漢字甲骨部件分析
部件: 口 (主部件) 共 59 字 | 主部件 | 包括子部件 |
漢字 | 部件 | 甲骨 | 形義通解 | 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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亼 | 然而「亼」這個部件 (音「口」,Unicode U+4EBC),自古到今都很容易與另一寫作「𠓛」的部件 (音「集」,Unicode U+204DB)相混淆。這種相混的情況,古代的《說文》,和今日的《漢語大字典》,都不能免﹗ 查「𠓛」從入從一,指的即《說文》的「三合之形」,與本欄頭字解「倒口」的「亼」於認知上必須予以清楚區別。就字的形態而言,「𠓛」的三劃都較直,而「亼」由於指向下張開的口,因此代表上下嘴唇的兩劃都較彎。這一點從金文的許多相關字形中都可以清楚得見。 參見「𠓛」。 | |||||||||
口 | 查作為人體的器官而言,口固然主要用作言語和飲食,但作為文字部件而言,「口」主要解為一正面向前的「口」,但除此之外,古文字部件中另有俯身朝下的「亼」(即「倒口)。就功能而言,正面的口的確是言語所由出,故古文字的「口」前面加一短橫或一曲筆,即成「曰」,這是明證。但朝下的「亼」同樣可以發出聲音,但其不同於「曰」,而另有作用。這一點可參看「今」「令」等字。至於吃喝,則從古文字的觀點看,從來都從「倒口」或「亼」,而與正面的「口」無關。有關討論可參看「食」、「飲」等字。 甲骨文用作本義,《合集》13642:「疾口」,表示口部有病。金文用作族氏名;又表示說話,讀作「曰」,四祀𠨘其卣:「王口(曰):『尊文武帝乙宜』」,「尊」是供奉、放置;「文武帝乙」即商王帝乙,「文武帝」是帝名,「乙」是廟號;「宜」表示菜餚。全句意謂敬奉菜餚,祭祀文武帝乙。 簡帛文字用作本義,《郭店簡.語叢四》簡4:「口不慎而戶之[不]閟(閉),亞(惡)言報己而死無日」,表示口舌不慎重猶如門戶不關閉,惡言為報應,死期將至。《馬王堆帛書.雜療方》第46行:「口脣不乾」。 | |||||||||
曰 | 甲骨文表示說,《合集》586:「王曰」。又表示叫做,相當於「謂之」,《合集》14295:「東方曰析,風曰劦。」意謂東方名叫「析」,那裏的風叫做「劦」。 金文也表示說,大盂鼎:「王若曰」,即周王這樣說。又表示叫做,曶鼎:「受𢆶(茲)五[夫]:曰陪、曰恒、曰[耒耒]、曰□、曰省。」意謂接收五名奴隸:名叫陪、名叫恒、名叫[耒耒]、名叫□、名叫省。又用作句首語氣詞,史牆盤:「曰古文王」。《尚書.堯典》:「曰若稽古」。 戰國竹簡表示說,《郭店簡.緇衣》簡45:「宋人又(有)言曰」。《上博竹書二.民之父母》簡3:「孔子曰」。又表示叫做,《郭店簡.老子甲》簡34:「智(知)和曰明」,意謂知道和的道理叫做「明」。《清華簡二.繫年》簡31:「晉獻公之婢(嬖)妾曰驪姬」,意謂晉獻公寵愛的妾妃名叫驪姬。 | |||||||||
召 | 甲骨文繁體從兩倒手形,從「刀」聲,從「酉」從「曾」。象兩手把酒瓶放在蒸煮器具(「曾」)的上面,本義是煮酒。也可能與釀酒有關(蔣玉斌)。「刀」是聲符。後簡省為「召」。 甲骨文用作地名,金文表示輔助之義,皆寫作繁體「召」字(兼從酉、曾),盂鼎:「夙夕召我一人烝四方」。又表示呼喚、宣召之義,多寫作簡體「召」字(只從刀從口),克鐘:「王乎(呼)士曶召克」。又用作地名、姓氏和人名。 《說文》:「召,𧦝也。从口刀聲。」 | |||||||||
甘 | 甲骨文用作地名,《合集》8001:「王往于甘。」 金文與戰國幣文多有「甘丹」一詞,用作地名,指趙國首都「邯鄲」。甘丹上庫戈:「甘(邯)丹(鄲)上庫。」《左傳.定公十三年》:「以邯鄲叛。」地在今河北邯鄲西南。 戰國竹簡有「甘露」一詞,指甘美的露水,《郭店楚簡.老子甲》簡19:「天地相合也,以逾(輸)甘露。」又有「甘戰」一詞,讀為「酣戰」(李零),指持續的激戰,《上博竹書四.曹沫之陳》簡61,53下:「萬民贛(貢)首,皆欲或(克)之,此『復甘(酣)戰』之道。」全句指所有的百姓都願意獻出生命,都希望戰勝人,這就是「持續激戰之後再戰」的方法。《銀雀山漢簡.孫臏兵法.威王問》簡46:「勁弩趨發者,所以甘(酣)戰持久也。」傳世文獻亦有「酣戰」一詞,《韓非子.十過》:「酣戰之時,司馬子反渴而求飲,豎穀陽操觴酒而進之」,指持續激戰時,司馬子反口渴了,豎穀陽拿着一杯酒送給他。 古璽文「甘」用作姓氏,《姓觿.覃韻》:「甘,《姓源》云:夏時侯國,《書》稱《甘誓》是也。以國為氏。《姓譜》云:武丁臣甘盤之後。《姓考》云:周封王子帶于甘,《左傳》甘昭公是也。或曰:武王封同姓于甘,《左傳》甘伯桓公是也。後以邑為氏。」 | |||||||||
弘 | 由聲音大引申,表示一般意義的大,如弘誓、弘願、弘圖等。《爾雅.釋詁》:「弘,大也。」邢昺疏:「弘者,含容之大也。」清段玉裁《說文解字注》:「弘,經傳多假此篆為宏大字。」《易.坤》:「含弘光大」。《詩.大雅.民勞》:「戎雖小子,而式弘大。」鄭玄箋:「弘,猶廣也。」 擴大、弘揚光大又稱「弘」,《字彙》:「弘,大之也。」《書.微子之命》:「弘乃烈祖」。孔傳:「大汝烈祖成湯之道。」《論語.衛靈公》:「人能弘道,非道弘人。」諸葛亮〈出師表〉:「恢弘志士之氣。」 甲骨文「弘」字的構形多變,或從「弓」在「口」之上,或把「口」寫在「弓」裏面,或弓寫在口的左邊或右邊。金文「弘」字用作偏旁時,「口」形訛變為圓形,參見「宖」字。 甲金文用作人名。 《說文》:「弘,弓聲也。从弓,厶聲。厶,古文肱字。」段玉裁注:「〈甘泉賦〉曰:『帷弸彋其拂汨兮。』蘇林云:『弸音石墮井弸爾之弸,彋音宏。』李善曰:『弸彋,風吹帷帳之聲也。』是則弓聲之義引申爲他聲。」 按甲金文「弘」從「口」,不從古文「肱」,「弓」才是「弘」的聲符。 | |||||||||
司 | 此外,甲骨文「司」與「后」字形近相混,唐蘭認為司、后二字本同形,待考,參見「后」。 甲骨文表示「祀」,遍祀先公先王一周為祀;又讀如「祠」,指獻食於先祖或鬼神之祭(參徐中舒)。金文用為「嗣」,表示繼承,弔向父簋:「余小子司朕皇考」。《書.高宗肜日》:「王司敬民,罔非天胤」,《史記.殷本紀》作「王嗣敬民」。又用作職官名,見於戰國金文,如司馬、司寇,西周金文作𤔲馬、𤔲寇。參見「𤔲」。又假為「事」,揚簋:「眔𤔲工司」,同器另銘又作「眔𤔲工事」(參金文形義通解)。 《說文》:「司,臣司事於外者。从反后。凡司之屬皆从司。」 | |||||||||
可 | 一說「可」是「歌」的古字(何琳儀、戴家祥),金文「歌」作「訶」,《集韻》:「歌,古作可。」《釋名.釋樂器》:「人聲曰歌。歌,柯也。」此外,林光義訓可字曰:「從口丂,與号同義。當為訶之古文,大言而怒也。」解作氣欲大聲舒出之意。按金文未見「可」用為「歌」,姑備一說。 甲骨文用為「可否」之可,表示可以,又用為地名。 金文表示可以,中山王壺:「可灋(法)可尚,以鄉(饗)上帝,以祀先王。」表示可能,中山王壺:「隹(唯)德附民,隹(唯)宜(義)可長。」又用作人名,又通用作「苛」、「何」等,石鼓文:「其魚維可(何)」。 秦簡借用為「何」,《睡虎地秦簡.封診式》:「可(何)謂『州告』?」、「其論可(何)也?」 《說文》:「𦘫也。从口丂,丂亦聲。凡可之屬皆从可。」《玉篇》:「𦘫,今作肯」。 | |||||||||
叩 | 甲骨文「叩」用作方國名,《合集》1060:「王隻(獲)叩。」字亦用作人名,《屯南》1239:「乎(呼)叩。」 傳世文獻「叩」可指叩擊,《論語.憲問》:「以杖叩其脛。」《禮記.學記》:「善待問者如撞鐘,叩之以小者則小鳴,叩之以大者則大鳴。」另,「叩」可用作叩問之「叩」,《集韻.厚韻》:「𧥣,或作叩。」《洪武正韻.有韻》:「叩,問也,亦作𧥣。」《論語.子罕》:「我叩其兩端而竭焉。」何晏注引孔安國云:「我則發事之終始兩端以語之。」邢昺疏:「叩,發動也。」「叩」又指叩頭,意即行禮時俯首到地,《廣韻.厚韻》:「叩,叩頭。」《史記.田叔列傳》:「叔叩頭對曰:『是乃孟舒所以為長者也。』」 | |||||||||
句 | 「句」字甲骨文辭殘,用義不明。金文用作器名,指形狀彎曲,用於懸挂器物的「鉤」狀的用具,後作「鉤」;內公鐘鉤:「內公乍(作)鑄從鐘之句(鉤)。」「內」讀作「芮」,姓氏,表示芮公鑄造隨行所用的鐘的鉤。參見「鉤」。「句」又通作「耇」,表示年老而至身體彎曲佝僂。師器父鼎:「用祈釁(沬)壽黃句(耇)吉康。」表示祈求終壽、年長髮黃、吉祥、康寧。 《說文》:「句,曲也。从口,丩聲。凡句之屬皆从句。」這意義的「句」段玉裁即注為「凡曲折之物」。循著「鉤」、「曲折」、「糾纏」等基本義項,「句」後來更引申出「句子」的「句」這極重要的義項。究其因由,大抵亦與句子的形成必涉及言辭的前後相隨與鉤連有關,以西方語言學的概念譬況之,「句子」的「句」,是 articulation 或節節相鉤連的意思〔按:拉丁文 articulus 解「肢節」,又引申為「部分」]。「句」字這個與語言運用有關的意義,從古代禮制中由下傳話以告上的行為可以側見。《漢書.卷四十三.叔孫通傳》:「大行設九賓,臚、句傳。」顏師古注引蘇林曰:「上傳語告下為臚,下告上為句也。」 「句」字「句子」或「章句」的意義通行後,原義為「鉤曲」的「句」又漸被改寫作「勾」。段玉裁注「句」字時即又說:「古音總如鉤。後人句曲音鉤,章句音屨。又改句曲字為勾。」 此外,「句」字於上古又有多種通假用途,如通假作「后」,鑄客簠:「鑄客為王句(后)六室為之。」表示這件青銅器是鑄匠為王后所造。「王句」即「王后」。又用作地名,三年𤼈壺:「王才(在)句陵。」 戰國竹簡通假作「苟」,表示苟且、隨便,《睡虎地秦簡.為吏之道》簡50-51:「臨材(財)見利,不取句(苟)富;臨難見死,不取句(苟)免。」又通假作「后」,《清華簡一.尹至》簡1:「湯曰:『各(格)﹗女(汝)丌(其)又(有)吉志。』尹曰:「句(后)﹗我逨(越)今昀=(旬日)。」以上引文伊尹稱呼湯為「后」,表示君主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