漢字甲骨部件分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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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字部件甲骨形義通解
」本作「」,甲金文從「」從兩個方形,李孝定認為兩個方形象房室相連,本義是宮室。
甲金文從「」從兩個方形,「」象房屋,李孝定認為兩個方形象兩間相連的房子,本義是宮室。
甲骨文不從「」(「」即「」字,「」象兩個金餅,與象宮室的「」字無關),但後來與「」相混。徐中舒認為象門與屋頂通氣窗,呈吕形,故名為宮。按方形有時重疊,李說較合理。甲骨文兩方形或以為「」之初文,或以為「」之初文,參見「」。
甲骨文表示商王的居室,又用為地名。金文或加「」為聲符,用法有四:一,表示居所、宮室,殷簋:「王才(在)周新宮」;二,表示宗廟,夨方彝:「明公用牲于京宮」;三,五音之一,曾侯乙鐘:「姑洗之宮」;四、用作氏名和人名,舍父鼎:「辛宫易(賜)舍父帛金」。
《說文》:「室也。从宀,躳省聲。凡宮之屬皆从宮。」《爾雅.釋宮》:「宫謂之室,室謂之宫。」
甲骨文從「」從「」,金文從「」從「」,「」、「」皆象酒尊、酒罈之形,「」象房屋,全字象屋子裏有酒。生活富裕的人才有餘糧來釀酒,財富多才有錢買酒,故以家中有酒來表示富裕。本義是富裕。「」也是聲符。
甲骨文從「」從「」,金文從「」從「」,「」、「」皆象酒尊、酒罈之形,「」象房屋,全字象屋子裏有酒。生活富裕的人才有餘糧來釀酒,財富多才有錢買酒,故以家中有酒來表示富裕。本義是富裕。「」也是聲符。「」後引申表示抽象的「」,有充足、充沛之意,如豐富。由財富之多引申又有盛大之意,如富麗堂皇。
甲骨文辭殘,意義不詳。金文表示富有、多財,中山王鼎:「爾母(毋)大而肆,母(毋)富而喬(驕),母(毋)眾而囂。」《論語.學而》:「貧而無諂,富而無驕。」邢昺疏:「多財曰富。」又用作姓氏。富奠劍:「富奠之劃鐱(劍)。」《左傳.僖公二十二年》有周大夫富辰。《廣韻.宥韻》:「富,姓。」
戰國竹簡亦用作本義,表示富貴,《上博竹書五.弟子問》簡6:「富貴而不驕」。《睡虎地.為吏之道》簡1:「凡為吏之道,欲富大(太)甚,貧不可得。」
漢帛書也表示富裕,《馬王堆.老子甲本》第107行:「貴富而驕,自遺咎也。」《馬王堆.老子乙本卷前古佚書》第115行:「富者則昌」。《馬王堆.老子乙本》第194行:「我无事而民自富」。
《說文》:「富,備也。一曰:厚也。从宀,畐聲。」段玉裁注:「富與福音義皆同,《釋名》曰:『福,富也。』」參見「」。
甲金文從「」從「」從「」,「」象房子,「」是盛食物的器皿,意會人有屋子住,吃得飽,心情安樂。本義是安寧。
甲金文從「」從「」從「」,意會人居室安定,飲食富足,心境安祥。《說文》:「寍,安也。从宀,心在皿上。人之飲食器,所以安人。」段玉裁注:「此安寧正字,今則寧行而寍廢矣。」「」是「」的古字,但今日已廢棄不用。參見「」。
甲骨文疑為地名,《合集》13696正:「貞:寍雷。不其雷。」意謂貞卜:寍地會打雷。不會打雷。
金文表示安寧,史牆盤:「井(刑)帥宇(訏)誨(謀),申寍(寧)天子。」意謂穆王能遵循先王的偉大謀略,使繼位的恭王得到安寧(裘錫圭)。豳公盨:「永孚於寍(寧)」,意謂永遠安寧。
甲骨文從「」從「」從「」,象一個人在寢室的牀上睡覺,是「」的初文。本義是睡著。
甲骨文從「」從「」從「」,象一個人在寢室的牀上睡覺,是「」的初文。加「」與不加「」其義不變,只是增飾成分。甲骨文以「寐人」表示人臥息睡眠之時,如《合集》20964:「庚申寐人雨自西。」(黃天樹)
小篆據泰山刻石的字形應分析為從「」從「」,「」聲。《說文》的篆形有誤,「」上多了一橫筆。參見「」。
」的本義是睡著。《說文》:「寐,臥也。从㝱省,未聲。」段玉裁注:「俗所謂睡著也。」古書中的例子如《詩.衛風.氓》:「夙興夜寐,靡有朝矣。」「夙興夜寐」即早起晚睡,形容勤勞。《史記.趙世家》:「今吾憂之,夜而忘寐,飢而忘食。」
」也是魚名。《山海經.東山經》:「是山也,廣員百里,多寐魚。」郭璞注:「寐魚,即鮇魚。」
甲骨文從「」從二「」從「」,會人雙手把東西塞進房子裏之形,本義是填塞。
甲骨文從「」從二「」從「」,會人雙手把東西塞進房子裏之形,本義是填塞。
金文加從二「」,戰國文字加「」為意符,古人多用土來堵塞物事,如大禹以息壤治洪水,故加「」可強調填塞之義。
甲骨文辭殘,意義不詳。金文通假為「」,國名,塞公孫[爿言]父匜:「塞(息)公孫[爿言]父自乍(作)盥匜」,表示息公之孫[爿言]父製造洗滌用的匜。
簡帛文字用作本義,表示閉塞,《睡虎地秦簡.為吏之道》簡17:「聽間(諫)勿塞。」表示廣納諫言,勿閉塞言路。《馬王堆帛書.五十二病方》第319行:「居室塞窗閉戶,毋出。」《馬王堆帛書.合陰陽》簡128:「故能發閉通塞。」又與「」字形近而混,《馬王堆.十問》簡30:「塞〈寒〉溫安生?」
《說文》:「塞,隔也。从土从𡫳。」
甲金文表示在屋內打掃,以供居息,本義是寢室。
甲金文從「」從「」,「」象掃帚,象在屋內打掃,以供居息之意,是「」、「」的初文。本義是寢室。戰國楚文字加「」(「」的初文)旁,加強居息之意(季旭昇)。
唐蘭認為「」古讀如「」,是「」、「」的聲符,姑備一說。
甲骨文是商王的居所,亦在寢中舉行祭祀。金文表示宮寢、居室,麥尊:「王以侯內(入)于𡨦」。又表示廟寢,師遽方彝:「王才(在)周康𡨦鄉(饗)醴。」又用作職官名,𡨦魚簋:「王易(賜)𡨦魚貝」。作冊般銅黿:「王令(命)𡨦馗兄(祝)于乍(作)冊般」。
漢帛書以「」為「」,「」、「」同音,《馬王堆帛書.十問》「使耳勿聞,且以安侵(寢)。」
」同「」,異體作「𠖗」。《說文》:「寑,臥也。从宀㑴聲。𠖗,籒文寑省。」
甲骨文從「」從「」從「」,金文加從「」,或不從「」作「」,「」、「」古本一字。「」象枝柯之形,「」象器皿形,「」象房屋形,象器皿置於屋下之形,會室家之安(徐中舒)。
甲骨文從「」從「」從「」,金文加從「」,或不從「」作「」,「」、「」古本一字。「」象枝柯之形,「」象器皿形,「」象房屋形,象器皿置於屋下之形,會室家之安(徐中舒)。一說意會人有居室、有飲食,自必心安。晉姜鼎字形「」變為「」,與《睡虎地秦簡.日書乙種》字形相同。
甲骨文表示安靜、安寧,又用作地名。金文表示安寧,中山王圓壺:「霖霖流涕,不敢寧處」。《左傳.昭公十八年》:「不敢寧居」。表示慰問,盂爵:「王令(命)盂寧鄧白(伯)。」表示寧願,中山王鼎:「寡人聞之,與其溺於人也,寧溺於淵。」《大戴禮記.武王踐阼》:「與其溺於人也,寧溺於淵。溺於淵猶可游也,溺於人不可救也。」又用作人名和地名。
《說文》:「寧,願詞也。从丂寍聲。」《說文》:「寍,安也。从宀,心在皿上。人之飲食器,所以安人。」段玉裁注:「寍,此安寧正字,今則寧行而寍廢矣。」
甲骨文從「」從「」。「」是聲符,「」表示與建築物有關。本義是四方高而平的建築物。
甲骨文從「」從「」。「」是聲符,「」表示與建築物有關。戰國文字從「」,「」聲。從「」與從「」意義相近。後來「」上半的聲符「」字下又增從「」,逐漸演變為現在的「」。《說文》以為「」字「从高省」,是把「」的上半跟「」形結合成一部分而言。(姚萱)
」的本義是四方高而平的建築物。《爾雅.釋宮》:「四方而高曰臺。」《說文》:「臺,觀四方而高者。」例子如《左傳.僖公五年》:「公既視朔,遂登觀臺以望。」《上博二.子羔》簡11:「遊於央臺之上。」
甲骨文用作動詞。《花東》502:「臺。」、「臺于南。」「」表示作臺。(姚萱)
」後泛指高出地面的設備或物體。如唐代杜枚〈阿房宮賦〉:「歌台暖響,春光融融。」盧照鄰〈梅花落〉詩:「因風入舞袖,雜粉向妝臺。」
」表示莎草,又名夫須。《爾雅.釋草》:「臺,夫須。」如《詩.小雅.南山有臺》:「南山有臺,北山有萊。」毛傳:「臺,夫須也。」孔穎達疏:「舊說夫須,莎草也。可為蓑笠。」又如《文選.張平子〈西京賦〉》:「王芻莔臺,戎葵懷羊。」
」也用作古代賤職之稱。如《左傳.昭公七年》:「天有十日,人有十等。下所以事上,上所以共神也。故王臣公,公臣大夫,大夫臣士,士臣皁,皁臣輿,輿臣隸,隸臣僚,僚臣僕,僕臣臺。」孔穎達疏引服虔曰:「臺,給臺下,微名也。」《後漢書.光武十王列傳》:「輿馬臺隸,應為科品。」李賢注:「臺、隸,賤職也。」
」又用作古代官署名。如《漢書.百官公卿表》:「一曰中丞,在殿中蘭臺,掌圖籍秘書。」「蘭臺」是漢代宮廷藏書處。又如《隋書.百官志》:「御史臺 ,梁國初建,置大夫,天監元年,復曰中丞。置一人,掌督司百僚。」
」亦是對別人的尊稱。古代下屬稱上級「憲臺」、「堂臺」。朋友或同輩之間尊稱對方「兄臺」、「臺下」。如清代洪昇《長生殿.進果》:「望臺下輕輕放手。」
甲骨文從「」從「」,或加從「」。「」象來客,「」象主人在屋下迎接客人進來(葉玉森)。本義是賓客。
甲骨文從「」從「」,或加從「」。「」象來客,「」象主人在屋下迎接客人進來(葉玉森)。本義是賓客。「」或作「」形(「」之初文),「」作為聲符,是聲化的結果,「」、「」音近。甲骨文用作祭名及人名。
金文從「」從「」從「」,「」是賓客的饋贈,古者賓客至必有物贈之,其贈之事謂之賓,故其字從貝(王國維)。故「」又有贈送之意。
金文表示賓客,王孫鐘:「用樂我嘉賓父兄」,虘鐘:「用濼好賓」,配兒鈎鑃:「以宴賓客」。表示贈送,典籍作「」,二祀𠨘其卣:「賓貝五朋」,守簋:「賓馬兩」。又用作人名。
戰國竹簡讀作「」,《上博楚竹書二.容成氏》:「河賓」即「河濱」。
《說文》:「賓,所敬也。从貝𡧍聲。𧶉,古文。」段玉裁注:「賓謂所敬之人,因之敬其人亦曰賓。……貝者,敬之之物也。」《禮記.王制》:「朋友賓客」。《玉篇》:「賓,客也。」
甲金文從「」,「」聲,「」字從「」從數點(◎)從「」,金文加從「」為聲符,象在屋下生火之形。本義是居屋。
甲金文從「」,「」聲,「」字從「」從數點(◎)從「」,金文加從「」為聲符,象在屋下生火之形。本義是居屋。
徐中舒認為字象在宮室中燃火之形,表示多人飲食起居在其中。李孝定認為「」字本義為居屋,今天台灣和日語仍多以「」稱呼房屋,猶存古義,可備一說。
甲骨文用作職官名和地名,金文表示官,典籍作「」,牧簋:「百寮」即百官。又表示同僚,指一起為官的人,夨令方彝:「王令(命)周公子明保尹三事四方,受卿事寮。」作冊夨令簋:「用廏(𠣿)寮人」,《詩.大雅.板》:「我雖異事,及爾同僚。」毛亨傳:「寮,官也。」
《說文》:「竂,穿也。从穴尞聲。《論語》有公伯竂。」段玉裁注:「俗省作寮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