漢字甲骨部件分析

部件: 口 (主部件) 共 59 字

主部件 | 包括子部件
上一頁 | 下一頁41 - 50
漢字部件甲骨形義通解
甲金文「」字假借「」字為之,後來為了區別二字,在「」之上加分化符號(以◎表示),分化出「」字,用作地支名,居第三位。
甲金文「」字假借「」字為之,後來為了區別二字,在「」之上加分化符號(以◎表示),分化出「」字,用作地支名,居第三位。分化符號後來訛變為「𦥑」,象兩手形分置左右,箭頭至小篆變為「」。
甲金文用作地支,《合集》35966:「丙寅卜」。戊寅作父丁方鼎:「戊寅」。金文又表示敬,陳逆簠:「寅事齊侯」,即恭敬地侍奉齊侯。
戰國竹簡表示敬,《清華簡二.繫年》簡1:「昔周武王監觀商王之不恭上帝,禋祀不寅」,意謂周武王鑒於商王不敬上帝,祭祀不誠敬。又用作地支,古人用干支紀日,《包山楚簡》簡30:「戊寅之日」。《包山楚簡》簡218:「甲寅之日」。
《說文》:「𡩟(寅),髕也。正月,陽气動,去黃泉,欲上出,陰尚彊,象宀不達,髕寅於下也。凡寅之屬皆从寅。𡓵,古文寅。」
甲金文從「」從「」,或從二「」。小篆從「」,「」聲,本義是訊問、審問。引申為詢問、疑問。
甲金文從「」從「」,或從二「」。小篆從「」,「」聲,本義是訊問,《說文》:「問,訊也。从口,門聲。」甲金文與小篆形同,唯兩者所代表的詞未必相同。甲骨文辭殘,其義不明。金文「」字用為人名,史問鐘:「史問自乍(作)昪鐘」。甲金文「」均未有用作訊問的意思,因此它所代表的詞本義不一定是訊問。
秦簡中「」用作訊問,與小篆所代表的詞詞義相同。《睡虎地秦簡.法律答問》簡10:「甲盜不盈一錢,行乙室,乙弗覺,問乙論可(何)殹(也)?毋論。」全句指甲偷去不足一錢,前往乙家,乙沒有發覺,問乙應當如何論處?不應論罪。
馬王堆帛書「」亦用作本義,指詢問。《馬王堆帛書.戰國縱橫家書》第12行:「奉陽君甚怒於齊,使勺(趙)足問之臣」,指奉陽君對齊國感到甚為憤怒,命令趙國向我詢問這件事。
另,金文「」嘗借「」字表示其詞義,而「」與「」、「」古同字,可見「」與「」音近字通。戰國竹簡即曾借「」為「」,《郭店楚簡.魯穆公問子思》簡3:「向(嚮)者吾昏(問)忠臣於子思。」
傳世文獻多借「」為「」,表示告訴,《戰國策.齊策三》:「或以問孟嘗君」,高誘注:「問,告。」或表示音訊、信息,《左傳.莊公八年》:「期戍,公問不至。」或表示名聲,《墨子.非命下》:「遂得光譽令問於天下。」
甲、金文從「」,「」聲,「」是意符,用作語氣詞。
甲、金文從「」,「」聲,「」是意符,用作語氣詞。《說文》:「唯,喏也,從口,隹聲。」古文字往往借象鳥形的「」來表示語氣詞「」,後來才加「」分化出「」字,專門表示語氣詞。
商晚甲骨文和金文的「」字已很少表示雀鳥的本義,「」、「」表示語氣詞,於金文中同時並見,用法相同。金文「」旁或置於「」字左邊,或置於「」字之下,字形與「」相同,是「」的異體,並非今日之「」字。
甲、金文皆用作語氣詞,置於句首或句子中間,與典籍「」、「」相同。參「」。
甲骨文從二「」,後加從「」。「」象袋子,二「」象一對袋子之形。「」是增繁符號,本義是一雙、成對(丁山、林澐),引申為曹偶、同輩。
甲骨文從二「」,後加從「」。「」象袋子,二「」象一對袋子之形。「」是增繁符號,本義是一雙、成對(丁山、林澐),引申為曹偶、同輩。古書中「」有用作本義,表示偶數,《楚辭.招魂》:「分曹並進」,王逸注:「曹,偶。言分曹列偶,並進技巧。」表示分成兩組齊頭並進。
一說「」是表示嘈雜、吵耳的「」的本字(戴侗、高鴻縉、王獻唐),故從「」為意符,可備一說。
金文在「」中間加一短橫為飾筆,訛變為「」,至小篆「」訛變為「」。中山王方壺「𣍘」字省去一「」形,後世楷書則簡省合併二「」形作「」。古璽用作國名、姓氏,故加從「」為意符。
甲骨文用作國名、地名。金文用作族氏名、人名。又用作古國名,周武王封弟曹叔振鐸於曹,今山東定陶附近(何琳儀)。又假借為「」,《說文》:「遭,遇也。」中山王方壺:「適曹(遭)郾(燕)君子噲,不顧大義。」表示剛巧遭逢燕國君主子噲,不顧全道義。
漢帛書也假借為「」,表示逢、遇,《馬王堆帛書.戰國縱橫家書》第204行:「舜雖賢,非適禺(遇)堯,不王也。湯、武雖賢,不當桀、紂,不王天下。三王者皆賢矣,不曹(遭)時不王。」表示舜、成湯、周武王都是賢人,然而,若不是遇到適合的時勢,不會成為君王。
《說文》:「𣍘(曹),獄之兩曹也,在廷東。从㯥,治事者。从曰。」徐鍇:「以言詞治獄也,故从曰。」段玉裁注:「曹,今俗所謂原吿、被吿也。曹猶類也。」「曹之引伸爲輩也、羣也。」
甲金文從「」從「」,「」是聲符,與《說文》或體同形。甲金文用作人名、地名,又讀作「」,表示吉祥(參何琳儀)。
《說文》:「詠,歌也。从言永聲。咏,詠或从口。」
甲金文「」從「」(象一面鼓)從「」,表示擊鼓唱歌作樂,本義是喜樂、歡樂。
甲金文「」從「」從「」,「」是鼓的初文,會擊鼓唱歌作樂,本義是喜樂(參張日昇)。《說文》:「喜,樂也。从壴从口。凡喜之屬皆从喜。歖,古文喜从欠,與歡同。」《周易.離》:「不鼓缶而歌」。
甲骨文用作人名、方國名,又用作本義,表示喜樂,《合集》15671:「王其喜」,《合集》21207:「不喜」(參劉興隆)。金文除用作人名和音樂名詞外,還用作本義,表示喜樂,井弔鐘:「用喜樂文神人」,表示使祖先喜樂。又表示祭祀,天亡簋:「事喜(饎)上帝。」《詩.商頌.玄鳥》:「大糦是烝」,《釋文》引韓詩云:「大饎,大祭也。」(參陳夢家)
甲金文從二「」從「」,金文或於「」中加一點為從「」。小篆訛變為從「」。「」象野獸之形,「」字構形初義不明。
甲骨文讀作「」,表示憂患,《方言》:「憯,憂也。」金文用作人名外,讀作「」,表示擾亂,番生簋:「屏王立(位),虔夙夜尃(溥)求不朁德。」
《說文》:「朁,曾也。从曰兓聲。《詩》曰:『朁不畏明。』」
甲骨文從「」從「」從「」,其異體不從「」而從「」,表示大人把簡冊上的知識傳授給小孩之意(參沈培),有知識才有智慧,故引申表示智慧。
甲骨文從「」從「」從「」,其異體不從「」而從「」,表示大人把簡冊上的知識傳授給小孩之意(參沈培),有知識才有智慧,故引申表示智慧。西周金文多上從「」從「」從「」下從「」,甲骨文和後期金文或不從「」而從「」,「」是「」的訛變,「」是「」的訛變。「」、「」皆是聲符,參見「」。
金文多通假作「」,主要用法有五:一,表示有智慧的人,中山王鼎:「事愚女(如)智,此易言而難行也。」二,表示知識,中山王鼎:「寡人幼踵,未甬(通)智(知)。」三,表示知道,中山王方壺:「余智(知)其忠信也。」逆鐘:「母(毋)又(有)不聞智(知)。」四,表示主管、掌管,中山王鼎:「使智(知)社稷之賃(任)」。《國語.越語》:「有能助寡人謀而退吳者,吾與之共知越國之政。」
」小篆作「𥏼」,隸省作「」(徐灝)。《說文》:「𥏼,識詞也。從白從亏從知。」段玉裁注:「此與矢部知音義皆同,故二字多通用。」《釋名》:「智,知也。無所不知也。」《荀子.正名》:「知而有所合謂之智。」
」甲金文從數「」,「」聲,金文加從「」聲,「」、「」同音,故「」字借「」字來表示,為了與「」區別,故加數「」。
甲骨文從「」從數「」,「」是聲符,于省吾認為口乃採桑所用之器,商代已有絲織品,故此字甲骨文是採桑之本字。李孝定則認為數口表示喧嘩嗷嘈之意。一說古代喪器講究以桑木制作,桑是辦理喪事的象徵,其從多口正象眾口號啕大哭之形(尹黎雲)。
按喪字的構形初義未有滿意的說法,金文從「」從「」從數「」,因為「」形至金文已訛寫變形,故另加「」為聲符,而「」又有喪失、亡失之意,使「」字字義得以彰顯。金文或增「」為意符。
金文表示喪失、滅亡,毛公鼎:「迺唯是喪我或(國)」,大盂鼎:「隹(唯)殷邊侯田(甸)𩁹(與)殷正百辟率肆于酉(酒),古(故)喪𠂤(師)已(矣)」。又表示禍殃,禹鼎:「烏虖哀哉﹗用天降大喪于下或(國)。」又用作人名。
《說文》:「喪,亾也。从哭从亾。會意。亾亦聲。」
甲骨文從三「」,以山形筆畫相連(部件以◎表示),「」象很多張嘴,是「」、「」的古字,本義是多言(裘錫圭)。
甲骨文從三「」,「」象很多張嘴,以山形筆畫相連(部件以◎表示),或在「」下加「」形,象一人有幾張嘴,多言、長舌的意思極為明白,「」是「」、「」的古字,本義是多言;在古文字裏,表示身體器官的字,既可以從「」,也可以不從「」;金文「」字從「」為意符,表示說話誇誕、荒唐(裘錫圭)。《說文》:「喦,多言也。从品相連。《春秋傳》曰:『次于喦北。』讀與聶同。」
甲骨文用作地名,《合集》5574:「自喦」,指來自喦地。朱駿聲《說文通訓定聲》指出「」即《左傳》昭公二十年「聊、攝以東」之「」,指今山東聊城東北三十里的聶城(裘錫圭、楊伯峻)。又用作族氏名,《合集》24432:「史喦」,「」是史官,意指這個史官是一個喦族人。古時的地名、族氏名往往互相借用。
戰國竹簡也用作地名,指今山東聊城東北三十里的聶城,《清華簡二.繫年》簡138:「丙子,齊𠂤(師)至喦,述(遂)還。」意謂丙子這一天,齊國的軍隊來到喦地,此後便返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