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形義源流通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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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字 小篆 金文 甲骨 形義通解
壬
干支名,獨體字,構形初義不明。
干支名,獨體字,構形初義不明。早期甲金文「壬」作「工」形,後豎畫中間添一點,又伸展為橫畫,而成「壬」字。林義光認為「工」形即「榺」之古文,並云:「機持經者也,象形。」高鴻縉從林說。一說「壬」為兩刃之斧(吳其昌),與「辛」義近。
就甲骨、金文文例所見,「壬」皆用作干支名,居第九位,當為借用。而金文又用為先祖廟號,如員尊:「員乍父壬寶尊彝」;用為人名,如鳥壬侜鼎:「鳥壬侜乍尊」。另「壬」與「𡈼」不同,宜小心區別,參「𡈼」。
《說文》:「壬,位北方也,陰極陽生,故《易》曰:龍戰于野。戰者,椄也。象人褢妊之形,承亥壬以子生之敘也,與巫同意。壬承辛,象人脛脛任體也。」
壴
甲金文「壴」象豎立之鼓,是「鼓」的初文。
甲金文「壴」象豎立之鼓形,上部「屮」為飾物,中間圓形為鼓面,下部為承托鼓身之腳架,學者多認為是「鼓」的初文(徐灝、戴侗、郭沫若、唐蘭、馬叙倫及高鴻縉等)。
按:中間圓形鼓面或作方形,乃為契刻方便之故,在甲骨文中常見(如「日」字,或從「日」之字形)。
《說文》:「壴,陳樂,立而上見也。从屮从豆。凡壴之屬皆从壴。」許慎「陳樂」(即陳列之樂器)一訓太籠統,準確說是豎鼓。「立而上見」,即樂器以虡(按:虡即古時用以承托或懸掛樂器之架子)豎立,樂器上部(的飾物)乃可見(參段注)。徐鍇《繫傳》曰:「豆,樹鼓之象。屮,其上羽葆也。」徐說有誤,因為「屮」下非「豆」。至於「屮」為羽葆之說可參,因為漢代畫像石上有許多鼓上植羽為飾的圖像(林澐)。
卜辭壴、鼓同字,通用無別(姚孝遂)。金文用為「鼓」,指敲擊,如王孫鐘:「枼(世)萬孫子,永保壴之。」又用為音樂名詞,曾侯乙鐘:「姑洗之壴」,曾憲通認為此中「壴」又作「鼓」,為羽的高音區異名。或用為氏族名,見壴生鼎。
壺
甲金文象壺之形,乃古代盛酒水用之容器,取象於葫蘆,本義是盛水器。
甲金文象壺之形,乃古代盛酒水用之容器,取象於葫蘆,本義是盛水器。甲金文上部作「大」形,象壺的蓋子。蓋上有紐,器身有兩耳,下部為大腹,底有圈足。《詩.大雅.韓奕》:「清酒百壺」。《周禮.秋官.掌客》:「壺四十」,鄭玄注:「壺,酒器也。」
《說文》:「壺(壷),昆吾圜器也。象形。从大,象其蓋也。凡壺之屬皆从壺。」段玉裁注:「〈缶部〉曰:『古者昆吾作匋。』壷者,昆吾始爲之。〈聘禮〉注曰:『壷,酒尊也。』《公羊傳》注曰:『壺,禮器。腹方口圓曰壷,反之曰方壷。有爵飾。』」一說「昆吾」是「壺」的別名,王筠《說文釋例》:「昆吾者,壺之別名也。昆讀如渾,與壺雙聲,吾與壺疊韻。」
甲骨文用作人名,金文皆用作本義,表示盛水器,令狐壺:「乍(作)鑄尊壺。」表示鑄造祭祀用的壺。己侯壺:「己侯乍(作)鑄壺」。
郭店竹簡〈語叢四〉簡26「壺」字從「缶」為意符,從「夸」為聲符。《郭店.語叢四》簡26:「三壺一𦳚(堤)」,表示三個壺一起放在几案一類的底座上。《淮南子.泰族》:「甂甌有𦳚」。《淮南子.詮言》:「瓶甌有堤」(張崇禮)。
古文字「壹」借用「壺」來表示,參見「壹」。
此外,勿將水器「壺」與表示古時宮中道路的「壼」相混。
夃
甲骨文從「人」從「◎」,在人形的股部加上指示符號「◎」,表示「股」的部位。本為指事字,是「股」的初文,本義是大腿。
甲骨文從「人」從「◎」,在人形的股部加上指示符號「◎」,表示「股」的部位。本為指事字,是「股」的初文。師訇簋的字形已發生變化,但不好確定是客觀的文字演變還是摹刻過程中的主觀變化。(趙平安)小篆字形變化太大,《說文》誤析為會意字。
「夃」的本義是大腿。如《合集》13670:「鼎(貞):勿于父乙告疒(疾)夃。」「疒(疾)夃」就是大腿有毛病。《說文》以為本義是「秦以市買多得」,或係「賈」的假借。(季旭昇)
夆
甲金文從「夂」,「丰」聲,「夂」象從對面走過來的腳,表示路上迎面相遇,本義是相遇,是「𢓱」、「逢」的初文。
甲金文從「丰」為聲符,「夂」表示迎面而來的腳,本義是對面相逢、迎頭相遇。《說文》:「夆,啎也。从夂,丰聲。讀若縫。」段玉裁注:「〈午部〉曰:『啎,逆也。』夆訓啎,猶逢、迎、逆、遇、遻互相爲訓。」從「夆」取義的字與相遇有關,如「逢」表示路上相逢,「縫」表示用針線把兩邊連綴,亦指兩邊縫合之處。參見「逢」。
有學者認為「丰」不只是聲符,「丰」象植樹立界,以畫分封疆,「夆」象腳履封地(季旭昇);孫常敍則根據金文「逢」字下加從象雙手的「廾」,認為象雙手向根敷土,兩相碰合,故有相逢、遇合義。二說皆認為「夆」、「逢」、「封」是同源詞。姑備二說。
金文通假為「封」,表示封土,九年衛鼎:「𠟭(則)乃成夆(封)四夆(封),顏小子具(俱)惠夆(封)。」意謂於是在四面堆起土壟為界,顏小子都幫助辦理立壟(參唐蘭)。
又用作族氏,見夆弔(叔)盤、夆弔(叔)匜等。山東有逢國、逢山,齊有大夫逢丑父(《左傳.成公二年》)。疑此夆叔即逢國之後而仕於東國者(陳槃)。
又通假為「芳」,表示芳香,㺇簋:「豳(芬)夆(芳)馨香」。又通假為「豐」,㺇簋:「豐魯」,「魯」表示福,「豐魯」即是厚福。
漢帛書亦通假為「豐」,《馬王堆帛書.老子乙本》第190行:「脩之國,其德乃夆(豐)。」表示貫徹到一個國家,德行就會豐盛(陳鼓應)。
夌
甲骨文上從「木」或「木」的省形,下從「人」,構形初義不詳。金文下加「止」,象腳趾,疑象一人在攀山越嶺之形,本義為攀登跨越,引申為超越、凌駕。
甲骨文上從「木」或「木」的省形,下從「人」,金文下加「止」,象腳趾,疑象一人在叢林中行走或攀山越嶺之形,本義為攀登跨越,引申為超越、凌駕。《說文》:「夌,越也。从夊、从𡴆。𡴆,高也。一曰:夌𢕌也。」《說文解字繫傳》:「越,超越也。」段玉裁注:「凡夌越字當作此。今字或作淩,或作凌,而夌廢矣。」「《廣韻》陵下云:『犯也。侮也。侵也。』皆夌義之引伸,今字槪作陵矣。」
《說文》「夌𢕌」即「凌遲」,《韓詩外傳》卷三:「夫一仞之牆,民不能踰;百仞之山,童子登而遊焉,凌遲故也。」「遲」表示山坡平緩而不陡,「凌」表示可以跨越、登上;全句意謂七尺高的牆壁,百姓不能越過,七百尺高的山嶽,小孩子能登上去遊玩,因為山坡平緩,能夠攀越之故。一說「凌」應讀為「陵」,指山陵、山阜、山岳,「陵遲」指山勢從高而下逐漸傾斜之意。《匡謬正俗》:「陵為陵阜之陵;而遲者,遟遟微細削小之義。古遟夷通用,或言陵夷,其義一也。言陵阜漸平」。《說文通訓定聲》:「自高漸下之意」。一說「凌遲」是連綿詞,又作「陵夷」、「逶迤」、「威遲」、「威夷」、「倭遲」等,指山坡曲折綿延。
甲骨文用作地名,《合集》8243:「才(在)夌」。
金文用作人名,子夌乍母辛尊:「子夌乍(作)母辛尊彝」,意謂子夌為母辛鑄造了這件青銅器。
复
「复」字之甲骨文從地室之形(以◎表示)從「夊」(象足趾)。上部的◎象古人居住的𥨍室(即土室),而足趾在其下,以會往來進出(陳永正、季旭昇)、回來之意。「复」是「復」的初文。
「复」字之甲骨文從地室之形(以◎表示)從「夊」(象足趾)。上部的◎象古人居住的𥨍室(即土室),而足趾在其下,以會往來進出(陳永正、季旭昇)、回來之意。「复」是「復」的初文。《說文》:「復,往來也。」向下的足趾隸定為「夊」。戰國竹簡上部象土室的筆畫聲化為從「酉」聲。
甲骨文表示回來,《合集》7076正:「雀今來复(復)」(王蘊智、郝士宏),「雀」是部族名,意謂雀如今回來。又用作方國名。金文用作地名。
春秋玉石文字通假為「腹」,侯馬盟書1:5:「复(腹)心」,表示至誠之心(王輝)。
戰國竹簡通假為「輹」,表示捆綁車箱底板與車軸的繩索或配件,《上博竹書三.周易》簡22:「車敓(脫)复(輹)」,意謂車子脫去車輹。
《說文》:「复,行故道也。从夊,畗省聲。」段玉裁:「彳部又有復,復行而复廢矣。疑彳部之復乃後增也。」
夏
甲金文「夏」表示人在太陽底下,舉頭見日,天氣酷熱,本義是炎夏。
甲骨文及金文均從日從頁,「頁」象人形而突出頭部,象一人在日下,舉頭見日之形。表示天氣酷熱,本義是炎熱的夏日。
「夏」字於甲骨卜辭中用作貞人名。金文字形多變。首先,商代金文與甲骨文同,上從日下從頁,用作人名。西周晚期從日從頁從女,「頁」象人形而突出頭部,女乃「止」的訛變,金文人形下部常有添加「止」,象腳趾之形。而「日」形又有省去中間一點,呈一圓形,隸定後訛作「口」。春秋早期秦公簋、秦公鐘「夏」字省去日形,加左右「爪」形,隸作「𦥑」,象兩手。春秋晚期「頁」下的「止」形移至「日」形或「口」之下,以使字形左右平衡,從足從頁,與戰國璽印及《汗簡》古文相同。《說文》古文作「𠍺」,與戰國燕系璽印文字字形近,足字上部從人從一從目,應是「頁」的訛變。參見「頁」。
「夏」是朝代名,夏代文明影響中國深遠,於是相沿為中國人的代稱。《說文》:「夏,中國之人也。从夊从頁从𦥑。𦥑,兩手;夊,兩足也。」小篆「夏」省去日形,從頁從夊從𦥑,夊是「止」之訛變,與金文中秦國文字字形相同。學者或據秦公簋字形以為象舞者手容及足容,與「雩」同字(戴君仁);此乃據「夏」的省形立說,不盡可信。(參湯餘惠)
金文用為人名,又表示華夏,指中原國家、中原之人。秦公簋:「虩事蠻夏」。《書.堯典》:「蠻夷猾夏」孔傳:「夏,華夏。」又表示中原地區之音樂,典藉作「雅」,甚六鐘:「台(以)夏台(以)南,仲鳴媞好。」鐘銘「夏」指中原之樂,「南」則指南國之樂。《詩.小雅.鼓鐘》:「以雅以南,以籥不僭。」「夏」即是「雅」,在此指周樂。又是古水名,噩君啟舟節:「逾夏」,指經過夏水。《楚辭.九章.哀郢》:「去故鄉而就遠兮,遵江夏以流亡。」王逸注:「江、夏,水名也。」據說冬天枯涸夏天流動,所以名為夏水。此外還用作朝代名、楚曆月名、地名等。
一說「夏」最初為中原古部落名,沿用為中國人的稱呼,也泛指中國;故黃河和長江流域的民族稱為「諸夏」,以別於四方「蠻」、「夷」、「戎」、「狄」。徐灝:「夏時夷、狄始入中國,因謂中國人為夏人,沿舊稱也。」(參漢語大字典)
又「夏」字在馬王堆帛書中有借作「憂」,表示憂慮。《馬王堆.戰國縱橫家書》:「不利於國,且我夏(憂)之。」參見「憂」。
夒
甲骨文象獮猴之形,本義是猴子。
甲骨文有兩種字形,第一種象獮猴之形,手掌向下,腿屈曲,卜辭用為本義,表示猴子,今隸作「猱」,參「猱」;第二種似人形而有尾,當為獮猴形之轉化,手掌向上,腿直立,腿下多加從「止」或「土」,偶爾有無尾的字形,卜辭用為先公名,隸作「夒」。與《說文》說解相合。
早期金文與甲骨文第二種字形相同,頭部、手足皆象人形,只是添加尾部而已。字形象人以手掩面,王國維認為是羞恥的「羞」本字,待考。西周晚期以後「夒」字逐漸線條化,從頁從二又,頭部兩邊皆有手形。就文例所見,「夒」多為人名用字,難以確知構形本義;惟毛公鼎「夒」假借作「憂」,表示憂慮。參「憂」。
《說文》:「夒,貪獸也。一曰母猴,似人。从頁,巳、止、夊,其手足。」「母猴」即「沐猴」、「獮猴」之音轉,而非指雌性之母字;徐鍇《繫傳》:「夒,今作猱。」自甲骨文觀之,「夒」、「猱」乃一字之分化。典籍「猱」又作「獶」、「獿」,按「夒」、「柔」、「憂」同屬幽部,聲音相近,故可互為異體,參「猱」、「獶」、「獿」。
夕
甲金文以月形表示月出之時。本義是傍晚日落月出之時。
甲金文以月形表示月出之時。「月」和「夕」本來都以月形表示,中間有沒有一點沒有分別。後因異體分工,便以月形中有一點表示「月」,月形中沒有一點表示「夕」,分化成兩個不同形的字。(裘錫圭)
「夕」的本義是傍晚日落月出之時,有別於天黑至破曉之間的「夜」,但有時「夕」的用法可兼指黑夜。《說文》:「夕,莫也。从月半見。凡夕之屬皆从夕。」「莫」即「暮」,指傍晚。
甲骨文用本義,如《合補》3555:「鼎(貞):今夕雨。」《合集》6647正:「鼎(貞):王夕出。」金文表示晚上,與「朝」、「夙」相對,如秦公鐘:「余夙夕虔敬朕祀。」「夙夕」表示從早到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