漢字甲骨部件分析
部件: 才 (主部件) 共 4 字 | 主部件 | 包括子部件 |
漢字 | 部件 | 甲骨 | 形義通解 | ||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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才 | 現代學者多認為甲金文「才」象木樁、橛杙之形。當代方家多認為甲金文「才」與「弋」(「杙」的初文)是一字之分化,「弋」字省去右上的一小筆便是「才」字。象木樁、橛杙之形(陳劍)。 「才」字後來的發展,是被借來表示存在動詞和介詞,並疊加「士」為聲符而造「在」字。從認知上看,一種子的生長或一本樁的豎立必有一固定的地點,故「才」字乃得以引申為「表示行為所涉及的處所、時間、範圍,以及對象等」意義(參徐中舒《甲骨文字典》, p.673) 甲骨文讀作「在」,《合集》38223:「才三月」,即在三月。又通假為「災」、「𢦔」,表示災害,《屯南》1128:「王其狩,亡(無)才(災)」。 金文表示存在,康鼎:「王才(在)康宮」。又通假為「載」,表示往昔,何尊:「昔才(在)爾考克逑(仇)玟(文)王」。「昔在」、「在昔」即以往、過去。又通作語氣詞「哉」,師訇簋:「哀才(哉),今日〈旻〉天疾畏(威)降喪」。又用作介詞,表示在於,中山王方壺:「敄(務)才(在)得孯(賢),其即(次)得民」。 | ||||||||||||||||||
在 | 《說文》:「在,存也。从土,才聲。」 參見「才」。 | ||||||||||||||||||
𢦔 | 甲骨文中有三種字形代表不同的災害,分別是「𡿧」(水災)、「灾」(火災)和「𢦔」(兵災)。(商承祚)卜辭中常以「𢦔」或「𡿧」泛指災害,貞問是否沒有災害。如《合集》33473:「戊午卜,鼎(貞):王其田,亡𢦔(災)。」 金文「𢦔」讀為「哉」,用作語氣詞,如叔䟒父卣:「烏虖(乎),焂,敬𢦔(哉)!」「𢦔」又讀為「戴」,用作國名,如𢦔叔慶父鬲:「𢦔(戴)弔(叔)慶父乍(作)弔(叔)姬[⻖尊](尊)鬲。」《說文》作「𨚵」,云:「故國,在陳留。」傳世文獻作「戴」,如《春秋.隱公十年》:「宋人、蔡人、衛人伐戴。」 漢帛書也借「𢦔」為「哉」,如《馬王堆帛書.戰國縱橫家書》第94行:「乾(韓)、粱(梁)豈能得此於燕𢦏(哉)。」又如《老子甲本》第40-41行:「吾何【以知其然】也𢦏(哉)?」傳世王弼本《老子.五十七章》作「吾何以知其然哉?」 傳世文獻以「災」表示各種災害,參見「災」。 | ||||||||||||||||||
𩛥 | 甲骨文異體繁多,皆象以手捧食物獻亯神祇,本義為設食祭神。最早從「又」從「皀」從「屮」,中期從「丮」從「皀」從「才」聲,與《說文》小篆形同,晚期省作從「皀」從「甾」聲。此外,又有從「𢦔」從「皀」從數點(部件以◎表示)一形,數點當象飯粒或汁液,與金文師虎簋從「𢦔」從「食」等字形一脈相承。古設食以祭,故卜辭用作祭名,是殷代五種重要祭祀之一,表示設食享祭神祖;又用為地名。 「𩛥」字因義近或音近而互換的部件有三組:第一,「又」、「卩」、「丮」、「兄」義近互換。「又」象手、「卩」象跪跽之人側面、「丮」象跪跽之人兩手前伸、「兄」象人跪坐仰首祝禱並向前伸手之形,四形皆表示一人捧持食物祭神,並強調手部動作。第二,「皀」、「食」義近互換,皆表示載滿食物的器皿,只「食」字添加象倒口形之「亼」,金文作為部件往往通用,參見「𣪘」、「鄉」等。第三,「才」、「甾」、「𢦔」上古同屬之韻,音近相通,故可互換作為「𩛥」字的聲符,而從「屮」,與「𢦔」之作[屮戈]同,皆以才為聲。 金文字形與甲骨文大致相同,除最早期金文從「甾」從「皀」外,餘皆從「食」。或從「才」、「食」,或從「𢦔」、「食」,或從「屮戈」、「食」,或從「屮」、「食」、「丮」,或從「才」、「食」、「丮」;「屮」當為「屮戈」省,而「才」後期又訛作「十」形,或與「食」上倒口訛成「大」形。 金文習語「𩛥簋」、「𩛥鼎」、「𩛥缶」等,以「𩛥」與器名組詞,意為盛載食物用以祭祀的器皿。沈子它簋:「用𩛥鄉己公」,表示設載食物以饗祭先人。又用作時間詞,表示從前、過去,較「昔」更早,「𩛥」、「昔」皆相對於「今」而言,參見卯簋蓋銘。又音同通作「載」,表示行事、執行任命,師訇𣪕:「𩛥乃事」,即行乃事,參見「載」、「甾」。又用作人名。如師𩛥鼎、弔𩛥卣。 |