形義通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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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字 | 形義通解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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鎮 |
小篆從「金」,「真」聲,後世從之。本義是壓。《說文》:「鎮,博壓也。从金,眞聲。」如《文選.枚叔〈上書諌吳王〉》:「馬方駭,鼓而驚之;係方絕,又重鎮之。」「係方絕」指繩子將要斷。「鎮」又指壓物的東西。如《楚辭.九歌.湘夫人》:「白玉兮為鎮,疏石蘭兮為芳。」 「鎮」也表示壓抑、抑制。如《國語.周語》:「今三川實震,是陽失其所而鎮陰也。」韋昭注:「鎮,為陰所鎮笮也。」《後漢書.馮衍傳》:「誦古今以散思兮,覽聖賢以自鎮。」 「鎮」表示安撫。《廣雅.釋詁一》:「鎮,安也。」如《左傳.昭公十五年》:「諸侯之封也,皆受明器於王室,以鎮撫其社稷,故能薦彝器於王。」《國語.晉語》:「柔惠小物,而鎮定大事。」韋昭注:「鎮,安也。」 「鎮」表示威懾、鎮服。如《後漢書.南匈奴列傳》:「烏桓、鮮卑咸脅歸義,威鎮四夷,其效如此。」《三國志.蜀書.諸葛亮傳》:「降集氐、羌,興復二郡,威鎮凶暴,功勳顯然。」 古代亦稱一方的主山為「鎮」。《尚書.舜典》「封十有二山」,孔傳:「每州之名山殊大者,以為其州之鎮。」如《逸周書.職方》:「正南曰荊州,其山鎮曰衡山,其澤藪曰雲夢,其川江漢。」《周禮.春官.大司樂》:「凡日月食,四鎮五嶽崩,大傀異災,諸侯薨,令去樂。」鄭玄注:「四鎮,山之重大者。」 「鎮」表示鎮守。如《三國志.蜀書.龐統法正傳》:「亮留鎮荊州,統隨從入蜀。」《宋書.張暢傳》:「永昌王,魏主從弟,自復常鎮長安,今領精騎八萬,直造淮南。」 「鎮」又表示鎮守的地方。古代會在邊塞設「鎮」,派重兵駐守。如《隋書.高祖帝紀》:「握強兵、居重鎮者,皆周之舊臣。」《新唐書.兵志》:「夫所謂方鎮者,節度使之兵也。原其始,起於邊將之屯防者。唐初,兵之戍邊者,大曰軍,小曰守捉,曰城,曰鎮,而總之者曰道。」 「鎮」後引申表示市鎮。如明代馮夢龍《醒世恒言.劉小官雌雄兄弟》:「(劉奇)遂往各處市鎮鄉村訪問親舊,一無所遇。」《明史.食貨志六.燒造》:「成化間,遣中官之浮梁景德鎮,燒造御用瓷器,最多且久,費不貲。」 |
疾 |
此外,甲骨文另有「疒」字,象人臥病在床,是疾病的「疾」的本字,參見「疒」。簡言之,從「大」從「矢」是疾速的本字,「疒」是疾病的本字,兩者本義有別,但是由於聲音相同,而互相通用(于省吾)。甲骨文的兩種字形,至金文合併在一起,從「疒」從「矢」亦聲,為「疾」字《說文》古文和小篆所本。 甲骨文表示疾病,《合集》21052:「肩同又(有)疾」,意義相當於《合集》13754的「克興㞢(有)疒」,「興」表示起,意謂疾病有起色,病情好轉(蔡哲茂)。 金文表示急,毛公鼎:「敃天疾畏(威)」,意謂上天急怒。《詩.大雅.召旻》:「旻天疾威,天篤降喪。」鄭玄箋:「疾,猶急也。」又表示疾病,叔尸鐘:「母(毋)疾母(毋)已(殆)」,意謂不生病,不危亡(沈培)。否叔尊:「疾不已」,表示病重(張光裕)。 簡帛文字表示生病,《清華簡一.金縢》簡14背:「周武王又(有)疾,周公所自以代王之志」。《馬王堆.老子乙本卷前古佚書》第36行:「失天則几(飢),失人則疾。」又用作人名,《清華簡二.繫年》簡137:「陳疾目率車千乘,以從楚師於武陽。」「陳疾目」是齊國將帥,意謂陳疾目率領兵車一千輛,在武陽追隨楚軍。 《說文》:「𤕺(疾),病也。从疒,矢聲。𤶅(𤶥),古文疾。𥏴,籒文疾。」 |
侜 | |
走 |
後來加從「彳」,與「止」組合成「辵」,有行走之意。上部的跑步人形在《說文》裏訛變為「夭」。《說文》:「走,趨也。从夭、止。夭止者,屈也。凡走之屬皆从走。」《釋名.釋姿容》:「徐行曰步」,「疾行曰趨」,「疾趨曰走」。段玉裁注:「今俗謂走徐,趨疾者,非。」 「走」的初文甲骨文中借用作地名。如《合集》17230:「貞:王往走災。」亦借用作人名,如《合集》27939:「貞:其令(命)亞走馬。」金文中表示人名或族氏名。 加從「止」之形金文用作本義,表示跑步,效卣:「效不敢不萬年夙夜奔走揚公休。」表示效不敢不萬年早晚為公奔馳,稱揚公的蔭庇。又用作官名,如「走馬」即典籍的「趣馬」,負責養馬,《詩.大雅.雲漢》:「趣馬師氏,膳夫左右。」毛亨傳:「趣馬,中士也,掌王馬之政。」又用作人名。又假借作「祖」,伯仲父簋:「白(伯)中(仲)父夙夜事走(祖)考」。表示伯仲父早晚事奉祖先。 漢帛書也用作本義,《馬王堆.老子甲本卷後古佚書》第325行:「雖(唯)而不諾,走而不趨。」表示恭敬地回答(而立即前往),不隨便回應(而不動身)(參楊天宇),疾跑而不疾行。《禮記.王藻》:「父命呼,唯而不諾,手執業則投之,食在口則吐之,走而不趨。」《馬王堆.老子乙本卷前古佚書》第169行:「魚得而流(游),獸得而走,萬物得之以生,百事得之以成。」 |
尊 |
「尊」字甲骨文、金文並存單手及雙手兩種字形。西周金文或從「酋」,字上兩點為飾筆,無義。戰國文字承襲商周文字,郭店簡或將「又」置於「酉」上,見《郭店楚簡.尊德義》簡1、簡20。睡虎地秦簡、漢帛書又於「又」下加橫畫為飾,寫成「寸」形。「尊」到了楷書時期固定為從單手的寫法。 《說文》:「尊(𢍜),酒器也。从酋,廾以奉之。《周禮》六尊:犧尊、象尊、著尊、壺尊、太尊、山尊,以待祭祀、賓客之禮。尊,尊或从寸。」按「酉」本為酒尊,因用作地支名,故改以「尊」為酒器,「尊」的本義並非酒尊。參見「酉」、「酋」。 甲骨文「尊」用作本義,指放置,《合集》32125:「來丁巳尊甗于父丁」,「甗」是指古代的炊飪器,全句指將來的丁巳日向父丁牌位放置甗這種炊具(張玉金)。傳世古書亦有此用例,如《禮記.士冠禮》「側尊甒醴在服北」,鄭玄注:「置酒曰尊。」胡培翬《儀禮正義》:「置酒謂之尊,猶布席謂之筵,皆是陳設之名,非謂酒器。側尊一甒醴,猶言特設一甒醴耳。」又用作祭名,《合集》32536:「其尊、歲,三牢」,意即用三頭祭牲進行尊祭、歲祭。 金文「尊」多用在器名之前,如召仲鬲:「召仲乍(作)生妣尊鬲。」唐蘭認為「凡稱為尊的器,是指在行禮時放置在一定的位置的器」,其說可從。「尊」又從陳設禮器的動作,引申指所陳設的禮器。另,金文常見「尊彝」一詞,「尊」、「彝」為同義名詞連用(杜迺松),指酒器,屯尊:「屯乍(作)兄辛寶尊彝。」 戰國竹簡「尊」指敬重,《郭店楚簡.唐虞之道》簡6至7:「愛親故孝,尊賢故禪」,指堯舜愛護自己雙親,因此能行孝道;敬重賢德之人,因此禪位給他人。《廣雅.釋詁一》:「尊,敬也。」《論語.堯曰》:「尊五美,屏四惡,斯可以從政矣。」劉寶楠《論語正義》:「尊者,崇高之義。」 另,秦人曾以「尊」代「寸」,《睡虎地秦簡.日書甲種》簡67背至68背:「人毋(無)故而心悲也,以桂長尺有尊(寸)而中折,以望之日日始出而食之,已乃餔,則止矣。」意謂人沒有緣故而心中悲慟,從中間折開長一尺多寸的肉桂,十五日日出時分把肉桂吃掉,此後吃早飯,就能停止了。裘錫圭認為這例子中假借筆畫較多的字來代替本字,目的是為了防止字形相混。 |
止 |
止是「趾」的初文,但指的是全隻腳掌,甚至可泛指移動中的人身。「止」為漢字最主要的部件之一,後來被假借為停止或制止的「止」。又《說文》「止」字的解釋為:「止,下基也。象艸木出有址,故以止爲足。凡止之屬皆从止。」這一解釋大概只說明了「止」字作為「址」或「下基」的引申義,而非「止」之為「足」的原義。 「止」字甲骨文用作本義,如《合集》13688:「疾止」,意謂腳有疾。「止」又可以用作方國名與人名。另「止」又通「祉」,用作祭名,如《合集》23408:「止(祉)日。」 「止」字金文用作人名。五年琱生簋(舊稱五年召伯虎𣪕):「余老,止公僕墉(庸)土田多𧧒。」指我已年老,止公所擁有的田人之數多次遭到司法方面的調查(林澐)。 |
旨 |
一說「旨」從「人」、從「口」或「甘」(口中有一點◎表示味道甘甜),會人口所好,有甘美的意思。小篆從「甘」,「匕」聲。季旭昇認為甲金文所從的當為「人」而非「匕」,理由有二:第一,甲骨文「匕」之典型寫法,未見於甲骨文「旨」所從的部件。第二,金文後來的旨字從「千」,而「千」本從「人」分化而得,這可作為「旨」上部當從「人」的旁證。按「人」形訛變為「千」形未見於甲骨文,很可能是後來的人誤解了「旨」所從的「匕」為「人」形,才把「旨」訛寫作從「千」。 甲骨文用作人名,又假借為「𪊨」,是一種野獸。《合集》10307:「隻(獲)鹿百六十二……旨(𪊨)一」。 金文用作本義,表示美味,殳季良父壺:「用盛旨酉(酒)。」「旨酒」即美酒。《詩.小雅.桑扈》:「兕觥其觩,旨酒思柔。」鄭玄箋:「其飲美酒,思得柔順。」《詩.小雅.頍弁》:「爾酒既旨,爾殽既嘉。」《孟子.離婁下》:「禹惡旨酒而好善言。」上曾大子鼎:「多用旨食。」「旨食」即美食。又通假為「詣」,表示造訪,盠駒尊:「王親旨(詣)盠」,表示王親到盠處(郭沫若)。又用作人名,「者旨於賜」即是越王鼫與,緩言之為「者旨於賜」,急言之則為「鼫與」(林澐)。 戰國竹簡假借為「祁」,表示大,《郭店楚簡.緇衣》簡10:「晉冬旨滄」。《小爾雅.廣詁》:「祁,大也。」《禮記.緇衣》:「資冬祁寒」。「滄」表示寒,「祁寒」即大寒、極寒,表示到了冬天非常寒冷。又通假作「示」,表示指示,《郭店楚簡.緇衣》:簡41-42引《詩》云:「人之好我,旨我周行。」《毛詩.小雅.鹿鳴》作「示我周行」,即向我指示至道、大道(屈萬里)。又通假為「嗜」,《郭店楚簡.尊德義》簡25-26:「不以旨(嗜)谷(欲)害其義」,「嗜欲」表示嗜好和欲望。 |
薦 |
金文表示進獻,陳侯因[次月]敦:「者(諸)侯[寅皿]薦吉金」,意謂諸侯恭敬地獻上堅硬的青銅。「薦」表示在祭祀中不用獵物、牲畜,而用合時節的糧食供奉,引申為進奉。吳王光鑑:「薦鑑」,「薦鑑」即進奉用的大盆。古文字資料中有「薦鬲」、「薦鑑」、「薦鼎」等銅器自名,或者寫成「晉鎬」(董珊),「薦」、「晉」音義皆近。 戰國竹簡表示墊,《上博竹書二.子羔》簡12:「句(后)稷之母……冬見芺,攼而薦之」,意謂后稷的母親冬天見到芺草長出來,採下芺草來墊坐着(季旭昇)。《睡虎地秦簡.秦律十八種》簡10:「復以薦蓋」,意謂要用來墊蓋糧草。又表示進獻,《新蔡楚簡》甲三簡256:「亯(享)薦」,即祭享進獻。 漢帛書表示推薦,《馬王堆.春秋事語》第50行:「其達不見薦言」,意謂顯貴的時候沒有人用言詞推薦。 |
貞 |
有外國學者指出卜辭「貞」字並非如《說文》所言是「卜問」的意思,而是校驗、校證、試驗(test)的意思。 早期甲骨文借「鼎」字為「貞」字,因為「鼎」、「貞」的讀音十分接近,後來在「鼎」上加上「卜」,以表示占卜。又「鼎」形之簡化與「貝」字形近,故後世漸訛為從「卜」從「貝」的「貞」字。 金文有時又用「貞」字來表示「鼎」,指食器。簡言之、甲骨「貞」、「鼎」(即寫作「鼎」的「貞」字)多表示貞卜,而金文「貞」字多表示食器之「鼎」,亦有用作人名。 「貞」、「鼎」、「鼒」形近易訛,參見「鼎」、「鼒」。 |
節 |
「節」始見於戰國金文,從「竹」「即」聲,與小篆同。「節」是竹節,兩條節紋之間謂之一節;古時用作身份、權力的憑證,圓筒形的竹節剖成兩半,分由帝王及執事官員持有,或由守關者及獲特權人員持有,兩半吻合才有效。早期破竹為節,後以青銅鑄造,仍取象竹節之形,如戰國時期的鄂君啟舟、車節,是水、陸路經商的免稅通行證。而虎符亦可稱為「節」,如辟大夫虎符的銘文自稱為「辟大夫信節」。可見「符」、「節」表示憑信,義同通用,參見「符」。 自《說文》以降,字書多以「卪」、「節」為古今字,其實兩字只為同音假借關係。「卩」甲金文象跪坐人形的側面,並無符節之義。「卩」同是「即」、「節」的聲符,故《說文》以「卪」為「節」,符節為「卪」的假借義,「卪」、「節」本非一字。此外,由於音同,「節」、「即」通用,見於簡帛,表示節制、即刻等。《郭店楚簡.性自命出》:「體其義而即(節)文之」,《睡虎地秦簡.日書乙種》:「節(即)以有為也,其央(殃)不出歲,小大必致(至)。」 戰國金文主要表示符節,金文所見舟節、車節為於水、陸路經商的通行證。《集韻》:「節,信也。」鄂君啟車節:「見其金節,則毋政(徵)」,「不見其金節則政(徵)」,可見車節是免稅通行的憑證。符節因其場合而有不同形狀及質材。《周禮.地官.掌節》:「掌節,掌守邦節而辨其用,以輔王命。守邦國者用玉節,守都鄙者用角節。凡邦國之使節,山國用虎節,土國用人節,澤國用龍節,皆金也,以英蕩輔之。門關用符節,貨賄用璽節,道路用旌節,皆有期以反節。凡通達於天下者,必有節,以傳輔之。無節者,有幾則不達。」 金文又表示節制、約制。中山王壺:「鑄為彝壺,節于禋𨣧。可灋(法)可尚,以鄉上帝,以祀先王。」《易.雜卦》:「節,止也。」凡事之止而不過者皆曰節,合乎節曰「中節」,離乎節曰「失節」。此為時節、禮節、品節、志節、氣節、廉節、節制、節度、節文、節奏、節操、節義、節儉、節省之義所從出(參說文廣義校訂)。「節」字更多文例可參考《易》、《逸周書》、《禮記》、《廣雅》等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