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形義源流通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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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字 小篆 金文 甲骨 形義通解
夗
此字構形初義不明。甲金文似從「肉」從「人」,小篆字形訛為從「夕」從「卩」。
此字構形初義不明。徐在國認為甲骨文從「肉」從「乃」,會意不明。季旭昇認為從「肉」,象動物將死宛轉而臥之形。按甲金文並不象動物之形,似從「肉」從「人」。或增「口」旁,乃無意義的羨符。
甲骨文用作北方風名。(參陳邦懷、劉釗)金文見於㘱盨:「迺乍(作)余一人夗。」釋義未有定論,或讀為「怨」,表示怨恨。(徐在國)或讀作「故」,表示災害。(馬承源)。或讀作「咎」。(《殷周金文集成修訂增補本》)「夗」亦用作人名。
小篆字形訛為從「夕」從「卩」。《說文》:「夗,轉臥也。从夕从卩,臥有卩也。」段玉裁注:「謂轉身臥也。《詩》曰:『展轉反側。』凡夗聲、宛聲字皆取委曲意。」
夙
「夙」字古文作「𡖊」。甲骨文從「月」從「丮」,金文「月」漸訛為「夕」,象人執事於月下,表示在早上月亮仍未落下之時,便起來勞作之意,本義是早。
「夙」字古文作「𡖊」。甲骨文從「月」從「丮」,金文「月」漸訛為「夕」,小篆因之,象人執事於月下,表示在早上月亮仍未落下之時,便起來勞作之意,本義是早。
按甲骨「𡖊」、「莫(暮)」對貞,可見「𡖊」字已有早義(李孝定)。或認為「夙」象拜月之形。甲骨「𡖊」字有用作祭名,當為拜月之祭(趙誠)。《說文》「𡖊」下二古文當為「宿」之古文,與「宿」字甲骨文相同,象人在席上,許慎誤列於「𡖊」字之下。
金文「𡖊」字除用作國名外,只表示晨、早之意,與「夕」、「夜」、「莫(暮)」相對。如啓卣:「用𡖊夜事」、大克鼎:「敬𡖊夜用事,勿灋朕令」、中山王方壺:「𡖊夜篚解(懈)」。《詩.烝民》:「夙夜匪解」鄭玄箋:「夙,早;夜,莫;匪,非也。」《詩.氓》:「夙興夜寐,靡有朝矣」鄭箋:「早起夜臥,非一朝然言已,亦不解惰。」《詩.東方未明》:「不夙則莫」毛享傳:「夙,早。莫,晚也。」
此外,由於聲音相同,後世古籍「夙」、「宿」通假相混,參見「宿」。《說文》:「早敬也,從丮持事,雖夕不休;早敬者也。臣鉉等曰:今俗書作夙譌。」徐灝曰:「持事雖夕不休而謂之早敬」,乃附會《說文》。
多
甲骨文「多」字從二「肉」形,金文、竹簡所從的「肉」與「夕」訛混,古時物資缺乏,兩塊肉已經算多(季旭昇),本義是多。
甲骨文「多」字從二「肉」形,金文、竹簡所從的「肉」與「夕」訛混,古時物資貧乏,兩塊肉已經算多,本義是多。《孟子.梁惠王上》:「七十者可以食肉矣」,季旭昇據此認為古人七十歲才能食肉,故兩塊肉便有多義。張秉權認為二肉為「多」,正和二木為「林」一樣,是以「二」的觀念表示「多」的意思。此說的反證是甲骨文「帚(婦)多」(人名)的「多」有簡省作從一肉之形。故「多」的造字本義未明。
甲金文表示多,與「少」相對。《合集》12496:「多雨」。不其簋:「多禽(擒)」。《上博竹書一.孔子詩論》2:「多言後」,指常常講到後裔、後世。《睡虎地秦簡.為吏之道》:「龔(恭)敬多讓」。
金文字形演變為從「夕」。理據是金文「多」字所從的部件形體與確定為從「肉」的金文字形(如「有」、「祭」、)有明顯分別,但是與金文「夕」字字形吻合。
金文「月」形有兩個特點:一,字形較寬;二,字中的上橫畫多寫作一小點或一小畫,與邊框不相連接。而「肉」形也有兩個特點:一,字形修長;二,字中的兩橫畫均與邊框相連。李裕民和郝本性曾指出戰國楚文字「月」和「肉」的分別,指出「月」是三筆寫成,外側呈弧形,「肉」字則是四筆寫成,外側呈一銳角。這種特徵與金文所見相同。所以可以判斷金文「多」字從「夕」不從「肉」。《說文》「宜」字古文所從的「多」也訛變為從「夕」。
然而金文「宜」字所從的「多」皆寫作「肉」形,保留古形,反映古文字單字的演變速度較作為部件的演變速度要快。
《說文》:「多,重也。从重夕。夕者,相繹也,故爲多。重夕爲多,重日爲曡。凡多之屬皆从多。𡖇,古文多。」
夢
甲骨文從「爿」從「◎」,「◎」亦聲。「◎」是「㝱」的初文,象人在做夢時手、眼睛、眉毛等有所動作。(謝明文)本義是做夢。
甲骨文從「爿」從「◎」,「◎」亦聲。「◎」是「㝱」的初文,象人在做夢時手、眼睛、眉毛等有所動作。(謝明文)本義是做夢。如《合集》272正:「鼎(貞):王夢,隹(唯)𡆥(憂)。」又如《合集》10408正:「戊午卜,𡧊(賓)鼎(貞):王夢隹(唯)我匕(妣)。 」意謂王夢見死去的母親。
金文從「◎」從「夕」。從「夕」表示做夢多是在晚上。金文用為人名,如吳王壽夢之子劍,「姑發難壽夢」是器主之父,「姑發」為氏,「難壽夢」為名,即古書中的吳王壽夢。(曹錦炎)如《左傳.襄公十年》:「十年春,會于柤,會吳子壽夢也。」
戰國文字「夢」上部的「◎」和「蔑」所從的偏旁有混同的情況。《說文》分為「㝱」和「夢」兩個字。「㝱」是在甲骨文的基礎上加上「宀」旁。許慎以為「㝱」字從「疒」,其實本應作「爿」。(裘錫圭)《說文》「㝱」的篆形在「夢」上多了一橫筆。《說文》:「㝱,寐而有覺也。从宀从疒,夢聲。」而《說文》的「夢」字則是把意符「爿」換為「夕」。《說文》:「夢,不明也。从夕,瞢省聲。」「㝱」和「夢」是一字的異體。(謝明文)
古書中表示做夢的例子如《論語.述而》:「久矣吾不復夢見周公!」《莊子.齊物論》:「昔者莊周夢為胡蝶,栩栩然胡蝶也。」又表示所做的夢,如《國語.晉語》:「公使囚之,且使國人賀夢。」
「夢」也表示想像、幻想。如《荀子.解蔽》:「不以夢劇亂知謂之靜。」楊倞注:「夢,想象也。劇,囂煩也。」北宋蘇軾〈贈清涼寺和長老〉:「老去山林徒夢想,雨餘鐘鼓更清新。」
「夢」表示昏亂不明之貌。《爾雅.釋訓》:「夢夢,亂也。」如《詩.大雅.抑》:「視爾夢夢,我心慘慘。」毛傳:「夢夢,亂也。」孔穎達疏:「夢夢者,言王政昬亂之意也。」又如《馬王堆帛書.道原》第1行:「濕=(濕濕)夢=(夢夢),未有眀(明)晦。」
大
「大」象成年人,本義是大人(與小童相對),引申為大。
「大」字象人正面站立,雙臂下垂。本義是成年人,與「子」象小孩相對(「子」象小孩在舞動手臂玩耍),因年紀較小孩大,故引申有大義。參見「子」。
金文表示大,與「小」相對,郘鐘:「大鐘八聿(肆)」。又用作人名。又通讀作「太」,如「大(太)史」(史官)、「大(太)保」(官名,輔弼重臣)、「大(太)室」(太廟之中室)、「大(太)師」(官名)等。
古文字「大」、「夫」是一字之分化,「大」這個字形本來既表示夫(成年男子),又表示大(由大人、小孩的相對意義引申而有大義)。後來才在「大」上加一短橫分化出「夫」字。學者多認為一短橫是沒有意義的飾筆。
「大」亦作「亣」,《說文.大部》:「大,天大,地大,人亦大。故大象人形。古文亣也。」《說文.亣部》:「亣,籒文大,改古文。亦象人形。」段玉裁注:「大下云古文亣,亣下云籀文大。此以古文籀文互釋。明衹一字而體稍異。」
夨
「夨」甲金文從「大」,象人頭部向左或右傾側之形。本義是傾側。「夨」古有兩個音,除了讀作「昃」,表示傾側外,柳詒徵認為「夨」古讀作「華」,象人形,是「華」的初文,本義是中國人。
「夨」甲金文從「大」,象人頭部向左或右傾側之形。本義是傾側。「夨」古有兩個音,除了讀作「昃」,表示傾側外,柳詒徵認為「夨」古讀作「華」,象人形,是「華」的初文,本義是中國人。《說文》:「夨,傾頭也。从大,象形。凡夨之屬皆从夨。」段玉裁注:「夨象頭傾,因以爲凡傾之偁。」
甲骨文或從「大」從圓圈,圓圈象人頭,或疑是「口」的象形。柳詒徵認為「夨」、「吳」本一字,是「華」的初文,「吳」、「華」古音相近,象畫出人形的頭與手足,與「大」字形近。本義是中國之人。因為「吳」又寫作「虞」,虞夏二代之名後世用來稱呼中國人。《說文》:「夏,中國之人也。」「虞夏」即「華夏」。
按柳詒徵的說法在語音上有其根據,但是為甚麼用側頭的人形來表示華人,仍存疑。
「吳」的古文字又作「㕦」,《廣韻》「㕦」字音「胡化切」,與「華」同音。在「夨」的人形上加「口」,寫作「㕦」之形,可能就是喧嘩的「嘩」的初文。故「吳」字的本義是喧嘩、大聲說話。
甲骨文用為殷先王名,是殷人的祭祀對象,《合集》21110:「尞(燎)岳、夨、山」,表示對岳、夨、山進行燎祭。趙誠認為「王夨」即「王亥」。金文用作人名。夨王方鼎蓋:「夨王乍(作)寶尊貞(鼎)」。又讀作「虞」,叔夨方鼎的「叔夨(虞)」,即晉國第一代君主唐叔虞。可見在上古,「夨」應有與「吳」、「虞」相似之音(李伯謙)。
夫
「夫」字有多義,主要指一成年的男子。
「夫」字有多義,主要指一成年的男子。
根據《說文》:「夫, 丈夫也。从大,一以象簪也。周制以八寸爲尺,十尺爲丈。人長八尺,故曰丈夫。凡夫之屬皆从夫。」
從字形上看,「夫」字甲骨及金文的確是從大從一,雖然今天不少學者都認為大上一劃,只是一飾筆,並沒有特別意義。但從認知角度看,把「大」上面的「一」了解為髮簪,應仍可視作一可能和合理的解釋。查古代的男性,童子披髮,成人則以簪束髮,這一點與《說文》指「夫」是昂藏丈夫相合。因此,「夫」的本義是成年男子。所謂「匹夫」、「獨夫」中的「夫」均帶有此義。由於成年男子多會娶妻,故「夫」後又引申為「丈夫」、「夫妻」的「夫」;此外,「夫」又可借為虛詞用。
天
「天」象人正面站立,突顯頭部。本義是人頭,因天空與首腦皆在高位,故表示天空。
從「大」從◎,「大」象正面站立的人形,人形上圓點象人的頭部。本義是人頭,後因天空與人頭至高無上的特徵相類,故以「天」表示天空。
甲骨文因刻寫困難,「天」字上部的圖點往往刻成方格形。後來「天」上的一點或方格進一步簡化為一橫畫。春秋時期,「天」字出現上加短畫作飾筆的寫法,這種寫法到了秦代漸漸絕跡。《說文》:「天,顛也。至高無上,從一、大。」
傳世文獻亦有聯繫「天」與人的顛頂的用法,《易.睽.六三爻辭》:「其人天且劓」,指這個人受到天刑與劓刑。馬融:「黥鑿其頟曰天。」「天刑」即指鑿額,故「天」即人的顛頂(章太炎)。《山海經.海外西經》:「形天與帝至此爭神,帝斷其首,葬之常羊之山。」「形天」為神話人物,亦作「刑天」,因被斷去其首而得名,由此可見「天」的本義與人頭有關。
甲骨文「天」用作本義,指頭部。《合集》20975:「弗疾朕天」,指商王的頭部沒有患病。又用作人名。另有「天邑商」一詞,又稱「大邑商」,為商人對國都之稱呼。《合集》36541:「天邑商公宮衣。」「公宮」指殷先公上甲廟,全句指於國都先公上甲廟進行衣祭。《尚書.多士》:「予一人惟聽用德,肆予敢求爾于天邑商。」全句意指我個人聽從你們的意見,任用有德行的人,所以我才敢到國都中訪求你們。
金文指天帝,秦公𣪕:「朕皇祖受天命。」又用作人名。另金文有「天子」一詞,指周王,蔡𥎦盤:「肇輔天子。」又有「天室」一詞,指祀天之所。天亡𣪕:「王祀于天室。」
戰國竹簡有「天命」一詞,指上天主宰下人的命運,《上博竹書四.曹沫之陳》簡7:「君子得之失之,天命。」又有「天下」一詞,《上博竹書二.民之父母》簡6:「君子㠯(以)此皇于天下。」
央
甲金文從「大」或「天」(象人形正面)從◎,象人頸部戴枷鎖之形,是災殃的「殃」的本字(丁山)。《說文》:「殃,咎也。」
甲金文從「大」或「天」(象人形正面)從◎,象人頸部戴枷鎖之形,是災殃的「殃」的本字(丁山)。《說文》:「殃,咎也。」
一說人戴枷鎖時頭在中央,故引申有中央之意(徐中舒)。高鴻縉則認為◎象扁擔之形,人挑擔時必站在扁擔中央,故有中央之意。《說文》:「央,中央也。从大在冂之内。大,人也。央旁同意。一曰久也。」
甲骨文用作人名。金文除用作人名外,還表示鮮明之貌。虢季子白盤:「彤矢其央」,《詩.小雅.六月》:「織文鳥章,白旆央央。」毛亨《傳》:「央央,鮮明貌。」
簡帛文字「央」通假作「殃」,《睡虎地秦簡.日書甲種》:「此皆不可殺,小殺小央(殃),大殺大央(殃)。」《馬王堆漢帛書.老子乙本卷前古佚書》:「過極失當,天將降央(殃)。」《說文》:「殃,咎也。一曰禍也、罰也、敗也。」
夸
甲金文從「大」,「于」聲,篆文從「大」,「亏」聲,本義為張大。
甲金文從「大」,「于」聲,六國文字「于」旁演變為「丂」,或加飾筆作「亏」,故篆文從「大」,「亏」聲,本義為樂聲張大(谷衍奎),後引申為奢侈,今亦作「誇」的簡體字。《說文》:「夸,奢也。從大,亏聲。」段玉裁注:「夸,奢也。奢者,張也。從大,亏聲。」
卜辭疑用作人名,見於《合集》4813。
金文用作人名,如伯夸父盨:「夸父作寶盨」。
簡帛文字通作「刳」,如《馬王堆.五十二病方》第422行:「乾夸(刳)」,「夸」讀作「刳」,表示剖挖;亦通作「跨」,如張家山漢簡《引書》:「夸立」,釋文「夸」作「跨」,全句意謂岔開雙腿站立的姿勢。
古書用作自大,如《史記.屈原賈生列傳》:「夸者死權也」;又用作奢侈,如《荀子.仲尼》:「貴而不為夸」,夸意謂奢侈。
古詩用作讚美,如皮日休《惜義鳥》:「吾聞鳳之貴,仁義亦足夸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