漢字甲骨部件分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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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字部件甲骨形義通解
甲金文從「」從兩短橫從「」,「」是「」的初文(唐蘭、陳劍),象高出地面的堂基,「」字是在「」上部加「」、「」分化出來。因為「」是高於地面,故「」有高尚之義,引申為崇尚,假借為尚且。
甲金文從「」從兩短橫(後豎起來成為「」)從「」,「」是「」的初文(唐蘭、陳劍),象高出地面的堂基,「」字是在「」上部加「」、「」分化出來。因為「」是高於地面,故「」有高尚之義,引申為崇尚,假借為尚且。
春秋戰國文字在「」所從的「」中間加一圓點為飾,圓點後來伸展為短橫或短豎。短豎和「」至小篆訛變為「」。
金文表示崇尚,中山王方壺:「可灋可尚」,表示可以效法,可以崇尚。又表示尚且、還(陳初生),弔䟒父卣:「母(毋)尚為小子」,表示不要還是處於小子的階段。又通假作表示常法的「」,陳侯因[次月]敦:「永為典尚(常)。」《易.繫辭下》:「既有典常。」《國語.越語下》:「無忘國常」,韋昭注:「常,舊法。」又通假作表示守護的「」,冶仲考父壺:「子子孫孫永寶是尚(常)。」《詩.魯頌.閟宮》:「魯邦是常」,鄭玄箋:「常,守也。」又用作人名。
漢簡用作「」,表示登,《銀雀山漢簡.晏子.一三》:「景公令脩(修)茖(路)𡨦(寢)之臺,臺成,公不尚(上)焉。」表示臺建成後,景公不肯登上去。
」是從表示堂基的「」分化出來,表示高尚的本義,引申之,登上堂基又叫「」,這一意義的「」傳世文獻多寫作「」,「」、「」是音義密切相關的同源詞。中山王方壺表示上下的「」加注「」字,成為雙聲字,「」既是聲符,又是義符。
《說文》:「尚,曾也。庶幾也。从八,向聲。」
」字後來成為許多字的聲旁,如「」、「」、「」、「」、「」等。
甲金文從「」(象神主牌)從「」從「」(象向天張開口的跪坐人形) ,或從「」,象伸開雙手的跪坐人形,會巫祝跪於神主之前向天祝禱之意,本義是祝禱、祝告,又指主持祭祀的人,今日的廟宇中仍有「廟祝」。
甲金文從「」(象神主牌)從「」從「」(象向天張開口的跪坐人形) ,或從「」,象伸開雙手的跪坐人形,會巫祝跪於神主之前向天祝禱之意,本義是祝禱、祝告,又指主持祭祀的人,今日的廟宇中仍有「廟祝」。
甲骨文或不從「」,不從「」的「」字與「」字的區別在於「」的人形是跪坐的,「」的人形是站立的(姚孝遂)。或在「」上畫出「」和口液形,活現祝禱之念念有詞,多費口舌。金文後來把「」所從的跪坐人形(「」)直接寫作從站立人形的「」。
甲骨文用作本義,表示祝禱、祭禱,《合集》13926:「祝于母庚」,《合集》2570:「祝于母」,表示向母庚祝禱。此外,裘錫圭認為「」字除了以鬼神為對象外,還有以活人為對象的、意義近於「」的用例。《合集》20966:「八日庚午又(有)祝方曰:才(在)……」,「祝方曰」即告訴方。
金文表示祝禱,小盂鼎:「王各(格)廟,祝。」又表示主持祝禱的官,長甶盉:「即井白(伯)、大(太)祝射。」表示與井伯、太祝一起射箭。
戰國竹簡通假作「」,表示關係親密,感情深厚,《上博竹書四.曹沫之陳》簡16:「上下和且祝(篤)」,表示上下和諧,而且非常親密。簡33:「不親則不敬,不和則不篤,不義則不服。」 「不和則不篤」即「不和則不親」(沈培)。
《說文》:「祝,祭主贊詞者。从示从人、口。一曰:从兌省。《易》曰:『兌爲口爲巫。』」段玉裁注:「此以三字㑹意。謂以人口交神也。」
從三「」,「」表示器皿。字象在皿中裝滿多種祭物以獻神,故有繁庶眾多之義。
徐中舒以為三「」表示眾多祭器,而由於殷商祭祀,直系先王與旁系先王有別,祭品各有等差,故後世「」字引申之遂有等級之義。字又象在皿中裝滿多種祭物以獻神,故有繁庶眾多之義。《說文》:「品,眾庶也。从三口。凡品之屬皆从品。」《廣雅.釋詁四》:「品,齊也。」《漢書.匈奴傳上》:「給繒絮食物有品。」顏師古注:「品,謂等差也。」一說以為字從三「」,代表三人,三人為眾人之義。
甲骨文用作祭名,《屯南》917:「于既品。」《合集》38715:「王賓(儐)品,亡(無)尤。」全句指王親臨品祭,沒有災禍(劉興隆)。
金文用作量詞,尹姞鬲:「易(賜)玉五品。」《書.禹貢》:「厥貢唯金三品。」孔安國傳:「金、銀、銅也。」
戰國竹簡用作本義,指眾多,《上博竹書六.孔子見季桓子》簡3,24:「夫士,品勿(物)不窮,君子流亓(其)觀焉。」傳世古書屢見「品物」一詞,指各類物事,《國語.楚語下》「天子遍祀群神品物。」韋昭注:「品物,謂若八蜡所祭貓虎昆蟲之類。」簡文全句意謂士人面對眾多物事,君子應該要周遍地觀察它們。
傳世文獻中「」可指眾多,如《易經.乾卦》:「品物流形」,「品物」是眾多物事的意思。至於現代漢語中「物品」、「作品」、「食品」、「產品」等詞,是中國在鴉片戰爭以後,採用了日本人對英語詞彙的翻譯才得以通行的,與古書所謂「品物」無關(王力)。
甲骨文從「」從一或二「」及「」,「」是聲符(陳劍),構形初義不明,一說從「」從「」,「」象殘骨之形,會二虎爭殘骨之意(陳秉新)。
甲骨文從「」從一或二「」及「」,「」是聲符(陳劍),構形初義不明,一說從「」從「」,「」象殘骨之形,會二虎爭殘骨之意(陳秉新)。
金文有兩種字形,第一種字形從「」從「」,疑由二人並列引申有並、皆之意。後來「」訛變為「」,作為「」的聲符。「」是在「」形中間加一點而成。金文用作人名。第二種字形從「」從「」從「」,與甲骨文形近。金文表示俱、都,是統括之詞,中山王鼎:「謀慮皆從」,中山王方壺:「者(諸)侯皆賀」。
《說文》:「皆,俱詞也。从比从白。」
」從「」從「」,本義是以斧鉞殺戮(吳其昌、何琳儀)。
甲金文從「」從「」,「」象斧鉞一類武器,「」可能只是增繁筆畫,「」的本義是以斧鉞殺戮(吳其昌、何琳儀)。《尚書.君奭》:「咸劉厥敵」,《逸周書.世俘解》:「則咸劉商王紂」。「」、「」皆表示殺害。典籍或作「」,《管子.宙合》:「減,盡也。」
甲骨文用作人名,《合集》3507:「㞢(侑)于咸戊」。「咸戊」即「巫咸」的倒稱,表示對巫咸進行侑祭。
金文借用作副詞,表示全部。𠫑羌鐘:「武文咸剌(烈)」,表示武功文德全都顯赫(馬承源)。又由全部引申表示完畢,噩侯鼎:「王宴,咸酓(飲)。」表示王宴飲,飲畢。「咸既」同義連文,也表示完成,或作「既咸」。夨令彝:「用牲于康宮,咸既。」表示拿牲畜在康宮獻祭,完畢。又用作地名,十三年相邦義戈:「咸陽工帀(師)田。」「咸陽」是秦國都城,《史記.秦始皇本紀》:「收天下兵,聚之咸陽。」在今陝西咸陽東。《睡虎地秦簡.秦律十八種》簡26:「咸陽」。
戰國竹簡和漢帛書借「」為「」,《睡虎地秦簡.日書甲種》簡27正:「帝以殺巫減」,「巫減」即「巫咸」。《馬王堆帛書.老子乙本卷前古佚書》第121行:「賢人減起」,即「賢人咸起」,表示賢人皆起。
《說文》:「咸,皆也。悉也。从口从戌。戌,悉也。」
甲骨文「」從「」,「」(「」)聲,構形初義不明。「」為卷曲迴環之形,蔡哲茂、裘錫圭認為是「」的象形初文,象蚯蚓之形(參見「」、「」)。
甲骨文「」從「」,「」(「」)聲,構形初義不明。「」為卷曲迴環之形,蔡哲茂、裘錫圭認為是「」的象形初文,象蚯蚓之形(參見「」、「」)。
甲骨文可能用作人名(饒宗頤)。卜辭︰「丙子卜,咰[网兔]。隻十七。」(《合集》20773)意思可能是一個名叫咰的人以網捕兔,獲得十七隻。
《玉篇》︰「咰,飲也。」《廣韻.質韻》︰「咰,飲酒皃。」
此外,咰,或作「」。《集韻》︰「《春秋傳》︰『咨親為詢』,或作𧪱、咰。」《篇海類編.身體類.口部》︰「咰,音荀,義同詢。」
甲骨文從「」從「」從「」,象用刀割除禾稈之形,本義是割禾(參季旭昇)。
甲骨文從「」從「」從「」,象用刀割除禾稈之形,本義是割禾(參季旭昇)。「」中間有「」形(「」是指示符號,指示禾的稈部),是「𥞥」的初文(裘錫圭),表示禾稈,亦作為「」的聲符。
甲骨文或不從「」而從「」,金文除上承甲骨文從「」從「」從「」之字形外,還從「」從「」,張世超等認為「」是聲符,早期金文的「」字所從仍保留「」形。後來把「」字中的兩點申連成橫畫。又有不從「」而從「」之形。
甲骨文用作人名,金文多同音通假為「」,表示功業,中山王圓壺:「以追庸(誦)先王之工(功)剌(烈)。」《詩.周頌.執競》:「執競武王,無競維烈。」毛亨傳:「烈,業也。」《淮南子.脩務》:「功烈不成。」又表示光明、顯赫,用於稱揚之辭,𤼈鐘:「𢼸史剌(烈)且(祖)來見武王。」又用作周王生稱,典籍作「」,克鐘:「王才(在)周康剌(厲)宮」,剌宮即周厲王的宗廟(唐蘭、于省吾)。又通假為「」,表示眾多,中山王鼎:「方數百里,列城數十」。又用作人名和樂律名。
《說文》:「剌,戾也。从束从刀。刀者,剌之也。」
甲骨文從「」從「」從「」,象一人跪坐,雙手被反縛,聽受審訊盤問。本義是審訊俘虜。
甲骨文從「」從「」從「」,象一人跪坐,雙手被反縛,聽受審訊盤問。本義是審訊俘虜。犯人的雙手縛於後,而前有「」問訊。「」字之本義與執拿俘虜,問取口供有關,後引申為訊息、消息之「」。又可直接指稱俘虜。
陳漢平認為後期金文訛變為從「」聲。秦文字「」旁改為「」旁,右旁簡化為「」形。
甲骨文或只從「」從雙手被綁於後的人形。金文或不從「」而從「」,又多加從「」形,「」形又往往訛變為「」形。
甲骨文表示訊問,《合集》1824反:「王訊曰」。《合集》36389:「己丑,王訊」。
金文表示執拿而訊問之,又可直接理解為俘虜,多友鼎:「執訊廿又三人」,《詩.小雅.出車》:「執訊獲醜」,鄭玄箋:「訊,言也。」𪓐簋:「訊訟罰」。
《說文》:「訊,問也。从言,卂聲。𧨼(𧧍),古文訊从卥。」
參見「」。
甲金文從「」,「」聲,為小篆所本。戰國文字又有從「」,「」聲的字形。《說文》以為本義是大言、大話。
甲金文從「」,「」聲,為小篆所本。戰國文字又有從「」,「」聲的字形,字形見齊陶、齊璽(參《古璽彙編》0147、3142),《說文》以為是「」的古文。
《說文》以為本義是大言、大話。《說文》:「唐,大言也。从口,庚聲。」如《莊子.天下》:「莊周聞其風而悅之,以謬悠之說,荒唐之言,無端崖之辭,時恣縱而不儻,不以觭見之也。」成玄英疏:「荒唐,廣大也。」唐代韓愈〈桃源圖〉:「神仙有無何眇芒,桃源之說誠荒唐。」
甲金文未見此用法,多用為人名,指商王大乙。(參王國維)如《合集》1275:「己子(巳)卜,古鼎(貞):㞢于唐。」「㞢于唐」即對先祖大乙舉行侑祭。又如叔尸鎛:「虩虩成唐,又敢才(在)帝所。」傳世文獻稱為「」或「成湯」,如《尚書.泰誓中》:「有夏桀弗克若天,流毒下國,天乃佑命成湯,降黜夏命。」
」又用為族名或方國名。如《合集》5544:「鼎(貞):史(使)人往于唐。」唐子且乙爵:「唐子且(祖)乙。」
傳世文獻中「」由大言義引申出廣大義。段玉裁注:「引申為大也。」如《論衡.正說》:「說《尚書》謂之有天下之代號,唐、虞、夏、殷、周者,功德之名,盛隆之意也。故唐之為言『蕩蕩』也。」又引申為空虛。如《莊子.田子方》:「彼已盡矣,而女求之以為有,是求馬於唐肆也。」「唐肆」即空蕩的市集,「求馬於唐肆」意謂到空蕩的市集去買馬。
池塘的「」本作「」。《說文解字注》:「凡陂塘字古皆作『唐』,取虛而多受之意。〈阜部〉曰:『隄,唐也。』」如《淮南子.人間》:「且唐有萬穴,塞其一,魚何遽無由出?」高誘注:「唐,隄也。言隄之有萬穴也。」《楚辭.劉向〈九嘆.遠游〉》:「枉玉衡於炎火兮,委兩館于咸唐。」王逸注:「咸唐,咸池也。」參見「」。
」又表示廟堂前或庭院中的路。《爾雅.釋宮》:「廟中路謂之唐。」如《詩.陳風.防有雀巢》:「中唐有甓,邛有旨鷊。」毛傳:「中,中庭也。唐,堂塗也。」又《漢書.揚雄傳上》:「故甘露零其庭,醴泉流其唐,鳳皇巢其樹,黃龍游其沼,麒麟臻其囿,神爵棲其林。」
」也是草名,見於《詩經》,是一種蔓生植物,俗稱「菟絲」。如《詩.鄘風.桑中》:「爰采唐矣?沬之鄉矣。」又有「唐棣」,屬薔薇科植物,如《詩.召南.何彼襛矣》:「何彼襛矣?唐棣之華。」《論語.子罕》:「唐棣之華,偏其反而。」
甲金文從「𢻻」從「」,「𢻻」象以手開門之形,是「」的初文,本義是開啟。
甲金文從「𢻻」從「」,「𢻻」象以手開門之形,是「」的初文,本義是開啟。甲骨文或省去「」作「」。《說文》:「启,開也。从戶从口。」段玉裁注:「按後人用啟字訓開,乃廢启不行矣。」古人穴居,「」疑象戶內之山洞(參張世超等)。或認為「」只是飾筆,古文字往往加「」以增繁,如「」、「」等字。
西周金文皆從「」從「」從「」,戰國以後始見改從「」為從「」、「」。西周金文從「」從「」或「」之形是「」的初文,參見「𢻻」、「」。用法方面,甲骨文表示禀告,又讀作「」,表示天晴。金文表示開闢,中山王鼎:「闢啟封彊(疆)」,中山王圓壺:「大啟邦宇」。又表示啟迪、啟發,叔向父禹簋:「廣啟禹身」,士父鐘:「用廣啟士父身。」一說「廣啟」之「」表示佑助、輔助(楊樹達)。又用作族氏名、人名、地名等。啟封令癰戈:「啟封」。「啟封」是戰國時魏地,後因避漢景帝劉啟諱,改稱「開封」。
《說文》:「啟,教也。从攴启聲。《論語》曰:『不憤不啟。』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