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漢字 |
小篆 |
金文 |
甲骨 |
形義通解 |
| 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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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去」從「大」從「口」,表示張大嘴巴,本義是開口,是「呿」的初文(裘錫圭)。引申為離去。
「去」從「大」從「口」,構形本義有兩種看法,第一種認為是「呿」的初文,「大」、「口」表示張大嘴巴,本義是開口(裘錫圭)。
裘錫圭認為「去」字的離去義可能從張口義引申而來,人張口則兩唇相離。
第二種認為「口」象洞口,「大」為人形,古人穴居,會人離開家門外出之意。與「出」字初義相近。後期金文及戰國楚簡加從「止」或「辵」,強調離去、行動之義。
甲金文表示離去,哀成弔鼎:「少去母父」,表示自小離開父母。又表示去除、廢除,中山王圓壺:「大去型罰」。
《說文》:「去,人相違也。从大,𠙴聲。凡去之屬皆从去。」段玉裁注:「違,離也。人離故从大。大者,人也。」
此外,從「大」從「口」的「去」又是「盍」的初文,上面的「大」是器蓋,本義是蓋子,後加「皿」分化出「蓋」字專門表示蓋子。「盍」的初文(古韻屬盍部)與「呿」的初文(古韻屬魚部)是同形異字。
後世從「去」的字有盍部的讀音,如「怯」、「㹤」;也有魚部的讀音,如「𥬔」、「祛」,是混淆了兩個字的結果(裘錫圭)。 |
| 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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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金文象紡輪之形,上部象三股絲線,由紡輪收束在一起(徐中舒)。本義是紡輪,古代的紡織工具。
甲金文象紡輪之形,上部象三股絲線,由紡輪收束在一起(徐中舒)。「專」字象以手轉動紡輪之形,參見「專」。此外,陳絜認為「叀」象寒蟬之形,姑備一說。
甲骨文「叀」用作語首助詞,與「唯」、「維」用法相近。卜辭「叀牛叀羊」,相當於《詩.周頌.我將》:「維羊維牛」。金文亦用作語氣助詞。後加「心」旁孳乳為「惠」字,參見「惠」。
《說文》:「叀,專小謹也。从幺省;屮,財見也;屮亦聲。凡叀之屬皆从叀。𡵏,古文叀。𠧢,亦古文叀。」 |
| 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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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金文象一隻右手,本義是右手。
甲金文象一隻右手形的側面,本義是右手。《說文》︰「又,手也。象形。三指者,手之列多,略不過三也。凡又之屬皆从又。」段玉裁注:「此卽今之右字。」後被假借為「再」、「更」意義的「又」,而以「右」專表示右手、左右之右。
甲金文表示左右之右。又通作「有」,如卜辭「又(有)大雨」,金文「又𤔲」,後世作「有司」,泛指官吏。甲骨文又用作祭名。金文又是「右」、「佑」的初文,表示輔助,天亡簋:「天亡又(佑)王」。 |
| 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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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金文從「又」從數點,畫數點於手指之間,指示指叉之位置。本義是指縫,引申為交錯、交叉。
甲金文「叉」表示手指之間的縫隙。「叉」本作「㕚」,甲骨文作「㕚」,從兩點(◎)在手(又)指間,金文省去其中一點,作「叉」形。《說文》分「叉」、「㕚」為兩字,自甲骨、金文的演變看來,實為一字。
馬敍倫謂象手指相交錯之形。《說文》:「叉,手指相錯也。」一說「㕚」是「爪」的古字,「丑」、「㕚」、「爪」同字,象指甲之形。《說文》:「㕚,手足甲也。」從字形來看,「㕚」與「丑」、「爪」字形迥異,「㕚」所從之兩點從來不與「手」形相連,參「丑」、「爪」。按「叉」字畫數點於手指之間,指示指叉之位置。段玉裁《說文解字注》︰「凡岐頭皆曰叉」,「叉」本義為指爪的分叉處,引申有分叉、開叉之意。
「叉」字卜辭中用為地名,金文只見於商代,用為氏族名或人名,單獨出現於銅器上。 |
| 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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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金文象以手執持跪坐之人,使之屈服,會降伏、制服之意,是「服」的初文。
甲金文從「又」從「卩」,「卩」象跪坐人形,「又」象手形,象以手執持跪坐之人,使之屈服,會降伏、制服之意,是「服」的初文。「𠬝」字手形在後,與「印」字手形在前有別,參見「印」。
甲骨文𠬝作為動詞,表示征服;作為名詞用,指被征服的國族的人,用為祭祀之犧牲,與羊、豕等牲畜的地位相等。又用作人名,金文㝬鐘:「南國𠬝子」,「𠬝子」疑是南國首領的名稱。張亞初則認為是被征服者,指非華夏族的種族奴隸。
《說文》:「𠬝,治也。从又从卪。卪,事之節也。」 |
| 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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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𠬞」與「廾」同,甲、金文象左、右兩手相向、相拱之形,本義是拱手,是「拱」的初文(徐灝)。
「𠬞」與「廾」同,甲、金文象左、右兩手相向之形,「𠬞」作為古文字偏旁有捧奉、捧持之意,參見「尊」、「典」。
一說象兩手相拱之形,本義是拱手,是「拱」的初文(徐灝)。
甲骨文「𠬞人」,即徵集人眾,以備征伐。「𠬞牛」、「𠬞羊」即供牛、供羊,表示供給、供奉(參葉玉森)。
金文「𠬞」為氏族徽號,義不明。然而,「𠬞」作為部件,有捧持之義,參見「登」、「弄」、「畢」等字。
《說文》:「𠬞,竦手也。从𠂇(按︰即「左」)从又。凡廾之屬皆从廾。𢪒,楊雄說:廾从兩手。」段玉裁注:「謂竦其兩手以有所奉也。」徐鉉注:「今變隸作廾。」 |
| 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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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骨文從「人」從「又」,象一人在前,後有一手捕捉,本義為追到人把他抓住。
甲骨文從「人」從「又」,會以手捕人之意。春秋金文「人」、「又」部件相疊,《郭店楚簡.唐虞之道》簡24即承此形而來,「人」字兩筆斷開,且下加飾筆。金文中秦公鎛則移「人」形於「又」上,戰國文字多與秦公鎛相似,或於「人」旁加飾筆。另金文或兼從義符「止」,戰國竹簡又疊加義符「辵」,因此有《上博竹書二.民之父母》簡12等字形。甲骨文、金文另有從「彳」的「彶」,與「及」同,參見「彶」。《說文》:「及,逮也。从又从人。乁,古文及,秦刻石及如此。𢎜,亦古文及。𨖷,亦古文及。」
甲骨文「及」用作本義,指追及、逮獲,《合集》490:「乎(呼)追羌,及。」全句指命令追趕羌人,逮住他們了。《合集》31798:「弗及」,即追不上的意思。又從逮獲引申為到達,甲骨卜辭常有「及某時」一語,「及」即到了。《合集》12160:「及今夕雨」,指到了今天晚上會下雨。
金文「及」用作動詞,保卣:「乙卯,王令保及殷東或(國)五侯。」白川靜認為「及」乃含有軍事意味之用語,這裏或為省及、巡視之義,指王命令保巡察已平定後的東國。蔣大沂則認為「及」指參與,全句指王命令保去參與聚集內外臣工的殷見典禮。另「及」用作介詞,指到了,中山王鼎:「隹(雖)有死辠(罪),及參(三)世,亡不赦」,即雖然有死罪,到了第三代,沒有不赦免的。「及」又可放在動詞之後,表示趨向,如中山王方壺:「以陀(施)及子孫。」金文「及」又用為連詞,表示與、和等意思,王孫𢍓鐘:「以樂楚王、者(諸)侯嘉賓及我父兄諸士。」
戰國竹簡「及」用作連詞,《上博竹書一.緇衣》簡3:「隹(惟)尹躳(躬)及康(湯),咸又(有)一惪(德)。」全句指我伊尹自身及湯,都有純一的道德(季旭昇)。「及」可用作介詞「到」,《上博竹書二.民之父母》簡12:「亡(無)聖(聲)之樂,它(施)及孫子。」 |
| 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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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金文象兩手同一取向,甚至聯在一起之形,以示友好。「又」亦是聲符。
甲金文象兩手同一取向,甚至聯在一起之形,以示友好。「又」亦是聲符。
甲骨文用作人名,又讀為「侑」,表示侑祭。金文表示朋友,友好,趞曹鼎:「用卿(饗)朋友」,牆盤:「隹(惟)辟孝友」,表示同僚、官員,令方彝:「乃寮與乃友」。又用作人名。又讀為「侑」,表示侑助,應侯視工簋:「卿(饗)醴,應侯視工友(侑)」。
漢帛書通讀為「柔」,《馬王堆.老子甲本》:「友弱勝強」,乙本作「柔弱勝強」。
《說文》:「同𢖽爲友。从二又。相交友也。𦫹,古文友。𦐮,亦古文友。」 |
| 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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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骨文從「厂」從「又」,或從「石」,「又」象手形,「石」、「厂」象山石厓巖,謂人以手攀崖也(楊樹達)。「扳」是「反」的後起加旁字,表示攀援。
甲骨文從「厂」從「又」,或從「石」,「又」象手形,「石」、「厂」象山石厓巖,謂人以手攀崖也(楊樹達)。「扳」是「反」的後起加旁字,表示攀援。《莊子.馬蹄》:「鳥鵲之巢可攀援闚」《釋文》:「攀又作扳。」「反」表示反覆、背叛當為引申義。
金文通讀為「返」,表示返回、歸還,善父山鼎:「反(返)入(納)堇(瑾)章(璋)。」又表示背叛,白懋父簋:「東尸(夷)大反」。又通假為「鈑」,表示金鉼,九年衛鼎:「帛(白)金一反(鈑)」。《爾雅.釋器》:「鉼金謂之鈑。」又用作人名和地名。
《說文》:「反,覆也。从又,厂反形。𠬡,古文。」 |
| 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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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、金文從耳從又,象手持耳形,本義為持取。
甲、金文從耳從又,象手持耳形,本義為持取。古時戰爭捕獲俘聝,割耳計數、記功,引伸為一切取獲之義。《說文》:「捕取也。从又从耳。《周禮》:『獲者取左耳』,司馬法曰:『載獻聝。聝者耳也。』」參「聝」字。
卜辭有取得之義,如「取牛」、「取馬」;又從拿取引伸為嫁娶,乃「娶」之初文,如「乎取[酉大]女子」。參見「娶」。《詩經.南山》:「取妻如之何?必告父母。」金文表示拿取、收取、選取等,如晉姜鼎:「取厥吉金」;又用為地名、人名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