漢字甲骨部件分析
部件: 廾 (主部件) 共 26 字 | 主部件 | 包括子部件 |
漢字 | 部件 | 甲骨 | 形義通解 | ||||||
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廾 | 一說「廾」象兩手供奉之形。 | ||||||||
丞 | 金文用作人名,小篆又用作官名。如秦詔板及商鞅量加刻皆作:「皇帝盡幷兼天下諸侯……乃詔丞相狀、綰,法度量,則不壹……」。 「丞」是「烝」、「蒸」等字的聲旁。表示冬祭的「蒸」字,金文有假借「承」(中山王圓壺)、「登」(十年陳侯午敦)字來表示,故從「丞」聲的「蒸」可與「登」、「承」通用。 《說文》:「丞,翊也。从𠬞从卪从山,山高奉承之意。」段玉裁注:「翊當作翼,俗書以翊爲翼,翼猶輔也。」 | ||||||||
共 | 金文後期字形手與豎畫相連,或者兩豎畫中間增圓點為飾,點延展為橫畫,遂由兩豎畫訛變為「廿」。而下面的兩手小篆仍保留其形,隸變後簡省為兩點,成今日的楷書「共」。《說文》古文「共」從四手,上面兩手是從「廿」訛變而來的,本來並非手形。 甲骨文用義不詳。金文用義有四:一,表示恭敬地捧持,與「秉」對文。善鼎:「秉德共屯(純)」,德、純指純粹、美善之德性,意謂恭敬地秉持善德。二,表示供給、供用,同「供」,楚王酓肯鼎:「以共(供)歲嘗」。《左傳.僖公四年》:「王祭不共」。三,表示奉命、從命,後世作「恭」,叔夷鐘:「女(汝)敬共辝(予)命」,《書.甘誓》「汝不共命」,今本《尚書》作「恭」。四,人名,諫簋:「𤔲馬共」。 秦簡、漢帛書用義有三:一,同「供」,《睡虎地.秦律十八種》「共養」即「供養」。二,共同,《馬王堆.戰國縱橫家書》:「燕趙共相,二國為一。」三,通「恭」,《馬王堆.十六經.順道》「共僉」即「恭儉」。 《說文》:「同也。从廿、廾。凡共之屬皆从共。𦱹,古文共。」段玉裁注:「《周禮》、《尚書》供給、供奉字皆借共字爲之。」《爾雅.釋詁》:「供、歭、共,具也。」郭璞云:「皆謂備具。」 | ||||||||
兵 | 春秋戰國金文在中間加一或二橫。 甲骨文表示兵器,《屯南》942:「易(賜)龍兵」,表示賜給龍兵器。又表示軍隊,《合集》7204:「貞:出兵若」,「若」表示順利,意謂出師順利。 金文表示武器,[冬戈]簋:「孚(俘)戎兵:盾、矛、戈、弓、備(箙)、矢」。楚王酓[干心]盤:「戰隻(獲)兵銅」,指在戰爭中獲得鑄兵器用的銅。又表示士兵,杜虎符:「用兵五十人以上」。 戰國文字表示士兵,《清華簡一.皇門》簡6:「戎兵以能興」,表示能夠興兵。《詛楚文.湫淵》:「率者(諸)侯之兵」。又表示軍用的,《清華簡二.繫年》簡60:「兵車百乘」,指軍用的戰車一百輛。 一般人俗稱軍人為「丘八」,甚至一般字典把「兵」字列入「八」部,都是對字形的誤解。這個關鍵,《說文》的解釋清楚而可信。 | ||||||||
戒 | 甲金文或不從「廾」而從「又」,象單手持戈形,是「戒」的省體。甲骨文辭殘,用義不詳,徐中舒認為用作祭名。金文用作本義,表示警戒、警惕,中山王方壺:「載之簡策,以戒嗣王。」叔尸鐘:「尸不敢弗憼(儆)戒。」又用作人名。「警」、「戒」同義,「警」又作「儆」、「憼」,參見「憼」。 由雙手持戈戒備之義引申,「戒」又分化出「械」字專門表示武器、兵械。故金文、戰國竹簡「戒」又讀作「械」,表示兵械。郾侯庫戈:「乍(作)戎戒(械)」。 | ||||||||
具 | 甲骨文所從的「鼎」至金文訛變為「貝」,金文所從的「貝」至小篆又訛變為「目」。楷書「具」下部的「𠆣」是從甲金篆文的「廾」形訛變而來。 古時移動大鼎,要用木棒穿過鼎的雙耳,合力搬運。鼎為祭祀或饗宴時,恭敬地捧持供獻的祭具。用鼎裝盛食物,做好祭祀的準備,稱為「具」。做好各種準備的狀態稱「備具」。因此,「具」有皆具、具體之義。後來,「具」用來指代各種器具(戴侗、白川靜)。或用作器物的計數詞、單位詞,稱若干具。 甲骨文辭殘,用義不詳。金文用作單位詞,「一具」即一套。函皇父盤:「鼎𣪕(簋)一具:自豕鼎降十又一,𣪕(簋)八、兩罍、兩壺。」表示有完整的一套食器,包括十一個鼎(自大而小的)、八個簋(大小相等的)、兩個罍、兩個壺。《後漢書.禮儀志》下記大喪明器有「盤匜一具」,可證「一具」為一套(陳夢家)。 又表示皆、都,典籍作「俱」,㝬鐘:「南尸(夷)東尸(夷)具(俱)視〈見〉,廿又六邦。」表示南夷東夷等外族皆來朝見周王,共有二十六個國家來覲見。又表示器具,孫叔師父壺:「孫弔(叔)師父乍(作)行具。」表示叔師父鑄作隨行的器具。又用作人名。 漢帛書用作本義,「備具」表示做好準備,《馬王堆.老子乙本卷前古佚書》第22行:「能收天下豪桀(傑)票(驃)雄,則守御(禦)之備具矣。」 《說文》:「具,共置也。从𠬞、貝省。古以貝爲貨。」段玉裁注:「共、供古今字,當從〈人部〉作供。」 | ||||||||
叔 | 金文不從「廾」,從「又」或從「丑」。秦簡或從「寸」。「廾」、「又」、「丑」、「寸」為同義偏旁互換。小篆字形訛變為從「又」,「尗」聲,《說文》以為是形聲字。 甲骨文「叔」用作田獵地名。《合集》29185「叀宮、叔省」,意謂視察宮、叔兩地。又讀作「周」,如《屯南》2064:「王族其𦎫(敦)尸(夷)方邑[隹臼],又(右)、左其叔(周)。」「敦」表示敦伐。「叔」讀為「周」,表示環繞、包圍,是一種戰術。全句大概的意思是卜問作為中堅的王族攻打夷方的城邑「[隹臼]」時,右、左兩旅是否從兩側將「[隹臼]」包圍。(謝明文) 金文用作人名。如叔卣:「叔,不(丕)顯朕文考魯公夂(致)文遺工(功)。」(參朱鳳瀚)又讀為「朱」,如克鼎「叔巿」,即赤色的蔽膝(古代蓋在衣裳上的服飾)。又如吳方彝蓋「叔金」,即赤金。(周法高)一說「叔金」應讀為「素錦」。(郭沫若) 後世假借「叔」來表示叔伯的「叔」。兄弟長幼順序常用「伯、仲、叔、季」或「孟、仲、叔、季」表示,「叔」排行第三。如《儀禮.士冠禮》:「永受保之,曰伯某甫。仲、叔、季,唯其所當。」鄭玄注:「伯、仲、叔、季,長幼之稱。」「叔」也表示父親的弟弟,亦稱與父親平輩,年齡比父親小的人。《爾雅.釋親》:「父之晜弟,先生為世父,後生為叔父。」又表示丈夫的弟弟。如《戰國策.秦策一》:「妻不以我為夫,嫂不以我為叔,父母不以我為子,是皆秦之罪也。」 「叔」還表示拾取。《說文》:「叔,拾也。」如《詩.豳風.七月》:「八月斷壺,九月叔苴。」毛傳:「叔,拾也。」 「叔」通「菽」,表示豆。如《睡虎地秦簡.秦律十八種》簡38:「叔畝半斗。」整理者注:「菽,大豆。」意謂大豆每畝半斗(籽)。又如《漢書.昭帝紀》:「三輔、太常郡得以叔粟當賦。」顏師古注:「叔,豆也。」 | ||||||||
臾 | 甲骨文意義不明,《合集》1107:「臾用王」,何琳儀引《集韻》認為「臾」表示善,但沒有詳解。 金文用作人名,師臾鐘:「師臾其萬年永寶用亯(享)。」「師」是官名,一種軍事長官,「臾」是人名,意謂師臾萬年永遠珍重此鐘,用來享祭,祭祀祖先。 戰國竹簡指古代陰陽家的一種占卜術,《睡虎地秦簡.日書甲種》簡135正:「禹須臾」,《後漢書.方術傳》:「須臾」,李賢注:「須臾,陰陽吉凶立成之法也。今書《七志》有《武王須臾》一卷。」(參睡虎地秦墓竹簡整理小組)日書中的「須臾」是一種占卜術,稱為「禹須臾」或「武王須臾」,是把這一類占卜術假託於禹或武王,可能表示與禹或武王有關,或者是起源於禹或武王的占卜。 漢帛書通假為「萸」, 《馬王堆.五十二病方》第271行:「薑、椒、朱(茱)臾(萸)」。「茱萸」是植物名。香氣辛烈,可入藥。古俗農曆九月九日重陽節,佩帶茱萸能祛邪辟惡。 | ||||||||
注 | 甲骨文「注」表示其引申義,讀為「駐」,以注液體入某器來比喻派人到某地。如《合集》28012「弜(勿)注襄人」,意謂不必派人到襄地或不必派襄人到某地。「注」又可讀為「𣀈」,《說文》訓為「去陰之刑」。如《合集》11241:「癸丑〔卜〕,𡧊(賓)鼎(貞):注(𣀈)豭三十。九月。」「豭」是公豬,「注(劅)豭三十」即閹割公豬三十頭。(裘錫圭) 金文用本義,史喪尊:「史喪乍(作)丁公寶彝,孫子其永注。」尊是盛酒器,「孫子其永注」意謂後人永遠注酒於此尊的意思。(裘錫圭) 傳世文獻中表示灌入、注入的例子如《莊子.齊物論》:「注焉而不滿,酌焉而不竭,而不知其所由來,此之謂葆光。」《荀子.宥坐》:「弟子挹水而注之,中而正,滿而覆,虛而欹。」 「注」又表示傾瀉。如《東觀漢記.世祖光武皇帝》:「會天大雷風,暴雨下如注,水潦成川,滍水盛溢。」唐代段成式《酉陽雜俎續集.支諾皋中》:「其物匣刃而走,血流如注。」 「注」也表示聚集、集中。如《周禮.天官.獸人》:「時田,則守罟。及弊田,令禽注于虞中。」賈公彥疏:「注猶聚也。」《三國志.魏書.陳思王植傳》:「夫能使天下傾耳注目者,當權者是矣,故謀能移主,威能懾下。」 「注」表示記載、登記。《後漢書.皇后紀.和熹鄧皇后》:「元初五年,平望侯劉毅以太后多德政,欲令早有注記。」《三國志.蜀書.劉禪傳》:「又國不置史,注記無官,是以行事多遺,災異靡書。」 「注」表示注解、注釋,指用淺白的語言解釋經典中晦澀的字詞,同「註」。如《世說新語.文學》:「鄭玄欲注《春秋傳》,尚未成時,行與服子慎遇宿客舍。」《文心雕龍.論說》:「故議者宜言;說者說語;傳者轉師;注者主解。」 「注」表示賭博時投入的財物。如《元史.寇準傳》:「博者輸錢欲盡,乃罄所有出之,謂之孤注 。」成語「孤注一擲」即以賭博之人的心態作比喻,意謂危急時傾盡全力,作最後一次冒險,希望僥幸成功。又如清代蒲松齡《聊齋志異.薛慰娘》:「一日,博局爭注,毆殺人命,亡歸平陽。」 「注」可作量詞,如明代馮夢龍《醒世恒言.張廷秀逃生救父》:「舊時原是個窮漢,近日得了一注不明不白的錢財,買起一所大房,開張布店。」清代曹雪芹《紅樓夢》:「頭一年省親連蓋花園子,你算算那一注共花了多少,就知道了。」 | ||||||||
承 | 小篆在人形下面又增「手」旁為義符。抬高一人即承擔起其身體,故「承」又有承受、擔起之義。而傳承、承繼之義是從承受、接受引申而來。 金文表示承受、擔任,小臣[言逨]簋:「白懋父承王令(命)」。《國語.齊語》:「余敢承天子之命」。令狐君壺:「承受屯(純)惪(德)」。《左傳.隱公八年》:「敢不承受君之明德。」梁十九年亡智鼎:「年萬不(丕)承」,表示萬年承受(君主的命令)。《詩.周頌.清廟》:「不顯不承」,即「丕顯丕承」。又通作「蒸」,冬季的祭祀名,中山王圓壺:「承(蒸)祀」,《爾雅.釋詁》:「蒸,祭也。」 戰國竹簡也表示承受,《清華簡一.皇門》簡4:「王用能承天之魯命。」 《說文》:「承,奉也。受也。从手从卪从𠬞。」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