辭)、「即事」(指往就其事)等。此外,「即」又表示會合,如長甶盉:「穆王鄉(饗)豊(醴),即井(邢)白(伯)、大祝射。」記述穆王與諸侯合射之事。表示付與,曶鼎:「即曶田七田」,楊樹達:「即蓋今語交付之義。」又用作人名,如即簋:「定白(伯)入右即」。又因音近通作「次」,中山王方壺:「夫古之聖王敄(務)在[目又](得)賢,其即(次)[目又](得)民。」
戰國以後,簡帛文字「即」亦通作「次」,如《郭店簡.老子丙》簡1:「大上下智(知)又(有)之,其即(次)新(親)譽之,其既〈即〉(次)愄(畏)之,其即(次)[予人](侮)之。」傳世本《老子》「即」作「次」。
「即」、「次」於文獻中音近相通,作為聲符,更可互換,《說文》「垐」字古文作「堲」可證,參見「堲」。而「皀」、「食」作為古文字部件多通用,故信陽楚簡「即」從食從卩。
此外,「即」、「節」古音同屬精紐質韻,故亦見通用。參見「節」,參見「既」。
卲
「卲」字甲骨文從「刀」從「卩」,構形初義不明。金文從「卩」,「召」聲,本義疑為高。
「卲」字甲骨文從「刀」從「卩」,構形初義不明。金文從「卩」,「召」聲,本義疑為高,《說文》:「卲,高也。从卪,召聲。」
金文從「卩」,「召」聲,相當於後世典籍的「昭」字,𠫑羌鐘「卲」字從「日」從「召」從「卩」,可視為「卲」字變為「昭」字的過渡(郭沫若)。
甲骨文用作祭名,或祭所之名。金文表示彰明、顯揚,典籍作「昭」,𠫑羌鐘:「令(命)于晉公,卲(昭)于天子,用明則之于銘。」《左傳.定公四年》:「以昭周公之明德」。又用作周天子的稱號,典籍作「昭王」,牆盤:「宏魯卲(昭)王」。又表示明,「卲(昭)告」即明告,沈子它簋:「卲(昭)告朕吾考」。《尚書.湯誓》:「敢昭告于皇皇后帝」。
厂
金文中從「厂」的字應該是從「石」的省形(參金文形義通解、季旭昇),例如「段」、「原」、「厚」等字。甲骨文的「石」是指山石,所以《說文》訓「厂」為「山石之厓巖」。另外,「厂」與象屋形的「广」本不同字,然而兩者字形相近,容易混淆,故金文偏旁偶有互作。
《說文》:「厂,山石之厓巖,人可居。象形。厈,籀文從干。」
「厂」、「厈」、「岸」古本一字,「厂字本象石岸之形。周秦或加干為聲符作厈,後又或於厈上加山為意符作岸,故厂、厈與岸實為一字。」(高鴻縉《中國字例》),參見「厈」、「屵」、「岸」。
厚
甲金文「厚」字象酒貯藏在山崖洞穴之形,表示此酒是經過窖藏的,以顯示酒味之醇美。本義是酒味醇厚。
甲金文從「厂」從「𣆪」。「厂」象山厓石穴,「𣆪」象盛載酒的罈子。古人利用山洞作為酒窖,「厚」字象酒貯藏在山崖洞穴之形,表示此酒是經過窖藏的,以顯示酒味之醇美「厚」的本義是陳年老酒的酒味醇厚(劉興隆、林澐)。西周早期毛公旅方鼎字形從「食」從「厚」從頸部作「糸」形的「欠」,林澐認為是原始的厚字,表示飲用置於厂內酒罈中的酒。古人把飲酒也歸於食一類,後世仍流行「吃酒」的說法,所以用「食」作為「厚」字的義符。頸部作「糸」形的「欠」是特殊的飲酒人形,林澐認為意會陳酒給飲用者嗓子裏的滑溜和柔順的感覺,也就是陳酒造成一種絲綢般的質感(林澐)。此說有理,不過「欠」字人形頸部從「糸」形,也可能象酒水從喉嚨流下去,頸部吞嚥之形,強調飲之動作。參見「懿」字。
甲骨文用作人名。金文表示多、大,史牆盤:「厚福豐年」。𤼈鐘:「厚多福」。又用作姓氏。
戰國竹簡或從「石」,從「𩫖」省,「石」形與「后」形相近,「𩫖」(象城牆,「墉」的初文)於古文字與「土」形可通用,故《說文》「厚」字古文作「垕」,是竹簡字形的訛變。李守奎認為竹簡的「厚」字是從「石」從「𩫖」省的會意兼形聲字(「𩫖」亦是聲符,與「厚」字侯東陰陽對轉),會城牆之厚。西周中期的王臣簋已寫作從「厂」從「𩫖」之形,應是寫字的人已不清楚「厚」字的本義,而另造形體相近的,從「厂」從「𩫖」會城牆之厚的「厚」字。竹簡表示大也,《郭店楚簡.老子甲》簡5:「罪莫厚乎甚欲」。
《說文》:「𠪋(厚),山陵之厚也。从𣆪、从厂。垕(𡊵),古文厚从后、土。」
𠩺
甲金文從「來」從「人」從「又」從「攴」,象以手持杖打麥之形,乃獲麥之象形字,獲麥象徵足食,故引申有福祉之義(參李孝定)。
甲金文從「來」從「人」從「又」從「攴」,象以手持杖打麥之形,乃獲麥之象形字,獲麥象徵足食,故引申有福祉之義(參李孝定)。
「𠩺」是「釐」之初文,後加聲符「里」作「釐」字。古「來」、「𠩺」、「釐」同聲,「來」是「𠩺」的聲符,小篆所從之「未」應是「來」之訛。《詩.周頌.思文》:「貽我來牟」,《漢書.劉向傳》引作「貽我釐麰」,可證「來」、「釐」古同音。參見「釐」。
甲骨文表示福祉,「𢓊𠩺」,即是延長福祉之意。金文表示祝福,師𩛥鼎:「𩛥敢𠩺王,卑(俾)天子萬年」,「𠩺王」即祝福周王。又用作國名,典籍作「萊」,師㝨簋:「率齊帀(師)、㠱、𠩺(萊)、僰、殿左右虎臣正(征)淮夷。」
《說文》:「𠩺,坼也。从攴从厂。厂之性坼,果孰有味亦坼。故謂之𠩺,从未聲。」
厥
「厥」之古文作「氒」,《廣韻》:「氒,古文厥字」。甲金文「氒」象橫置之矢栝之形(郭沫若、羅振玉)。本義是箭本扣弦處,假借為人稱代詞。
「厥」之古文作「氒」,《廣韻》:「氒,古文厥字」。甲金文「氒」象橫置之矢栝之形(郭沫若、羅振玉)。本義是箭本扣弦處,假借為人稱代詞。
金文「氒」字皆向左。今典籍皆作「厥」而不用「氒」,敦煌本隸古定《尚書》皆作「氒」(容庚)。
裘錫圭認為「氒」是「㞢」字的橫置,姑備一說。
「厥」之用義相當於「其」,《史記》引《尚書》「厥」多改譯為「其」。甲骨文通讀為「其」,為擬測之詞。金文用作人稱代詞,𤼈鐘:「丕顯高且(祖)、亞且(祖)、文考,克明氒(厥)心」,又用作指示代詞,盂鼎:「畯(允)正氒(厥)民」,意謂信實地治理他的人民。
古文字「氏」、「厥」形近而混,參見「氏」。
《說文》:「氒,木本。从氏。大於末。讀若厥。」
《說文》:「厥,發石也。从厂欮聲。」
厷
甲金文「厷」是「肱」的初文,從「又」從◎,「又」象手臂之形,◎指示手臂。
甲金文「厷」是「肱」的初文,從「又」從◎,「又」象手臂之形,◎指示手臂。甲骨文用作本義,「疾厷」,即肱有疾。金文用作氏族徽號,又表示「肱」,師詢簋:「殳(股)厷(肱)先王」,股肱用作動詞,表示輔助(參陳劍)。
《說文》:「厷,臂上也。从又,从古文。厶,古文厷,象形。肱,厷或从肉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