漢字甲骨部件分析
部件: 一 (主部件) 共 24 字 | 主部件 | 包括子部件 |
漢字 | 部件 | 甲骨 | 形義通解 | ||||
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曰 | 甲骨文表示說,《合集》586:「王曰」。又表示叫做,相當於「謂之」,《合集》14295:「東方曰析,風曰劦。」意謂東方名叫「析」,那裏的風叫做「劦」。 金文也表示說,大盂鼎:「王若曰」,即周王這樣說。又表示叫做,曶鼎:「受𢆶(茲)五[夫]:曰陪、曰恒、曰[耒耒]、曰□、曰省。」意謂接收五名奴隸:名叫陪、名叫恒、名叫[耒耒]、名叫□、名叫省。又用作句首語氣詞,史牆盤:「曰古文王」。《尚書.堯典》:「曰若稽古」。 戰國竹簡表示說,《郭店簡.緇衣》簡45:「宋人又(有)言曰」。《上博竹書二.民之父母》簡3:「孔子曰」。又表示叫做,《郭店簡.老子甲》簡34:「智(知)和曰明」,意謂知道和的道理叫做「明」。《清華簡二.繫年》簡31:「晉獻公之婢(嬖)妾曰驪姬」,意謂晉獻公寵愛的妾妃名叫驪姬。 | ||||||
夫 | 根據《說文》:「夫, 丈夫也。从大,一以象簪也。周制以八寸爲尺,十尺爲丈。人長八尺,故曰丈夫。凡夫之屬皆从夫。」 從字形上看,「夫」字甲骨及金文的確是從大從一,雖然今天不少學者都認為大上一劃,只是一飾筆,並沒有特別意義。但從認知角度看,把「大」上面的「一」了解為髮簪,應仍可視作一可能和合理的解釋。查古代的男性,童子披髮,成人則以簪束髮,這一點與《說文》指「夫」是昂藏丈夫相合。因此,「夫」的本義是成年男子。所謂「匹夫」、「獨夫」中的「夫」均帶有此義。由於成年男子多會娶妻,故「夫」後又引申為「丈夫」、「夫妻」的「夫」;此外,「夫」又可借為虛詞用。 | ||||||
今 | 由是觀之,「今」可能是俯首「呻吟」或「吟詠」的「吟」的原字,至於抽象意味的「今」只是假借的結果。《說文》:「今,是時也」一訓,基本上只反映「今」字假借以後的意義,而與今的原初字形無關。 此外,裘錫圭認為古文字「今」是倒寫的「曰」字,「曰」象說話之形。裘說其實也暗示了「亼」應解作「倒口」,只不過他說「今」象閉口不言,是「吟」的初文,但應通假作「噤」,表示閉口不作聲。《史記.淮陰侯列傳》:「雖有舜、禹之智,吟而不言,不如瘖聾之指麾也。」相同的用法還見於《呂氏春秋》、《說苑》、《黃帝內經素問》等。姑備一說。參見「曰」、「言」等字。 至於「今」字假借為時態意義的「今」,其用法亦甚早出,甲骨文中「今」已表示今日,《合集》20912:「今夕其雨」。 金文表示今日,縣妃簋:「其自今日,孫孫子子母(毋)□朢(忘)白(伯)休。」又表示現今、此時,訓匜:「今我赦女(汝)」,意思是說現在我赦免你。 | ||||||
之 | 一說「一」是出發線,正如「至」字從「矢」從「一」,「一」是終點線(張日昇),「之」表示出發,「至」表示到達,參見「至」。 甲骨文用作指示代詞,此也,「之日」、「之夕」猶言「是日」、「是夕」,《爾雅.釋訓》:「之子者,是子也。」又用作地名、人名。 金文承甲骨文之形,而「止」形稍訛,漸失足形,為小篆所本。金文用作代詞,可代人與事物。君夫簋:「子子孫其永用之」。又相當於現代漢語助詞「的」,中山王壺:「夫古之聖王」;又相當於「所」,蔡公子果戈:「蔡公子果之用。」又用作人名,郾客銅量:「攻差(工佐)競之」。(參金文形義通解) 《說文》:「之,出也。象艸過屮,枝莖益大,有所之。一者,地也。凡之之屬皆从之。」此說與甲金文構形不合。 | ||||||
立 | 甲骨文表示豎立,「立中」即立旗,用以聚眾或測風向。又讀作「蒞」,「立事」即臨事。又用作人名、祭名。金文表示站立,善夫山鼎:「入門,立中廷」。又讀作「位」,表示所立之處、地位等,弭伯簋:「即立(位)」,中山王方壺「臣主易立(位)」。金文又讀作「蒞」,「立事」即臨事,主持事務。 戰國竹簡通讀作「位」,《上博一.孔子詩論》:「必敬丌(其)立(位)」。 | ||||||
生 | 早期金文承甲骨文之構形,後於「屮」下加一點作飾筆,後又變一點為一橫,於是「屮」下之「一」變為「土」。小篆構形取義大體相同,仍不失「屮」自土地上生出之意象。《說文》:「生,進也。象艸木生出土上。」許慎訓生為「進也」,當為引申義。 甲骨文指生育,《合集》34078:「其𠦪(禱)生于高匕(妣)丙」,指向高妣丙祈求生育。另甲骨文有「生月」一詞,與「茲月」相對,指下月。《合集》8648正:「生月多雨。」字又用作形容詞,指活生生的、鮮活的,《合集》116正:「乎(呼)取生芻鳥。」《合集》10270:「其隻(獲)生鹿。」另,甲骨文有「多生」一詞,讀作「多姓」,與經典所謂「百姓」同。一說以為「多生」應讀作「多甥」,指周室的宗子,可備一說。 金文「生」指生育,叔尸鐘:「而[食成]公之女,𩁹(粵)生弔(叔)尸」,「粵」為發語詞,全句指[食成]公之女誕下叔尸。又指發生,中山王方壺:「隹(唯)逆生禍,隹(唯)順生福。」又指有生命的,中方鼎:「王乎(呼)歸(饋)生鳳于王」,指王命令人把活生生的鳳鳥送給王。《孟子.萬章上》:「昔者有饋生魚於子產,子產使人畜之池。」另字於用於月相名,豐卣:「隹(唯)六月既生霸乙卯。」又「生」指性命,蔡姞簋:「彌氒(厥)生霝(令)冬(終)」,「彌生」文獻作「彌性」,即有圓滿的生命,「令終」即是善終的意思。全句為一祈求圓滿生命之語。另「生」又可讀作「姓」,兮甲盤:「其隹(唯)我者(諸)侯百生(姓)。」 戰國文字「生」指生育,《清華簡二.繫年》:「十又四年,厲王生宣王,宣王即位。」又指生存,與「死」相對,《上博竹書一.緇衣》簡19:「此㠯(以)生不可奪志,死不可奪名。」 | ||||||
四 | 早期金文承甲骨文字形,春秋以後有寫作「四」之形,與《說文》古文形近。學者認為「四」形乃「呬」之本字,象口、鼻呼出之氣息形。《方言》:「呬,息也。」《說文》:「東夷謂息為呬」(丁山、曾憲通)。因為音同,假借「四」為數字四,故增口旁造「呬」字以表示四之本義。 甲金文用作數詞,表示四。無㠱簋:「王易(賜)無㠱馬亖(四)匹」。 《說文》:「四,陰數也。象四分之形。凡四之屬皆从四。𦉭,古文四。亖,籒文四。」 | ||||||
百 | 《說文》:「百,十十也。从一、白。數,十百爲一貫。相章也。𦣻,古文百。」古人借用「白」來表示數詞「百」,加「一」於「白」字上,用作「一百」之合文。「百」字中部又加「入」形,以區分「白」與「百」。商代後期有於「白」字上加「二」以為「二百」合文,加「三」以為「三百」合文(周法高)。後來因古人讀「一百」常省去「一」,所以從「一」,「白」聲的字就成了單字「百」。于省吾、季旭昇以為於「白」上加「一」為飾筆而非合文,可備一說。 又「百」字字形在戰國文字中分為兩類,一類承襲兩周文字作從「一」,「白」聲之形,或於字上加一畫作飾筆。另一類疑由「百」之倒文或直接由「白」字演變而來,參《古璽彙編》4743,4745和4746字形。此字後來演變成《古璽彙編》3280之形。以從「一」從「白」的字紀數,字形結構與「千」相似。參見「千」。 甲金文「百」字用作數詞,《合集》9181正:「牛百。」《合集》32698:「㞢(侑)于父丁犬百、羊百」,指以百頭犬、百頭羊對父丁進行侑祭。禹鼎:「百乘」,指兵車百輛,《左傳.僖公二十八年》:「駟介百乘」,指一百輛由四匹披甲的馬所駕的戰車。或由「百」數引申為眾多之義,如翏生盨:「其百男百女千孫。」 璽印「百」字多見於吉語之中,如「百年」、「百金」等。《古璽彙編》4814至4818「又(有)千白(百)萬」,以「白」通假作「百」。又郭店竹簡〈窮達以時〉簡7:「白(百)里轉鬻五羊」,所述為百里奚事,《說苑.雜言》:「百里奚自賣取五羊皮。」可見簡文「白」字當讀作「百」。 | ||||||
米 | 古時「米粟」既指米和粟,又泛指糧食。古人把穀物舂去或剝去皮殼,裏面的果實叫做「米」,未剝皮的叫「粟」。《說文》:「米,粟實也。象禾實之形。凡米之屬皆从米。」現在人們還稱「花生仁」為「花生米」,即花生的果實去掉外殼。許傑《女孩子的教訓》:「打了之後,我是要用花生米去哄她的。」 甲金文上下各從三小點(◎),中間從一畫,小點象米粒,中間一畫李孝定認為象籭(篩子)形,白玉崢認為象禾穀的稉,可備一說。 甲骨文除用作本義,表示米之外,還讀作「敉」,表示安撫,又用作祭名。金文多用作族氏名。 | ||||||
至 | 《說文》:「至,鳥飛从高下至地也。从一,一猶地也。象形。不,上去;而至,下來也。凡至之屬皆从至。」按許說或依篆體立說,故有所誤。另《說文》以「不」、「至」皆取象於鳥,故認為「不」字象鳥飛向上之形,而「至」則象鳥飛下來之貌,此說並不可信。 甲骨文「至」字用作本義,表示來到。如《合集》27809:「王至喪。」「喪」為地名,全句指王到了喪這個地方。另甲骨文常見「至于」一詞,可解作動詞「到」,用以指出某類事物範圍之下限終迄。《合集》12324正:「自今至于庚辰其雨。」即從現在到庚辰日是否都會下雨。又甲骨文常見「至日」一詞,疑為祭名。「至」又可用為「致」,解招致,如《合集》17451:「多鬼(畏)夢,不至𡆥(憂)」,指多恐懼而夢是否不招致憂慮。 金文「至」亦用作本義,如[羊幵]伯歸夆𣪕有「至見」一詞,就是來朝見的意思。另「至」也可下接介詞「于」,解為「達到」,如散氏盤:「自瀗涉以南,至于大沽(湖)。」指自瀗水過渡往南,到達大湖。「至」字可用作人名。 又金文「至」字或用為「致」,指傳達,如五年琱生簋:「余或(又)至我考我母令」即指我重新傳達父親、母親的命令(林澐)。「至」亦可用為「鷙」,指武勇,攻敔王光劍一:「𧻚余允至」,「𧻚余」吳王光自稱,「允」則屬虛詞(李家浩)。 「至」字本為動詞,後來漸漸被用作介詞,如《漢書.匈奴傳》:「多至數十百人。」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