形義源流通解
| 漢字 | 小篆 | 金文 | 甲骨 | 形義通解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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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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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骨文用作本義,指進入,《合集》7840:「乙卯入商。」《合集》39990:「今夕王入商。」又指貢納,《合集》190反:「雀入三十」,指雀貢納了三十(塊龜甲)。另字又借用作地名,《合集》16348:「才(在)入。」 金文亦用作本義,指進入,宅𣪕:「其萬年用卿(饗)王出入」,指萬年用此𣪕來飲宴,並為王奔走。又特指進入王廷,毛公鼎:「𩁹之,庶出入事(吏),于外尃(敷)命尃(敷)政。」「出入」即指出入王廷,全句指過去,官吏出入王廷,在外布施政令。字又用為「納」,指獻納。頌鼎:「頌拜稽首,受令冊佩以出,反入堇章。」「反入堇章」,郭沫若讀為「返納瑾璋」,指周世王臣受王冊命之後,對天子之有司貢納美玉,作為報答。 戰國竹簡多以「內」讀為「入」,《上博竹書一.性情論》簡10:「𦡊(體)丌(其)宜(義)而節取之,里(理)丌(其)情而出內(入)之。」全句指體察他適宜的舉動而加以節制取用它,調理他的情感而加以抒發收斂它。參見「內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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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內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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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文於「入」字中間加一圓點為飾,後來圓點伸展為橫畫,形成「大」形。 金文用法有五:一,表示進入,鄂君啟舟節:「𨑗(上)江,內(入)湘。」二,表示內裏,毛公鼎:「命女(汝)辥我邦我家內外」。三,表示貢獻,噩侯鼎:「噩侯馭方內(納)豊(醴)于王。」四,讀作「芮」,古國名,內大子白簠蓋:「內(芮)大(太)子白乍(作)簠」。五,用作職官名,如「內史」是史官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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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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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說以為「八」乃「分」的初文,後假借為數目字「八」,且久借不還,乃增義符「刀」而為「分」字,以存其初義(高鴻縉)。或以為表示「分」的「八」與數字「八」同形,於是增分物之工具「刀」區別出「分」字(戴家祥)。二說並不相違,且可互補。從聲韻方面考慮,「八」屬微韻,「分」屬文韻,二字雙聲對轉,由此似可側證「八」、「分」本為一字(林義光)。參見「分」。 又一說以為「八」字之初文非數目字「八」,而應訓為分別之「別」,因為「八」古音正讀如「別」,並且其字構形亦象二物相背、分別之形,故其構形取義或為分背(張孝達、潘祖蔭)。參見「別」。 甲骨文用作數詞,或用作基數,《合集》371正:「八犬,八羊。」或用作序數,《合集》6:「八月。」另「八」之異體用作人名,《合集》9544臼:「帚(婦)八示八[十]屯」,指名叫八的婦人驗收八十對甲骨。字又用作地名,《合集》31012:「才(在)八。」 金文用作數詞,郘鐘:「大鐘八聿(肆)。」「八肆」指由八組鐘鼓樂器組成的周代最高的用樂編制,只有周天子才配享用,《左傳.襄公十一年》:「歌鐘二肆。」杜預注:「肆,列也。懸鐘十二為一肆。」從出土編鐘看,一肆即一組之意,無固定的數字。又金文常見「八𠂤」一詞,傳世文獻作「八師」,為西周軍隊名稱,禹鼎:「王迺命西六𠂤(師)、殷八𠂤(師)。」另,「八」又表示序數,靜𣪕:「𩁹(粵)八月初吉庚寅。」 戰國竹簡用作數詞,《清華簡二.繫年》簡66:「晉景公立八年,隨會率師,會諸侯于斷道。」 古陶文有「八宮」一詞,讀為「泮宮」,為諸侯學宮。《史記.封禪書》:「天子曰明堂、辟雍,諸侯曰泮宮。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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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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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金文從「丂」從兩豎(以◎表示)。「丂」象樹枝,上面兩豎可能象風吹枝葉發出的聲響。「乎」象風吹樹枝發出呼呼的聲音(夏淥),「兮」與「乎」是一字之分化,故二字的構形初義應該相同。一說象感嘆時氣(兩豎)悠然而出,「丂」是聲符。 「兮」字在「丂」上有兩豎,「乎」則上面共有三豎。兩字字形相似,故馬敍倫認為「兮」、「乎」本一字,姚孝遂、何琳儀認為「兮」、「乎」是一字之分化。 甲骨文用作地台,又見「郭兮」一詞,或省作「兮」或「郭」,是記時名詞,相當於黃昏之前。《屯》2729:「中日至郭兮不雨。」金文用作姓氏,兮甲盤:「王易(賜)兮甲馬四匹。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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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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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說文》:「六,《易》之數,陰變於六,正於八。从入从八。凡六之屬皆从六。」按此處以《易》釋字,所解當非「六」字本義。 甲骨文用作數詞,既可表示基數,《合集》32320:「𤉲(燎)六羊。」又可表示序數,《合集》7775:「今六月王入于商。」 金文亦用作數詞,表示基數,坪安君鼎:「六益半釿之冢(重)。」銘文中有「六𠂤」一詞,指西周時以宗周為中心的王朝軍隊,因處西土,或稱「西六𠂤」,傳世典籍作「六師」,禹鼎:「王迺命西六𠂤(師)、殷八𠂤(師)」。字又用作序數,亞魚鼎:「才(在)六月,隹(唯)王七祀翌日」,全句指在六月,王第七次祭祀的第二天。 戰國文字用作數詞,《上博竹書二.容成氏》簡30-31:「質既受命,作為六類(律)六呂,辨為五音,以定男女之聖(聲)。」「六律六呂」即傳世文獻中的「十二律呂」。另,《清華簡二.繫年》簡34-35:「立六年,秦公率𠂤(師)与(與)惠公戰于倝(韓)。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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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公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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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人或質疑韓非而自立一說,高鴻縉以為古文字「公」上所從之「八」形,乃「分」之初文,而下所從之略方之環形,乃「物之通象」,故「公」之構形乃取「物平分則為公」之義,可備一說。朱芳圃即以為「公」之構形象「侈口深腹圜底之器」,並認為是「瓮」之初文,「瓮」即大腹的盛東西的陶器。《說文》:「瓮,罌也。从瓦,公聲。」又以為「公」後來被假借為背私之「公」,再假為尊稱,於是另造一從「瓦」,「公」聲之「瓮」,以表達其初義。其說較可信。 西周早期金文「公」字象提把的「八」形尚未與器身(「厶」形)分離。甲骨文「八」形與「厶」形則清楚二分,西周晚期以後金文「公」的提把亦與器身分離。 甲骨文「公」指先公,《合集》34296:「勺(礿)歲于多公」,指對諸位先公進行礿祭和歲祭。又卜辭多見「公宮」,指殷先公上甲廟,《合集》36541:「天邑商公宮衣。」全句指於國都先公上甲廟進行衣祭。 金文「公」用作國君通稱,叔尸鐘:「雁(膺)受君公之易(賜)光(貺)」,指接受君主的賞賜(楊樹達)。又用作對貴族之敬稱,明公簋:「唯王令(令)明公遣三族。」「公」又可用作對先人之敬稱,沈子簋:「陟二公」,意謂在祭禮中把已死的兩個祖先陞上去(唐蘭)。另,字又用作子女對生父之敬稱,或女子對丈夫之父的敬稱。 戰國竹簡「公」用作男子之尊稱,《上博竹書五.鮑叔牙與隰朋之諫》簡4:「縱公之所欲。」又用作諸侯之通稱,《清華簡二.繫年》簡10:「武公即世,莊公即位;莊公即世,昭公即位。」「即世」指去世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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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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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文後期字形手與豎畫相連,或者兩豎畫中間增圓點為飾,點延展為橫畫,遂由兩豎畫訛變為「廿」。而下面的兩手小篆仍保留其形,隸變後簡省為兩點,成今日的楷書「共」。《說文》古文「共」從四手,上面兩手是從「廿」訛變而來的,本來並非手形。 甲骨文用義不詳。金文用義有四:一,表示恭敬地捧持,與「秉」對文。善鼎:「秉德共屯(純)」,德、純指純粹、美善之德性,意謂恭敬地秉持善德。二,表示供給、供用,同「供」,楚王酓肯鼎:「以共(供)歲嘗」。《左傳.僖公四年》:「王祭不共」。三,表示奉命、從命,後世作「恭」,叔夷鐘:「女(汝)敬共辝(予)命」,《書.甘誓》「汝不共命」,今本《尚書》作「恭」。四,人名,諫簋:「𤔲馬共」。 秦簡、漢帛書用義有三:一,同「供」,《睡虎地.秦律十八種》「共養」即「供養」。二,共同,《馬王堆.戰國縱橫家書》:「燕趙共相,二國為一。」三,通「恭」,《馬王堆.十六經.順道》「共僉」即「恭儉」。 《說文》:「同也。从廿、廾。凡共之屬皆从共。𦱹,古文共。」段玉裁注:「《周禮》、《尚書》供給、供奉字皆借共字爲之。」《爾雅.釋詁》:「供、歭、共,具也。」郭璞云:「皆謂備具。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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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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春秋戰國金文在中間加一或二橫。 甲骨文表示兵器,《屯南》942:「易(賜)龍兵」,表示賜給龍兵器。又表示軍隊,《合集》7204:「貞:出兵若」,「若」表示順利,意謂出師順利。 金文表示武器,[冬戈]簋:「孚(俘)戎兵:盾、矛、戈、弓、備(箙)、矢」。楚王酓[干心]盤:「戰隻(獲)兵銅」,指在戰爭中獲得鑄兵器用的銅。又表示士兵,杜虎符:「用兵五十人以上」。 戰國文字表示士兵,《清華簡一.皇門》簡6:「戎兵以能興」,表示能夠興兵。《詛楚文.湫淵》:「率者(諸)侯之兵」。又表示軍用的,《清華簡二.繫年》簡60:「兵車百乘」,指軍用的戰車一百輛。 一般人俗稱軍人為「丘八」,甚至一般字典把「兵」字列入「八」部,都是對字形的誤解。這個關鍵,《說文》的解釋清楚而可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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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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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骨文所從的「鼎」至金文訛變為「貝」,金文所從的「貝」至小篆又訛變為「目」。楷書「具」下部的「𠆣」是從甲金篆文的「廾」形訛變而來。 古時移動大鼎,要用木棒穿過鼎的雙耳,合力搬運。鼎為祭祀或饗宴時,恭敬地捧持供獻的祭具。用鼎裝盛食物,做好祭祀的準備,稱為「具」。做好各種準備的狀態稱「備具」。因此,「具」有皆具、具體之義。後來,「具」用來指代各種器具(戴侗、白川靜)。或用作器物的計數詞、單位詞,稱若干具。 甲骨文辭殘,用義不詳。金文用作單位詞,「一具」即一套。函皇父盤:「鼎𣪕(簋)一具:自豕鼎降十又一,𣪕(簋)八、兩罍、兩壺。」表示有完整的一套食器,包括十一個鼎(自大而小的)、八個簋(大小相等的)、兩個罍、兩個壺。《後漢書.禮儀志》下記大喪明器有「盤匜一具」,可證「一具」為一套(陳夢家)。 又表示皆、都,典籍作「俱」,㝬鐘:「南尸(夷)東尸(夷)具(俱)視〈見〉,廿又六邦。」表示南夷東夷等外族皆來朝見周王,共有二十六個國家來覲見。又表示器具,孫叔師父壺:「孫弔(叔)師父乍(作)行具。」表示叔師父鑄作隨行的器具。又用作人名。 漢帛書用作本義,「備具」表示做好準備,《馬王堆.老子乙本卷前古佚書》第22行:「能收天下豪桀(傑)票(驃)雄,則守御(禦)之備具矣。」 《說文》:「具,共置也。从𠬞、貝省。古以貝爲貨。」段玉裁注:「共、供古今字,當從〈人部〉作供。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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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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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文上承甲骨文,象簸箕之形,後於「𠀠」下加一劃,一劃下又增兩小橫畫,小橫畫又變為豎筆,成「丌」形,象桌上放置簸箕。「丌」音基,是「其」的聲符。 金文異體又加「丮」、「女」,象一人以手捧箕之形,「止」又訛變為「女」形。 金文「其」用作副詞,表示祈使、希望,如仲父鬲:「子子孫孫其萬年永寶用」。用作代詞,如中山王壺:「天子不忘其有勛」。又用作人名。又音近通假為「期」、「忌」等。乙簋:「沬壽無其(期)」,配兒鈎鑃:「余邲(必)龏威(畏)其(忌)」。參見「箕」、「㠱」。 |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